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代理合同

在當前全球經濟環境下,營銷代理作為新興的營銷模式已為多數企業所關注。營銷代理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營銷代理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營銷代理合同
營銷代理合同範文1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位於新樂市禮堂街的雅荷·春天沿街(地上地下)商業項目之銷售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 項目名稱:雅荷·春天沿街商業(含地上地下)

2、 地址:河北省新樂市禮堂街

第二條 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銷售本項目商業部分,銷售面積地上地下共計約8279.07㎡。

第三條 銷售價格

價格由乙方根據市場調研結果制定科學合理的價格區間,由甲方審核簽字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正式簽約之日起至正式開始銷售後的6個月終止。

2、 合同期滿,雙方可視合同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延長合同期限,並另行簽約。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須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的策劃費及代理佣金。

2、 甲方負責項目的財務和契約管理,負責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關房地 產税費。

3、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項目之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認購者銷售該物業。負責申辦該項目有關銷售的所有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

4、 負責評審乙方提交的策劃、推廣方案,並提出改進意見,負責審定乙方報送的銷售策略、銷售價格、付款方式。

5、 項目在乙方代理髮售前,甲方須提供能夠展示項目形象的售樓部一處,面積介於100㎡左右。同時備妥洽談桌椅、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硬件設施,配合乙方辦理有關銷售推廣事宜。

6、 負責售樓處裝修、户型沙盤、户型模型、效果圖、樓書、DM、展板、户外、活動等相關的宣傳費用。

7、 協助客户辦理產權證手續。

8、 在本合同終止或甲方依本合同提出解除前,甲方不得委託第三方銷售本合同約定的委託內容。

9、 甲方全權負責與當地政府各部門及拆遷户的協調工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10、 甲方須委派一名代表,代表甲方與乙方全程接洽。

11、 同時根據銷售要求及時提供看房車輛及市中心設立臨時諮詢點,以加快項目銷售進程。

12、 對於乙方提交的策劃方案、銷售方案、廣告推廣方案,甲方必須在收到之日48小時之內給予乙方答覆,否則視為甲方同意。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負責該商業項目的全程策劃、銷售代理、廣告推廣策劃等與銷售相

2、 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策劃費及代理佣金。

3、 承擔本項目銷售工作的策劃人員、銷售人員、廣告推廣人員、招商人員等工資、辦公費、住宿費、佣金等。

4、 負責在銷售現場接待客户及提供諮詢。

5、 進行銷售人員選拔、培訓、考核、管理及淘汰工作。

6、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做好客户反饋信息的收集工作,對本項目周邊市場進行調查,同時根據本項目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及策劃工作。

7、 甲方負責廣告推廣及銷售費用,但乙方須完成各階段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的策劃及整合工作(包括銷售計劃、銷售費用預算、廣告投放計劃等)提供宣傳策劃方案及實施所需費用明細。

8、 乙方根據本項目推廣實際情況,保證推廣費用不高於該項目銷售額的

9、 完成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包括整合營銷傳播策略及執行、VI系統的設計)。

10、 客户簽訂認購書後,乙方負責與客户進行聯絡,督促客户繳納首付款並於簽訂認購書後的規定時間內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通知客户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交付按揭資料及相關所需資料及其他費用。

11、 自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銷售報表。

12、 乙方保證就客户購買本項目一事不做出超出本項目甲方確認的買賣合同文本及補充協議規定之外的任何承諾,本項目所有的客户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視為違約。

13、 乙方策劃人員全程跟進項目的整個操作過程,期間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及時參與本項目的定位設計工作,並提供參考意見。

14、 乙方必須保證該商業的整體性,在制定銷售計劃及實施銷售時,按片、按計劃推進。

15、 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20日內,乙方須提供完整的營銷策略報告。

第七條 服務費用

1、 策劃費

考慮到該商業項目的特殊性,乙方要提供除銷售以外的全程策劃、廣告推廣等工作。由於參與該項目工作的人員過多,同時廣告推廣屬額外工作,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伍萬元策劃費用,該費用在簽訂合同之日起5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

2、 銷售佣金

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為所售商業營業額的2.5%

3、 佣金支付標準

甲方在每月銷售合同簽訂(或手續不全的情況下,簽訂自制的購房協議書)並在客户繳納首期房款後,甲方財務必須在每月10日前給乙方據實結算佣金。

4、 溢價部分提成

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的部分,甲乙雙方按七三比例分成(甲方為七,乙方為三)。每月溢價提成由甲方向乙方全部據實結算。溢價提成部分的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項目銷售代理費結算方式

1、 服務費及溢價按月結算,銷售考核以套數為依據。

2、 乙方須在每月初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上月銷售報表,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成交業績,按既定佣金標準(2.5%)於每月10日前給乙方據實結算佣金(不含大定)。

3、 當乙方連續三個月完不成規定任務的60%,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按實際回款的2.0%給乙方結算代理佣金,合同自動終止。

4、 當正式銷售開始之日起(積累客户和銷售VIP卡的時間除外,以正式簽訂大定協議書收取客户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三個月內不能完成商業銷售總額的30%,甲乙雙方合同自動終止。甲方給乙方按1.5%結算佣金,剩餘1%做為罰金歸甲方所有,不再返還乙方。

5、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不得以其他方式銷售,甲方自行銷售的必須按規定給乙方計提佣金,或甲方的關係户必須由乙方親自接待,佣金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抵賬,則抵賬款項及套數自動衝抵當月任務(即做為乙方的任務),但乙方不參與抵賬部分的提成。

6、 甲方與客户簽訂《買賣合同》後,非甲方原因導致該《買賣合同》終止或客户退房時,不計提服務費用。乙方已收取的服務費用,由甲方向日後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扣除。

7、 客户簽訂認購書或《買賣合同》後,由於換房、更名、違約等,向客户收取的有關費用和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

8、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後,乙方給甲方開據正式發票,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保證金

1、 為了更好地督促乙方工作,提高銷售進度,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拾萬元保證金。

2、 保證金的繳納方式為每月甲方從乙方應提的代理佣金中扣除2萬元,5個月扣清,共計拾萬元做為保證金。

3、 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該項目全部銷售額的85%以上(含85%),並經甲方核准後在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返還給乙方。當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該項目全部銷售額的60%以上85%以下,並經甲方核准後在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返還乙方保證金總額的50%,剩餘50%做為罰金歸甲方所有。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任務不足60%時,所扣拾萬元保證金做為罰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銷售部的組建

1、 本合同簽訂後,在雙方確定入場前,乙方向本項目提供營銷總監1名,銷售經理1名,策劃師1名,創意表現1名(不駐場),銷售人員4—6名。營銷總監由乙方總經理親自兼任,必須保證每週在項目現場呆一天,銷售經理做為乙方的全權代表與甲方全方位溝通接洽。

2、 策劃師在合同簽訂後半個月內到位並開始工作。銷售部在項目認購前一個月組建到位。

3、 上述乙方人員與甲方委派的財務人員共同組成本項目的銷售部。

4、 如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員、策劃人員及現場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或被客户投訴或不符合本項目的銷售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10日內更換。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 如簽訂合同後,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代理或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整;若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乙方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整。

3、 因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守約方在提前7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終止,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履行時,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的代理費;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履行時,則甲方視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程度,扣除相應部分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5、 甲方須按照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延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6、 乙方入場後由於甲方自身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開盤銷售或該項目轉讓等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如期銷售,同時超過雙方確定的開盤日期達一個月以上,則甲方必須給予乙方兩萬以上五萬以下的經濟補償。

7、 由於甲方原因,項目在銷售過程中被相關部門查封,致使項目不能正常銷售、不能收取客户房款,導致乙方無形中增加經營成本達一個月以上時,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不低於五萬元的經濟補償。

8、 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視為違約。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着互諒的原則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銷代理合同範文2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項目的營銷廣告策劃和銷售代理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雙方在今後之合作中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託事宜

一、 委託代理物業名稱: 順德和園 該項目位於莘縣汽車站對面建築面積約為 60000 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之有效期內,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營銷廣告策劃和銷售代理事宜,不得再委託第三方為該項目進行代理事宜。

第二章 委託期限及代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一、銷售代理階段費用計算支付方式

1、購房業主簽訂房屋銷售合同並經甲方蓋章生效後,既視為乙方對該房屋銷售成功。合同的簽訂由乙方派銷售人員協助甲方簽訂,甲方派專人專門負責合同的簽訂、審核、備案並具體與乙方溝通及本合同的落實。

2、代理銷售面積:約計 平方米

3、代理期限及銷售指標

3.1、代理期限:各期房源代理期限自該階段房源取得預售條件起至該期房源綜合驗收交付後6個月。

3.2、銷售指標:各期房源在代理期限內完成 90% 銷售率 (銷售率按套數計,商業不計入考核指標).團體購房和甲方關係客户等均計入乙方的銷售業績。具體指標應根據施工進度及預售條件分期制定《各期房源銷售指標》,列為合同附件。

4、代理費計算

代理費計算按底價包銷結合溢價的形式計算(因甲方和市場變幻及政府有關部門造成的價格不能上調或售價變低:因國家限價、限購政策的調整致使價格調低,乙方佣金按每平米30元計提)。

在銷售過程中,若遇市場情況發生變化,乙方有權另行提出價格變化方案,經甲方批准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如項目是分期建設開發,上期已完成銷售率,下期開發3個月項目還未開盤,則甲方應按每月2萬元(每月5日前)支付給乙方,作為日常工作費用,作為對乙方補償(以後不再從代理費結算時扣除)。

4.1、底價包銷的佣金

乙方成功銷售房屋後,甲方按合同底價超出部分(超過底價60元以內)為乙方佣金。

4.2、銷售底價均價:多層住宅結算均價2861元

高層住宅結算均價 元/平方米

4.3、溢價佣金

甲乙雙方按各樓層及樓座的相應銷售底價作為結算價格。超60--100元部分按甲方 60% ,乙方 40% 結算。超出100元以上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結算。以底價為標杆,分段相加結算。

4.4、為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甲方按每月2萬元(每月5日前)支付給乙方,作為日常工作費用(以後從代理費結算時扣除)。

4.5、銷售代理費的結算

代理費結算每3個月為一結算週期,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乙方在每3個月的次月五日前將上期代理費對賬單遞交甲方,甲方須在十日內將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章 雙方權利及責任

一、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有廣告的審批權;對乙方招聘、培訓的營銷人員有監管權。

2、甲方有對乙方銷售執行提出意見及要求乙方修改的權利。

3、銷售款由甲方負責收取。

4、甲方負責辦理《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等與銷售相關的證件及手續,並保證工程進度、施工質量。

5、甲方負責提供項目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含户型圖、建築效果圖及電子文本)、可售房屋清單、建築材料。裝修標準及設備説明書、

6、甲方承擔銷售過程中的宣傳費用,如售樓處租用及裝修、工程圍擋、引導旗及條福、户內外看板、電視、報紙廣告、DM單及樓書、促銷活動及公務宣傳車日常出行費用。總體宣傳推廣費控制在0.6%以內。

7、提供符合房產銷售使用功能的現場售樓處(含裝修、辦公傢俱、辦公設備)、可以上網的電腦及售樓電話,承擔與售樓處營運相關電及修繕等費用。

8、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代理費用等款項,若逾期支付的,應按逾期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30天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追索賠償的權利。

9、雙方簽約過程中甲方必須就抵押狀況如實向乙方通報,並列入合同附件,對該部分物業在銷售週期等相關方面所出現的問題,依現實狀況雙方協商解決。若以甲方提供虛假物業資料或隱瞞該物業已抵押等情況而造成乙方及客户損失的,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甲方負責財務、備案、按揭及協調各方關係等相關事宜。乙方派人協助。

二、乙方權利及責任:

1、徵得甲方的認可後,以甲方的名義開展市場調研、實地勘察、發佈新聞稿、發佈售樓廣告、進行售樓接待等工作。

2、起草《房屋認購書》等及相關銷售文件,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使用。

3、有權要求甲方予以工作的配合,如財務交接、按揭辦理及協調各方關係等相關事宜。

4、乙方應全面參與項目的前期規劃設計工作,從市場入手提供項目規劃佈局、建築外觀、功能設計、户型配比、户型優化等建議。

5、經甲方書面確認,乙方負責報紙廣告、樓書等所有宣傳的設計。

6、負責編制行銷企劃方案,由甲方核准確認宣傳採用的形式、內容、宣傳範圍等,乙方須在甲方確認的上述範圍內開展宣傳推廣工作

7、乙方應及時催促客户按銷售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價款,以及辦理按揭手續的所有客户資料。

8、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全部項目資料有保密責任。

9、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按照不低於甲方規定的底價銷售,低於底價銷售時需經甲方書面認同。

10、乙方應當及時將所簽訂的文本提交甲方,並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場與客户意見,並及時將銷售情況提交甲方。

11、乙方與客户簽訂的合同補充條款應與甲方共同商討,並由甲方事先進行書面審核確認。

第四章 其它費用

一、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佣金、津貼、交通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除乙方人員費用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二、乙方提議宣傳方案後一週內甲方給予答覆,如乙方連續2次經修改的宣傳方案一直未能使用,造成的銷售不暢由甲方負責。

第五章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範圍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流行病、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法律條文或者其適用發生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可在相應期限內終止本協議義務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實和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並且提供證據,同時還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第六章 保密義務

一、“保密”是指本協議簽訂的各項條款、商業機密及其他不應向外言講的祕密,甲、乙雙方均不得泄漏。

二、一方因不能履行“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一 、“違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或不兑現本協議中的承諾或保證,均視為違約。

二、因違約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一、如果因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爭取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二、如果爭議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向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協議的權利、解釋以及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章 其他規定

1、本協議對雙方以及該方合法的繼承者和受讓人有法律約束力。

2、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後方可修改。

3、本協議規定一方向另一方發生的通知或書面函件,應通過傳真送達相應一方,傳真機發送報告記載發送的日期為通知到達日期。

4、本合同執行完畢或雙方同意終止協議,本協議自行失效。

5、非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本協議某一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符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8、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需蓋騎縫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銷代理合同範文3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 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營銷代理、總體策劃合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 合作事項

乙方對甲方生產的茶油進行推廣策劃和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乙方為甲方生產的茶油品牌的指定營銷代理,甲方不再委託其它代理公司進行該項目代理範圍內的營銷策劃代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五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可以續簽合同,如須對合同進行補充或者修改,須經過雙方共同商議決定,補充協議視為該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四條 乙方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提供茶油品牌策劃及銷售組織管理建議及執行,與甲方共同進行茶葉市場推廣及執行並負責銷售執行。

1、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商標的備案登記、註冊工作,並進行商標圖案設計。

2、乙方負責產品的包裝設計、企業形象識別系統設計。

3、乙方負責提供市場營銷、價格策略等整體營銷推廣方案。

4、負責提供銷售組織與部署的建議並負責執行。

5、負責提供整體和階段性的市場調查及分析,負責提供專題性市場和競品分析及建議。如市場出現重大變化,則應及時提供市場最新情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保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生產資質、產品質量標保等相關法律規定批文和手續。

2、根據市場需求及時生產產品,保證產品生產、包裝環節所需的人員、設備、材料等一切條件,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3、負責承擔商標申報註冊產生的所有費用。

4、為乙方提供積極支持,與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順利開展工作及將雙方確認的建議貫徹於執行中。

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6、有權及時對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策略、建議、報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劃,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7、按時保質向乙方、客户交付產品,如有違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生產、銷售工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銷售策劃服務,對甲方所委託事項要按時、準確、保證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及時配合執行。

2、乙方所有策劃方案、相關建議文案、市場調查、信息資料分析報告等以書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電子文件形式向甲方彙報及跟蹤執行。

3、乙方應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下達的銷售任務(累計考核),如實際階段性目標未達到預期銷售計劃則雙方應協商提出相應措施予以調整。

4、乙方應按照雙方同意之決定嚴格執行。如乙方對有關市場策劃、銷售各方面的策略和執行決定有異議,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甲方應及時回覆,如甲方超過三個工作日不予回覆,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

5、乙方不得采取有損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的不正當行為。

6、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第七條 雙方日常工作機制

1、合作中所有關於銷售策略、銷售資料、銷售收費、對外宣傳口徑等工作都需要甲方蓋章或代表簽字確認,乙方才能組織實施。

2、甲乙雙方代表定期舉行項目營銷會,溝通包括銷售客户、銷售成績和市場情況等與銷售相關的事項。

3、甲乙雙方代表每月進行一次項目銷售總結和計劃例會,總結當銷售工作情況, 對下個月的銷售工作計劃進行討論和部署。

4、乙方定期提交給甲方的各類報表、銷售報告、客户統計分析表等。

第八條 代理合作費用

乙方依照合同規定履行服務合作內容,甲方須就乙方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費50萬元,其中現金支付30萬元,以茶油支付20萬元。現金部分在合同簽訂後10日內支付10萬元,6個月內再支付10萬元,12個月內再支付10萬元;茶油乙方可以隨時提取。從第二年度開始,每年營銷代理費在上一年度基礎上增長20%,支付期限與第一年相同。同時,乙方保證:合同期內,每年產品銷售額比上一年增長20%。未達到要求,相應扣減營銷代理費。

第九條 知識產權歸屬

雙方保證向對方提供的各項資料文件(諮詢性的資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 的所有權、處分權和知識產權。如因此導致他方涉入侵權糾紛並侵權事實成立的,視為該方嚴重違約。所有法律後果應由實際的責任方承擔,同時,守約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雙方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陳述和保證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説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2、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3、若因產品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二)乙方陳述和保證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2、若因乙方在銷售代理工作中之缺點、缺陷或擅自承諾等其它乙方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乙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如一方無理由解除合同,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雙方就已完成並經甲方確認的工作及銷售結算費用。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費用,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則乙方有權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應收款外,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如逾期付款超過45天,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服務,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出現其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向違約方追究法律責任,並追討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在合同期內,如乙方連續 個月未完成雙方確定的銷售任務,甲方有權提出立即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解除後5天內,乙方應移交所有的銷售策劃及客户資料等,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據實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視為免責。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