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運輸月結服務合同(通用3篇)

代理運輸月結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代理運輸月結服務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甲方:

電話:傳真:

郵箱:地址:

乙方:

電話:傳真:

地址:

電子郵箱賬單接收郵箱地址: @ (由乙方填寫)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運輸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託運形式

1、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運輸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甲方應依乙方指定託運方式提供服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託運方式包括:

快運貨物:精準卡航;精準空運;精準汽運;精準城運。

快件:標準快遞;360特惠件;電商尊享;商務專遞。

2、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狀況自行安排運輸公司,無需另行通知乙方。

二、代表條款

1、乙方指派以下人員到甲方辦理貨物交接、驗收、結算等各個環節的代理運輸事宜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

月結服務合同

2、乙方應明確告知其員工有關本合同的各項內容,以促使其員工託運、接收乙方貨物時,瞭解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和注意事項。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照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公佈價對快運貨物、快件進行分別計費。

2、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電話、官網訊息等。乙方未提異議而繼續發貨的,視為乙方已接受價格。甲方未通知前,按變動前執行。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安排運輸公司,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在甲方經營網點接收乙方送貨。快運貨物託運時,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快件寄遞時,甲方免費提供上門接貨服務。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當面檢視交寄物品,檢查是否屬於國家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

以及確認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是否與運單上所填寫的內容一致。具體禁運品明細見本合同附件。

4、乙方應保證託寄物不會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也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如實申報貨物內容,並準確填寫託運人、收件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繫電話等資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

3、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聲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八、拒運條款

1、乙方拒絕甲方驗視或不如實填寫運單、不提供有關證件的,甲方可以拒絕辦理運輸。

2、甲方在已經收寄的貨物中發現有禁寄或限寄物品的,可以停止轉發和投遞,對其中依法需要沒收或者銷燬的物品,有權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對已經收寄的不需要沒收、銷燬的禁寄或限寄物品,以及需依法查處的禁寄或限寄物品之外的物品,甲方應及時聯繫乙方妥善處理。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

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出發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達到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航班、汽運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達到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三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貨物,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收貨人處。快運貨物託運時,由此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快件寄遞時,甲方免費提供上門送貨服務。

3、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件人,因此額外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服務費的;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件人。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月結費用

單月結算:結算週期為一個自然月,當月發生的服務費用於下月初對賬,乙方須在對賬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所有款項。

2、每個結算週期結束後,甲方應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按本合同約定的電子郵箱向乙方提供上個週期的結算賬單供乙方審核,乙方如對結算賬單有異議,應自甲方送達結算賬單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視為認同。如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雙方應在甲方提出異議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共同完成對相關費用的核對和確認。

3、雙方合作期間,若乙方電子郵箱變動,需在下一次對賬開始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導致的結算清單未送達、確認逾期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應先予支付雙方核對無異議的費用,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部分費用並不免除乙方繼續支付剩餘費用的責任。如乙方要求甲方在紙質結算賬單上蓋章確認並反饋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5、乙方或收件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付款方式可採用匯款、移動支付(支付寶、微信)、POS機刷卡、支票和現金5種。通過銀行匯款到帳日期不得超過三天,以銀行電匯單日期為準。

甲方收款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

賬户名稱:

賬號:

注:若雙方合作期間甲方賬户有所變動,以甲方書面通知的最新賬户為準。

6、乙方選擇現金支付的,應當取得甲方工作人員簽字確認的收款憑據。乙方聲明已付款但無法出具上述證明的,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按時支付貨款。

7、乙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所欠甲方的服務費用,不得以理賠尚未結束為由拖延支付、拒絕支付或擅自從所欠服務費用中直接扣除理賠款。

8、如乙方逾期未付清費用的,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月結結算方式,同時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所有優惠,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費用;乙方未付清費用前仍要求提供服務的,乙方需對後續產生的服務費按現付現結的方式支付。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貨運代理服務責任。

2、甲方為乙方代理運輸的貨物或快件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損毀、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快運賠償標準:

A、乙方未保價的,貨物出險後甲方按對應運費的5倍以內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B、乙方保價的,聲明價值一般以運單上託運人自行確認的金額為準,但若乙方聲明價值超過實際價值時,聲明價值以實際價值為準,超過部分無效。貨物全部毀損或滅失,甲方按照聲明價值予以賠償;若貨物部分毀損或內件短少,則按照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予以賠償。

快件賠償標準:

出於乙方利益考慮,甲方建議乙方每票快件的保價聲明價值不應超過2萬元;如超過2萬元,乙方應該拆分投遞,以保障快件的運輸安全。

A、乙方未保價的,快件出險後甲方按對應運費的7倍以內賠償快件的實際損失。

B、乙方保價的,聲明價值一般以運單上託運人自行確認的金額為準,但若乙方聲明價值超過實際價值時,聲明價值以實際價值為準,超過部分無效。貨物全部毀損或滅失,甲方按照聲明價值予以賠償;若貨物部分毀損或內件短少,則按照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予以賠償。

3、無論貨物是否保價,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託運貨物購買了保險,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託運貨物被毀損滅失的,保險公司已經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擔或許諾承擔賠償責任後,甲方在此範圍內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服務費或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3%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被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的,或者由此造成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損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致使甲方因此受到損害及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1、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2、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3、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4、貨物代理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保密條款

1、甲方對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祕密和其他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需採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資料免於被無關人員接觸,包括要求參與本合同工作的僱員遵守本條之規定。

2、甲方給予乙方的各種優惠和其他商業信息,乙方應為甲方保密。

十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及附件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15天前,雙方均無異議的,自動順延一年,以此類推。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15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終止後,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

十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

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代理運輸月結服務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後,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要迅速辦理各項委託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月結服務合同 篇3

託運方: ;(簡稱甲方)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並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彙總,並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並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户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並説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