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通用15篇)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通用15篇)

縣鄉林業管理站(或縣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縣鄉村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事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甲方將樹苗、樹苗、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畝分土地作為苗圃,地點在。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零月,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樹苗株,樹苗株,樹苗株。

其中,第一年出圃樹苗株,樹苗株,樹苗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樹種斤,樹種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以上;樹秧株,樹秧株,樹秧長

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

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元,其中,第一年撥給元,第二年撥給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

斤。

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月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樹苗高不低於米,地表直徑不少於釐米;樹苗高不低於米,地表直徑不少於

釐米,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月日以前負責包銷完。

每株樹苗價格為樹苗元,樹苗元,樹苗

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驗,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

%。

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

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給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縣鄉林業管理站(或縣_______)(公章)

代表人:(蓋章)

乙方:縣鄉村村民(公章)

代表人:(蓋章)

年月日訂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願將自己的位於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為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3

個人間土地承包合同書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4

甲方:   縣   鎮   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為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 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 月 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 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縣 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 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__________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________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畝×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_________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_________立方米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於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過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市林業局、XX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為期10(拾年)。

三、承包費交納明細表: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90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 110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水費公攤雜費按農場規定計算由乙方承擔。

注:所上交棉花為長絨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賣棉花按當日的長絨棉價格計算,水費及公攤費用另有乙方承擔。

四、當年上交的棉花數量,乙方在當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在20xx年年底交伍萬元(50000元)押金,從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畝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徵收乙方的水費,應在農場規定的價格和期限內徵收。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向乙方徵收合同外無關的費用。(農場規定的除外、內部路、橋、涵、閘、引渠、排渠的維護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灌溉用水。(按農場用水規定執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農場規定處理。

十、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隨意終止合同按當年每畝棉花價格的5倍給予對方賠償。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內,所蓋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後權屬歸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許抵押和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農場規定裝滴灌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用電設施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把每年的地膜清理乾淨,並且甲方交給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後乙方必須完整的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給甲方買新的。(如水利設施及用電設施、房子,太陽能等)

十三、若甲、乙雙方的合同到期後,甲方如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四、甲、乙雙方合同期已滿時,甲方應及時退還本合同第五條中的和預先預交的押金給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6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那麼簽訂家庭農場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家庭農場土地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家庭農場土地承包合同範文一

依據黑龍江省農場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黑龍江省農場發包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

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家庭農場土地承包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土地位於上海市 區(縣) 鄉(鎮)村 組(具體情況見下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 20__年 11 月 1 日至 20__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該土地以 租賃 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具體項目為: 糧食種植 ,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流轉用途或用於非農建設。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20__ 年 10 月 31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轉價款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3 種方式確定。 1.流轉單價為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

2.第一年流轉單價為每畝 元,以後每年遞增比例為 %,合計 元。

3.每年流轉單價按每畝 525 斤稻穀的當地政府收購指導價進行計算。

4.其他 。 六、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乙方應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轉價款。

3.其它 。 七、定金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定金在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保證其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真實、有效。 6.乙方不得損害農田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再一次流轉。

8.合同期滿後,乙方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雙方協商通過折價方式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歸甲方所有;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內拆除,恢復原狀,甲方不作補償。

9.流轉土地交還時,雙方關於土地恢復原狀的約定: 。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乙方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

(2)乙方從事掠奪性經營,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拋荒土地達到 6 月的。

4.甲方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

十、其他約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雙方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願和解、調解的,可以向 松江 區(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 方: 代 表 人: 住 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

乙 方:身份證明:身份證 號碼: 住 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

家庭農場土地承包合同範文三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完善鄉域內部土地承包體制,充分調動農牧民的積極性,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有關土地承包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轄區土地權屬為國有,現承包給乙方種植經營,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土地使用權,其承包面積為 畝,(具體位臵: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合法從事農、林、牧、副業經營。

二、本合同承包期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及其他費用的交納方式: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承包土地必須向甲方繳納土地承包費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費用。乙方因生產經營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水費、電費等由乙方負責承擔,自行向相關部門交納。

2、乙方自 年起開始向甲方交納土地承包費,土地承包費為 年至 年每畝每年 元; 年至 年每畝每年 元; 年至 年每畝每年 元。

3、乙方必須於當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清土地承包費,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承包費每天3加收滯納金。如一年不交納承包費或連續兩年棄荒者,承包合同白行終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其承包土地,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另行發包。

四、由於政府規劃建設需要徵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乙方應積極配合,徵用土地造成的損失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五、在履行合同期間,如果國家調整物價及有關指數,甲方有權調整收取乙方繳費標準,由於政策的變動,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必須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由 負責監督執行,並負責代收本合同規定乙方應繳納的各項費用。

七、甲方在改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及相關項目的實踐中,乙方應承擔部分建設資金,由甲方對人、財、物進行統一管理。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承包户進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進行宣講,並組織實施,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2、甲方計算承包地面積按實有面積計算,扣除主道路、宅基地面積。

3、甲方有權對全鄉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種植業結構、畜牧業發展等進行調整,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合理開發利用。

4、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僱工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如違反憲法、刑法、土地法、計劃生育政策、綜合治理條例等)進行處理,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乙方在當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方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據實際情況和乙方申請做出相應緩減措施。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與其他相鄰土地承包户的關係。同時協助乙方解決相鄰糾紛。

2、甲方應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合法生產經營權。

3、甲方應為乙方協調用水,用電等問題,實行統一管理。

4、甲方應以市場為導向,引導或指導乙方的農作物種植及產業結構調整。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

2、乙方在當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甲方申請相應緩減措施。

3、乙方有權對農業生產等事宜進行建議,甲方在具體實施中應

充分考慮其意見。

4、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管理效能。甲方在處理矛盾糾紛工作中,乙方對不合理現象在尊重事實的情況下,可實事求是的向 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解決辦法。

5、乙方在承包期間,如果甲方無故終止或變更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及僱工必須依法生產、合理經營,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規定,服從統一管理。

2、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和承包費,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否則甲方有權按違約責任第3款執行。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超越土地經營範圍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和非法開荒,防止承包土地水土流失、沙化、鹽鹼化等現象發生,必須按照土地開發有關規定在所承包土地範圍內栽種適當比例的防護林,合理保持當地生態平衡。否則甲方有權按違約責任第3款執行。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出租、抵押,土地。若需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的。需報甲方審核批准備案後方可進行,並按程序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否則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手續無效。甲方有權按違約責任第3款執行。

5、乙方應接受甲方對農作物的種植引導或指導工作。甲方 可根據政府宏觀調控種植的任務調整乙方的種植計劃。乙方必須服從。

6、乙方在承包期內所建房屋、栽植的林木、及其他固定設施歸乙方所有,如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如發生意外死亡或病逝,其家屬和子女有權繼承。在無經濟實力和能力經營的情況下,必須通過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程序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否則轉讓無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不得違反、如有一方違反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不得隨意變更合同條款,如有違反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並終止合同。

3、乙方如出現違反本合同第九條所列的款項情形之一,甲方可限期乙方l 5日內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一、本合同不隨雙方人事變動而隨意改變,若遇國家政策、法律、條例等變動造成本合同與之相違背牴觸的,按國家政策、法律、條例規定執行。雙方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達成書面協議隨本合同附後,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以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之前甲乙雙方所簽定的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作廢。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 ————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東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 ———— 畝,三等地 ————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年,從————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 ————元,納税時間是 ————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村———— 組(公章)

代表人: ———— (蓋章)

乙方户主: ————(蓋章)

————年 ——月 —— 日訂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企業管理委員會(或大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或大隊)________廠,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鄉鎮企業,促進農村小工業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振興農村經濟,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公社管委會(或大隊)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內容

二 ,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從20xx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20xx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 承包產值,利潤指標,上繳款項及超額提成辦法

1. 在承包期內第一年,乙方應完成產值________元,實現利潤________元,向甲方上繳利潤________元,上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元,行政管理費________元,…….第二年,乙方應完成產值________元,實現利潤________元,向甲方上繳利潤________元,上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元,行政管理費________元,…….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上繳款項的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通過銀行轉帳撥付.

2. 乙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標以外的超額部分,________%作為集體提留基金,用於______;________%用於職工的獎勵和福利經費.乙方有權決定獎勵辦法和福利用途.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應將下列生產資料交給乙方經營管理:

生產用房________間,生活用房________間,機器設備____________等共____台,生產場地________處,以及如下工具(一般應採取清單方式移交乙方)

2.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月向乙方供應生產用煤________噸,生產用電________度,柴油________,汽油________,……,由乙方按國家牌價付款.其餘國家扶持鄉鎮企業的物資及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3. 甲方對本合同以前________企業的債權債務負責.

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必須健全廠的領導班子,健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乙方應經常向甲方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2. 乙方有責任對職工加強政治思想教育,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違反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內如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3. 乙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税.乙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責.乙方應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帳目公開,按受職工與甲方的監督檢查.

4. 乙方有產、供、銷的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技術人員和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生產技能、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有權自行決定車間、組幹部的任免.

六,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用房、機器設備、生產場所和工具等,遲延一天,應按所欠交物件的價款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乙方並可不交納該段期間應向甲方上交的款項.如果由於甲方遲延提供的物件造成乙方不能生產的,經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順延.

2.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供應煤,電,柴油,汽油……等,應按所欠物資價款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果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上交甲方款項,應按照銀行關於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____個月不付款,甲方除了可以申請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解除合同.

2. 乙方在合同期滿時,應將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管理的廠房、生活用房、生產場地、機器設備和工具等,按原清單如數點交甲方,除自然損耗外,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如有違反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員作行政、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生產中斷或其它經濟損失,經調查屬實後,甲方應按損失的實際情況,酌情減少乙方上交的款項.

九,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生效(或於某年某月某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甲乙雙方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_____縣鄉鎮企業局,縣經委,縣銀行,公社管委會(或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支兩委協商,並經農村四議兩公開工作方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雙贏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 土地的面積和位置

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大張村村口路北、面積 平方米工業用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東西長米,南北長米。(以附圖紙為準)

二、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開發、教育培訓,推廣、生產、服務,倉庫等等。

2、 承包形式:承包經營。

三、 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年日至年日。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 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畝共計人民幣元。

2、 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交納當年承包費。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地雜樹補償費及原有附屬設施。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為乙方投資所有。

六、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承包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合同約定合理利用。

2、 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 負責為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保障乙方正常經營,不侵犯乙方合法權益,需協助乙方辦理建築修建安裝相關手續。

4、 按村民價格收取乙方水、暖 、電、氣費。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 任何干擾。

5 乙方經營需要擴大時,甲方應及時協調土地給乙方使用以保障乙方在經營上不受損失。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有權依法開發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興建權,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 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獨立合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 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強行攤派。

6、 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 乙方在用工方面,有義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甲方村民。

七、 合同的轉包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甲方與轉包方沒有任何關係,不得干涉轉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經濟責任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10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擴大種植規模,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着依法、公平、自願、有償等協商的原則,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流轉土地位置: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轉土面積: 畝,田面積 畝,山面積

三、土地流轉期限:流轉經營權時間為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畝田每年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土地按254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山按斤黃谷折算,共計: 斤黃谷為當年市場價支付甲方,從簽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轉費,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當年土地流轉費用。

五、土地流轉期重大調整:如果在流轉期間被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內,因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享有轉租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但乙方負責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用。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在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能在租地內開展一切合法經營活動,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付乙方全部損失。

九、甲方確保乙方能通過現有公路進行貨物運輸。

十、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復耕,如乙方不復耕,乙方一次性補助甲方每畝元復耕費,由甲方自己負責復耕。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監證單位:村民委員會

年月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繼續深入農村改革,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過村民(組)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將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達成如下農村水田土地承包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面積。

承包面積_________________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畝上交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後承包”的原則。第一年的承包金在協議簽訂時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於前一年的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清,以後每年依次類推。

三、甲方責任

1、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土地;

2、對乙方棄耕一年以上的土地,有權終止乙方承包行為,收回土地使用權;

3、按照統一耕作,輪作,培肥制度及技術村準指導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為乙方提供生產、銷售、技術、信息等公共服務。

四、乙方責任

1、在承包期間,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管理,風險自負的原則,自覺履行規定義務,必須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設用地;

2、承包期間,未經水利部門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水利設施。

五、相關事項

在承包期間,乙方在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設用地前提下,徵地費用歸甲方所有,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如遇國家政策變化,當本協議與政策發生牴觸時,一切以上級政策為準。

八、違約責任

九、在合同期間,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年租金的30%做為違約金。未經事宜,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12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土地承包給乙方作苗圃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定邊鎮西園子村水澆地,土地總面積為50畝。

二、地面附着物

院內附着物:磚混平房1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深水機井1眼。

三、承包費

每畝每年200元,50畝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20_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30年3月1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納一次承包款。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只能作為苗圃、農作物使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3月1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責任分清、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一層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有一層房產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東鄰:________、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北鄰: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後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户,甲方無償協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有關過户甲、乙雙方要付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責任: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徵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有乙方負責承擔。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的所有使用權,單方違約金為______萬元整。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14

甲方簽字:賙濟明

乙方簽字:

20xx年12月10日

甲方:賙濟明

乙方:陳唐生

為進一步開發本寨土地資源,本着自願、依法、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位於長灘河邊屬於自己耕種的土地0.16畝互換使用,承包期為20xx年,承包期從20xx年12月10日至2033年12月10日止。

二、甲方在租用期間,如遇國家政府性土地徵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上的附着物補償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有權在承包期滿後收回甲方承包的土地,若甲方因生產需要延租的,可與乙方另行協商續簽,在承包期內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生產經營權。

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賙濟明

乙方簽字:

20xx年12月10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書(觀光樹) 篇15

目錄

第一章 土地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三章 交付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土地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台、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税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公司

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