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獨家代理銷售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項目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開發的項目位於通化市鎮_號;
2、該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住宅、門市及車庫,為結構,共計層,其中住宅套,門市套,車庫套;
3、該項目佔地面積為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為平方米,門市平方米,車庫平方米;
4、該項目的開工日期是年月日,竣工日期是年月日。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所開發建設的項目進行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託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為保證乙方有效地進行項目的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詳細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具體包括: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銀行帳户;
2、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該項目批准的各類證照複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預)售許可證》等;
3、提供銷售代理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項目的基礎數據、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配套設施情況、交房標準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諾的資料。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負責銷售賣場(售樓中心)的裝修及水、電、暖、通訊、寬帶等設施的供給;
(三)售樓處內辦公耗材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負責辦理交樓的各項事宜,包括辦理質檢合格證書、面積測繪以及產權登記進户等;
(五)甲方在遵從銷售第一的原則基礎上,和乙方協商具體的價格策略,並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於銷售的各項方案;
(六)甲方負責辦理銀行、税務、工商、城管及各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關係,為乙方創造寬鬆的經營環境;
(七)為促進該項目在通化地區的銷售,應進行必要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由乙方制定、設計相應的實施方案,報與甲方審核後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及時按本合同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佣金;
(九)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應保證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房源產權明晰,銷售合法。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市場銷售單價,制定後的單價必須保證合同均價;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向客户推薦或承諾;
(三)乙方負責對該項目進行整體包裝及制定各種銷售策略;
(四)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其他因素調整推廣策略;
(五)凡關於該項目的設計與説明、方案均歸乙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雙方合作終止後,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七)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任職、解聘、工資、獎金等。
第五條:銷售均價
(一)住宅:元/㎡;
(二)門市:元/㎡;
(三)車庫:元/㎡。
第六條:銷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標準: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為有償服務,即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佣金為每套住宅(門市、車庫)銷售總價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銷售佣金實行“每星期結算一次”的原則。購房客户交齊規定的款項並簽定購房合同後,視為該房屋已由乙方銷售完畢,即可結算銷售佣金。每個星期一為佣金結算日,由乙方計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銷售佣金,報與甲方後於當日全額支付給乙方(佣金的結算標準詳見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況,甲方為購房客户打折,則乙方按實際銷售總價的3%提取銷售佣金;
(四)如發展團購客户,則乙方按團購的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佣金;
(五)如甲方將該項目的部分房屋頂帳,則乙方按頂帳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佣金;
(六)如由於工程質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則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銷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經提取,則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關於溢價及溢價部份的分配
(一)銷售單價超過均價以上為溢價部份;
(二)溢價部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餘的40%。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宜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三十日內,將銷售賣場(售樓中心)、樣板房裝修、佈置完畢,由乙方按設計標準驗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夠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類證照、項目資料應真實可靠,如因此產生任何糾紛,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另行委託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即時停止銷售工作,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
(四)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給銷售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甲方應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時支付,每遲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選擇停止銷售工作,並通過法律程序追討佣金。
(六)乙方不得虛假宣傳欺騙客户,只能在甲方認可的材料範圍內進行宣傳和承諾,若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工作予以監督,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終止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銷售工作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合同終止,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定代理銷售合同;
(二)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視為提起終止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如確有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得到同意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變動,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定有效的書面補充協議後方可生效。
第十條:凡發生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應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有關的訴訟程序,敗訴方應根據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年月
日日
房地產項目獨家代理銷售合同 篇2
一、代____區域
1、乙方的代____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____區域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____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月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
(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銷售額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為_________,乙方保證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六、代理商品價格
1、配送價格:甲方向乙方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税、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乙方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2、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税等應另開發票。
3、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應向乙方説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甲方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甲方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乙方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乙方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甲方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八、商情報告
1、乙方有權接受客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2、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還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九、推銷、宣傳與廣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客户,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代理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3、甲方通過制定總體廣告計劃及其他規定,實施產品的廣告計劃和發佈廣告;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____區域內發佈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4、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佈廣告。
5、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代____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十、購貨與銷售
1、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____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貨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貨款後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發貨,乙方承擔鐵路貨運或汽運費,航空貨運費等,發貨方式由乙方確定。
(3)甲方將在發貨後將貨運單據傳真或寄至乙方。貨運時間以貨運單據上標明的時間為準。
2、乙方須在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甲方予以換貨或退貨。
十一、監督、培訓及售後服務
1、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2、乙方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業務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6、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户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十二、知識產權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乙方在代____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僅限於銷售代理經營的目的;
(2)甲方許可的第三人在代____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3)《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或《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3、乙方應經常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乙方應據實向甲方報告。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甲方的指示,幫助甲方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甲方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4、乙方不應與甲方或幫助他人與甲方競爭,乙方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甲方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乙方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5、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內,乙方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合同終止後的___內,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6、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十三、合同轉讓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內不得進行轉讓。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十四、合同變更
1、為適____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____區域內實行變更,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獨家代理銷售合同 篇3
製造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制造商)
註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代理商)
註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_________為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製造商;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製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為了便於工作,製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製造商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製造商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製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製造商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製造商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製造商指定的時間內對製造商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説明書等);
(3)製造商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製造商的職責
製造商應: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户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泄。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製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製造商。
8.利害衝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製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製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於製造商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製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簽字):_________ 製造商(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