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補充協議書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對於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補充協議你有多少了解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補充協議,歡迎參考閲讀。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補充協議書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範文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將建甌市“金雞大廈”項目續建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簽訂以下協議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市xx大廈住宅續建工程

2、工程地點:xx市區

3、工程承包範圍:從第四層開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價:約2200萬元人民幣(具體工程量按實際結算為準)

5、工程內容:土建、水電、裝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二、 工程質量等級:

按國家GB503000-20xx《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現行頒發的驗收規範,達到合格標準。

三、 工程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工期為300日曆天,以施工許可證下達後澆搗第一層樓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 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8月份(如有延期開工須經雙方協商順延)

3、 發包方應做好本工程項目周邊地區與政府、居民的協調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戰爭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及乙方的相關損失費用。

四、 竣工驗收:

xx大廈第x層開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並具備驗收條件的,乙方提交xx大廈第四層以上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報告15日內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如到期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不予批准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則視為竣工驗收通過。

五、 決算依據:

1、 工程量根據甲方提供的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會審紀要和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增加的工程量和價格確認函為決算依據,按現行定額計價結算,按實計算工程量。

2、 本工程結算計價套用定額:本工程所有施工項目均按xx省最新定額套用和最新相關文件調整,人工、機械費用按國家最新政策及地方現行政策文件調整。

3、 材料價格按xx地區當月信息價計算,信息價沒有的按雙方確認的市場價計算。當材料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

4、 工程類別均按照三類進行取費,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類進行計算。(詳見附件,本工程預算取費計算標準)

5、 勞保費用按承包施工公司類別計取。(詳見附件:勞保核定卡計取)

6、 工程結算總價款不下浮。

7、 因工程的地理環境特殊,故費用增加,雙方約定人工費在最新政策性調整後再增加50%作為工程結算。

8、 由於本工程地理位置處於市中心繁華商業區和居民區。應加強外牆鋼管架安全防護,在施工前,乙方做好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審核,建設單位應依據乙方所報的施工方案簽證外牆鋼管架價格認證作為結算依據。

9、 有關政策性調整的時間以本工程竣工驗收時有關部門發佈的最新政策性調整為準。

10、 鋼材、水泥、地材按實時價格確認。鋼材、水泥、地材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並按實際到場價格加價10%計算。

六、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乙方進場開工20天內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備料款5% ~10%。進度款按每月25日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乙方上報的工程量進度單後10天內應支付給乙方85%工程進度款。若甲方未按期限付款或付款不足,乙方有權停工待款,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逾期支付達30個日曆天,乙方有權按建築成本價對本工程項目的續建及房產進行單方處理。

2、 本工程施工完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後一個月內,甲方應付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7%工程款。

3、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書(乙方僅提供金雞大廈第四層以上的內業資料)之日起45天內完成工程決算審核,如甲方在60個日曆天內仍未審核完畢,甲方應按乙方上報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付給乙方。工程結算餘下3%保脩金,待期滿一年後十天內付清。

七、 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工程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帀)壹佰萬元整,於合同簽定後七日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户,甲方以本項目工程的整個續建權對保證金進行擔保,保證金在合同生效後三十個日曆天內全額退還到乙方指定的帳户,若逾期退還必須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退還超過六十個日曆天,乙方有權單方對本工程續建權進行處理。

八、 其他事項:

1、 由於本工程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施工部分樓層,已施工的內容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範圍內,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均不負責其相應的質量與資料。實施本合同前,建設單位應保證已施工內容的合格,不得因已施工內容影響本工程合同的實施。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乙方不予承擔。

2、 本工程中發生的佔道施工、周邊居民及有關單位的協調和與之有關的事項均由發包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均由發包方承擔。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場所(包括水.電.道路三通,材料製作及堆放場所,項目部辦公及施工和管理人員的住宿及後勤場所等)並承擔其費用。

4、 本項目簽訂合同後乙方安排進場準備工作,甲方負責辦好施工許可證並承擔其費用。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有補充協議,如本協議與合同範本條款有牴觸的,按本協議條款執行。

6、 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有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本協議書與該工程項目的其它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 施工任務書下達時作三方協議(銀行、開發商、施工隊)。

九、 由於該項目地理位置特殊,造成工程材料產生二次三次裝運費用,其費用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現場代表簽證為準,併入進度款和最後決算中給予補償。

十、 甲方應派專人協調公安、交通、城管、環保、建設局、周邊居民等一切協調工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其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本工程的款項全部結清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簽約代表人: 委託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範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住樓工程,在雙方於年 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中的專用條款之第47條“補充條款”部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一、合同承包範圍:

1.1 以施工圖圖示內容和變更內容詳見2.4條款為準進行施工(不含門窗、樁基)。

1.2 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1.2.1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級裝飾工程(不含門窗)。

1.2.3安裝工程:室內暖通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室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話電視網絡配管及箱體預留管、消防工程的預埋預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預留預埋工程、供配電預留預埋工程、太陽能熱水器預留預埋工程。

二:合同價款的確定及調整

2.1:採用固定合同價

工程按固定總價合同一次包死,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其中:8#樓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11#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費等各種税費),鋼材採用固定數量調整,8#樓鋼材總用量為:噸,11#樓鋼材總用量為:噸;鋼材的市場價與20xx年十一期信息價上下浮動超過±5%時可按超出部分給予調整,其餘不予調整(包括政策性調整);

2.2:工程變更籤證須經甲方、設計、監理等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增減價款20xx年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和99裝飾定額按(定額基價+材料差價)×(1+税金)計算;對門窗暫定價部分須經甲方指定品牌和質量標準,經甲、乙雙方詢價後,按所詢價格計取後由乙方負責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權對下述工程進行分包:

土建部分:樁基工程、門窗安裝(包括不鏽鋼及鐵藝欄杆)。

安裝工程:消防工程、電視電話網絡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電工程(單元電錶箱上端部分)、給水水錶前端等。

對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計取肢解索賠費用及配合費用。

樓標書編制説明

2.4.1工程量計算依據:xx樓是按施工圖紙以及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圖集。

2.4.2採用定額:

土建定額套用依據:20xx年《安徽省綜合估價表》;

裝飾定額套用依據:1999年《安徽省建築裝飾綜合估價表》;

費用定額套用依據:20xx年《安徽省建築費用定額》;

20xx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

(20xx)《安徽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

《關於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造價[20xx]33號;

(20xx)安徽省建築節能定額綜合單價表;

工程類別:土建裝飾按綜合取費15%、水電按55元/平方計入總價;

材料價格:20xx年阜陽工程造價11期阜陽市場價信息。

2.4.3其他説明:

x樓1-9軸3-6層廚房間隔牆圖紙標註不明,暫未計算。

廚房間排氣道已計算,暫按35元/M計價。

外牆面乳膠漆暫按13元/M2計取税金,外牆面磚22元/M2計算。

所有户內門、窗均未計算。

層面瓦暫按30元/M2(只計取税金,已包括瓦基層)。

三層平面女兒牆面高度未註明,暫按0.7M高計價。

外牆膠粉顆粒保温面磚面層60元/M2(只計取税金),乳膠漆面層保温50元/M2(只計取税金)。

外牆面磚,乳膠漆標註不詳,1-5層外牆暫按面磚計算,6層以上外牆及陽台欄板,陽台柱暫按乳膠漆計算。

所有欄杆按55元/M2計算,均只計税金。

x樓10-43軸3-6層牆體為砼空心切塊,暫按粘土實心磚計算。

圖紙層高2.8米,現改為層高2.9米,按層高2.9米計算。

x樓二層平面圖E軸外欄板無詳圖未計算。

x樓進深變更增加0.3米,已計算。

2.5 xx樓 + 0.00相當於絕對標高31.35米。8#、11#樓閣樓部分按高度增加1.2米計入預算。

2.6 人工費、機械費及材料價格(鋼材除外)按合同簽訂時的造價文件執行,不隨市場及政策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3.1、甲方代表及職責: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3.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為 ,代表乙方負責行使與甲方所簽訂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履行。

乙方項目經理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為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投標文件。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總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4.2該工期共分以下重要節點:

4.2.1一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2四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3六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4主體結構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5六層以下內粉,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6外牆塗料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7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8竣工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監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組織進度計劃執行,並確保各節點完成日期。若達不到節點工期要求,單棟樓每延誤一次罰款3萬元;乙方最終確保總工期如約完成,除四層封頂、主體結構驗收、竣工移交等三個必保節點外,其餘節點如落後,但乙方在下一節點有效彌補後,甲方可退還相應節點罰款;累計罰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

4.4 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該逾期後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窩工費及停工費。下列情況發生後三日內,乙方就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向監理及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式三份),經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各方保留一份作為延期憑證。

4.4.1由監理及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

4.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義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響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綜合考慮);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開工、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順延情況:

4.5.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等);

4.5.2、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4.5.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乙方責任

5.1甲方對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要求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擔任職務。進場施工後,招標人若發現項目經理及施工隊伍與投標文件不符時,招標人將扣除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的10%;項目經理忽視工程質量、進度、難以勝任者,招標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對技術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的技術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並限時退出施工場地。

5.2工程質量:乙方必須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精品;

5.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

開工後每月28日前提供當月完成進度報表及下月計劃。

5.3.2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地安全、違法、違規事件,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5.4 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甲方即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

5.5 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詳細審閲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並對文件的可實施性負責。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建商本應發現上述疑問或錯漏而未發現並繼續施工,所導致的質量缺陷及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5.6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運輸至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建築垃圾按照甲方現場指定地點集中堆放,並定期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5.7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內),由於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給本工程的社會聲譽造成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過5萬元違約金(由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8 乙方的施工進度滯後於工程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積極措施趕工,若滯後計劃工期達20天時,除乙方採取有效趕工措施符合工程進度計劃外,甲方有權暫不支付工程進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組織施工,由此引發的工程量以監理簽字認可的為依據,費用以乙方承包單價兩倍的價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後除外。

5.9 安全與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政府職能部門和監理單位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0 甲方將施工用電接到變壓器,變壓器以後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用水、施工場區道路及硬化、施工場地圍牆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11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施工許可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必須負責政府有關部門所收取的噪音費、水資源費及本工程檢驗、檢測的一切費用。

5.12 乙方應嚴格執行聯合公約及處罰規定。

5.13 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及時成立項目指揮部,配足相關人員,應將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時報與監理單位和甲方進行審核,對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接到撤換通知後應及時更換,如乙方嚴重不負責,造成工程質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隱患不按要求及時消除或工期嚴重滯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1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監理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無故缺席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六:付款方式:

6.1. 三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15 %,四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25 %主體封頂驗收合格付合同價 15 %,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供齊全的竣工備案資料後付合同價的 25 %,交付使用6個月付合同價的10 %(期間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一年內付合同價的5%(除留5%保脩金外,保脩金三年內無息返還);若乙方發生嚴重的質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徹底趕上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其餘不予順延;

6.2、工程價款支付:

6.2.1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材料採購:

7.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

7.2、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8.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8.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後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9.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十:銷售配合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達乙方後生效,並於合同解除後7日內退場;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窩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約定的工期根本無法達到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監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已完工程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監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卻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或整改後質量仍無法達到合格要求的;

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監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退場,而乙方拒絕執行;

乙方因其他法律糾紛或行政違法,有關司法部門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協助執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後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並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11.4合同解除後,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15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1.6合同解除並不解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11.7總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11.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並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1.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點要求,並嚴格執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11.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准。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11.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後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並承擔相應費用。 11.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範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並承擔相應責任。

11.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一進行整理歸檔。

11.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承包意向書條款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範文三

甲方:青島建設集團建興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層)

乙方:青島聯宇勞務有限公司(勞務層)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對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春城花園《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進行補充,在《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基礎上,就本工程具體施工事宜及有關細節達成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 竣工工期與進度控制節點:

1、 竣工工期:20xx年9月30日

2、 進度控制節點:

8月份: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主要濕作業與修補作業,提供全部建設單位直包項目工作面,內牆膩子一遍完成。

9月份:安裝工程,內牆膩子、樓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完成,具備初驗條件。

二、 施工條件

1、 8月5日之前,滿足9月30日具備初驗條件的各工種勞力全部到場。

2、 乙方必須採取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機械的均衡連續施工,保證合同工期。

3、 乙方須保證建設單位直包隊伍的垂直運輸等協調工作。

三、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款支付條件:只有在全部按進度計劃控制節點要求的進度完成

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支付。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階段:8月5日前支付工程預付款50萬元.若乙方勞力不能滿足施工條件的要求,不予支付。

第二階段:9月5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50萬元.

第三階段:10月8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60萬元.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備初驗條件,第三階段工程款直到具備初驗條件時方可支付,同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四、 工程質量

1、 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合格。

2、 住宅使用功能及實體測量與觀感評定標準均應符合合格標準,滿足每户驗收質量要求,不得出現超差現象。

3、 在初驗之前,按照每户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全部合格後方可報驗。

五、本協議與《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其它事宜執行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的有關約定。

六、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