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承包工程合同(精選5篇)

水電承包工程合同 篇1

甲方:(發包人)

水電承包工程合同(精選5篇)

乙方:(承包人)

因工程建設需要,乙方承包 四川科芯公司辦公樓水電施工工程內的建築安裝總承包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勞務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承包施工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承包內容

承包範圍:基礎工程、結構主體工程,附屬工程預埋、安裝、進出材料裝卸等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所包含的圖紙內容。

(1)基礎及主體工程:避雷、預埋各種管道、預埋洞口(如落水管、空調管落水、廚房、廁所等);

(2)裝飾工程:各種電箱盒的預埋安裝、本工程的外牆、落水管等管道安裝。

三、結算單價和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雙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2、計價方式:按總建築面積計價,總施工建築面積 m, 1 2每平米按元/m結算;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三層現澆板澆築完成八個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水、電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50%,主體全部完工8個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水電總價款的60%,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總價款的5%外,剩餘的35%10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四、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進行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施工方法等方面進行諮交底;

3、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進行交底、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

4、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工程款,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工程款,按同期建設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施工欠工程款利息。

5、提供乙方施工人員臨時住宿。

五、乙方責任

(一)質量責任:

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2、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工、施工規範、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達到約定要求;

3、乙方必須提高質量意識,實行自檢、交接檢專職,嚴格按照規範施工。

4、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甲方驗收程序驗收,上道工序完成後經自檢合格,再由甲方及監理等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才能進入下道工序。

(二)工期責任: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認真編排施工計劃,每月每週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計劃,確保甲方的關鍵工序、關鍵工作順利完成;

2、不可抗拒自然因素、自然災害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3、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辱罵甲方,建設單位、監理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違者罰款200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場地打架,違者罰款1000元整;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約定工期完成承包工程內容或影響甲方關鍵工序工期,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500元違約金;

5、乙方的施工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必須返工至合格,返工的工料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損耗金額兩倍違約金;

6、乙方由於勞動力不足,不能保證正常施工,又不採取有力措施整改,甲方有權派人員打突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種類型發生三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解出後48小時內無條件退場,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40%結算價款,且付款時間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二週內支付。

六、有關事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合同內容履行完後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承包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安裝(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太原師範學院學生公寓樓 工程地點:榆次大學城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B2-B1 、B2-B2學生公寓樓 所有安裝工程內容及包含(給排水、採暖、強電及消防和弱電的配管、預留孔洞)。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 計劃開工時間:20_年9月17日,計劃完工日期:20_年7月31日,總日曆天數324天。

2. 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合格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 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應標準規範:現行施工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主要材料計劃表,月工程進度報量,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和技術資料。

2. 負責於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 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求。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 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材料及週轉材料。

5. 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的臨時生活住宿設施、用水和用電。

7. 給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

第七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有證。

4.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5. 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6. 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他相關防護用品 );

7.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從業;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第八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的要求,違章操作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乙方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採用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九條 材料、設備供應和管理

1.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撥制,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提前一週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

2.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地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 材料按預算分析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超出部分,由乙方按領用時的價格進行賠償。

第十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 承包方式及單價:承包方式為清包工;承包價格為:按建築面積計算32元/m2.

2. 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B2-B1 、B2-B2學生公寓樓所有安裝工程內容及包含(給排水、採暖、強電及消防和弱電的配管、預留孔洞)。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工資和調遣費;所有機械、工具;小型機具費用;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和材料試驗的配合用工。

第十一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3日內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工程進度支付,支付每月工程量的70%。主體工程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建築面積7元/m2全部結清。所承包工程完工後付結算款的80%,餘款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一次性付清,剩餘5%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3. 本工程甲方所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內不包括任何税務和其它費。

第十二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得延長工期和影響竣工使用。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甲方應相應提供乙方所需施工維修材料。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行協商)。

第十三條 工程保修

1. 保修範圍、期限:二年。

2.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維修,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十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務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一完工作成果;

2.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2.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五條 變更

1. 若有變更,根據現行《山西省建築安裝定額》和人工費調解的相關文件核算,其管理費按人工費的30%結算。

2. 發生甲方用工的人工費,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於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解除

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援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已完工作所產生的費用的3倍結算勞務報酬。

第十八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二十條 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承包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建築法》、《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本工程名稱:利辛天悦大酒工程

二. 工程地點:利辛工業園文州路與中紅絲路交匯處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進度及使用工具。

四.承包範圍:

(1)現有設計施工圖和施工前變更的施工圖內水電安裝和規範要求,防雷焊接。

(2)包現場臨時用電和施工用電。

(3)包各分項工程質量符合要求及國家標準

(4)包水電安裝完成後場地清理。

五.結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計算方法:按工程竣工審計結果下浮30%計算。(該結算方式含養老保險金及待業保險、勞保、人事安全等),由甲方代扣竣工審計後乙方所得款項的營業税3.5%和所得税1.5%。

(2)侍款方式:根據建設單位與甲方(中城建第六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結算方式同比例同方式結算。

六、不可預見事件處理:

本工程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它不能預見的原因造成停工,甲方不作任何補償,但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單價結算給乙方。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技術要求、施工場地、施工圖紙與説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

2.對乙方填報的工程進度及時審核。

3.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進度監理指導、工程期間工序的質量驗收、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4.甲方負責提供工人宿舍、水電照明。

八.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變更資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和施工安全,在施工過程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範,如有不符合質量規範要求,乙方要負責。

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在文明、質量、安全、進度等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違者罰款。

3.進場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並在工地辦公室登記,以便管理,若因手續及有關證件不齊被有關部門罰款,由乙方負責。

4.工地上嚴禁打架、賭博、盜竊等,違者罰款500元次,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及工程進度情況配備足夠的施工機械及人員,若不能按時,按質完成甲方下達的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結算餘下40%作為甲方重新組織人員費用,乙方無條件清場。

6.乙方不得僱用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進場施工。

7.乙方每次收工前,或在每個工序完成後要清理乾淨場地,否則甲方有權另安排人員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在作業前,班長要教育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範,若違反規範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由該班組負責。

9、乙方在所有材料進場時,要嚴格按照報驗制度報驗,經甲方、監理同意,複試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所有複試和工程性檢測費用均有乙方負責。

10.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否罰款50元每人每次。

11.乙方承包單項工程,不得轉包第三者。

12.班組長遵守文明安全條例,對宿舍定期打掃。

13. 本合同為內部承包合同,外單位使用無效。

九.工期及時間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完成生產任務,工期從簽定合同起至竣工驗收。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總公司備案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到全部款額結清後失效。(約定工期與甲方和建設單位簽訂的工期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承包工程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為確保建房質量,按時完成建房進度,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經甲 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將土橋鎮集中居住朝陽新型社區室內水電安裝、 防雷接地 轉包給乙方承建。乙方負責從基礎開始的所有防雷接地、水電安裝,包括臨時用電至三級箱,本工種內常用機械由乙方負責,其 餘一切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需配合提供材料計劃。

二、 乙方必須保質保量的完成全部安裝內容, 按建築面積實行包乾 價元每平方米,另外扣除五角每平方米甲方用作購買保險。以產權面積為依據進行結算。

三、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佩戴安全帽,以及施工必須的安全設 施,如被甲方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和違反安全管理的情況,將對乙方處以 1000-20_元的罰款。若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安全事故,五萬元內由乙 方負全責,超出五萬元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 50%。

四、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和管理,需全力配合土建施工,若乙 方不聽從甲方安排,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按設計施工圖紙無論增加或減少均不另外計費。

五、工程進度:從本協議簽訂後從挖基礎乙方進入作業面後開始 250 天內,乙方必須完成此承包面積的全部施工內容,並經甲方、監理、建設、質檢等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每延誤一天,均按 20_ 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因主材供不上五天後,甲方負 責乙方生活費,工期順延。

六、進度付款方式

(1) 乙方必須按甲方所排的工期執行, 並在每月 25 日前提供已完工 程量報表給甲方審批。

(2) 工程進度款支付:三樓砌體完工後付一樓主體工程量的 70%進 度款,四樓砌體完工後付二樓主體工程量的 70%,以此類推。 主體完工後 20天內付至主體的 70%,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兩個 月內付至承包總金額的 97%,餘款 3%作為質保金。

(3) 工完場清:乙方在每道工序完工後,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否則 按 100-300 元處以罰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承包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

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價: (萬元),其中土建: (萬元),安裝: (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 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以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工作。

3.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 份, 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 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期為 天 (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件一)。

二、開工前 天, 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 小時以上), 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 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件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 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 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 ,計人民幣 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 % ,計人民幣 萬元;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數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 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本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條 質量保修

一、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二、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合同附件。

三、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 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 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 質量保修責任;

4. 保修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償付逾期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要賠償損失。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 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 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完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