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通用22篇)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

最新果園承包合同書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通用22篇)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村裏的核桃園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園名稱及座落:果園名稱:芒果園。

果園地點:麗江市華坪縣中心鎮何家屋基。

土地面積約為__畝的土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年月至年月免費種植,不收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收租金,共年。

三、承包價格:按照土地芒果總收成的20%計算。

例如所有芒果今年總共賣1萬,則應付承包金額20__元。

1.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芒果售賣完成以後逐年交納,繳納期為芒果售完日。

四、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甲方同意將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一次性無償轉讓給乙方,期滿後所有林木資產及地面上原來的基礎設施歸還甲方;乙方在承包期間種植管理果樹增添的建設性設施(如水井、水窖、看守房等)為乙方所有,期滿後按當時的合理價位折價給甲方,如乙方續包,則無需清算,增添建設性設施需要知會甲方並同意。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自己發包的土地擁有使用權,在乙方承包後,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內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金按每年一次交納。

5、乙方在果園的經營期間,如需甲方出面協助的有關事宜,甲方不得推卻,應給予協助辦理;承包期滿,甲方協助對果園承包的續租事宜和手續的辦理;

6、甲方與土地所有權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如林木即按現有地面上的誰投資種植,即補償誰,原有林木資產補償歸甲方所有,但前提是按現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變,如有更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清點後才許可,否則補償是有理講不清的。)投資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承包金,甲乙雙方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同時按甲乙雙方的林木受害的情況補償;

5、按合同約定的土地承包價格和支付方式交納承包費。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1.乙方對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應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無效;2.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3.土地流轉後的土地承包費、承包費繳納時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七、債權債務的承擔本合同簽訂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在承包過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徵地補償及承包金變更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發包的土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補償應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分配。

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減少的面積以比例減少。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按年限的長短已付承包金總額的10%;

2、承包期間內,應有甲方協助辦理的事宜,甲方不給予支持和協助,造成乙方的經營損失,甲方將承擔損失的責任;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乙方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

甲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應賠償數額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保亭縣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指紋):________

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指紋):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2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

2.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

四、企業留利分配

五、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_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兑現獎罰條款。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_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間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鑑於甲方是下設機構,為了便於經營管理,提交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承包給乙方開展經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範圍

1.1 甲方將其 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

1.2 承包經營期間 (甲、乙方)負責辦理必需的工商、税務、衞生等手續,經營範圍僅限於 ,其餘商品和服務一律不準經營。

1.3 乙方對承包場地現狀已有充分了解,並保證合法經營。

1.4 承包期間,乙方不得轉包、分包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

第二條 坐落位置、面積、裝修及設施情況

2.1 承包場地位於 ,面積共計 平方米(詳見附件1)。

2.2 雙方協商一致,關於裝修事宜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A. 甲方進行整體裝修;

B. 甲方進行整體裝修,乙方如需個性化裝修、佈局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但是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承包期滿後,乙方所投資的全部裝修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C. 甲方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租賃期滿後,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2.3 甲方提供 等設施設備(詳見合同附件2:設施設備清單)。該附件作為甲方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給甲方時的移交依據。

2.4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辦理移交手續,對承包範圍內的場地、設施設備等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限

3.1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場地及設施設備,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有意在承包期滿後要求續訂合同的,則必須在承包期滿 2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3.3 承包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承包費和保證金。

3.4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管理需要收回承包場地的,本合同自甲方做出管理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終止,但甲方應給與乙方合理的搬離時間。因甲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按合同約定將剩餘承包費和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承包場地的管理和使用

4.1 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應保證承包場地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4.2 甲方保障乙方正常使用水電及公共配套設施。

4.3 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承包場地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需改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果乙方造成損壞,需負責修復或者照價賠償,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在承包場地內儲存有危險、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4.4 乙方如改變承包場地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其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4.5 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已知悉並自願遵守全部規章管理制度,服從對管理;乙方做好經營場地衞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協助甲方檢查經營場地安全。

4.6 乙方所有經營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須在甲方登記備案。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乙方須為工作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第五條 特別約定

5.1甲方負責為乙方經營管理人員辦理出入手續,並協調與、之間的關係。

5.2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名稱、形象、圖片、商標等資料內容,權利歸屬於甲方,乙方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及要求賠償。如乙方進行商業運作、開發的,應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

5.3 乙方應誠信經營,禮貌待客,樹立品牌。在經營活動中竭力維護良好聲譽,對顧客投訴、行政監管等應及時妥善處理。

5.4 依據相關規定和制度,甲方有權代表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教育,發現問題有權處理。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6.1 為保證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誠信經營,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6.2 保證金用於擔保因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和監管、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6.3 如出現3.2條情形的,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 元的罰款,並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6.4 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5 承包期滿後,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七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7.1承包費用為每年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7.2支付時間以下列 項進行:

A. 按年付款,付款時間如下表

租賃年度租賃費用(元)支付時間

第一年 合同簽訂後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二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三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備註:合同年度開始為 年 月 日,即每年度支付時間為 月 日。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全部繳清。

7.3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A. 現金支付;

B. 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賬户:

開户行:

户 名:

賬 號:

第八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8.1 承包期內,甲方因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水、電、空調、採暖、物業等費用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承擔:

A. 乙方不再繳納,均含在承包費之內;

B. 乙方按照 元/年的標準定額繳納;

C. 乙方按照實際使用量繳納。

8.2 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按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九條 承包交付及收回

9.1 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承包場地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9.2 移交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9.3 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場地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9.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交還甲方的承包場地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乙方必須在 5 日內按時搬出全部自有物品,否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經營權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已收承包費不再退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包、分包或轉讓的;

(2)損壞承包範圍內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超出約定的經營範圍;

(5)利用所承包場地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 5 日未交納承包費用。

10.2 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3.1 乙方承諾: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其相關管理制度。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3.3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3.4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日期: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日期: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

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税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為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

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税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

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作為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

承包方的抵押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

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鈎考核的原則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範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

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

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

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如發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另行推選第一承包人另行推選第一承包人,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

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5

發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税務、衞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税費,並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並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祕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6

《天氣預報》欄目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發包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洽談,甲方本着面向市場、拓展市場,引進現代廣告經營管理理念之宗旨,將《天氣預報》欄目相關的廣告業務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根據《民法典》、《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職責明確等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期限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二、承包範圍

新聞綜合頻道和生活頻道、公共頻道的《天氣預報》欄目(以下簡稱“欄目”)。

三、承包方式

1.對所承包欄目的廣告時段,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欄目內容製作:由甲方負責,成本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可自主經營的欄目廣告時長:       

4.欄目內容與播出説明:       

四、承包費用

1.合同期內乙方按以下標準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每年人民幣(大寫)       (¥   元)。

2.乙方按    (月/季度/年)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每    (月/季度/年)開始前應向甲方支付下一    (月/季度/年)承包費用。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依法經營,並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法律責任。

2.乙方自主經營,自主決定員工招聘、錄用和收入分配。

3.乙方享有新聞綜合頻道和生活頻道、公共頻道的《天氣預報》欄目廣告經營權。

4.乙方自行制訂所有廣告價格,但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5.乙方應以自身的名義對外經營、簽約、開具發票並承擔税費,乙方無權代理甲方對外簽約或簽署其它文件。

6.甲方應保證欄目製作質量,保證乙方廣告的正常製作和播出。

六、廣告管理

1.乙方保證廣告內容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所有廣告接受甲方的審查、監督,乙方所簽訂的廣告業務,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播出單及合同,及時安排播出。

2.乙方安排播出廣告應簽署合同和填播出單,否則甲方不安排播出;對乙方未填單的廣告,甲方可拒絕安排播出。

3.乙方同意甲方安排    個版面的氣象公益宣傳播出,氣象公益廣告內容以不影響和衝擊本地廣告市場為原則。

4.甲方應保證乙方廣告及時、準確播出,對因故錯、漏播的廣告,甲方應按客户(廣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廣告時間內安排補播。造成乙方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後據實給予全額賠償。

5.合同期間如因政策法規變化,或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相關廣告內容播出,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繼續合作的相關事宜。

七、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1.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天氣預報》欄目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有損氣象局形象與利益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2.本合同履約期滿後,如甲方仍需將廣告時段對外發布代理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財務電話: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電子郵箱: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財務電話: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電子郵箱:

時間:   年   月   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箱:

經甲、乙雙方協商洽談,乙方本着面向市場、拓展市場,引進現代廣告經營管理理念之宗旨,將乙方相關的廣告業務交由甲方承包經營。根據《_____》、《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職責明確等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期限

甲方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上交利潤遞增包乾的方式,對所承包的廣告時段,甲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超收自留、欠收自補。

四、承包上交利潤

合同期內甲方按以下標準向乙方繳納承包費用:

1、甲方向乙方承包項目在_______萬元以下的,甲方按項目總額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

2、甲方向乙方承包項目在_______萬元以上的,甲方按項目總額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

五、付款時間與方式

1、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付款按項目結算。

2、乙方按項目從項目款中扣除交納利潤。

3、乙方按項目扣除交納利潤的費用和原材料費用,所剩項目費用由乙方按項目支付給甲方。

4、原材料費用由甲方出示相關的購買依據由乙方支付,所支付費用從項目款中扣除。

六、管理費用

1、房產管理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將按比例從項目費用中扣除。

2、原材料現有折舊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將從項目費用中扣除。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嚴格依法經營,並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法律責任。

2、甲方自主經營,自主決定員工招聘、錄用和收入分配。乙方原廣告部的工作人員自願進入甲方公司工作,並能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根據需要優先予以錄用。

3、甲方享有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全部廣告時段經營權,並可根據業務需要,在經乙方同意的基礎上對廣告時段在法定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甲方自行制訂所有廣告價格,但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5、乙方有償向甲方提供乙方現有的辦公場所及辦公用品等原材料,折舊費用按本合同約定計算。具體物品的類別及數量以交接清單為準,合同終止時甲方如數歸還甲方,如有損壞、遺失,甲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正常老化、磨損除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現有通訊設備,費用由甲方自理。如甲方對設備、設施有人為損壞則照價賠償。

八、廣告管理

1、甲方建立_____賬户,_____開展廣告經營活動,承擔一切經濟活動的法律責任,乙方概不負責。但為方便甲方開展工作,允許甲方以乙方廣告部的名義對外宣傳聯絡業務。承包期間,如發生法律、經濟及其它任何糾紛,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如簽訂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廣告業務合同必須經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如甲方所簽訂的廣告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由乙方代為繼續履行。但甲方應將相應的廣告費用支付給乙方(價格按甲方與廣告主簽訂的廣告合同為準),否則,乙方可向甲方追討該筆廣告費。

3、甲方對外因工作需要可以乙方廣告部名義開展業務,但以乙方廣告部名義簽訂的合同必須報乙方備份存查;甲方保證廣告內容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所有廣告接受乙方的審查、監督,甲方所簽訂的廣告業務,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播出單及合同,及時安排播出。

4、甲方安排播出廣告應簽署合同和填播出單,對長期客户的廣告,其合同必須具有廣告主單位公章,否則乙方不安排播出;對甲方未填單的廣告,乙方可拒絕安排播出。

5、乙方應保證甲方廣告及時、準確播出,對因故錯、漏播的廣告,乙方應按客户(廣告主)的合同要求在甲方正常廣告時間內安排補播。造成甲方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後據實給予全額賠償。

6、合同期間如因政策法規變化,或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相關廣告內容播出,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繼續合作的相關事宜。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另一方均有權向其提出口頭或書面交涉,並有權依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或依照法律的規定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導致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本協議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外部通訊系統故障、重大技術故障和法律、政策的變化等。

十一、保密條款

1、任何一方對於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下稱“保密信息”)均應保守祕密。

2、如對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應將載有對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對方要求歸還對方,或予以銷燬,或進行其他處置,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合同終止之後,各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十二、協議的續期和終止

本協議期滿後,若雙方未提出異議,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途徑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賓館茶樓、超市交付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

綜合樓一樓茶樓、超市。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租金付款方式:

第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付 租金 萬元;

第二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年 萬元;

第三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年 萬元。

時間為三年。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乙方,承包費另行協商。

三、 承包費:

每年上交賓館 萬元,每年進場前一次付清,三年共計 萬元。

四、茶樓、超市經營方式:

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和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五、承包期間的費用計算:

1、乙方在經營期間,水(冷、熱水)、電、中央空調費,按計量表計量數由乙

2、乙方的各種税收由乙方承擔,由乙方繳納;如果税務部門稽查其他收入,其

3、乙方必須承擔公共費用,如:排污費、物價調節基金、垃圾清運費、治安費等,此項費用憑相關部門收費數額分攤,分攤方式:收取各相關費用的15%;

4、乙方員工住宿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5、乙方衞生監督費、員工體檢費和疾控監測費由乙方承擔;

6、以上費用必須按月繳納,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回。如果連續二個月不繳納,甲方有權停水、停電,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繳納,則合同自行終止。所餘押金不退還。如果押金扣除後還不能結清,甲方有權依法追繳。

六、押金:

合同簽訂後,乙方每年必需一次性交納2萬元押金(現金)(不計息),押金和承包金到賬後,方可進場營業。合同期滿後乙方沒有拖欠員工工資,及合同中所涉及甲方費用沒有拖欠的情況下,押金如數退還。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所需的營業執照和茶樓、超市所使用的財產清單(附表);

2、有權對乙方的衞生、食物、安全和設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

3、對移交給乙方的設備、設施財產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和有監督權;

4、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

5、為乙方員工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宿舍場地(僅限一樓茶樓);

6、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處置工作;

7、甲方來[客消費享受8折優惠;

8、甲方茶樓、超市原有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如因甲方債權債務或其他事項影響乙方經營,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如遇特殊情況要終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出乙方合同時間後按月計算的承包金。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收益權、分配權;

2、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有欺詐行為,不得聚眾賭博和超範圍營業,(尤其是不得經營與餐飲部相同的內容)否則乙方後果自負;

3、因乙方不願承擔保安人員費用,故其財產、人員安全由茶樓自行負責,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及損失與賓館無任何關係;

4、乙方所有人員必須按賓館規章制度辦事,如有違反,則按賓館制度處罰;如乙方人員工在賓館或者以外的地方有違法亂紀行為,一切後果和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遵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所僱用的勞動力辦好各種保險,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不得拖欠員工工資,其勞動者利益與賓館無關;

5、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的相關會議和學習,併為做好賓館工作共同努力; 6、 乙方在經營期必須嚴把食品衞生關,以防中毒事故發生,如經營超市,其食品和飲料必須嚴格把關,嚴防過期、黴變和“三無”食品上櫃,一經相關部門查處,其責任和處罰由超市負責與賓館無關。如有此類事件發生以及連帶事故責任和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8、 如遇特殊情況要終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9、如遇賓館有大型會議或活動,需要抽調乙方人員時,乙方必須支持與配合;

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經營期間和合同期滿後,不得將茶樓、超市及賓館煙草專賣證轉讓給第三方使用,一經發現,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責任。且在合同期滿後,煙草證歸還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九、其他事項:

1、 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亂挖、亂接、亂搭,一經查處,每次罰款5000元,對未按要求私自操作所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 乙方如要裝修,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且不能破原有房屋原始結構;如乙方經營期間對其裝修,合同期滿後,則採取“來修去丟”的原則,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賠殘值要求;如果乙方添置了固定資產,甲方可以受理,如甲方不能受理則由乙方自行處理。

3、 乙方全體人員必須高度樹立安全意識,如因烤火或其他原因引起火災事故,則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4、 如衞生防疫部門要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體檢,乙方必須配合並承擔全部費用;

5、 乙方經營期間一旦把關不嚴,如有假冒偽劣產品經銷遇到有關部門查處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經營期間的儀表、管道、給排水系統的維修,原材料由乙方負責,人工由甲方負責;

7、 承包期間如因房屋出現漏水,由甲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如因乙方人為原因損壞,則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8、 乙方經營期間和合同終止時,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和司法糾紛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財產移交表移交財產,如有損壞和遺失,照價賠償,否則從押金中扣回;

9、乙方承包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經營,則承包費酌情減少。

10、合同簽定,交了租金和押金後,如乙方兩個月內不營業,則視為自動放棄,押金不退,甲方有權收回,並可以對外重新發包。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協商補充,其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企業管理委員會(或大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或大隊)________廠,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鄉鎮企業,促進農村小工業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振興農村經濟,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公社管委會(或大隊)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 承包產值,利潤指標,上繳款項及超額提成辦法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以前,通過銀行轉帳撥付.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甲乙雙方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_____縣鄉鎮企業局,縣經委,縣銀行,公社管委會(或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企業管理委員會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廠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訂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海南精準旅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馮瑜

甲方願把 匯香谷品牌 的所有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也願意接受 匯香谷品牌 的所有經營權。因此,考慮到上述情況,雙方特簽署本合同,並出於其它方面的考慮一致同意本合同應當寫得周到細緻,雙方達成的協議如下:

第一條 專署權利

甲方願意授權乙方獨家經營其匯香谷品牌旗下的所有產品的經營權利。甲方不得同意、授權、許可其他任何人或法人主體訂立、出售或代理促銷甲方之合同。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乙方還同意:

a.本合同有效期內並只有在執行本合同時,乙方將向甲方提供用 ,甲方應當用適當的方式將其加到甲方的所有廣告位置上(甲方對這些鏈接程序沒有任何專利、產權或利益,其中包括知識產權)。

b.乙方將盡最大的努力,以雙方擬訂的具市場競爭力的合理廣告價格和折扣,向廣告商銷售上述網址的網頁上的廣告位。

c.乙方應事先避免違法的廣告刊登,並通過電子郵件把乙方已經徵集到將在上述網址網頁上登載的新廣告通知甲方,並儘量尊重甲方根據下面第三條d款規定,作出的拒絕任何不合法廣告的決定。

d.通過乙方鏈接程序(tag),乙方將提供實時的廣告報告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可自行上網查詢,以便乙方有效地控制廣告登載到其網頁的次數及所得收入。所有乙方提供的報告,包括數據、統計資料或交易分析,均屬於乙方及甲方的共同資產。 e.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交:

1.每月25日之前提供説明甲方在該日曆月20日之前所得收入和甲方帳面總數的月報表;

2乙方應在每月30日之前收到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月報表的發票;

3.乙方應於每月30日,支付60天之前該月的甲方該得的款項。

f.在行政管理、銷售和技術崗位上安排稱職的人員有效地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第三條 甲方承擔的義務

甲方同意:

a.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它將盡最大努力以跟該公司目的相一致的方式繼續和保持上述網站和網頁。

b.在上述網站的每個網頁的廣告位上插進上述鏈接程序(tag),確保當上述網頁以800×600的解析度顯示帶有上述鏈接程序的廣告時,在上述網站的每個相應的網頁上能清楚地完全看到。

c.廣告的效果和結果將以乙方提供的廣告管理軟件系統作出的報告為準。

d.在上述網站的主頁上插進帶有乙方標識的按扭,向潛在的廣告商指明乙方獨家代理促銷本網站之所有廣告位。

e.在得到新廣告通知之後,如果甲方對新廣告有任何反對意見的話,必須在接到新廣告通知之後的一個工作日之內通知乙方。如果不能及時告知對新廣告的反對意見,那麼,在甲方把反對意見告知乙方之前都將被認為是甲方同意登載這些新廣告。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反對意見之後的一個工作日之內撤銷這些新廣告。

f.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用户、瀏覽者、庫存量、使用報告、評估和用户研究、傳送、統計要求的信息以及有關甲方的其它信息,乙方將適當地利用這些信息來推銷廣告。 h.甲方應按照與乙方雙方擬定的具市場競爭力的合理廣告價格和折扣,作為向廣告主收取推銷本網站的廣告位的費用。

第四條 廣告費

於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所招攬的廣告主因刊登廣告於本網站所應支付的廣告費用,均應直接由乙方向廣告主收全。

乙方應將廣告主其他廣告活動之廣告收入,付給其中50%之廣告所得予甲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

乙方根據這一合同使用的所有硬件、軟件、程序、密碼、商品名、技術、知識產權、許可證、專利、商標、技術知識和經營過程(統稱乙方技術)仍然是乙方獨家的產權。甲方對乙方的這些獨家產權沒有任何權利、稱謂權或利益。在本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馬上歸還除了本合同規定可以保留的所有屬於對方的信息、文件、手冊和其它材料。

第六條 保密

乙方和甲方互相向對方作出保證,任何一方都不向(受本合同條款約束的本公司有權知道的僱員和董事以及有必要知道的分公司僱員和董事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這一合同條款的信息或對方認為不公開的保密信息,除非:

a.根據法律或法院(或規章法庭或行政法庭)有效判決必須提供的那些信息,在這種情況下,提供信息的一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如果可能應在透露以前通知對方)並應設法使這些信息得到保密對待--如果可能的話;

b.作為其正常的報告或評估程序的組成部分向本公司審計員或律師透露這些信息,如果需要讓他們知道本合同條款的話;

c.為了行使其跟本合同不相矛盾的權利;

d.跟在政府機關備案有關的信息,或者法律所要求提供的信息,其中包括股票交易所或行情繫統的規則所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

e.跟乙方或甲方的融資、兼併、合併或股票銷售有關的不得不透露的信息。

應當保密或有理由應當保密的信息或專利包括,但並不限於,有關乙方網絡、銷售、成本和其它未公佈的財政信息、產品和經營計劃、設計規劃、營銷數據資料和贊助者的信息,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1.已經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獨立開發的信息;

2.公開材料中已經透露的信息;

3.公眾已經普遍知道的信息;

4.已經通過合法途徑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或者

5.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第七條 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應從合同生效之日,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一年,當任何一方沒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前對他方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視為雙方自期限截止時再自動續約一年。

第八條 網站和廣告的內容

甲乙雙方保證並同意,不包括或通過上述網址或網頁提供任何被認為或可能被認為屬於下述內容的材料,也保證並同意:

1.中國或當地法律確定為誹謗、色情、穢或誣衊的內容;

2.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專利、商標、商業祕密或其它產權)的內容;

3.侵犯任何第三方公眾形象或隱私的內容;

甲方保證並同意,在經營其網址和網頁方面遵守各種各種法律、法令、法規和規定。

第九條 不得棄權

本合同不能放棄、修正、授予或轉讓,除非有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並簽字的那種書面合同。甲方同意,如果它要授予或轉讓本合同,它將使該繼承者或承讓者承擔本合同規定甲方應承擔的所有義務。因此,任何授予、轉讓或繼承都不能免除本合同規定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都必須按照合同的內容執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承擔所有的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管轄法律

本合同受適用於在中國簽署和執行的合同的中國法律管轄並根據這些中國法律進行解釋,不考慮法律衝突的原則。

第十二條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送達的所有通知都應該是書面通知,可以按後面列出的通信地址通過派人送達、電傳、一級掛號郵寄送達。

第十三條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為一完整之合同,取代本合同籤立前雙方以前所籤立的所有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1

發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税務、衞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税費,並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並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祕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着公正、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現有葡萄地承包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火石泉 地方 畝葡萄園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2、承包期內,乙方須按每畝 元上繳甲方,總計 元,承包期為 年。

3、乙方在承包期內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負責管理好各類配套基礎設施不得損壞,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包乾上繳時間:乙方必須在每年秋收最晚在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用,逾期未上繳承包方,上繳承包費用5% 滯納金。

5、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葡萄豐產管理技術標準加強對葡萄園的精心管理,提高葡萄的產量、質量。如不按技術規範管理造成樹體損壞,要按照損失程度賠償,嚴重的直接終止合同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6、承包期內葡萄園的生產管理及施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葡萄園的性質,且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在生產期間採取的各項技術管理措施。

8、乙方不得在院內隨意增加設施,或者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

9、乙方在承包期內生產、生活中的一切費用自理,甲方不再投入,排灌設備等大型農機具由乙方自己承擔。

10、合同期滿雙方交接時,乙方須保證院內所有設施完後,葡萄樹體強壯,不缺株,並完成修剪及覆土工作。

11、在合同期內,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法律責任、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權轉讓承包權,如有轉包行為,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葡萄園地,並終止合同。

13、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故解除合同,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並退還租金;乙方違約或不履行合同,無故解除合同,賠償甲方包括租金等一切損失,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3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採購

10)勞務管理

11)税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祕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託××××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佔××%;乙方出資額為××美元,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户。

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託××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覆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為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繫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税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繫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年,本着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並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並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傢俱和其它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託××××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徵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等有關税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税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税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税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税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築竣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税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兑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税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税、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户和人民幣帳户。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户,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税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合同:

一、承包項目及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客房 套及前台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台現有設備、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後)。

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

4、電話總機、網絡、酒店軟件、監控。

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 年。自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2、承包金額:第一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元);第二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三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採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應按完税後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為滯納金。

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為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 /噸,熱水 /噸,電 /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後三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七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

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衞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

10、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8.5萬元)作為押金。

11、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後,乙方將設備、設施、傢俱等物品、物資還清後,甲方在十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本押金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情況下,應將上述範圍內的設備、設施、傢俱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後,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設備、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並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

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税務票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税。

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於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一切經濟後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7、乙方每月免費向甲方提供標準間客房8間/日

六、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合同執行,視為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若沒按合同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合同處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經營場所。

4、凡因政府行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為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簽署地:

甲方所在地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交甲方存檔。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5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上崗證: CNG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於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出租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為 元,月頭付款方式,承包費用乙方按每月日將款匯在銀行卡,不按時支付租金的,累計時間超過 日的,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2、為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於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繫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並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範、設備完好、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並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標貼遺失後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後果自負。營運票據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並遭保險公司拒賠,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和全部費用,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及責任。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後,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設備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於維修設備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並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無法繼續從事營運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不能繼續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後,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衝抵,衝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並願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並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6

經營業主(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租賃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乾縣神龍出租公司合法經營户,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其所經營的車輛租賃於乙方。為規範其經營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車陝DS1697 ( 羚羊 )一輛以及隨車手續,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符合合法經營條件。乙方租賃時必須提供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及駕駛證、資格證,並將以上證件的複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屬公司。

二、雙方約定、每月的租賃費為 元 (大寫 : ),乙方必須於每月底前將租賃費交於甲方,並在合同生效時交納風險押金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 )。

三、甲方負責承擔保險、牌照有償使用費;乙方負責月度管理費、二保、審營運證費、審灌、審車、審計價器、修車、換輪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對於交通事故,甲方只負責提供相關理賠手續,其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交通事故時車輛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正常機械磨損導致發動機大修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人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負責。變速箱發生問題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要保持原來正常車態。

六、乙方在租賃期滿後,乙方將車輛歸還甲方時對車輛驗收合格,並確認乙方未拖欠租賃費、修理費、違章違法行為及沒有其它經濟糾紛時,於交車後30日後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自乙方租賃起3日內,如發現車況不適宜租賃,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給予檢查、修理。乙方租賃期滿將車輛交還甲方後,3日內如甲方發現車況不符合乙方租賃時的狀態。如3日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超過3日後,即視為接受。

八、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如造成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對方,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上級部門給予車輛的政策優惠及各種補助均由甲方負責領取。

十、本協議租賃期限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交車日期:

車上備品:

甲 方: 電 話:

乙 方: 電 話:

乙方擔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7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樹苗、樹苗、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畝分土地作為苗圃,地點在。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零月,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樹苗株,樹苗株,樹苗株,……。

其中,第一年出圃樹苗株,樹苗株,樹苗株,……;

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樹種斤,樹種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以上;

樹種斤,樹種斤,……,樹秧長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

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元,其中,第一年撥給元,第二年撥給元,……;

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斤。

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月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樹苗高不低於米,地表直徑不少於公分;

樹苗高不低於米,地表直徑不少於公分,……。

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月以前負責包銷完。

每株權苗價格為樹苗元,樹苗元,樹苗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

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

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

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

第五條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8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組上會議同意並報村上批准,將位於____市村二組面積_________畝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  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中證人(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後承包金(遞增)包乾。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

4、閒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註銷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税;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_____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_____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實施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註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送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協商不成,應提請_____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20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

為了更好地開展超市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超市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超市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一、 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在 的超市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  乙方對甲方所有的超市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超市,並保證合法經營。  甲方將經營超市所需的證照提供給乙方保管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經營正當經營,並切實維護甲方的商譽。

二、 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三、 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 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 承包金及繳納  乙方承包經營的年承包金為______元,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五、 經營證照

1、 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超市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證照清單詳見附件。

2、 上述證照乙方經營期間由乙方保管,證照的年檢工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3、 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 消費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發放的消費卡(券)可在乙方經營期間可繼續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費卡(券)至乙方消費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願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________年,合同範本《超市承包經營合同範本》。或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乙方無權主張保證金,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及時退還保證金。乙方繳納的保證金由甲方保管期間,不計收利息。

七、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2、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超市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等處於適用狀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予以接收(詳見移交清單)。

3、 甲方將超市設備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

八、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 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3、 乙方應當愛護超市設備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 乙方確需適當調整超市裝飾的,應當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協議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將調整後的裝飾等無償地移交甲方享有。

5、 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 乙方不得以甲方超市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九、 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十、 其它

1、 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 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 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一、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二、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一份。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21

甲 方:民勤縣汽車運輸公司

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駕駛證號: 從業資格證號: 聯繫電話:1.(宅電) 2.

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客運班車公司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管理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客運班車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營管理方式

甲方對乙方進行經營資格審查合格後,將自己全額出資購臵的證照齊全、設備完好的客運車輛以及營運線路承包給乙方經營,由甲方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售票、統一結算、統一投保(五統一)按公車公營的運營模式管理。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及營運線路從事客運班線營運,應遵章守法,自負盈虧,安全行駛,優質服務,誠信經營。

第二條:承包經營者及車輛

1.乙方必須是經甲方公開競聘被聘用後的合格駕駛員,乙方須另聘駕駛員的,由甲方對所聘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乙方與被聘方簽訂聘用合同並進行公證,報甲方備案。

2.車 型: 車 號: 車架號: 發 動 機 號:

顏 色: 車輛登記日期:

3. 車輛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經營期限屆滿,車輛下線或報廢,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條:收費項目和標準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安全風險押金和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壹拾伍萬元(其中:安全風險抵押金叁萬元;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壹拾貳萬元),該押金不計利息。

2.經營期限內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繳納管理費、車輛折舊及税金 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繳清當月費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總額1%的滯納金,管理費標準甲方有權在上年度繳費標準基礎上適度調整,其他税費政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3.車輛承包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及線路的管理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經營權。待本經營期滿後,乙方交納的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轉為車輛折舊款。同時,經甲方允許車輛報廢(或下線停運)後,乙方交清相關車輛營運手續,處理完安全和服務質量等糾紛,交清甲方相關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險費,由甲方統一購買保險,此後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額逐月向乙方預收下年度保險費。保險費是指按有關規定和甲方統一要求,購買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商業保險等所需費用。

5.合同期內,如遇税費、車輛保險費、管理費等涉及營運相關費用項目有政策性調整的,按新政策執行,另行不再做補充。

第五條:車輛的油料和維修

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經營所需燃油、車輛維修保養費由乙方承擔。國家政策性燃油補貼,由乙方享受,甲方統一辦理。車輛維修、保養原則上在甲方指定的二類以上汽車維修廠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客運班車線路經營權和車輛產權。合同期滿,乙方無條件將車輛報廢或下線。

2.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司乘人員、車輛、服務質量等管理制度,組織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3.為乙方車輛提供營運所需的相關手續,及時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4.協助乙方處理營運過程中行車、消防、治安等應急事件,在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出險、並協助乙方辦理理賠手續及善後處理事宜。

5.乙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賠付。若甲方墊付有關費用,乙方全額承擔;乙方造成甲方車輛和其他財產損失的,乙方全額賠償。

6定期組織乙方及聘用駕駛員、乘務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討論、分析事故案例,獎評優秀駕駛員。

7.督促乙方愛護車輛,並根據車輛使用狀況,要求乙方按規定及時進行維修保養。

8.遇搶險救災、突發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動等情況時,甲方有權調度乙方承包的車輛。

9受理乘客投訴,按照責任情況對乙方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並按規定及時繳納各項承包費用。

2.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車容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文明服務,設備完好,安全行車,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學習和相關會議。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相關手續。

4.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交警大隊、保險公司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手續要求保險公司給予理賠,處理善後事宜,並承擔相應費用和責任。

5.愛護、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車輛,不得將營運車輛交給非聘用駕駛員駕駛。

6.配合甲方完成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質量信譽考核和年度審、檢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轉包、買賣承包車輛。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但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規定。

2.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變更本合同的須經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個月未繳納各項費用的;

2. 乙方擅自停運或罷運、聚眾鬧事、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 不服從甲方統一調度排班,造成嚴重後果的;

4. 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包他人的;

5. 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絕配合處理事故善後事宜的;

6.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企業管理制度,性質惡劣的;

7. 乙方發生行業管理部門認定的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8.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9. 用甲方車輛為犯罪分子提供運輸或進行犯罪活動的;

第十條:合同終止

1. 甲方按第九條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終止。

2. 本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條和第十條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過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代 表 人:

乙 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核桃園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2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商鋪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於市路弄號的“______”商鋪及內部設施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商鋪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年,從______到______止。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利潤分配、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元整,上述款項每個月為壹期支付,即人民幣______元整,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內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結清承包費用、水、電、電訊等各項費用,甲方商鋪驗收合格後應如數返還乙方。

2.4甲方應於______將商鋪交給乙方,自______到______止,甲方承諾給予乙方免費裝修期。

2.4原約定為甲方或現約定為乙方承包該商鋪後需要支付給其他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並由甲方負責支付給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包前商鋪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商鋪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税,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後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後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有商鋪經營方向監督權、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2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3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4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5乙方對商鋪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6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債務原因影響乙方承包後的正常營業和商鋪使用,如因甲方單方債務或相關必備手續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經營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的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範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它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商鋪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衞生、税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7.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商鋪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利潤的,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元。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