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律師委託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解除律師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律師委託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________處理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再繼續代理甲方事務,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份返還乙方。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律師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2

甘公律民代字__________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因與一案,現委託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審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見授權委託書。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依據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五、根據《甘肅省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元。

六、本合同簽訂後,新增加的訴訟標的和反訴案件代理費另行收取。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我對“律師委託代理合同範本怎麼寫呢?”的解答

解除律師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託權限

乙方的委託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閲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並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複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後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彙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於在處理本協議委託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對本協議委託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徵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於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託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