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擋廣告牌製作合同(精選5篇)

圍擋廣告牌製作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圍擋廣告牌製作合同(精選5篇)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1、工程地點:

2、工程結算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採用固定總價合同,全款一萬九千元整(19000)。以包工包料方式委託乙方製作,安裝。

3、支付方式:

此工程先預付定金九千元整(9000),工程完工後一次性支付。

第二條經雙方協商後簽訂以下協議:

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前期審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續不全,施工期間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監察機關的糾察時,甲方負責協調至正常施工止。

2、向乙方提供廣告牌準確施工位置,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以及其他障礙物。

3、提供現狀施工場地,基礎兩米範圍內嚴禁任何挖掘作業。

4、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5、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施工接通電源,電源通至施工現場50米以內。甲方協助乙方選好材料堆放場地。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製作安裝完畢。

2、如現場條件與原定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負責按質按量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項目內容。圍擋鋼架的安全使用年限要達到一年,如在一年內圍擋鋼架有倒塌,傾覆,影響使用,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恢復。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軍紀守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退還甲方已支付款項,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在完工後支付餘款,如違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保修:

1、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廣告牌支柱及框架質保一年。油漆不保。

2、保質期過後乙方可按市價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畫面不保。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圍擋廣告牌製作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攬甲方 黃花機場新航站樓配套工程機場高速施工路段臨時道路圍擋廣告牌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遵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黃花機場新航站樓配套工程機場高速施工路段臨時道路圍擋廣告牌(廣告牌為高4米,離地0.5米,以下簡稱項目);

2、安裝地點:機場高速15公里處至原候機樓(航站樓)。(詳見合同附件1《臨時道路圍擋廣告牌位置圖》;

4、承攬方式:採取包工包料形式;甲方使用一年後,所有材料歸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材料損壞部分歸甲方按材料單價的40%賠償給乙方,如材料被偷則按材料單價的60%賠償給乙方。(材料單價以預算單為準)

二、質量和技術要求:按甲方的設計要求和圖紙及行業標準。

三、工程製作期為:合同項下所有臨時道路圍擋廣告牌製作期為30天,乙方製作的各項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即免費保修一年,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質保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及時維修或更換部件。

四、驗收條款:

1、驗收標準:以本合同第二條“質量及技術要求”為驗收標準;

2、驗收期限:乙方在項目安裝完畢後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通知5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雙方在驗收報告上蓋章,驗收報告一式兩份,雙方各留存一份。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修理、重作、更換等補救措施,經採取補救措施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工程造價:

項目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55元整(含材料成本、製作、安裝、刷漆、運輸材料等一切費用,但不含税)。

六、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並開始施工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5萬元整;

2、自廣告牌製作安裝完畢後,按照實際安裝面積結算給乙方;

3、付款採用銀行轉賬方式,由甲方支付到如下賬户:

開户行:建設銀行長沙市雨花支行

開户名:長沙市雨花區華億鋼結構彩板經營部

賬號:430087888

七、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按合同及圖紙要求對乙方進行監督,如發現乙方未按要求製作,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改正,並按規範製作。如乙方未及時改正,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在乙方按約履行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應按合同及時支付款項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圖紙製作安裝,同時須服從甲方及監工人員的安排,並按規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完工。

2、 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時,應處理好施工現場和各種關係,乙方施工人員應愛護施工現場的財產和設施,不得損壞和破壞,否則給第三方和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 在項目的製作安裝過程中所產生的人身及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項目在質保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或乙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及產生的不良結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4、在質保期內,如項目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2小時內修復完畢。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未及時派人修復,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修復,所產生的由乙方承擔,同時,因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在按約履行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款項。

十、違約責任

1、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的製作和安裝,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如甲方在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未及時支付款項,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合同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雙方如因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問題產生爭議和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圍擋廣告牌製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 大海貓快餐店(廣場店) 的招牌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招牌製作、安裝

1、以雙方簽字確認的施工圖紙為準(祥見附表一、表二)

2、安裝地點: 欽州市欽州灣廣場旁

第二條: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招牌製作安裝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25000.00元.大寫: 貳萬伍仟元整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60% 15000.00元 (大寫:壹萬伍仟元整) 作為預付款;

2)工程完工7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35% 8750.00元(大寫: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3)留工程總價的5%1250.00元(大寫:壹仟貳佰伍拾元)作為質保金,完工後三個月一次性結清。

第三條:工程期限

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一個星期內完成製作、安裝,並通過驗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辦理招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向乙方提供招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結算招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按照合同簽訂的日期內製作安裝完畢並通過驗收。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第五條:驗收及維護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三個月以內如出現非人為質量方面的問題,乙方免費進行維修,三個月後將收取材料費,發光字質保期為一年,一年內包修,一年後將收取材料費。

第六條、關於施工安全

1、乙方須自己採取可靠措施保證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材料安全以及保證沿街商業樓的結構安全。

2、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按時製作、安裝完成招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到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退還預付款。並有權就實際情況要求加甲方繼續支付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第八條、附則

1、如果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該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日

圍擋廣告牌製作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製方) 徐州市宣頤廣告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 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廣告牌製作

1、廣告牌規格:

2、材質:

3、要求:

二、廣告牌安裝

安裝地點: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廣告牌製作合同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程款 元,大寫 元。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

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單位文化內涵。

3、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因未實際測量導致的人、財、物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4、有義務提供有關單位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水、電等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

6、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確保施工嚴格按照規定操作,未按規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財、物的損害,由乙方負責。

六、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

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2、廣告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6級。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 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相關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預付工程款項不予退還,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製作作費。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本廣告安裝製作完畢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災害 (颶風、地震、高空墜物等)、安裝建築物本身質量問題等,造成的 廣告牌損壞以及由廣告損壞、墜落等所造成的人、財、物的損壞,乙 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 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保修壹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十、本合同除簽章部分外,均為打印,手寫、塗改無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後自動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蓋章) 年月 日 乙方:

圍擋廣告牌製作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

在甲方指定位置製作安裝廣告牌工程一事,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執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廣告牌製作合同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1.本項目總造價為 (大寫人民幣: )。詳見後附報價單。

2.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工程決算後七日內一次性付清本項目總造價。

3.工程結算:工程量按實際完成數量計算,單價按附件報價單的單價結算,其餘費(税)按附件報價單的相關費(税)率進行結算。

4.項目安裝完工時限:簽訂合同後二十個工作日完成(因自然因素順延)。

三、交貨、安裝運輸

1.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 20 天之內完工。若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安裝,

乙方完成時間順延。

2.乙方應按照要求加工製作成品,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成品的安裝。運輸及安

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製作安裝過程中所需的場地、水電及所有發生的施工能源費用由甲方提供,若因

以上原因導致施工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產生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工程完成後,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自收到書面驗收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並於驗收合格後簽字確認;甲方接到驗收通知五個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的,乙方則視為驗收合格。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負責通知乙方具體安裝地點,協調現場安裝、驗收等事宜。

2.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本項目費用。

3.甲方應及時確定乙方製作的廣告牌效果圖,乙方按效果圖為準安裝(實際安裝效果和

效果圖大概在80%)確認後不得隨意更改,若因甲方原因更改制作,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製作的產品質量應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若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和規格要求,

乙方要承擔一切返工費用。

2.若該工程項目需要各部門報備手續由乙方協助辦理,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3.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4.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本項目相關費用並提供相等金額的税務發票給甲方。

六、售後維修:

1.免費保修期為壹年由甲方通知之時起48小時內到達現場及時維修完畢。

2.保修期內,若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和人為破壞因素導致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乙

方按成本費用收取維修費。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如一方違約造成對方不能履行合同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由違約方承擔對方遭受的經濟損失。

2.若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廣告牌製作工程項目,每推遲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最終從製作費用中扣除。

3.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製作費用的,每推遲一天按製作費的1%支付滯納金。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或承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果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拒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誤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則該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不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將發生不可抗拒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

6.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的,按合同法執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無明確規定的,應通過友好協商另定補充合同。若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訴訟進行期間,未發生爭議的條款雙方應繼續履行。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違約方承擔。

九、不可抗拒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拒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後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颱風)、戰爭、恐怖行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導致項目進度延誤的事件。

2.因不可抗拒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拒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拒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十、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