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合同範本大綱

出質人(甲方):

股權質押合同範本大綱

質權人(乙方):

股權登記機構(丙方):**產權交易所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共 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所投資的 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託管手續,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託管憑證》和《股東帳户卡》,並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

第二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 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徵得 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並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户手續,並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於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通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

%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費:

元整(¥

   );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

%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元整(¥

)。

甲方應在

日前將質押手續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帳户。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兩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某律師事務所某某律師見證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