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27篇)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27篇)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 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經紀人(乙方):_________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

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

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市街巷號的房屋棟間,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元;其餘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它税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共人,委託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單位,代表人是。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於*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託期限由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第三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並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築景觀及户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製作、派發及發佈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佈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製作費:本項目的廣告製作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佈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佈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1%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確認後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縣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縣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户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户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範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築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户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誌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誌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籤、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户外應用:工地圍牆、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摺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範圍內執行銷售行為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户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後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並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兼現場經理)壹名、策劃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設計壹名、現場主管壹名、文檔管理專員壹名、置業顧問數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並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 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户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為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幣10000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即視為乙方銷售代理成功,並計入銷售目標考核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於合同總額的30%)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二層商鋪)的90%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鈎: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二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項目開盤後45天內 可售面積的30%

第二階段 項目結構封頂30天內 可售面積的50%

第三階段 項目交付使用後90天內 可售面積的90%

2、 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50%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51-89%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90%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核,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5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50%作為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複計算該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劃代理佣金)。

三、溢價款(不含二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並作為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於底價出售,可視為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為實際成交金額)視為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五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 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的許可下不 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 “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核准確認,並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後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 開展工作。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覆。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並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築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佈、製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佈及廣告工具製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乙方作為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於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佔、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託期限完結前14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6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掛靠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發揮甲方(管理方)的宏觀調控職能,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管理方)經與乙方(掛靠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掛靠在甲方下屬以房地產項目經理部事宜簽訂以下協議書:

一、甲方同意乙方掛靠經營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乙方掛靠期間以甲方項目經理部名義自主經營、自主開發、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工程任務自行承攬。

二、掛靠期間因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開發工程項目,所以甲方有責任對工程負責,凡以甲方名義簽訂的施工協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與建築方簽訂的施工協議條款及本工程相關的其他協議。

三、掛靠期間乙方實行大包乾開發,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採購,包人員與施工組織。開發期間乙方必須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規範和驗收標準以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發生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發生其他質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需追究刑事責任的,也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開發工程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工程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工程協議簽訂和辦理工程開發,凡須由開發單位負責交繳的費用和資料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同時協助乙方辦理收付工程款、購房款和協助協調與工程管理部門以及各方的關係。

五、甲方有權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地盤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導,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對發現有違反質量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的或發現有質量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頓。乙方不得蓄意損害甲方企業信譽。

六、乙方掛靠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經營期間,嚴格按照規定發包工程,依法辦理所聘員工各種手續,所聘員工要三證齊全,特殊工程要持證上崗,要將所聘員工及工程發包合同的有效證據及資料複印件報送甲方一份備查。交工資料要交一份給甲方工程部備案。

七、為規範施工現場的管理,乙方掛靠經營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管理人員,即項目經理、中初級工程技術人員若干人以及施工員、質安員等工作人員,施工現場要配足持證上崗的管理人員。

八、乙方掛靠開發的工程為綏化市農電局東側東福花園小區 掛靠期間必須實現開發優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掛靠費用。

九、掛靠期間暫定為 兩 年,即 20xx 年 8 月 30 日起至 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規定執行。

十、掛靠期間乙方設獨立財務賬户,財務乙方獨立核算。

十一、掛靠開發期間關於本工程的所有債權債務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就乙方申請入股參與甲方的工程項目建設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規模:本工程建設佔地面積約 66.7 畝,計入容積率(不含車庫)建築面積約38000m2,建築佔地面積約12367.6m2,綠化佔地面積約13602.1m2,道路及其它佔地面積約18481.3m2,建築密度約27.8%,容積率約0.885(含公共基礎配套設施佔地),綠化率約30.6%,建設樓層為多層(局部4+1層)樓房(注:以上指標均以通過審查後的施工圖所注指標為準)。

2、建設週期:三年(20xx年6月20xx年5月,能正常動工建設之日起計算,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順延)。

3、項目總投資額:約15000萬元

二、入股金額及利潤分配比例:乙方按照每股投入資金 50.00 ( 伍拾 )萬元起算(本合同約定時間內股金不計利息),乙方投入的資金同甲方進行風險共同承擔的原則進行利潤分配,具體按以下方法實施:

1、如本項目清水房建面的銷售均價為6000元/m2,則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方式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 計算出的金額向乙方分配利潤;

2、如本項目的房屋銷售清水房建面均價大於或小於6000元/m(但不得小於或等於5000元/m2的基價),則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返還時間向乙方以清水房建面銷售均價大於6000元/m2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1+ )、清水房建面銷售均價小於6000元/m2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1- )計算出的金額向乙方分配利潤;

3、如本項目的清水房銷售建面均價小於或等於5000元/m2,甲方對乙方不進行利潤分配,則甲方用該項目房屋抵扣乙方投入的股本(抵扣房屋的價格按本項目相同或近似位臵、樓層、户型的房屋銷售市場價格計算);

三、乙方投資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本協議簽定後 3 日內將約定相應額度的款項一次性撥付至甲方的銀行賬户,甲方查證到賬款項額度同本合同約定額度相符後即出具收款依據給乙方(甲方出具的收款依據作為乙方日後享受該項利潤分配的有效證件)。

四、乙方投資款及投資回報返還時間及方式:

1、返還時間:項目全部建成完工驗收後6個月內一次性返還本金;甲方與施工單位結算完成後3個月內一次性分配利潤。

2、返還方式:乙方可自由選擇現金返還或房屋抵賬兩種方式(注:選擇以房屋抵賬方式返還的,簽定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房屋抵賬協議)。

3、利潤金額:乙方的最終利潤是甲方扣除乙方應繳納利潤所得税後的金額。

4、甲方按本協議支付完清乙方的投資款及利潤後,甲乙雙方簽署關於本項目的入股文件及資料自然失效。

五、乙方的投資僅限於該項目的建設,不涉及甲方公司的其他任何業務。

六、乙方不參與甲方該項目的任何日常及其它管理工作。

七、免責約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和無法完全履行,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八、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按照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按本合同約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與受託人系夫妻關係,茲委託受託人_______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以下列事項:

一、全權辦理位於: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證: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結構:混合,設計用途:住宅)的房屋他權解除。

1、並以上述房產向金融機構抵押辦理借款簽訂經紀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

2、到金融機構及相關部門領取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及註銷他項權手續、簽訂註銷抵押登記,辦理借款的各項借款手續上簽字、在金融部門的借款借據上簽字、領取金融部門擔保借款;

3、代表委託人出售上述房地產、簽訂買賣合同、繳納相關税費、調閲檔案、更正登記、辦理房地產權轉移等各項相關事宜;

二、委託人保證所提供材料、證件均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或其他欺詐行為,委託人願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委託期限:自委託成立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四、委託人在委託期間,委託權限範圍內所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五、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受託方):

鑑於:

1.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 】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 】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 】畝,建設用地面積約【 】畝,代徵地面積約【 】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 】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税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 】向【 】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 】萬元(不含【 】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簽訂日期:

乙方: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5

委託人 (甲方)

受託人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居間出售】【居間購置】【居間出租】【居間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合同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託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房地產租賃】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辦服務費】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後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絡平台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機會,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託期屆滿之後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户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條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6

贈與人:,男,漢族

身份證號碼:

受贈人:,女,漢族

身份證號碼:

於x年x月x日共同購買了XX市XX區路弄x號x室房地產,並於x年x月x日取得該房地產之產權證(滬房地長字年第號),根據該房地產權證的登記內容,、共同共有該房地產。

承認該房地產之購房款及購房所產生的一切税費、中介費用等,均為支付,同時,截至今日,該房地產所涉貸款均由按期償還。現自願將其享有的該房地產之共有份額贈與給並與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以資遵守:

一、贈與人自願將享有的XX市XX區路弄x號x室房地產的份額之所有權贈與受贈人;

二、受贈人同意上述房地產原有的按揭貸款(公積金抵押貸款和商業抵押貸款)均由其個人承受,並及時辦理提前還貸或轉按揭手續;

三、受贈人同意在贈與人的有生之年,將該房地產交由贈與人居住;

四、贈與人同意在受贈人發出請求的十日內,與受贈人共同至XX市XX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地產的過户手續。

贈與人: x年x月x日

受贈人: x年x月x日

甲方: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築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户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後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於簽約當日付 %,剩餘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於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後,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户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户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8

委託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入、承租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三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人甲、乙的委託,促成委託人甲、乙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提供居間房地產的座落與情況)

委託人甲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室共________套,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___,權證或租賃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 (委託事項)

(一)委託人甲委託事項(共_______項)

主要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乙委託事項:(共______項)

主要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佣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

(一)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人甲委託的事項,委託人甲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二)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人乙委託的事項,委託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三)居間方未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的,按照下列約定退還佣金:

1.未完成委託人甲委託的主要事項第(  )項、其他事項第(  )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佣金的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託人甲。

2.未完成委託人乙委託的主要事項第(  )項、其他事項第(  )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佣金的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幣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託人乙。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並徵得相對方的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_______天內,簽訂補充條款,註明變更事項。未書面告知變更要求,並徵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託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託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託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佣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名字/名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9

委託估價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受託估價方: (以下簡稱丙方)

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進行土地評估事宜,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評估協議如下:

一、評估對象

估價對象位於(現為*市路號)號宗地、*市路號號宗地,食品公司位於路三裏號號宗地的國有土地。

二、評估目的

分析估價對象價格,為甲、乙雙方進行補償提供價值參考。

三、評估基準日:本合同簽訂之日。

四、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經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資料。

五、甲、乙雙方義務

(一)委託方應及時提供評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評估明細表與彙總表、產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並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全部責任。

(二)委託方應為受託方執行評估業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負責受託方與相關當事方之間的協調,並派出相關人員協助評估人員進行資產清查和現場勘查。

(三)評估報告僅供評估報告使用者為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使用,如非評估報告使用者使用評估報告或評估報告使用者用於非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所造成的後果均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概不負責。

(四)委託方未徵得受託方書面許可,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於公開媒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丙方義務

(一)受託方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評估準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時點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同時按照約定的期限對委估對象出具評估報告。

(二)受託方對委託方提供的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提供給受託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因委託方不能按時提供資料,或因委託方其他原因造成評估業務中止時,受託方有權延長交付評估報告時間,同時有權要求委託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評估服務費。

(四)當評估程序所受限制對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評估結論構成重大影響時,受託方可以中止履行業務約定書;相關限制無法排除時,受託方可以解除業務約定書。業務約定書被中止履行後出具評估報告時間可以順延,業務約定書被解除後所收取的預付款不退還。

七、評估服務費總額、支付時間及方式

根據三方協商,甲方按 發改價格[20xx]2914號文規定 的收費標準向丙方支付評估費,即評估費為評估總額的1.5%。甲方或乙方持評估費繳費憑證向丙方領取評估報告。

八、評估糾紛處理和評估責任

本合同產生的評估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可向本協議項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丙方對在本合同履行後甲、乙雙方提供的內部資料和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規定外,丙方不得將所涉及有關資料和評估結果泄露給任何單位及個人,評估人員與本評估業務有利害關係的,應自行迴避,否則,甲、乙雙方有權要求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的責任。

九、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方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內容

1、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委託事項及評估約定的,需提前與其他方協商,導致產生評估費用的三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合同事項完成日之後失效。

十二、對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南寧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補充條款: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0

委 託 人(甲方):_________

經 紀 人(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小區]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住宅][商業用房][_________]的[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託人選擇)

(一)提供信息發佈;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户口轉移][水錶過户][電錶過户][煤氣過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委託[轉讓房地產][租賃房屋]的詳細情況:

(一)產權人姓名: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m2, 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

(二)室內裝修情況:_________

(三)室內傢俱物品情況:_________

(四)水、電、煤氣、供熱、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情況:

(五)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m2 。

(六)經交易雙方確認[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甲、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提供[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信息應真實、合法、準確。

(二)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下列資料的複印件:

1、產權人身份證

2、房屋權屬證書

3、[國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

4、其他相關資料:

(三)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四)甲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及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應出具收件清單。不得泄漏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七)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現場勘察和相關部門進行查驗。

(八)丙方應按照甲方的委託,發佈房地產信息。

(九)丙方應配合甲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配合甲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後,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

第五條 甲、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甲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甲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1

經紀機構或經紀人________(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資格證書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乙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電話: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電話:________

委託人(丙方)________

名稱或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電話: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和中介服務,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條具體事項條款:

(1)乙方自願將坐落於瀋陽市區(縣)街(路)________巷________號________樓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權屬證載明的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地產(轉讓、出租、交換)給丙方。該房朝向,(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轉讓總價款(大寫)人民幣。

(2)租賃:丙方承租前項坐落位置房屋,期限為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元/月;年租金(大寫)________人民幣。

(3)交換: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坐落於瀋陽市區(縣)街(路)巷號樓單________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權屬證明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使用權)的房地產交換給乙方。該房朝向,(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4)丙方向乙方預付定金(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無權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額雙倍返還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務費(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乙方交付元人民幣,丙方交付元人民幣。此項中介服務費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乙方、丙方約定的以上事項,如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有損乙方、丙方的利益,則不得收取報酬,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人民幣,損失超大型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轉讓、出租、交換)的房地產必須真實準確,若因其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五條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讓、承租、交換)房地產的承諾應真實況現,中途反悔,給甲、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由方負責辦理(轉讓、租賃、交換)手續。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3)。

第八條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約定採取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瀋陽_____委員會依法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2

甲方(當户):

乙方(典當行):

甲乙雙方根據物權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之規定,經協商一致,甲方願意以房地產(當物)抵押出當,乙方接受並提供相應的當金。星當票的格式限制,為明確典當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典當雙方的合同權益,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執行。

第一條 當物、當金及用途

1、甲方願意以其合法擁有並有處分權的房產及所屬土地使用權作為當物乙方抵押出當。經乙方同意後,雙方即對本次房地產抵押辦理抵押登記。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擔保房地產(當物):

抵押物的效力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如無特殊説明,本合同所稱“房屋”或“當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內容。

3、經雙方協商上述房屋的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典當期限

1、本合同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慮雙方在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時間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當金之日,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約定確認。

2、典當期內或典當期限屆滿5日內,甲方不能贖當,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二小項執行。

第三條 典當綜合費率、利率和息費計算

1、按《典當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抵押典當當月月綜合率不得超過2.7%,本合同項下當金的月綜合率確定為當金金額2.7%,綜合費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當金時即應交付。

2、本合同項下當金的月利率為3‰.

3、為方便息、費計算,按銀行通常的划算方式,日綜合費率=月綜合費/30, 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項下典當逾期的綜合費,按典當管理辦法規定上限按日計算,同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逾期貸款罰息水平給予罰息。

5、當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6、經雙方協商,甲方提前贖當的,按合同約定的綜合費率、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綜合費和利息,多收的綜合費即時返還。

第四條 典當當金支付

甲方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手續,雙方簽章後,乙方應支付當金。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甲乙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當金本息、綜合費,逾期的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抵押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當物處置費、過户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贖當、續當和絕當

1、甲方按期償還當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應費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即時辦理贖回手續,交還甲方提供的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協助甲方辦理登記註銷事宜。

2、本合同典當當期屆滿,甲方不能贖當,應當典當期間或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續當申請,經乙方同意續當後,甲方應當結清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典當期限內和當期綜合費後方可辦理續當。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滿日算起,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3、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甲方贖當的,除應向乙方交付當期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率外,還應按當金的1.5%補交當金逾期利息和有關費用。典當期限屆滿後逾期5日不贖當,有不辦贖當手續的,視為甲方自願放棄回贖權,即為絕當。

第七條 絕當物的處理

甲方應自絕當之日(即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內將絕當房屋交給乙方處理,若屆時不移交,乙方將向甲方發出定期移交的書面通知。期限屆滿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權申請公證處對絕當房屋屆時的狀況作證據保全,並依法對絕當房屋進行清場並委託有關拍賣機構公開拍賣,拍賣所得款優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逾期的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發生的費用,剩餘部分款項返還甲方。拍賣所得不足清償上述項目的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有關拍賣手續甲方在此同意均委託乙方代為辦理。絕當物在本合同第一條中當金不足3萬元的,乙方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第八條 甲方保證與承若

1、甲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房地產的完全、有效地、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權處分者,本合同項下典當的房地產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已對本合同項下典當房地產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書面説明,且已經乙方認可並書面簽收。

4、本合同項下的典當房地產未發生被查封、扣押、監督和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等情況,並未被公示列為徵用、拆遷範圍。

5、本合同項下的典當房地產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且已經乙方認可並書面簽收。

第九條乙方保證與承諾

1、乙方是經有權部門批准,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典當經營的合法企業,能夠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保證在雙方辦妥相關手續、簽發當票後,按雙方約定向甲方支付當金。

3、在甲方按期償還當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條款後,乙方應將所有房地產抵押他項權歸還甲方,註銷抵押登記。

第十條 抵押物和抵押權屬憑證的佔管

抵押權存續期間,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在5日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所認可的其他擔保。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擔保支出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他項權證有乙方佔管,乙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項權證。

第十一條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物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金額、保險範圍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履行期限加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看,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綜合費和利息。保修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中斷或撤銷保險。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險單應當註明乙方為抵押保險的第一收益人,乙方有權直接以保險賠償金受償或提前受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

第十二條 第三人損害賠償

若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存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對上述損害賠償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

2、經乙方書面同意,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若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

在爭議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未爭議的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的簽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簽約前,簽署有效地相關文件。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存檔一份,需要公證的公證處存檔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和聯繫電話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的確認後,變更事項方才生效。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通知無法送達對方的,有負有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3

甲 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學歷

年齡:

註冊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營地址: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 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説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1意並接受。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説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第一部分 合同説明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 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 合同説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字(蓋章)生效。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 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房地產。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後,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 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4.4 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並承擔相應的過户費用。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5.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5.2如爭議未能於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後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6.2 房屋產權證6.3 土地使用證6.4 裁定及其他附件6.5 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 合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 )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7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市**區**縣**小區樓單元號

2、房屋類型,建築面積**平方米,結構樓層 ,房屋走向:,房屋形狀:,用途。該房產的總佔地面積:。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拾*萬*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土地證編號:

三、房屋四界:東: 西: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叁拾柒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拾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柒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乙方屬於殘疾人福利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費用。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個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四)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五)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協議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代表:(籤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