承包商安全管理協議(通用3篇)

承包商安全管理協議 篇1

雙方的義務

承包商安全管理協議(通用3篇)

甲方:

1. 負責對乙方所具備的相關資質證件進行審查,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業環境,對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考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2. 負責對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審查,從施工技術上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對乙方進行指導。

3. 依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規定,對乙方施工過程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

4. 有權制止乙方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並依據《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乙方:

1. 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如實提供資質證件及施工人員名單,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在施工前辦好有關手續;

2. 嚴格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及相關制度,並向甲方交納一定數目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3. 進入施工現場要穿戴好勞保護品,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空作業等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4. 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監察人員和現場施工安全負責人的檢查監督,服從甲方的管理,出現違章違紀要接受甲方的處理意見。

5. 進廠要佩帶《臨時入廠證》。

雙方的責任

1. 由於甲方管理或操作過失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損失,構成事故的,由甲方按照《事故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與乙方協商處理。

2. 乙方人員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中的處理條款,從乙方交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3. 乙方人員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造成事故的,一切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處理,若事故給甲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乙方要承擔責任並賠償。

4. 承包商發生事故的處理:

(1) 在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根據《事故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由承包商負責調查、處理,並將事故情況抄送安全部門備案。

(2) 承包商在廠內施工作業中,由於違反廠方有關安全規定而發生事故和自身傷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若造成甲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全部損失。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方由安全部門管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商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項目代表: 項目代表

項目管理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工程單位: (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設工程項目委託乙方進行施工,為了明確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在簽訂建設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執行.

協議內容:

1.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乙方必須指定專門安全監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2. 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乙方明確項目經理安全責任制和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乙方必須對安全制度進行嚴格檢查,並根據監理規程,定期向甲方安全部門書面報告.

3. 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有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 工程項目有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包含項目經理,質量員,安全員,工長等編制;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 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和法規.

5. 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安全部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負責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 乙方指派專人 負責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7.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規定以及督促定期檢查,對於甲方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無條件地限期整改.

8.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督促其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9. 乙方人員對自己所處的施工地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工,並由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後方可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其施工場所, 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 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緊急措施組織人員和緊急聯絡系統表,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安全警告牌,施工公告牌等.

11. 乙方在工程承包總額中已有勞工安全衞生費用作為本合約承包勞工安全衞生經費.如甲方或監理髮現現場安全衞生措施不足以因應工程所需,經第一次口頭告知,第二次書面通知仍未改善,第三次將正式書面通知當月份計價款中勞工安全衞生費將完全扣除不再補發.當月份如收到三張以上(含三張)工地重大安全違規通知,當月份計價款中勞工安全衞生費將完全扣除不再補發.

12. 乙方必須保證做好以下治安,保衞工作:

(1) 及時將人員名冊,身份證,合法居住工作證明覆印件和申請工作胸卡資料表遞交甲方(如有犯罪前科的,要求註明),經安全培訓合格,取得工作胸卡後方得進廠工作.人員有變動時做到及時更正.

(2) 乙方必須指定專(兼)職治安,消防保衞人員,負責乙方內部治安,消防保衞工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3) 乙方職工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治安,消防保衞制度和紀律,自覺遵守國家法律.

(4) 乙方職工攜帶物品出本公司廠區,須憑甲方簽署的物品出門證,經門衞驗證同意後方可帶出.乙方自備工具需於入廠時登記,憑單據才能離廠,不得鬧事鬥毆.

(5) 如果乙方職工在甲方廠區內偷竊公私財物或違反政府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乙方公司須負連帶責任.

(6) 乙方職工不得私自進入非施工甲方生產區域,若因施工需要臨時進入時,須提前向甲方安全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進入,但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違章者按甲方制度處罰.

13.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後方能拆除.如果擅自拆除,乙方需承擔一切後果.

14.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持有效證書上崗,嚴禁無證違章操作.作業前上崗證複印件需交甲方備案.

15.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用.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 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也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派專人值班.

16. 乙方因施工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時,須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嚴禁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違章者將受到處罰並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17. 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上述地下管線和架空線路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有情況,應及時與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並採取保護措施.

18.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設置安全保護措施.按<<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三條規定: “距地面三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杆,擋板或安全網”.乙方應予檢查和落實.

19. 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向北京市勞動安全監察部門辦理必要的施工登記手續.

20. 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造成甲方人員,它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由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和善後處理,事故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1. 其它必須遵守的安全規範:

施工安全,衞生及清潔規範.

22. 本安全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勞動安全監察部門一份備案.

甲方: 乙方:

項目代表: 項目代表

承包商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由經營生產單位和個人承擔。

根據百環大廈實際情況,廣大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配合我物業公司,積極參與,共同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具體安全管理協議內容如下:

一、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保證員工在發生緊急突發事故時有處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二、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服從物業統一管理,根據物業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議,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

三、 經營生產者在經營超市、酒樓、飲食、咖啡廳、酒吧及其他項目時,須辦理相關工商、消防安全、衞生等經營許可證,同時必須按許可規定進行營業。

四、 在經營罐裝燃氣時,必須按有關部門核准的存儲量進行營業。

五、 未經有關部門及物業公司同意,不能在房屋(場地)內經營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煙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及動用明火。

六、 用於經營50平方米以下必須配備有效的4KG滅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七、 房屋內的各種電氣設備、排風扇等電源線路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八、 根據要求經營、生活不能超過8KW用電負荷使用電器。

九、 需安裝、改裝或增加使用電器及裝修電源線時,需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佈線線路圖、使用電器的負荷量,同時電源線必須採取安全有效的絕緣措施。

十、 要進行電源線安裝、裝修或所使用的電源線、電源開關、插座等用電線路發生故障時須向物業公司報告備案,並由持有電工上崗證的電工處理。

十一、 房屋(場地)在停止營業、休息、人員離開時,應將爐火熄滅,並檢查燃氣、油爐開關是否關閉,用電電源電器是否正常。

十二、 在租賃的範圍內,距電源開關、照明燈具等周圍30米以內不準懸掛或堆放物品並留有通道。

十三、 所有使用的房屋(場地),不能居住人員,以防安全事故發生。

十四、 物業公司不定期地對經營生產進行安全知識宣傳與指導,可對經營使用的房屋(場地)進行安全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陷患和問題提出安全整改建議。

十五、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不得在大廈區域內沖洗任何車輛。

十六、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按停車收費系統繳納停車費,摩托車統一由西門通道進出,進出時不得大轟油門影響樓內客户,並按要求停放車場最東側位置。

十七、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應按大廈車場管理要求不得逆向行駛,尤其是進入地下車庫時需按進出口進出。

十八、 使用房屋(場地)產生的垃圾及時清理並按大廈要求統一存放B2垃圾站。不得亂扔垃圾,保持周邊清潔。

十九、 大廈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按要求進入大廈衞生間。

二十、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在大廈區域內放生任何安全問題,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