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擔保貸款協議書(通用3篇)

公司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1

編號:___________

公司擔保貸款協議書(通用3篇)

受益人:__________

根據(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我單位同意作為被擔保人的保證人承擔按期償還你公司與被擔保人簽訂的號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手續費以及履行有關義務的保證責任,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你公司擔保下列事項:___________

一、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合法法人。

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收規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

本保證書的擔保金額為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手續費和逾期罰息的全部金額。

三、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金額。

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承擔被擔保人原先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並同意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七日內代被擔保人開始履行。

四、本保證書擔保總金額隨被擔保人按期還本付息和手續費的金額相應遞減。

五、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單位主要領導人變更和機構變更的影響。

六、本保證書在貴公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有效。

七、本保證書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你公司簽訂的號貸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章):___________

保證人聯繫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户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2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借款方借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經辦人章開户銀行及帳號貸款方貸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章經辦人章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3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那麼房屋抵押貸款分為兩種,一個是個人消費貸款,另外一種就是個人經營性貸款。所謂銀行消費貸款就是銀行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消費用的貸款,比如住房、汽車、傢俱、彩電、冰箱、電腦等。而個人經營性貸款顧名思義就是用自己的房產做抵押獲取銀行融資用於商業用途。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企業營運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產設定抵押借款作為營運週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瀋陽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號】(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幣萬元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人民幣萬元(或同等金額的外幣)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營運週轉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國銀行的放款利率,每月付息.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總金額下,依甲方實際資金需求乙方給予配合逐筆撥付,並以現金或匯款入賬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

2.房產:【地證字第】

3.抵押期限:兩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抵押權包含前欠未還、現借款、轉讓債權及利息違約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1.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土地與房產,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3.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貸款本息。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借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2.甲方開立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估價、登記、證明及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訴訟、律師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1.本合同系經虎門鎮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雙方各自代表簽字,且經由虎門鎮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訂立時間:二○年月日

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