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精選9篇)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1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精選9篇)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2

製造商:

地 址:

代理方:

地 址: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 (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 國 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 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 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 美元按 %收傭。

2. 美元按 %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 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六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七條 賠 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變 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九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 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二條 仲 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 國 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製造商: 代理人: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地區為獨家代理並銷售甲方_________。

雙方同意如下條件:

1.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地區銷售_________的獨家代理。

2.甲方供給乙方_________的成品,由乙方包裝並標貼與原樣相同的商標和標籤。

3.乙方每月銷售不少於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個月不能銷售雙方同意的數量,本合同在任何時候可予以作廢。

5.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廠在_________地區銷售_________。

6.若乙方每月銷售量達到規定的數量,乙方有權永久擔任代理。

7.廣告費由乙方負擔。

8.經雙方同意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簽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文本與英文本發生異議時,以英文本為憑。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經雙方同意。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4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六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七條 賠 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變 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九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5

本協議繫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當事人一方______公司按中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與他方當事人_____公司,按______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商)所簽訂。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如下:

第一條 委任與接受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指定代理商為本協議第四條項下商品的獨家代理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招攬顧客的訂單。代理商同意並接受上述委託。

第二條 代理商的義務

代理商應嚴格遵守賣方隨時給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賣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以及訂立契約、合同或作其他對賣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於代理商違反賣方指令或超出指令範圍所用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賣方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代理區域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區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區域)。

第四條 代理商品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

第五條 獨家代理權

基於本協議授予的獨家代理權,賣方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俏與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攬或接受或區域外銷售為目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於區域內其他顧客有關代理商品的訂單、詢價,賣方都應將其轉交給代理商。

第六條 最低代理額和價格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賣方通過代理商每所(12個月)從顧客處收到的貨款總金額低於____________,則賣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協議。

賣方應經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價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

第七條 訂單的處理

在招攬訂單時,代理商應將賣方成交的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充分通知顧客,也應告知顧客任何合同的訂立都須經賣方的確認。代理商應將其收到的訂單立即轉交給賣方,以供賣方選擇是否接受訂單。賣方有權利拒絕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獲得的訂單或訂單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對於被拒絕的訂單或其中的一部分,無任何佣金請求權。

第八條 費用分擔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代理商承擔。除此以外,代理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於執行賣方中有關代理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 佣金

賣方接受代理商直接獲得的所有訂單後,就應按商品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貨幣)支付給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賣方收到顧客的全部貨款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匯付方式支付。

第十條 商情報告

賣方和代理商都應按季度或按對方要求提供有關市場信息的報告,以儘可能促進商品的銷售。代理商應向賣方報告商品的庫存情況、市場狀況及其他商業活動。

第十一條 商品的推銷

在代理區域內,代理商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廣告宣傳以促進商品的銷售。賣方應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廣告印刷品、商品樣本、小冊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工業權保護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但僅限於代理商品的銷售。如果在本協議終止後,代理商地銷售庫存代理商品時,仍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代理商也承認使用於或包含於代理商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其他工業產權,都屬於賣方所有,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一旦發現侵權,代理商應及時通知賣方並協助賣方採取措施保護賣方產權利益。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3個月,賣方或代理商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上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文件,本協議將繼續有效另外________年。發生續延,本協議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十四條 協議的中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如第五、六、十一條,雙方當事人應爭取及時解決爭議的問題以期雙方滿意。如果在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後30日內問題仍不能解決,非違約方將有權中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無力償付債務、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併,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協議,而無需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

自然災害、政府採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附上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準據法

本協議有關貿易條款應按___________解釋。本協議的有效性、組成以及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 仲裁

對於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6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第二條代理人的職責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第三條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第四條廣告和展覽會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第五條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

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

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第六條用户意見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第七條提供信息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第八條正當競爭

8.

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

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第九條保密

9.

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

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第十條分包代理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第十一條工業產權的保護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第十二條獨家銷售權的範圍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第十三條技術幫助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第十五條佣金數額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美元按________%收傭。美元按________%收傭。第十六條平分佣金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第十七條商業失敗、合約終止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第十八條佣金計算方法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第十九條佣金的索取權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第二十條支付佣金的時間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第二十一條支付佣金的貨幣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第二十二條排除其他報酬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第二十三條協議期限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________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____月____日終止。第二十四條提前終止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第二十五條存貨的退回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第二十六條未完之商務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第二十七條賠償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第二十八條變更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第二十九條禁止轉讓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第三十條留置權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第三十一條法律適用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第三十二條仲裁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承擔。製造商: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7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 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佣金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 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條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___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___個月通知,於下年的___月___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8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 (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_______ 國 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 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 ____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_______________

1. 美元按 ________%收傭。

2. 美元按 ____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 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六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七條 賠 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變 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九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 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二條 仲 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 國 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範本書 篇9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一、授權代理的內容

同意將下列產品 (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_______(區)。

二、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三、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 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四、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五、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六、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七、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八、正當競爭

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九、保密

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十、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十一、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十二、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十三、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十五、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合同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 美元按____%收傭。

2. 美元按____%收傭。

十六、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十七、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十八、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十九、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二十、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____天內支付佣金。

二十一、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二十二、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二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合同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於下年的_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二十四、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合同,除非遵照適用的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二十五、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二十六、未完之商務

合同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合同期滿後又執行合同,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合同義務之職責。

二十七、賠償

合同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合同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二十八、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二十九、禁止轉讓

本合同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三十、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三十一、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 國之現行法律。

三十二、仲裁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製造商(簽章):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