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範圍為__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並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範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佈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註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_____份及_____方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向債權人_______提出借款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確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擔保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債權種類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權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保證期間
債權人與擔保人約定保證期間為____年。
第四條 擔保方式
本協議約定的擔保方式為一般保證,即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條 保證責任
(一)債務人在主債務中的任何違約行為與擔保人無關,擔保人不承擔一般擔保之外的任何法律責任。
(二)如債務人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進行清償後,擔保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立即返還擔保人所承擔的的擔保份額。
(三)如債務人惡意欺騙、隱瞞相關事實,損害擔保人權益的,則免除此筆借款的擔保責任。
擔保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債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3
擔保協議
甲方: 北京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與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北*信託”)於20__年 月 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____ ),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北*信託將價值2400萬元的伽瑪刀治療系統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請為該筆貸款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
為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制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將承租的伽瑪刀治療系統用於與208醫院合作開辦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乙方與醫院以分成的方式對中心利潤進行分配。乙方保證將獲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於歸還租金,並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交甲方備案。
二、甲方為乙方進行的上述融資租賃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擔保手續費以與乙方對中心盈利進行分成的方式獲得。擔保手續費的具體計算方式為:
1、融資租賃期限內,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在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後的剩餘部分的50%為擔保手續費。
2、融資租賃業務結束後至中心開業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的15%為擔保手續費。
擔保手續費自中心開業後的第四個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諾其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在經營中的對外融資、歸還貸款及內部資金往來等應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4
擔保協議書(範本)
本擔保協議書於 年 月 日由以下兩方在簽訂:
1、 公司(以下稱“委託人”)
住所:
2、x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
鑑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擬與 (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於 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 幣 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 : 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
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説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
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的有關內容如下:
名 稱:
數 量:
所有權:
所地:
其 他: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有關內容如下:
名 稱:
數 量:
所有權:
所在地:
其 他:
4、委託人向擔保人支付人民幣 元,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以充抵上述款項。該保證金所生孳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署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 反擔保保證合同;
(2) 質押合同;
(3) 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經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
1、 委託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委託人的公司章程;
3、 委託人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4、 同意委託人簽訂本擔保協議書的董事會決議;
5、 委託人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6、 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向擔保人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6、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8、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報送財務報表;
9、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保函項下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10、擔保人不對貸款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後,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5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民法典》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xx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與_________(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建設承包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託人按合同約定向_________(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或工程款)____________元。為此,委託人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託銀行)申請預收款退款擔保。委託人與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受託銀行出具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託人應將預收款項存入受託銀行,並接受受託銀行的監督。
四、受託銀行出具保函前,委託人應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以受託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或以可轉讓的有資產價值_________元)抵押給受託銀行,並向受託銀行提供反擔保函(或與受託銀行簽定抵押協議)。
五、受益人憑保函、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文件及委託人將預收款項用於合同規定之外的用途的證明,要求受託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受託銀行經審查無誤後,應首先從委託人結算保證金賬户劃付。結算保證金賬户不足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存款賬户劃付。委託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託銀行墊付。
六、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向委託人追償。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後30日內,歸還墊付資金。受託銀行對墊付資金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七、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要求第三方反擔保人代委託人歸還墊付資金及利息(或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八、委託人應按受託銀行擔保金額度的_______‰按年交付擔保費用,並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納。
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及本協議的解除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7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佈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以財產抵押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押合同”。其中抵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天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
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擔保費: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計收。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
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___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稱、數量、特別標誌、説明以及佔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稱及方式及所在地,詳粘附於本合同的標的物明細表。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粘貼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前開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續存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税、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籤被損毀時。
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乙方依前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元(人民幣,下同)。
由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入乙方下述指定賬户。
銀行名稱: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額的___%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直接轉入甲方下述銀行指定賬户。
銀行名稱: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4、借款擔保
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下述第___種擔保方式
4.1丙方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保證期限兩年。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______財產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質押擔保。抵押或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5、甲、乙、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應按時償還甲方借款;
5.4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證借款用做於______加工廠的註冊資金;
5.6丙方按本協議約定為本協議項下借款提供擔保。
6、違約責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十的違約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按日萬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2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本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4乙方違反借款用途,或將借款用於非法途徑,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1
甲方(借款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 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乙方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借款__萬元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願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抵押房產狀況: 房產座落於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房產權利人:__共有權人:__,抵押房產價值:__。
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於__,土地面積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土地產權人:__,共有權人:__,抵押土地價值:__。
第三條 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範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託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
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五、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並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乙方。
由於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
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並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户及相關手續。
九、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範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3
甲方(擔保人):身份證號:地址/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身份證號:地址/住所:電話:
根據(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年[個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萬元,期限為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保證責任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3、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
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第七條違約責任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
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簽訂時間:
年月日合同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資金擔保協議書由上述各方於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訂立:
第一條丙方願意就甲,乙簽訂的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
本保證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丙方在本協議中為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以期望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無法轉讓過户給乙方時,乙方能收回轉股協議約定的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金額。
第三條甲方將其持有的原____________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__股股權轉讓給乙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本人身份證以及股權過户的全部款項之日起,在__個工作日內(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完成甲乙雙方的股權過户事宜。
第五條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未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必須把乙方交納的因股權過户產生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順利從甲方處取回上述款項,則由丙方在第__個工作日承擔先行還款義務,同時,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款項並保留相應的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無故終止協議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資金擔保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協議終止
1、甲方或乙方或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其他方,三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協議才能終止。
2、協議終止後,協議三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各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三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5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能夠全面按期履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質押合同。
第一條 定義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與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________年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
“________公路”是指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段的公路及其附屬設施。
“收費權”是指出質人對________________公路享有收取和處分車輛通行費的權利。
“收費權質押”是指出質人將其享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路的收費權質押給質權人作為借款人借款的擔保。
“質權人監管”是指質權人派員監督收費,督促出質人將其收費收入存入車輛通行費收費專用賬户,用於歸還貸款本息,直至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
風險告知:質押合同是從合同,其效力附屬於主合同即債權合同。因此,債權合同中主債權的具體內容直接關係到質押合同所擔保的範圍,乃至質押權實現的可操作性。質押合同必須明確其所擔保的債權:①債權人和債務人(即質押權人和出質人)②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③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④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等。這些信息越是詳盡越有利於保障當事人的權益,避免糾紛。
第二條 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一致以其公路的收費權作為借款合同的質押擔保。
第三條 出質人質押擔保的範圍為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四條 出質人承諾
(一)以合法享有的公路收費權出質,出質行為真實、有效;
(二)當取得收費權批准文件時交由質權人保管;
(三)在借款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放棄、重複質押或向他人轉讓所出質的收費權;
(四)如果由於國務院、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家需要指令出質人轉讓公路收費權或者利用該權利進行投資,出質人應立即通知質權人,並以轉讓公路收費權的所得價款優先清償本合同質押擔保的貸款本息,不足清償部分出質人應提供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第五條 賬户監管
(一)出質人在質權人處或其指定的機構開立車輛通行費收費專用賬户,並由質權人進行監管。
(二)出質人因享有收費權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必須存入開立於的車輛通行費收費專用賬户,該賬户是唯一的,不得將其賬户中的款項劃至其他行的賬户。
(三)當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的義務時,出質人同意質權人將收費專用賬户的款項直接劃入借款人的償債基金賬户,直致償債基金賬户餘額符合借款合同約定。
第六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權實現的前提條件。
1。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的義務;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約定。
(二)質權實現的方式和順序。
1。當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情形時,質權人首先要求出質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義務,出質人未履行的,質權人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將其收費專用賬户中的款項劃至借款人償債基金賬户,並按借款合同的規定在償債基金賬户中扣收,也可以直接在收費專用賬户中扣收;
2。質權人按前項規定仍未能完全實現債權時,質權人有權從出質人所有銀行賬户中扣收直至完全實現債權;
3。質權人通過前兩項措施仍未能完全實現債權時,可以質權人監管的方式實現質權;
4。質權人通過前三項措施仍未能完全實現債權時,質權人可以依法採取協議轉讓、拍賣等方式處分質押權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質權人可以提前實現質權:
(一)出質人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
(二)質權人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第八條 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書面通知質權人: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出質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定代表人、住所、電話等發生變更。
出質人有前款(一)情形,應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質權人;有前款列舉的其他情形,應在事後七日內通知質權人。
第九條 出質人以公路收費權質押為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本質押合同不因出質人主體的變更、消滅或者債務的轉讓而失效或撤銷,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
第十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方的原因引起出質人喪失公路收費權或影響公路收費收入,出質人所獲得的補償金或賠償金等應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貸款人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應徵得出質人同意並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出質人與質權人均應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本質押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第十四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質押合同引發爭議的解決途徑注意,在質押合同中明確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解決的途徑,可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履約過程中的費用和訴訟費用的承當方可在合同中給予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出質人與質權人簽訂本質押合同應當經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十六條 本質押合同應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由出質人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出質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質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