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委託代理合同(通用18篇)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通用18篇)

乙方:天津泰閣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委託事項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其他事實材料及其線索;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達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聯繫方式為:電話:,電子郵箱:,甲方更換聯繫人的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

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支付辦法如下:簽訂委託合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交通費、通訊費、複印費、資料費、差旅費、食宿費等。

第1項費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後向甲方報銷。

第2項費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辦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辦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後向甲方報銷。

第七條甲方支付第五條及第六條約定的費用後,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退還律師代理費: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時止。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手機、E-MAIL、郵寄。需郵寄的,送達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手機號碼,應當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E-MAIL:傳真: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託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填寫説明】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樣式為填充式文書。樣式設計的條款已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的規定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只需在空白之處填上相應內容即可。

一、首部

1.標明,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人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人的姓名或名稱;受託人寫明受託律師事務所的全稱。

3.案由,案由是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稱,是委託事項的具體化。

二、正文

主要應把握以下兩個條款:

1.委託代理權限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決定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根據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不同,委託訴訟代理權限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1)一般授權

通常情況下,授權委託書所表現的是一般授權。一般授權表明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訴訟權利,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供證據、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出庭辯論等。一般授權同時也表示委託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

(2)特殊授權

特別授權,是指委託人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授予訴訟代理人能夠處分某些特定的實體權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的代理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第2款和《適用意見》第69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特別授權必須明確具體,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為上述行為。

(整理)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雖然受制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訴訟代理權,就成為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中的獨立主體。與此相適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具有獨立性。

委託訴訟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可以相對獨立地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來取代應對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的訴訟行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達開庭傳票後,還應向訴訟代理人送達開庭通知書。

訴訟代理人有自己獨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就是其獨立的訴訟權利;訴訟代理人遵守訴訟秩序,就是其獨立的訴訟義務。

2.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是律師從事委託代理事務所取得的報酬,其數額應符合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靈活約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託人、受託人分別簽章,並按樣式填寫相關內容,註明簽約日期。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 %,乙方為____ %。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藉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的需要,委託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託並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託人擬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託的事項合法並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於合法目的。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於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範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範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瞭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並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係,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託關係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託。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甲方同意後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託事項的工作成果(供選擇,可選擇一項或多項):

1、專項諮詢意見;

2、調查獲取的證據;

3、法律意見書;

4、法律建議書;

5、律師見證書;

6、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廣東海智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事務,特委託乙方的律師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敍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

此外,甲方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便利條件,並承擔乙方律師赴市外異地(外市)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須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僅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本協議有限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處理完畢。

第七條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委託方: 受託方:廣東--律師事務所

(簽名蓋章)

簽署日期:

(律所地址: ,電話: )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8

______律( )民字第 號

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___糾紛一案,聘請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一、二審及執行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特別授權(詳見授權委託書)。

三、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四、證據提供與案情介紹。

1、甲方應在不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向乙方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所有證據。乙方律師收到證據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據。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與律師共同參加證據交換、質證和出庭,則應在舉證期限內書面向乙方完整陳述案情;甲方口頭陳述並由乙方製作由陳述人簽名的筆錄,視為書面陳述。

3、乙方可對案情進行必要的調查取證,但對調查取證的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4、乙方如發現甲方隱瞞或捏造事實、隱瞞或偽造證據、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甲方的協助義務。

1、甲方應儘量由本人或委託最瞭解本案事實的人員一名,與乙方共同參加訴訟活動,其主要職責是向法庭陳述本案事實。

2、如需乙方單獨出庭(包括交換證據和質證程序),則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實陳述僅以已取得的證據和甲方的書面陳述中披露的事實為限。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返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

七、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代理費依收回金額的_______%,甲方在實際收到每一筆債權款項後_______日內支付相應律師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履行地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9

法則明非訟字〔〕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請乙方委託律師擔任甲方處理該項事務的代理人。雙方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擔任代理人的責任,是就該項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審查、修改或草擬合同,或參與談判、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詳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如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則甲方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單方面解除與甲方的委託關係,應將甲方所交費用全部退還。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如下:

1、律師費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

2、如需要乙方律師到市區外進行與本項事務有關活動,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均由甲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委託乙方的權限如下:

1、

2、

七、甲、乙雙方特殊約定: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至

甲方:

代表:

乙方:

經辦律師:

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石錦雙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1,3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3000元;訴訟費400元(多退少補)將於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費10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元,其餘代理費於之日繳足,共計人民幣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乙方:受託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410011郵編:100102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注:

銀行賬號:

户名: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擔任 一案 審訴訟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委託代理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根據甲方要求,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訴訟代理人(下稱“代理律師”)到人民法院參加訴訟,代理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履行代理職責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後果由委託人承擔。如代理律師有合理的原因不能參加訴訟,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師參加訴訟,甲方應依照本協議另行簽署委託書以便乙方指派律師履行代理義務。

二、代理律師遵循勤勉盡責原則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代理律師除履行代理義務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案情,並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到庭履行代理職責。

三、甲方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件事實和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甲方最遲須在開庭前5天將代理律師要求的證據和資料交齊,以便代理律師有充分的時間準備開庭,否則由此引發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在履行代理職責過程中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不能按時提供相應重要證據、資料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

四、甲方有義務親自向相關審理機構出示證據和資料原件,甲方不得將證據和資料原件等交給代理律師,甲方確實認為代理律師持有甲方證據原件和資料是履行代理職責之必須前提,則須與代理律師辦理書面交還手續,否則因證據和資料等原件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因客觀原因不能按照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須在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的最遲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代理律師,以便代理律師申請延期舉證或作出繼續或終止代理的決定以減少甲方損失。如甲方自行調查和收集證據有困難,在合理的期限內可委託代理律師調查和收集證據,但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委託證據調查手續並另行支付相應律師代理費和實際發生的調查費用。

六、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代理職責,所收律師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中止或撤銷委託,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在代理律師以書面方式催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依照本協議履行約定義務而甲方怠於履行時,除甲方有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履行代理義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調查證據、陳述案情、進行辯論、作出和解承諾以及代為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以甲方的授權委託書內容為準)。

八、甲方在簽署本代理協議時已從代理律師處知悉涉及本案的中國現行法律關於民事訴訟時效、審判期限、答辯期、舉證期限、判決及裁定上訴期、再審或申訴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期限等詳細規定。因此,除乙方在代理本案過程中會再次口頭提醒甲方外,甲方有義務在上述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告知代理律師甲方對上述訴訟權力的處分方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後果由甲方承擔。對於超出甲方委託授權範圍的甲方訴訟權力處分方案,乙方有權拒絕履行。

九、甲方已完全知悉乙方現行律師收費辦法,並確認本案律師代理費收取標準屬政府指導價格範圍,雙方確認本案的爭議標的為人民幣萬元,在此前提下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即按照上述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萬元人民幣,本案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甲方單方終止訴訟等均視為代理律師履行了代理行為。在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律師代理費時,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代理行為,因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乙方户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

開户銀行:中國銀行南京市薩家灣支行

銀行賬户:

十、甲方確認在乙方代理結果未出現前,如因甲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撤銷訴訟案件或因甲方或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單方中止、終止本委託代理協議,均視為乙方完全履行了代理職責併為甲方爭取了全部訴求或抗辯權益,甲方無權向乙方要回已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如因乙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本委託代理協議,乙方除實際發生的費用與甲方據實結算外,應向甲方退回全部甲方已繳納的律師代理費。

十一、代理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如有發生下列工作費用,則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訴訟、仲裁、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法定費用;

2、乙方為辦理甲方此案而發生的調查取證等有關費用(乙方提供相應發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如進行專家論證等)。

十二、本協議除支付結算條款外有效期至本案本審終結(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終止或撤銷訴訟)時止。本案如涉及二審、申訴、再審、發回重審、執行等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協議並交納費用。

十三、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及代理律師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確認由南京仲裁委員會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仲裁裁決,雙方嚴格履行仲裁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出庭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在委託乙方時要明確授權範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後果由甲方承擔。如委託代理合同與授權委託書代理權不同,以委託代理合同為準。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一、二審代理人。

第二條、因甲方通訊地址不詳或變動,以及其他通訊方式不能及時與乙方保持聯絡,導致乙方承辦的法律事務,無法及時與甲方溝通,從而喪失法定權利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及時將案件進展情況通知甲方。

第三條、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代理人敍述案件事實,提交書面委託手續,提供有關證據,不得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費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費用,乙方嚴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在此聲明:乙方、乙方承辦人不向甲方或其經辦人作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如甲方對乙方承辦人的某些分析或預測理解為作出了這種“承諾”,則該“承諾”無效,並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1、代為調查、收集、提交證據;2、代為簽署、提交、接收法律文書;3、代為出庭;4、代為接受調解、和解;5、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撤回訴訟請求;6、代為提起上訴;7、代為協調司法鑑定機構關係;以及與訴訟活動相關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審代理費各----元共計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元,一審判決後三日內支付 元;二審上訴後三日內支付 元,二審判決生效後支付 元;一審判決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或者甲方未另行委託乙方代理二審訴訟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審代理費;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訴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審代理費 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額支付以上費用,乙方有權終止代理。辦案的差旅費、住宿費、打字複印費和調查取證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由

甲方承擔,依據報銷憑證實報實銷。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本案本審審理終結之日止(包括判決、調解、自行和解、撤訴等)。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合同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按指印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四條、本合同—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委託人(甲方)

受委託人(乙方)

因非訴訟事務,甲方需委託乙方辦理,經協議,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履行。

1、委託辦理事務: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具體負責辦理委託事務。如該律師不能辦理,乙方應及時另行指派其它律師辦理。

3、代理人的權限為:起草、審查、出具法律性文件,律師見證,律師調查,參與談判,代為註冊、登記、辦證,參與聽證、交涉,參與調解等。具體授權根據委託辦理事務的性質而定。

4、參照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結合委託辦理事宜的具體情況,經協商,甲方應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前述費用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該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支付的為完成委託辦理事務所需而由政府部門收取的費用。

5、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辦理事務辦結之日止。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要求終止委託,甲方原則上不能要求乙方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

6、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委託事務所涉的相關情況,提供相應的材料,不得對乙方律師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並不退還已收的代理費,如由此而導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7、其它約定條款: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