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框架服務協議(通用3篇)

年度框架服務協議 篇1

買受人(甲方):

年度框架服務協議(通用3篇)

工商註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註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範圍

第二條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當第三方銷售或採購條件相同時,優先向對方銷售或採購。

第三條產品的數量

1本協議是年度框架協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月日前協商確定下一年度採購計劃銷售計劃。

為確保協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確認年度數量均衡執行,首月銷售採購數量為,以後在每月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量。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本協議按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

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行。

第五條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質量標準按執行。

(1)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採購單中質量標準執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

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支付方式按執行

1按本協議所生成的每筆採購單實際發生的數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後結算(適用寄售協議物資)

第七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執行。

1標準包裝。

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

2危險品包裝。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方提供,不計費、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第九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執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合理損耗為%。

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範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執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託運的,甲方在交付後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並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貨的,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

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後的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

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按執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並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小時的技術培訓。

3。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按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⑴在保證向對方當事人銷售採購本協議規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採購相應產品。

⑵按本協議的規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⑴指定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採購的具體聯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行、協調等工作。

⑵按本協議規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

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⑴自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於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出終止本協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本協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議任何一方發出的終止本協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簽訂日期:

年度框架服務協議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為另一方(委託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六、中山大學對外簽署技術合同,必須由____法人(校長)或其委託代理人(社科處領導)審核合同內容並簽署。  

七、合同文本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八、合同文本要求按規定格式打印,大小為____幅面(高____毫米,寬____毫米),豎裝。左邊為裝訂邊,正文內容所用字型應不小於5號字,合同正本中所涉及與本合同約定事項有關的技術資料及其指定附件備齊後應合裝成冊,其規格大小應與合同書一致。  

九、合同經簽約雙方法人(委託代理人)簽署、蓋章後,需交合同原件一式____份至社科處,以便社科處代辦合同登記、申請減免科技收入税收事宜。如項目負責人未按本説明的有關要求辦理填寫合同事宜或自行簽訂項目合同,該項目涉及法律問題及由税局徵收的營業税、所得税等費用,由課題負責人自行承擔。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度框架服務協議 篇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按協議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協議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第五條 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