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銷售代理合同模板

銷售代理(Selling Agent)是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上,為委託人銷售某些特定產品或全部產品的代理商,對價格、條款及其他交易條件可全權處理。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二手房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二手房銷售代理合同模板

二手房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擁有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在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產權號: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產)。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否則視同乙方代理銷售。乙方有權獲得合同中約定的中介費。

4.甲方與買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協議後,因甲方違約導致房地產買賣交易無法完成,甲方應承擔買賣雙方的中介費.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委託價格

1、該房產委託乙方銷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其中賣方的交易税費、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 %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 %內,超過該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

1、乙方的中介費為成交額的 % ,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每單 元,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格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

甲方與買方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甲方在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應不遲於3天將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按揭合同、按揭保險單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4)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銷售房產的有關宣傳資料;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銷售的房產、環境及情況;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房產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二

甲 方:

電 話: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擁有的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在 擁有的店面,(店面編號: ),銷售面積共計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產)。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否則視同乙方代理銷售。乙方有權獲得合同中約定的中介費。

4.甲方與買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協議後,因甲方違約導致房地產買賣交易無法完成,甲方應承擔乙方的中介費。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委託價格

1、該房產委託乙方銷售價格為______ _ ___,交易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與甲方無關(包括中介費),由乙方自己行解決。

2、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 %內。

第五條 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

1、乙方的中介費為甲方規定銷售價格超出的部分。

2、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費:

甲方與買方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中介費。甲方在簽訂正式銷售合同後應不遲於3天將中介費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按揭合同、按揭保險單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4)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

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銷售房產的有關宣傳資料;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銷售的房產、環境及情況;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房產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二手房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三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製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 1

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密

9.1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 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 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 賠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一條 仲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