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通用21篇)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諮詢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通用21篇)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規定要求,受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完成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

2、乙方按國家有關法規和技術規範,在甲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基礎上,通過了解項目和項目區概況、水土流失現狀調查、主體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防治分區劃分、水土流失預測等,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佈設、實施保障措施等。

3、諮詢最終成果以《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形式交付甲方,並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資料之日起,乙方應在日之內編制完成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表),並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5、通過審查後,乙方應在日之內提供給甲方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報批稿壹式份。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本合同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武漢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開展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按時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

三、甲方的協作事項:在本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完成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所需資料,現場踏勘和監測所需工作條件。

2、資料包括:工程立項資料、選址意見書及紅線附圖、可行性研究報告方案及批覆、圖紙等。

經審查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單上蓋章確認。

3、現場踏勘:甲方須在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為乙方踏勘現場和監測提供條件,瞭解項目有關現場情況。

其它:

四、技術情況和資料的保密:本項目的資料及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對資料及成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其用於其它場合,在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表)報批稿時應將資料歸還甲方。

五、審查方式: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表)按照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編制完成後,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採用專家評審方式進行審查,由評審專家組出具項目評審意見作為審查證明。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的設計費為(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報批稿提交後日內。

②分期支付:元,時間:合同簽訂後日內;

③其它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及其相應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如下:

(一)乙方違約責任:

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甲方有權力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天賠償設計費的0.5‰,逾期[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向甲方支付設計總費用[

]%的違約金;

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項目資料外泄,則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設計費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不成的,選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2.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委託書附件二項目組人員表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名稱(或姓名)(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聯繫人(簽章)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郵政編碼開户銀行帳號

受託方(乙方)名稱(或姓名)(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聯繫人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郵政編碼開户銀行

年月日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2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技術服務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技術服務內容:由甲方變電站至吉林鑫達鑄造有限公司變電站架設一條10KV高壓線路。距離大約5公里。

第二條 技術服務方式:大包交鑰匙工程

第三條 工程執行標準:《冶金電氣設備工程安裝驗收規範(GB50397-20xx)》和《電氣裝置電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實驗標準(GB50150-20xx)》

第四條 甲方要求:

1)、線路為10KV架空線路,採用水泥杆,杆高12—15M。水泥杆埋設深度按國家標準執行,設計要以現場實際而定,必須保證安全可靠,符合國家標準。

2)、導線採用95mm2聚乙烯絕緣鋼芯鋁絞線架空電纜,必須為國標線,型號:JKLGY—95/15。

3)、鍍鋅金具、橫擔70×8×1400、15KV複合硅膠絕緣子。

4)、從鋼廠變電站出口到電杆、從電杆到鑄造變電站進入線用10KV/300mm2高壓電纜引入(電纜及終端頭由甲方提供)。

5)、線路有四處分支,要求各分支安裝跌落開關、避雷器及接地極。 (A)、2號井、(B)、鋼渣廠、(C)、3號、5號、6號井(D)、攪拌站。

6)、線路安裝2—3組避雷器(Y5WS—17/50)。

第五條 委託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委託方負責提供鋼廠變電站出口至電杆、從電杆至鑄造變電站入口電纜和電纜終端頭。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用地的協調工作。

第六條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點

1、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完畢合同自然解除。

2、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計35天。雨天無法施工時,順延工期。

3、合同履行地點:吉林省東豐縣橫道河鎮。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

1、委託方有接受服務方完成的技術服務項目成果的權利;

2、委託方有接受服務方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知識或者操作技術的權利;

3、服務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二)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按合同的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應配合的工作;

2、委託方按期向服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

3、委託方按合同規定向服務方提供技術資料。

二、服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服務方的權利

1、服務方有權接受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的權利;

2、服務方交付工作成果後,有收取技術服務報酬的權利;

3、委託方不提供工作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服務方的義務

1、服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完成服務內容,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2、向委託方交付達到質量要求的服務成果;

3、服務方向委託方交付的服務成果不符合質量標準或有缺陷的應當無償返工。由此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一、服務方在工程完工自檢合格後,以書面形式向委託方申請驗收。

二、執行的標準及驗收標準:

1、《電氣裝置電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實驗標準(GB50150-20xx)》

2、《冶金電氣設備工程安裝驗收規範(GB50397-20xx)》

三、主控項目

1、高壓絕緣子應按《電氣裝置電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實驗標準(GB50150-20xx)》的規定試驗合格。

2、變壓器中性點接地裝置應按設計規定的低壓配電系統進行施工,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四、一般項目

1、杆坑、拉線坑深度應符合以下標準:

(1)10KV電杆坑深允許誤差-50--+100mm。

(2)電杆垂直度0.5D(即杆稍傾斜位移,D為電杆稍徑)。

(3)導線弛度實際與設計值誤差±5%,同一檔內導線間弛度差為50。

2、橫擔、絕緣子及金具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橫擔與電杆間接觸緊密、安裝牢固,絕緣子與電杆、導線金具連接可靠,金具規格與導線匹配,部件防腐及鍍層完好。

(2)高壓瓷件表面嚴禁有裂紋、破損缺陷,耐張懸垂絕緣子串上的彈簧銷、螺栓及穿釘安裝正確。

(3)橫擔與中心線的角度正確,導線連接必須緊密牢固,連接處嚴禁有斷股和損傷,導線的連接應在壓接或校直後嚴禁有裂紋。

3、導線架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導線和絕緣子固定可靠,導線無斷股、扭絞和死彎。

(2)導線間及導線對地及交叉跨越最小安全距離必須按設計規範施工。導線緊線後,電杆稍無明顯偏移。

(3)拉線撐杆與電杆的尖角位置正確,金具齊全,連接牢固,同杆的各條拉線均受力均勻。

(4)導線與拉線、電杆與構架之間佈置合理整齊,導線間連接走向清楚,安裝後的淨空間距離不應小於200mm。

4、杆上的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柱上開關分合閘操動靈活,機械鎖定可靠,分合閘三相同期性好,接地可靠,絕緣電阻值不應小於0.5MΩ。

(2)杆上避雷器排列整齊,間距不小於350mm,引線截面選擇正確。

(3)避雷器及接地裝置安裝應符合規定。

第九條 報酬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本合同總價款

人民幣:¥115.00萬元 大寫:壹佰壹拾伍萬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承兑結算;

2、合同簽訂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30%(叁拾肆萬伍千元)的預付款;

3、施工用料全部進廠開始施工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30%(叁拾肆萬伍千元);

4、工程施工完畢,送電成功後,乙方開據合同全額6.13%的東豐縣地税建築安裝發票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30%(叁拾肆萬伍千元);

5、餘下合同總金額10%(壹拾壹萬伍仟元)的工程款作為質保金,自線路投運之日算起運行滿一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結清餘款;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不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及工作條件,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給服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委託方按損失予以補償給服務方。

2、委託方不支付報酬或支付報酬不足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託方限日支付。

二、服務方的違約責任

1、服務方不履行技術服務合同或延遲交付服務成果並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服務方按實際經濟損失賠償給委託方。

2、服務方交付的服務成果有缺陷,給委託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服務方承擔損失。

3、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技術資料造成損失或損壞的,由服務方負責承擔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執行工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3

合同編號:135681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_____》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__________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費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_____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_____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_____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委託方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甲方聯繫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户銀行

帳號

編碼

服務方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聯繫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户銀行

帳號

編碼

中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介聯繫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方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編碼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4

項目名稱:生產技術服務項目

簽訂時間:

本合同(甲方)養殖科技有限公司委託 (乙方)就養殖科技有限公司大鯢蛋白肽粉與魚膠原蛋白粉生產建設項目進行大鯢蛋白肽粉與魚膠原蛋白粉生產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為甲方提供生產大鯢蛋白肽粉與魚膠原蛋白粉產品的整套技術服務。

2.技術服務的內容:

(1)提供大鯢蛋白肽粉與魚膠原蛋白粉生產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甲方內部論證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發改委批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投資公司要求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提供大鯢蛋白肽粉與魚膠原蛋白粉生產項目的廠區設計、建築物設計和生產線設計;

(3)負責組織專職技術服務團隊,保證項目實施過程的全部技術服務;

(4)為甲方培訓生產大鯢蛋白肽粉與魚膠原蛋白粉的專業技術人員;

(5)協助甲方培訓銷售大鯢蛋白肽粉與魚膠原蛋白粉產品的專項銷售人員;

(6)協助甲方在產業園區落户。

3.技術服務的方式:以項目技術顧問的身份組織專業技術服務團隊全程專職服務。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籌備階段在金城國際廣場6號樓,項目實施階段在廠區;

2.技術服務期限:從雙方簽訂合同起到產品正常生產止;

3.技術服務進度:根據項目實施的進度同步服務;

4.技術服務質量要求:保證提供的技術服務滿足項目的質量需要;

5.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合同期內專職技術服務,項目正常生產後長期提供技術諮詢。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資料;

(1) 河南**集團有限公司和養殖科技有限公司的相關資料;

(2)甲方對項目的具體要求和投資計劃。

2.提供工作條件;

(1)籌備階段辦公地址,辦公設備;

(2)預生產階段試驗、檢測設備;

(3)生產廠區辦公生活條件。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隨着項目實施進度同步提供。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術服務費總額為:

2.技術術服務費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根據工程進度分項目分批支付。

(2)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甲方支付30%的項目啟動費;

(3)項目任務完成後一週內甲方支付30%的項目進度費;

(4)產品正常生產及企業正常運行後支付餘款。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户名和賬號為:

開户銀行:

户名:

帳號: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未經過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單方面將技術成果提供給第三方。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七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

(1)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提供項目廠區的設計文件;

(3)提供項目實施的技術路線;

(4)提供項目實施的全程服務團隊。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1)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滿足項目要求;

(2)提供的廠區設計文件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3)提供的技術路線保證產品的順利生產;

(4)提供的服務團隊專職工作。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按照完成項目的需要驗收。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根據項目的實施進度同步驗收,在項目籌備處及廠區。

第八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第九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非乙方原因造成),應付合同總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的違約

若由於技術服務的論證深度不夠、方案缺陷或質量低劣引起返工,乙方必須完善技術服務工作直至滿足要求,負責甲方造成的時間和費用損失,可扣除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雙方聯繫本項目協作事務;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末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2.甲方提出中止合同,但須按本合同第九條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5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黃石市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服務站

本着自願委託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承建的工程項目提供安全技術服務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所承建工程項目的基本概況、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資料。

2、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姓名、聯繫方式等相關資料。

3、乙方人員提供現場服務時,甲方應派員協助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主要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方式進行服務,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依照甲方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完成服務工作。

三、乙方的服務內容

1、指導施工企業完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2、按規定對企業編制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起重吊裝、模板、腳手架、施工用電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3、對極易造成高處墜落、深基坑坍塌等事故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及現場指導服務。

4、為施工企業提供工程開工前的安全技術諮詢、指導和服務。

四、乙方的服務方式

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提供技術服務。

2、除法定節假日外,全年提供服務,每月不少於2次。

3、甲方如遇重大活動或緊急情況時,乙方可應甲方要求,及時安排工程師到達施工現場,協助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五、服務費計算標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對甲方承建的工程項目提供技術服務,服務期限以該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竣工期限為準。甲方應按建安工程量的1.5‰支付給乙方安全技術服務費。

2、乙方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前按規定將技術服務費繳存指定銀行帳户。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6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服務項目名稱

1.1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6.1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7

項目名稱: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甲方)

服務方:__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省市(縣)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標準,採用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費為:元,由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元,時間:

元,時間:

③其它方式: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百零五條、*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百一十二條、*百一十三條、*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根據上述文章內容,我們可知,關於技術服務的法律行為也是需要訂立合同的。而且技術服務合同應該按照文章中的格式和內容訂立,這樣才能方便合同的進行。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8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沉降觀測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沉降觀測工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建築物的沉降觀測工程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測繪範圍(包括測區地點、面積、測區地埋位置等)

第三條 測繪內容(包括測繪項目和工作量等):

第四條 技術要求

乙方應按《建築變形觀測規程》(JGJ8―20_________、J719―20_________)及《工程測量規範》(GB50026―93)第等級、《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等的要求,採用精密水準或靜力水準的方法進行觀測,每次施測完成後雙方要辦理工作量簽證,作為結算依據,乙方於施測後七天內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報告(一式五份)。

第五條 合同計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採用固定綜合包乾單價方式計價,即沉降觀測每點次按元、沉降基準點埋設費用按元/點。沉降觀測總次數暫定點次,沉降基準點暫設點,

觀測預算總價款(含税金)暫定為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

該包乾單價已包括設備進退場費、沉降觀測水準基點深式埋設費、沉降觀測點埋設費、觀測費、資料整理費、出報告費、工程驗收配合費、水電費、税金等全部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調整。

2、工作量按實結算,以雙方現場每次觀測後的簽證確認作為結算依據。甲方現場簽證人員為甲方技術人員、項目工程部經理及甲方審核人員。

3、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約定的標的或工作量以外委託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應以正式書面形式將具體工作範圍、價款、完成時間、付款進度等主要內容通知乙方。沒有甲方正式書面委託而進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結算。

第六條 雙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甲方派員現場協助沉降觀測點的安裝埋設。

2、甲方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觀測工作進行全面管理,解決觀測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並參與觀測的初驗、各種驗收和簽證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3、向乙方提供觀測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現場觀測用水、用電、接駁點(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4、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各承包單位的關係,並協助解決材料堆放場地,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直接向總承包單位支付。

5、按相關規定辦理觀測所需證件、手續,提供有關的資料,包括:

6、及時對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7、在乙方出具沉降觀測報告及相關文件後,甲方應在5日內予以審核決定是否確認。

8、甲方對乙方提供任何資料(含階段性成果)的審核、確認或同意,均不免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質量瑕疵責任。

(二) 乙方義務

1、乙方委派現場代表負責觀測期間的全面管理。該現場代表須持有與本觀測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2、自 建築物從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後開始第一次觀測,地下室共進行 次觀測;±0.00層以上每隔三層樓板拆卸支頂後的五天內進行一次觀測,建築

物封頂後五天內進行一次觀測。

3、建築物竣工並由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第一年度的半年內,乙方每季度進行一次觀測;以後每半年觀測一次,直至沉降穩定為止。當觀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同時按應按甲方的要求增加觀測次數,費用按實際次數計算,以原始觀測記錄為準。

(1)建築沉降量達到或超出預警值;

(2)觀測期間,建築物本身出現與沉降變形特徵相似的異常情況(如結構裂縫、各觀測點之間沉降量差值不均衡程度嚴重)時。

4、乙方負責沉降觀測點的安裝埋設,並在每次施測前應與甲方現場代表聯繫;甲方派人配合,對觀測結果進行檢查,並在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乙方應對其提交的觀測結果、觀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並賠償甲方因使用失準成果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5、乙方負責沉降基準點的安裝埋設,要求埋設點牢固可靠,符合規範要求。

6、觀測前五個工作日內必須編制完整的觀測技術方案及保證措施,報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7、按相關安全法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觀測過程中的防火、防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做到文明工作,處理好與其他在建專業施工隊伍的關係,同時遵守甲方現場施工的管理規定,保證工作場地的清潔衞生符合相關環境衞生管理的規定,做到工完場清。

9、乙方如在觀測過程中損壞甲方現場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在觀測結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10、乙方進行沉降觀測所需的儀器設備進場,須提前1日將該儀器、設備之品名、規格、生產廠家及誤差範圍等資料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進場工作。

11、乙方在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並經甲方確認後應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及提供齊全的相關結算、觀測資料。若乙方未及時提供前述資料,甲方可相應順延付款時間。

12、每次施測工作完成後,乙方應在當天與甲方辦理工作量簽證,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報送簽證的權利,甲方不再對該部分工作量簽證進行確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全面實際履行其合同義務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未付款項的0.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中途更換觀測工作主要負責人,或乙方現場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人員,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甲方有權以每次20_________元予以處罰,並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觀測期限延誤的違約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若乙方觀測工作須遵守甲方對工程管理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6、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鬥毆、損壞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況時,所產生的對乙方人員或第三人的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應付乙方款項中扣除。

7、乙方不按時進場觀測,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的 三 日內仍不進場觀測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觀測預算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9、若乙方所提交的觀測報告及有關資料不完整,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補充或重新進行觀測作業,並補齊有關資料。由此造成觀測延誤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履行的違約責任。

10、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結算時若甲方實際支付的金額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9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繫電話: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 磁性存儲介質數據銷燬 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 磁性存儲介質數據銷燬 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呆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失、缺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  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0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2、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3、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3、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1、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__元人民幣。

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3、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4、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6、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呆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7、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9、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0、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失、缺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1、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12、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2、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3、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4、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5、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6、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7、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技術服務項目: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序文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呆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失、缺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____________計劃),________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5.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八、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九、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________承擔。(

1、乙方;

2、雙方;

3、雙方另行商定)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 %

本項目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為:

十、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

一、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標準,採用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二、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

三、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四、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礦井瓦斯等級鑑定 項目進行的專項技術服 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 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 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關規定,需要對鄭煤集團國瑞公司所屬礦井進行瓦斯等級鑑定,以便掌握礦井的瓦斯等級狀況,合理安排礦井相關技術工作,確保礦井安全高效生產。

2煤裝[20xx]162號)有關要求,對 礦井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鑑定,滿足公司要求。

3.技術服務的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2.技術服務期限:

3.技術服務進度:

4.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測定開始之日至結束之日全礦井的原煤產量、平均日產量、工作天數;

(2)採煤及掘進工作面個數,以及基本情況(生產天數、產量);

(3)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歷年鑑定等級彙總表;

(4)礦井採掘工程平面圖(電子版);

(5)礦井通風系統圖(電子版);

(6)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鑑定測點佈置示意圖(電子版);

(7)煤層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危險性鑑定報告(複印件);

(8)礦井通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9)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報告;

(10)檢測所用儀器儀表檢驗合格證書;

(11)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鑑定當月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檢查日報表、測風報表;

(12)本年度礦井煤與瓦斯突出卡片資料(突出礦井)。

(13)礦井基本情況表。

2.提供工作條件: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中路支行

地址: 焦作市民主中路 賬號: 301101040001846

第五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 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鑑定報告。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辦法》(安監總煤裝[20xx]162號)標準驗收。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第六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 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雙方 (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雙)方所有。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四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 標準,採用 方式驗收,由 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 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 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為: 元,由 方負擔。中介方的報酬為: 元,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種方式):

1、一次總付: 元,時間

2、分期支付: 元,時間

3、其它方式: 元,時間

第六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第八條: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5

委託方(甲方):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_______

電 話:_______ 傳 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項目進行 / 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_______

1.技術服務的目標:_______ 。

2.技術服務的內容:_______ 。

3.技術服務的方式:_______ 。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_______

1.技術服務地點:_______ ;

2.技術服務期限:_______ ;

3.技術服務進度:_______ ;

4.技術服務質量要求:_______ 由雙方協商確定 ;

5.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_______ 由雙方協商確定 。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_______

1.提供技術資料:_______ 根據需要提供 。

2.提供工作條件:_______ / 。

3.其他:_______ /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_______ / 。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_______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_______ ;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 分期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

(1) ;

(2) 。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_______

甲方:_______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 / 。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 / 。

3.保密期限:_______ / 。

4.泄密責任:_______ / 。

乙方:_______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 / 。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 / 。

3.保密期限:_______ / 。

4.泄密責任:_______ / 。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七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

行驗收:_______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_______ 提交研究報告 。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 國家規範和有關規定 。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 / 。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 / 。

第八條 雙方確定:_______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甲 (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雙 (乙、雙)方所有。

第九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_______ / 。

第十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朱______________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 / 。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

1.發生不可抗力;

2. / 。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_______

1.提交 廣州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_______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

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_______ / 。

第十四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

的組成部分:_______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 / ;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 / ;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 / ;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 /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 / ;

6.其他:_______ / 。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 / 。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合同雙方各執2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簽名)

____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簽名)

____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貼處:_______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

1.申請登記人:_______

2.登記材料:_______

(1)

(2)

(3)

3.合同類型:_______

4.合同交易額:_______

5.技術交易額: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_______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6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7

項 目 名 稱

委 託 方(甲方)

受 託 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 寫 説 明

一、 本合同為技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二、 本合同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託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三、 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一、 項目名稱

二、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三、履行計劃、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五、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事項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技術服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八、或賠償損失的方式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名詞和技術術語的解釋

十一、其他有關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 託 方(甲方) 單位名稱 法 定

代表人 簽字

詳細地址

項 目

負責人 簽字

開户銀行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帳 號

電 話

受 託 方(乙方) 單位名稱 法 定

代表人 簽字

詳細地址 項 目

負責人 簽字

開户銀行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帳 號

電 話

登 記 機 關

(合同登記專用章)

登 記 編 號

登 記 日 期

經 辦 人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8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省(市) ________市、縣(區)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由技術合同登記處填寫。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服務,此條款填寫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和範圍,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效益情況,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六、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 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服務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書標有※號的條款按填寫説明填寫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在 履行。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 標準,採用

方式驗收,由 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___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技術服務報酬、培訓或者中介報酬,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總付 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 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決。

(一)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雙方約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為了保證納税人網上電子報税和網上認證的正常使用,處理計算機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甲方委託乙方為税務相關應用軟件的技術服務方,為此甲乙雙方簽定技術服務合同如下:

第一條 項目名稱

網上電子報税、網上認證運行維護。

第二條 具體內容

納税人的網上電子報税、網上認證、個人所得税軟盤申報、四小票採集、出口退税申報、出口退税網上預申報、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的軟盤申報等應用項目。

第三條 服務對象

甲方指定乙方承擔的税務(分)局及其管轄範圍內的納税人。具體包括如下税務(分)局:

1、

2、

3、

4、

第四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為乙方指定所需委託服務的相關税務(分)局的納税人。

2.甲方制定服務公司考核辦法;參與並組織税務(分)局、納税人實施對服務公司的考核;組織服務公司的推介會。

3.甲方按合同定期支付乙方服務費

第五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

1.乙方根據服務範圍向納税人免費提供熱線、現場、軟件升級、傳真、電子郵件等服務;為税務(分)局組織的培訓工作免費提供師資人員;安排人員在雙休日內接聽諮詢電話。

2.乙方對可能影響網上應用的問題,應提前向税務(分)局説明情況,並及時告知納税人;

3.乙方對相關税務(分)局的支持工作,作定期書面總結並提交甲方和税務(分)局;及時向甲方和税務(分)局報告與網上應用服務相關的重大事項。

4.乙方每月派一人支持税務(分)局的網上電子申報和網上認證局端軟件操作。

5.乙方自覺接受和配合甲方、税務(分)局和納税人的考核。

第六條 計費標準

根據網上電子報税和網上認證實際使用户數,按每户網上電子報税企業每年120元、代理60元;每户網上認證企業每年80元、代理40元計算。

第七條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為按月結算,每月支付上月費用。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的,或經年度考核排名最後兩名的,經服務對象中的税務(分)局提議要求乙方退出服務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的執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合同條款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本格式為合同樣張,具體內容以最終甲、乙雙方簽署為準)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20

技術服務合同(2)

合同類別: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     )第     號

項目名稱:     

委 託 方:      (公章)(甲方)

服 務 方:      (公章)(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服務的內容、方式和要求:

二、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公章)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意見: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意見: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委託方 份,服務方 份,中介方 份,鑑證單位 份,公證單位 份,承接方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其中1份報 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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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服務協議 篇2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__________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費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①

委託方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甲方聯繫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電掛

開户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服務方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聯繫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電掛

開户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中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介聯繫人(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方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印花税票粘貼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簽章)年月日

注:①本合同書標有*號的合同條款按填寫説明填寫。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⒆災吻⒅畢絞小⒓蘋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