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合同(通用3篇)

廠房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合同 篇1

甲方:

廠房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合同(通用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放借款元,借款期限年 月 日起到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

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於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1、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購買每畝土地價格的的價格索取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按每畝 萬元,共 畝,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索償。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

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意思表達、承諾。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七、在抵押協議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九、使用權人對抵押物必須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系無異義債權文書,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項下第四條和第五條中約定進行解決,乙方自願接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簽約地點:

廠房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義務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權利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還款的保證,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座落於 ,面積 平方米,土地用途 , 用地,使用年限 年另 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洪國用 。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

經評估,並由 國土資源局確認土地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 元,大寫 ;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該宗地曾於 年 月 日抵押予 ,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二條 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證》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抵押土地範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本次擔保價值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範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及有關税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佔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佔管期間,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 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着物毀損時,甲方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並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企業兼併、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並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並於發生變更後三十日內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書面認可後,應簽訂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 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和其它當事人。

第十二條 乙方可採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託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税費;

(三)支付劃撥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罰息及違約金;

(五)剩餘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 國土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甲方向 國土管理部門交押《國有土地使用證》,乙方領取《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 國土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於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並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 國土管理部門登記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廠房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合同 篇3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