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研發專利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方擬就 項目申請 □職務發明 □非職務發明
專利,特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 為甲方代理人。
二,委託事宜:
申請類別: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①發明人姓名:
②第一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單位代碼或個人身份證號
地 址:
郵編:
③第二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地 址:
郵編:
三,乙方代理人應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辦理好專利申請,在發明專利公開公告前不得泄密。
四,甲方應根據專利法要求充分公開發明創造的具體內容,配合乙方做好申請工作,因甲方技術交底材料公開不充分造成的專利申請未能獲權,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委託乙方申請專利,如有共同申請人,應將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關申請專利事宜的協議書副本提交乙方。今後如果發生申請權屬糾紛由申請人自身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聯繫人的姓名 ,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 。甲方如果變更聯繫人或通訊地址或聯繫電話,應將變更結果及時通知乙方,否則,其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訊地址或通訊電話及時向甲方傳達知識產權局有關文件(包括申請受理,授權通知,專利證書等)。
八,根據乙方的收費辦法,雙方商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諮詢,服務等費用為人民幣XX元。對於發明專利需繳納實審代理費,人民幣 元。上述費用需在委託時或完成申請文件時繳納,最遲需在乙方遞交專利申請後一週內結清,逾期不結清,本代理委託合同即為終止。對於專利授權後的監視年費和代繳年費的手續費另收。
九,如專利申請獲得授權,本委託代理合同到獲得專利證書自然終止。如專利申請未通過審查,本委託代理合同到收到專利局的視撤或駁回通知書自然終止。
甲方: (蓋章) 乙方:上海浦___良風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代表: (簽字)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公司研發專利代理合同 篇2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 (地址: )
專利代理人 代為辦理
名稱為 的發明創造
申請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申請、審批、批覆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 (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單位代表人 (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3.受委託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4.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6.委託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託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
委託人:
委託單位:
年月日
公司研發專利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對ZL專利提出無效請求,根據我國《合同法》和《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經多次友好協商,現就委託乙方律師作為甲方代理人處理相關事宜,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並簽署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兩案件的無效程序。
二、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履行職責。
三、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指派的律師不能履行職責時,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應另行指派代理律師。
四、甲方應真實地向代理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真實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本合同約定而未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日內付清。
五、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履行合同,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約定而未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日內付清。
六、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追索未支付的費用及追討損失。
七、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特別授權。
為了節省不必要的程序,甲方授權乙方可以乙方代理律師的個人名義作為無效程序請求人對上述兩專利提出專利無效請求。
八、根據律師收費標準並經雙方商定,本案實行風險代理,分為前期律師費和後期律師費。前期律師費: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費人民幣五萬元(¥50000.00),無論無效結果如何,該費用不予退還。後期律師費:如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上述兩專利均無效的裁定,甲方在收到裁定三天內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十萬元(¥100000.00);如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上述兩專利其中任一專利無效的裁定,甲方在收到裁定三天內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費人民幣五萬(¥50000.00)元。
九、在本合同生效後,代理的案件包括但不限於以非訴訟方式終結或以和解、調解、撤訴等方式終結的,不影響本合同關於乙方收取費用的約定。
十、律師為本案外出調查、調解、出庭的旅差費,為本案所需的查詢費、複印費、鑑定費、翻譯費及其他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代理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專利無效裁定為止。
十二、甲方拖欠本合同約定支付的律師費、辦案費,乙方有權按律師費、辦案費的總額每日萬分之五計收違約金。由於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了甲方的損失,按照已收律師費的壹倍予以賠償。
十三、本合同糾紛,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對於本合同之條款,甲方已認真詳閲,不存異議,與甲、乙雙方協商的結果完全一致。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執一份、乙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