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1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江 蘇 金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本協議書是甲、乙雙方對所簽訂的 號《聘請律師服務合同》第五條有關風險代理和收費的內容的補充約定,本協議書籤訂後,上述合同第五條的內容按以下約定執行:
一、甲方提出並要求乙方對其委託的案件或事務實行風險代理,乙方審查其符合本協議書第二條後接受風險代理。
二、風險代理範圍僅限民事案件或事務,且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保或低保待遇;(三)請求贍養、撫養、扶養、撫卹、救濟、工傷賠償等費用;(四)請求勞動報酬。超出本條範圍的風險代理無效。
三、風險代理收費:
(一)律師費的收取比例為合同標的金額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二)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查檔費等其他單位的收費不屬律師費,甲方自付。
(三)律師辦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複印等費用不屬律師費,由甲方另付。
(四)收費方式,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 種 方式執行:
1、雙方分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師費,即人民幣(大寫) ,若敗訴或未完成委託事務,則剩餘50%律師費甲方免付;
2、律師承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律師費,僅需支付辦案費 用人民幣(大寫) ,律師費在以下第( )項規定的時間收取:
(1)在案件勝訴或委託事務完成後收取;
(2)按照辦理進度分階段收取,具體進度及相應階段收費雙方另行協商並製作《分階段收費表》。
四、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糾正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委託關係按《聘請律師服務合同》非風險代理的規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2
甲方因與 有限公司 糾紛案件,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委託乙方律師為執行案件代理人。乙方接受委託,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的委託事項為:起草相關法律文書、代為舉示證據、 申請執行相關事項、簽訂和解、調解協議、領取本案相關法律文書,代為收取本案被告給付的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給甲方的涉及本案的所有款項。
第二條 乙方指派 張德華 律師辦理甲方的委託事項。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承辦律師真實地、完整地陳述與委託事項有關的事實和提供相關材料。
第四條 乙方應當恪守律師職業道德的執業紀律,認真履行法律 服務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第五條 甲方要求實行風險代理方式向乙方給付法律服務費(乙 方已告知甲方政府規範文件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乙方表示接受。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1、在本合同生效的當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人民幣00 元。
2、乙方代甲方於收取本案被告給付的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給甲方的所有款項的當日內,按照該實際收取款項的10%金額,作為乙方的法律服務費,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法律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附件),乙方按照該《授權委託書》的授權,收取被告給付的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所有款項,把應當收取的法律服務費扣除後,將剩餘的款項支付給甲方。
3、在本案執行過程中,如果甲方撤回執行申請或與被執行人和解的,甲方仍按本案請求強制執行標的額的10%金額,作為乙方的法律服務費,於甲方撤回執行申請或與被執行人和解的當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本合同生效後,被執行人向甲方清償及第三人代替被執行人清償的財物,均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給甲方向被執行人收回的債權。
第六條 委託事項所發生的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 公告費等必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乙方可以暫停提供法律服務,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而解除本合同,仍應當按本案訴訟標的額的10%金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包括風險法律服務費)。本條款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第九條 如果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包括甲方撤回執行申請或與被執行人和解等)或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事項不能再繼續進行時,其合同義務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至本案訴訟終結之日止。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和乙方承辦律師各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地點:大連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務所)
承辦律師: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借款合
同(借款為X筆,總計借款本金為X元,利息為 元)糾紛案件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的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全權代理訴訟、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3、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
論;
4、在不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調解、審理及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上訴;
5、代理清收現金或抵債物;
6、委託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四、委託代理期限及範圍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後,該案件處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階段,即由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期限延長的原因,造成該案在一年之內沒有審結或乙方為甲方沒有實際追回損失,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代理期限為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撤訴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費用給付標準
收回現金或抵債資產(資產以法院評估作價為準),按照執行收回本息總額的%支付代理費。
六、代理費用給付期限
代理費給付期限:收回現金或資產入賬之日起XX日內,甲方給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2、有權對乙方律師因違紀或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損害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5、不得擅自放棄甲方的合法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重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辦律師: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海南金凱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和律師為甲方與xx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壹審及有可能發生的貳審、再審以及執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師因故不能出庭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授權乙方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採取相應補救措施,並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律師接替。
二、雙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諸如領送法律文書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約定的律師以外的助理人員進行。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的訴訟主體及事實與理由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賠償;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乙方僅收取部分或沒有收取代理費的,自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權按第八條約定的金額或標準收取或補足。如果約定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在本條情況下則變更為按訴訟標的或法院、仲裁等機構裁判文書確定的金額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費,而不再按第六條約定的方式執行。
七、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一)特別代理;
(二)一般代理。
八、根據《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條例》及《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收費辦法》的規定,雙方採取協商收費的形式,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為按甲方實際收回現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實物財產,則以評估價值計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訊、調查取證、複製資料、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按逾期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雙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費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鑑定。
十、雙方同意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代理。終止代理後代理費的支付按第六條辦理。
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包括: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或身份證複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
3、對乙方的授權委託書。
4、相關證據材料。前三項訴訟法律手續,應在乙方辦理完起訴或應訴手續向乙方發出請求之日三日內提供。第4項資料應乙方要求隨時提供。
十一、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經辦律師個人就代理事項簽訂任何協議,甲方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個人支付任何費用或借給乙方經辦律師個人任何錢與物。甲方應付乙方的任何費用必須轉入乙方帳號,並由乙方開具財務票據,否則,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必須依約立即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或標準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應付給乙方的代理費。
十二、甲方將委託事項委託乙方以後,在未出現乙方違約或違法、違紀、違德及不能勝任代理工作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此案。否則,視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甲方將委託事項委託乙方以後,無論甲方是否指派人員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響合同第八條代理費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託第三方律師,也不通過乙方,而是自己辦理委託事項,甲方仍應按合同第八條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及為財產和證據保全而提供的財產擔保均為複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關部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十四、甲方因訴訟發生並由法院等有關部門收取的受理費、保全費、擔保金、公證費、鑑定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有關部門交納,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交現金代為交納。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完畢相關法律手續後,甲方拒不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費用,導致方無法開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關於代理費按第六條約定辦理。
十六、執行過程中甲方欲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應就代理費支付事宜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執行和解情況下的代理費按此協議辦理。 如果甲方在執行和解前不能就執行和解的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甲方應按生效法律文書裁判的金額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十七、雙方往來文書可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直接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準,傳真送達以傳真機上切下的表明傳真結果的記錄為準。前兩種送達方式無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報》上公告送達。合同尾部註明的傳真、地址是本條表明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的傳真與地址,如有變動,需及時通知對方。往來文書中需對方明確表示意見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達的為30日)內應明確答覆對方。逾期不作答覆的,視為同意對方意見。往來文書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十八、關於裁判文書的領取,雙方特別約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領取裁判文書的時間和法院,由甲方親自到法院或相關單位領取。乙方僅負責領取代理律師應領取的裁判文書入卷存檔。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5
委託代理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湖北人從眾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進行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在上列糾紛案的代理人。乙方律師必須在委託權限內,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行為,有權中止代理,所收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授權處打勾認可)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可代為行使下列權利:立案、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撤訴;提起反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領取訴訟標的。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方法(試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等規定,收費方式為:(以下任選其一)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時一次性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總額計人民幣 元。
2、以標的額的 %,向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結案後據實結算。乙方預收人民幣 元。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及非訴訟調解,見證等止(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撤銷訴訟。乙方不退還所收代理費)。
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湖北人從眾律師事務所 地址: 辦公地址: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對面 郵編: 郵 編:430300
電話: 電 話:027-61003211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山西晉安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案件的全部強制執行事宜。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代為辦理執行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並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後,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執行並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執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被執行人協商處理所委託事宜,或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託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託事項,乙方有權按執行標的額的30%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執行款物後,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後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30%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宜終結止。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7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電話:
乙方: 承辦律師:
地址:電話: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王朝進律師為甲方辦理專利侵權法律事務,22家侵權廠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權限
1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為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檢索費由乙方承擔。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權而敗訴則甲方分擔一半費用。
2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應選擇一家侵權比較明顯的、索賠款數額較大的先行起訴,一求得雙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賠償淨數額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應出具發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在風險式收費項下,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
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着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二、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雙方各一份,承辦律師一份。
甲方:乙方:
簽定地址
簽定日期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9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
受委託方:河北世紀聯合律師*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86號金成商務樓。
法定代理人:劉*玉,男,該所主任。
委託代理人: 該所律師。
甲方因與 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
一案 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 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 委託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為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 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後甲方按判決書確定數額的 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後,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後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為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
金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為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後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後應按評估數額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後按其現金數額的 % 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 %支付。
3、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 % 的金額為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 % 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衝抵或由甲方自行衝抵,作為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
甲方提供 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後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 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 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紀聯合律師*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10
乙方:
甲方就其訴訟/執行 一案,聘請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風險代理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訴訟/執行 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申請訴訟保全;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申請執行;
4、代為簽署、收取法律文書。
三、代理目標
乙方承諾,以代理清收執行回債權本息合計獲得 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清償作為其在本協議項下應實現的最低代理目標,該代理目標的實現為乙方主張律師代理費的先決條件。若清收回實物資產,則按照抵債金額的 %摺合成現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協議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代理目標,則本代理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費。甲方有權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過招標或協議方式委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費用
(1)若乙方代理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按最終清收回現金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未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費。
(2)上述代理費在甲方收到執行款項或取得抵債裁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評估費、檔案查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工作雜費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託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律師、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並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鑑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並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並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fanwen/1578/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並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13
甲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 ,委託乙方指派律師處理本專項法律事務,雙方根據《律師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就委託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上述專項法律事務處理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認真履行律師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時參與訴訟活動。
3、甲方需向乙方律師全面客觀地介紹案情,提供涉案全面證據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4.1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為達到不法目的的規避法律,有權解除合同,所收代理費不退還,並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2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有權中止履行合同,直至甲方付 清代理費用時止。
4.3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仍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4.4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代理費用應退還甲方。
5、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
5.1特別授權:。
5.2一般代理:代為辦理報案。
5.3其他授權:。
6、甲乙雙方經協商按下列方式支付費用:
6.1本專項法律事務基本代理費用 ,上述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支付。
6.2本專項法律事務除基本代理費用外,另 收取代理費,上述費用在甲方收到回款後三日內支付。
6.3上述費用使用現金、轉帳支票及其他方式支付均可。
7、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專項法律事務終結止。
8、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作了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完全理解並認可接受。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甲 方:
代 表 人:
乙 方:代 表 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模版 篇14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 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並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複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 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範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臨沂市沂蒙路326-4號
電話: 電話:0539-8312348
傳真: 傳真:0539-8312348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