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P製作網站代理合同(精選3篇)

WAP製作網站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WAP製作網站代理合同(精選3篇)

乙方:南陽金橋山谷網絡科*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的手機wap網站的系列產品和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種類及代理區域

1-1 代理範圍: 鑑於甲方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管理,並經乙方審核符合產品代理商的相關資格,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產品代理商,在

縣區域內作為

獨家代理商銷售靈智WPA網站製作。

1-2 代理時間:從

日至

日止。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訂本協議。

1-3 甲方接受乙方按照《代理商管理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所有產品代理商實施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所代理的乙方相關業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2-1-2 依照乙方規定交納預付款

元 (大寫

元),並應按乙方制定的實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

2-1-3 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在提交乙方相關業務業務時,按照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客户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1-4 甲方與最終用户辦理相關業務時,與客户簽定協議,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的利益。甲方可享受乙方規定的對該產品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

2-1-5 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

2-1-6 甲方接受乙方的銷售價格指導。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佈的價格下限。

2-1-7 甲方需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8 甲方在推廣乙方的業務時,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環球聚合”,“靈智”“北京*智聚合代理商”等字樣和統一標識、商標等,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北京*智聚合辦事處”或“北京*智聚合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企業名稱中不得出現“北京*智”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

WAP製作網站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的手機wap網站的系列產品和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種類及代理區域

1-1 代理範圍: 鑑於某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管理,並經乙方審核符合產品代理商的相關資格,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產品代理商,在  縣區域內作為  獨家代理商銷售靈智WPA網站製作。

1-2 代理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訂本協議。

1-3 甲方接受乙方按照《代理商管理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所有產品代理商實施某、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所代理的乙方相關業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2-1-2 依照乙方規定交納預付款     元 (大寫     元),並應按乙方制定的實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

2-1-3 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在提交乙方相關業務業務時,按照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客户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1-4 甲方與最終用户辦理相關業務時,與客户簽定協議,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某客户的利益。甲方可享受乙方規定的對該產品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

2-1-5 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

2-1-6 甲方接受乙方的銷售價格指導。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某公佈的價格下限。

2-1-7 甲方需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8 甲方在推廣乙方的業務時,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環球聚合”,“靈智”“北京威智聚合代理商”等字樣和統一標識、商標等,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北京威智聚合辦事處”或“北京威智聚合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企業名稱中不得出現“北京威智”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

2-1-9 甲方有權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等,根據管理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2-1-10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如因甲方違規經營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2-1-11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2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2 乙方的權利、義務

2-2-1 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户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2-2-2 甲方遞交的所有業務,由於某即注即付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業務,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

2-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等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或者短信方式和代理交流專區公告的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2-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代理章程和產品定價信息;甲方應同意接受乙方的修訂。更新後的各種信息乙方將在其網站上以公告形式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修訂信息自規定之日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2-10 乙方應對甲方的客户和相關內容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2-11 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使甲方能在乙方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乙方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2-12 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三、甲乙雙方間的相互關係:

甲方雙方各自獨立經營,每一方都有獨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債務強加於某方或影響已賦予另一方的權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為引起第三方訴訟、索賠,均由該方獨立承擔責任。

四、付款/結算條款:

4-1 甲方成為乙方南陽黃某AP製作網的產品代理商以支付預付款和簽訂在線協議為確定雙重確認。甲方須在協議簽定之日起五日內,將預付款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否則本協議自動作廢。

4-2 合作確認後,按照乙方申請的代理級別確認乙方的銷售折扣,網站的自動結算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應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4-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指定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説明。

4-4 協議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未達到預付款,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的款項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5-1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協議簽定或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手段某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5-4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即時結清者外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5-5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應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5-6 因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5-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協議約定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後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某使另一方依據本協議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協議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5-8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協議。

5-9 由於某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協議。

5-10 協議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協議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協議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協議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款: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某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6-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某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6-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某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6-4 由於某的部分服務是建立在其他運營商的通道或者平台上,因而不能100%保證產品以及其他技術方式的完全通暢。如確因運營商網絡問題造成偶爾不能及時暢通,不視為乙方違約。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南陽市法院解決。  八、其他約定:

九、附則: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等,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9-3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9-4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解除。

9-5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完全理解和認同。在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9-6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被授權人簽字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蓋章:

聯繫人:               聯繫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開户行:               開户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聯繫人電話:              聯繫人電話:

手機:                手機:

WAP製作網站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本於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同意對於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擔責任。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鑑於合同未能履行是由於客觀經濟形勢造成,甲乙雙方互不追求對方違約責任,乙方前期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已到位甲方現場的所有物料由乙方全部收回。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需繼續聘用相關人員,乙方無異議並無權干涉。相關人員工資自___________月起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於違約方的解釋。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