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服務合同模板(通用12篇)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1

甲 方:中國農業銀行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通用12篇)

乙 方:焦作市眾鑫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派遣人員提供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統一安排和監督下開展工作。甲方負責提出任務名稱、數量、技術標準、提供原材料等事宜,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勞務費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乙方管理費用、服務人員的勞動報酬,

2、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條約定的勞務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有權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退回服務人員或要求乙方更換服務人員;

2、 執行國家勞動標準,為服務人員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3、 告知服務人員工作要求;

4、 按照雙方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 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按照雙方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用;

2、 按照雙方約定向甲方派出服務人員;

3、依法與服務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並送甲方備案;

4、 管理服務人員檔案,並允許甲方隨時查閲;

5、 將本協議有關內容告知服務人員;

6、 督促服務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的規章制度;

7、 按照乙方與服務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服務人員支付勞動報酬和管理費用,履行相關義務;

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調換服務人員,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或終止與服務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

9、 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甲方根據業務需要提出使用勞務用工的條件及數量,勞務工具體人數,乙方派出服務人員,以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為準。勞務人員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甲方的管理下開展工作。所需進行的相關培訓及勞動保護條件與用品由甲方負責。甲方出資對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和服務人員應與甲方訂立三方協議,約定服務人員在甲方工作的服務期等相關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長於服務期限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相應變更服務期限,並相應變更與服務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 服務人員的退回、更換

一、服務期限內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服務人員退回

乙方:

1、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且不再繼續使用;

2、服務人員不符合上崗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

3、服務人員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服務人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5、服務人員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6、服務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

7、服務人員提供虛假的健康狀況、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或情況;

8、服務人員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回、更換的其它事項

1、甲方退回乙方服務人員的,從退回之日起停止發放相應的服務費用。

2、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服務人員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退回服務人員 10 個工作日內更換。

3、因退回、更換服務人員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服務人員有過錯的,乙方可向服務人員追償。

第八條 服務期限屆滿,甲方繼續使用服務人員的,應在服務期限屆滿前 30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後 10個工作日內與服務人員續訂勞動合同,並送甲方備案。

第九條 檢驗驗收

質量的檢驗驗收按甲方提出的有關標準、要求實施。

第十條 服務費的計算與支付方法

1、合同服務費以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指派的服務人員管理費每人每月350元,服務費用雙方在附件中予以約定,費用結算週期為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根據核定的工作量通知乙方開具勞務發票後,甲方於 25日 前付清上月勞務費用,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2、乙方收取的勞務費用中涉税部分費用由乙方按國家規定税率計算,按月和勞務費一併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第十一條 乙方派出服務人員的社會保險由乙方按焦作市社保機構規定的基數、比例執行。

第十二條 服務期限內,服務人員發生工傷,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其辦理工傷認定申請等手續。不能由工傷保險支付的費用或不屬於工傷保險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保密

乙方及其派遣人員獲知的甲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當賠償因泄露保密信息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

服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或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製作的軟件、文檔及其他智力成果,其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權益歸屬甲方。

第十五條 監督

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檢驗。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變更本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甲乙雙方需簽訂書面變更協議。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在索賠後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及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違反甲方相關勞動人事管理制度或其他規定。

2.如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有權在索賠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隨意變更乙方服務人員工作崗位。

(2)、未經乙方同意而拖欠勞務費用。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 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 服務人員損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承擔責任後可向服務人員追償。

3、 乙方和服務人員之間發生勞動爭議,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負責人、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簽訂《勞務服務合同》的任務、數量、技術標準、提供的材料等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雙方根據“平等互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務外包服務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勞務服務內容為 日常管理

甲方將共計畝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具體服務內容有:培土、施肥、剪枝。具體服務標準為:

第一階段的的培土、施肥工作,服務單價為350元/畝;第二階段的的除草、施肥工作,服務單價為150元/畝;第三階段的的剪枝工作,服務單價為100元/畝。結算金額以最終驗收的實際畝數按照各階段單價計算。

第二條服務承包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年

第三條 履約保證金

本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合同前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啟動資金人民幣年月

2.甲方有權適時監督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

3.甲方應按時提供肥料等設施、工具。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根據季節及時中跟除草、培土、施肥、房子病蟲害。

2.根據季節對果樹生長週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塗白。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肥料等設施、工具。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

2.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3.由於乙方管理不散,未按季節時間及相應工序要求提供服務且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價額賠償。

4.合同期滿,乙方如損壞甲方房屋、丟失甲方提供的工具等物資,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的自然耗損,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局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效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承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3

一、經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户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 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為甲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户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199 年 月 日起至199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登記號

乙方(簽字) 登記號公司(蓋章)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 服務內容

甲方同意將該公司所有的計算機交由乙方進行定期維護,在合同期內,甲方承擔維護及更換零配件所需的費用,乙方承擔甲方公司計算機及網絡的日常維修與維護工作。

二、合同期間計算機日常維護與保養服務內容:

1. 乙方為甲方提供每年不限制次數IT上門服務,服務響應時間不超過次日15點。

2. 對於計算機維護,在乙方服務範圍內的軟件包括:

操作系統Microsoft Windowsxp/server20xx3/vista/windows7

Microsoft Office 系列辦公軟件

防火牆軟件(天網防火牆,金山網鏢)

防、殺病毒軟件(包括諾頓、金山毒霸、KV300、瑞星殺毒、PC-cillin,360安全衞士)

3. 對於網絡維護,在乙方服務範圍內的故障包括:

局域網不通,內部計算機之間無法互訪。

廣域網不通,內部局域網無法連接到Internet。

內部網絡無法連接到網絡打印機或無法打印。

4. 以下故障不在乙方的維護範圍之內,但乙方可以為甲方提供免費技術支持:

甲方人員從網絡上下載的專業及非專業類軟件,破解版軟件,註冊版軟件使用中引起的故障。 甲方自行購買的其它專業性軟件。

5. 計算機軟件服務內容:

a.軟件使用的技術資詢。

b.系統軟件重新安裝、調試。

c.常用辦公應用軟件重新安裝、調試。

d.聲、顯卡及外設驅動程序的安裝、調試。

e.打印機維修維護。

5.軟件系統: 查毒、殺毒、磁盤掃描、碎片整理、計算機軟硬件故障檢查和維護。

注:甲方使用的產品應保證原裝正品,如發現偽品(如:帶毒光盤、劣質內存等)由甲方自行承擔造成的損失。

三、計算機維護收費標準(含軟件維護費用):

經協商,甲方將該公司___台計算機, 維護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為人民幣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為預付款。預付合同金額的50%合同到期時再結算50%。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7天內,甲方將款匯到乙方指定銀行帳户或以現金、支票方式支付。對維護範圍內的所有設備的更換所需的成本費用,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各條款中的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蕭山區金雞路318—1號(高運錦園北門)

聯繫人:黃永志

聯繫電話: 0571— 82889208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店客服託管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淘寶商城、淘寶網在線客服外包服務,具體服務內容包括:

1.甲方委託給乙方客服託管的店鋪為:

淘寶商城______________ ;

旺旺為:

淘寶網 ______________ ;

旺旺為: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六的7*6小時工作時間為:下午6點-晚上24點;

(2)週日的7*16小時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晚上24點。

(3)國家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國慶節等7天節日)的當天7*8小時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晚上18點。法定節假日的當天之外,7*16小時工作時間為:上午9點-晚上24點。

(4)春節期間不值班的。

(5)座席安排:

B店:週一至週六的晚上及節假日(包括週日)的白天兩個座席;節假日(不含當日)的晚上(包括週日晚上)一個座席。

C店:週一至週六的晚上及節假日(包括週日)的白天一個座席;節假日(不含當日)的晚上(包括週日晚上)一個座席。

(6)旺旺在線:在客服工作時間內:

B店2個旺旺、C店1個旺旺在線。每增加一個旺旺另收200元/月。

(7)店慶及有重大活動期間,根據商家的要求可免費增加一個座席。

3、中午允許1小時休息(30分鐘吃飯時間和30分鐘休息時間12:10--13:

10),但有客户諮詢時和在線交易時不得休息。

4.店主可以隨時抽查客服值班情況。

5、客服的職責:負責客服在線接單及處理權限內的售前售後問題。首次旺旺響應時間一般在5-30秒內,店鋪客服相關的服務指標不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允許每月三次在規定時間內回覆顧客超過8-10分鐘,以後抽查超過一次店主有權扣工資10元,超過五次店主可以要求乙方更換客服。

6.B店全年360天*6小時:2個客服;52天*16小時:3個客服;21天*16小時:3個客服。

7.C店全年360天*6小時:1個客服;52天*16小時:2個客服;21天*16小時:2個客服。

備註:在客服外包服務期間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增值服務所產生的其它費用如:推廣、裝修、直通車優化、活動策劃促銷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服務費用:

1.B店客服外包,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31300人民幣/年 (大寫金額: 叁萬壹仟叁佰元/年,該價格不含税);

2.C店客服外包,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16800人民幣/年 (大寫金額:壹萬陸仟捌佰元/年,該價格不含税),

3.合併金額為: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48100人民幣/年 (大寫金額:肆萬捌仟壹佰元/年,該價格不含税),作為享受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的服務費用;該年費款項於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時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開始服務後該服務費即不退;首年之後,第二年服務費的付款時間為服務開始後的第12個自然月月底之前。

2.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的第2個月起,乙方將抽取託管店鋪成交金額(郵費、退貨不計產品銷售額內)的3%作為乙方提成,提成每月的30日結算一次,甲方必須在次月5日之前支付提成給乙方。促銷活動提成另行協商。甲方根據協議月完成營業額情況給予乙方返利,具體如下: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履行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能單獨或委託其它第三方進行客服服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買家支付貨款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並按要求按時發貨,必須做到一天一次的發貨(發貨時間可根據現實店鋪所在地與購買者所在地距離長短,經雙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貨的,應自缺貨之日起3日內告知客服,如沒有及時通知,導致的無貨空掛商品投訴,甲方自行負責;

(二)出現的商品質量問題,快遞偷盜問題,快遞丟失問題所引起的投訴或者退貨退款問題,乙方配合甲方解決顧客的投訴及退換貨退款問題,但不負任何責任;

(三)甲方有義務對為其服務的客服進行培訓;

(四)甲方有義務告知其產品的真實的和客觀存在的缺陷給乙方,但乙方必須為其保密。

第四條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簽署之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發生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之內通知另一方,該通知應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並聲明該事件為不可抗力。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力採取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努力保護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應對

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應進行磋商以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終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後,如本協議仍可以繼續履行的,雙方仍有義務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協議。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向另一方發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該通知後應予以確認。

(三) 免責

如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本協議終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須為前述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本協議終止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本協議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遲履行不應構成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違約,並且不應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遲履行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條 協議終止

本協議於以下情形之一發生時自動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2.根據本協議服務期限的約定終止;

3.由於協議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本協議的履行和完成成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權單方以書面通知方式終止本協議;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預付款項消費結束,或超出協議年費付款時間10日未付清;

5.甲方應付給乙方的提成款項,超出約定付款時間10日未付清;

6.協議期間,甲方自行或委託其它服務商在網上開展重複的電子商務活動;

7.甲方單方面修改店鋪相關密碼且不告知乙方,乙方無法繼續服務。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力解決爭議或糾紛。協商不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七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以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用後方能生效;或以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也可生效。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授權簽字: 授權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華路178號20 樓 電話: 電話:023-86596537

傳真: 傳真:023-86596539

聯繫人: 聯繫人:

郵編: 郵編:400010

户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中國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名稱: 帳號名稱: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6

甲方:北京市中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右安門內西街1號

客户號:20xx09001

郵編:100054 電話:

乙方:藍色快車北京專業第一服務站(北京藍宇創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新外大街8號D5-402

郵編:100088 電話:

藍色快車北京專業第一服務站(北京藍宇創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與北京市中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向乙方購買列於藍色快車服務合同(以下稱”本合同”或”合同”)及其附件中的工作説明。甲、乙雙方特此簽署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為雙方就約定事項達成的完整合同,取代雙方此前做出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意見交換或建議。

本合同一經雙方代表簽署,即表示雙方同意本合同條款,接受本合同的約束。

同意:北京市中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打字或印刷):

同意:藍色快車北京專業第一服務站 (北京藍宇創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姓名(打字或印刷):楊臨慶 日期:

開户行:北京市商業銀行德外支行 賬號:700120xx90223-51 税號:110102751335549

版本號: 4.0B

簽署: 簽署:

日期: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一、定義

企業:企業系指任何實體及由該實體擁有50%以上股權的子公司,並且僅指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部分。

作品:作品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作為乙方服務一部分的文字作品或其他創作作品,例如程序、程序清單、程序設計工具、文檔、報告、圖表等。“作品”一詞不包括依其他軟件許可協議許可使用的軟件。

二、合同結構及合同變更

1、合同主體及其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同等效力。如有衝突,以附件為準。以下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

附件1:維護服務工作説明

三、服務內容、服務期限

1、服務內容詳見附件一《工作説明書》。

2、服務時間及服務完成標誌詳見附件一《工作説明書》 附件x:維護服務機器附表 2、合同變更須經雙方簽署有效。服務:服務係指乙方為甲方執行的任務、提供的意見和諮詢、協助或資源的接入。預計付費服務開始時間: 20xx年9月1日 預計付費服務結束時間: 20xx年8月31日

四、合同價款及付款條件 格)

A、 第一次付款時間:甲方於20xx年9月5日前支付50%的合同金額; B、 第二次付款時間:甲方於20xx年4月5日前支付50%的合同金額; C、 第三次付款時間:甲方於20xx年12月20日前支付25%的合同金額; D、 第四次付款時間:甲方於20xx年3月20日前支付25%的合同金額; E、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書後5日內, 即履行付款。

2、甲方同意按本條規定支付相應款項,並就逾期未繳金額以每日萬分之七向乙方支付1、合同價款為:伍萬肆千陸佰元(人民幣56,400.00元)。(此價格為含5.5%服務税價遲付金。 五、税

六、人員

七、作品所有權和使用許可

1、乙方在附件《工作説明書》中明確需交付的作品,並註明作品為“一類作品”或“二各方員工由各方自行管理。乙方有權調遣乙方人員,及下包本合同項下服務予承包商。 甲、乙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税法的規定,各自繳納其就本合同應繳納的税款。類作品”。如無説明,則為二類作品。

2、一類作品系指在履行本合同服務期間創作的作品,甲方對此類作品擁有全權,即所有權及利益(包括著作權)。乙方將保留一份作品的副本。甲方授予乙方:1)在內部和外部使用、運行、複製、展示、執行和發行此類作品的副本,及基於此類作品準備演繹作品的許可;2)授權第三方從事上述活動的權利。上述許可為全球性的、不可撤銷的、非專有的且已支付許可費的許可。

3、二類作品系指在履行合同服務期間創作的作品或其他作品(如在本服務前已有的作品),乙方對此類作品擁有全權,即所有權及利益(包括著作權);如所有權歸第三方所有,則第三方保留所有權。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份副本。乙方授予甲方在甲方企業內部使用、運行、複製、展示、執行和發行此類作品的副本的許可。上述許可為全球性的、不可撤消的、非專有的且已支付許可費的許可。

八、服務保證

乙方保證乙方在提供本合同服務時將盡合理的努力,使用合理的技能,並將依照本合同4、雙方同意在依本條規定進行復制時,應加註著作權標識及其他所有權説明。及其附件的規定(含完工標準)提供服務。乙方保證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維護服務。

九、不保證項目

對於甲方現有網絡環境、拓撲結構、建設標準、以及現有服務器、工作站、筆記本電腦、以上為乙方對甲方的全部保證,取代其他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證或條件。網絡及辦公設備等IT系統現狀所存在的缺陷,乙方不保證全部糾正。但乙方應及時提出整改或變更建議,供甲方參考。

十、合同和服務的終止

1、一方義務履行完畢,可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2、如一方沒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另一方可終止本合同,但非履約方應可獲得書面通知及合理的改過時間。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甲方可提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乙方終止對其繼續提供服務: 1)接受乙方服務的全部系統已不再運行; 2)乙方至少已為甲方提供了六個月的服務; 3)在維護服務費標準增加的有效日當日。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終止之前已提供的所有服務和已交付的所有作品相應的費用。

4、乙方由於自身技術能力原因不能勝任甲方的服務需求時可提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要求甲方終止合同。

5、本合同任何條款依其性質屬於在服務終止或撤銷後繼續的,應繼續有效直至完全履行,並適用於合同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專利和著作權

1、如第三方指控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作品侵犯該方的專利或著作權,乙方將自費就上述指控為甲方辯護,並支付法院最終裁定的或經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費用、損害賠償金和律師費,條件是甲方:

A、就指控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及

B、容許乙方在辯護及任何有關的和解談判中具有控制權並與乙方合作。

2、如果他人已提出或看來很可能提出指控,甲方同意准許乙方為甲方繼續使用作品取得授權,或修改作品,或以至少功能上相等的作品替換。如果乙方認為無法合理提供上述可供選擇的做法,甲方同意在乙方書面要求時退回作品,乙方則會給予甲方就作品的創作支付給乙方的金額。這是乙方就侵權指控須對甲方承擔的全部義務。

3、對因下列任何一項所引起的指控,乙方不承擔責任:

A、甲方提供的被併入作品之中的任何東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設計、規格或指示而提供的任何東西;

B、甲方修改作品;

C、將作品與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產品、數據、裝置或商業方法一起結合、操作或使用,或為甲方企業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發行、操作或使用作品。

十二、乙方責任

由於乙方的過失或其他責任,會出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的情況。在上述每種情況中,乙方承擔的責任以下列各項為限:

A、上文“專利和著作權”條款中所述的款項;

B、人身傷害(包括死亡)的損害賠償及對有形動產和不動產的損害賠償;

C、任何其他實際直接損害賠償額達人民幣56400元或受指控的服務的收費(如屬按期收費,則適用12個月的收費),以較高者為準此限額也適用於乙方的任何承包商。該限額是乙方和乙方承包商須共同承擔的最高責任限額。

十三、乙方不承擔的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乙方的承包商均無須對下列事項負責: A、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數據的喪失或損壞;

B、特別、附帶或間接損害賠償或任何間接經濟損害賠償; C、利潤的損失、生意的丟失、營業額的減少或預期節約的喪失;

D、第三方對甲方提起的損害賠償要求(上述第十二條款中第1項所列情況除外)。

十四、一般條款

1、任何一方均沒有授權對方在未經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在任何宣傳或出版中使用其(或其任何企業的)商標、商號或其他名稱;

2、一切交換的信息均為非保密信息。如任何一方要求交換保密信息,須根據另行簽署的保密協議進行交換;

3、任一方可自由與其他方簽訂類似的合同;

4、任一方僅向對方授予所指定的許可和權利,並未授予任何其他許可或權利(包括專利許可或專利權);

5、甲、乙雙方可以電子方式進行溝通。上述電子溝通可視同雙方簽署的書面文件。電子文件中的識別碼(即用户標識)即代表發送者,及相應的授權;

6、每一方在聲稱對方沒有履行義務之前將允許對方有合理的機會履行該義務; 7、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沒有履行任何義務,均無須為此負責;

8、事先未徵得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部分,但甲、乙雙方均不會不合理地拒絕。在下列情況下,對合同全部或部分的轉讓無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A、 在任何一方所屬的企業內部;

B、 轉讓給因企業的合併或收購而成為任何一方的繼承人;

C、乙方可將其在本合同下的收款權利轉讓給他人而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如乙方對其經營的業務的一部分進行剝離將對其所有的客户產生類似的影響,則該業務剝離不被認為是合同的轉讓。

9、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同意不會轉售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10、甲方同意本合同不會給任何第三方帶來任何權利或引起任何指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對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賠請求不承擔責任:

A、上述“專利和著作權”條款所描述的第三方指控;

B、上述“責任限制”條款所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的人身傷害或動產和不動產的損害賠償。

11、甲方同意對使用本合同項下的服務而獲得的結果負責; 12、甲方同意為乙方出入甲方場所提供便利以便履行乙方其義務;

13、甲方同意允許國際商業機器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任何地方經營業務時可存儲和使用甲方的聯絡信息,包括名稱、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地址等。該等信息將為我們雙方的合作關係而處理和使用,也可能為其業務活動,包括與甲方溝通,而提供給國際商業機器公司的子公司、合同方、業務夥伴及指定方。

十五、地理範圍、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乙雙方的所有權利、責任和義務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14、甲方同意遵守任何適用的進出口法律和條例。內有效。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若本合同中有任何條款被視為無效、違法或無法強制執行時,本合同的其它條款仍繼續有效。依相關法律,雙方應享有的任何不可依合同放棄或限制的法定權利不受本合同的影響。

4、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異議,雙方應本着相互信任、長期友好合作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由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應由位於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裁決書另有規定除外。除正在提交仲裁或與仲裁有關的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六、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公司

法定地址:

乙方:

國籍:

住址:

護照/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是下列中的第 類人員,甲方擬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

A、已辦理退休手續;

B、已辦理內退手續;

C、已辦理協議離崗手續,並且協議尚未到期;

D、有學籍的在校學生;

E、與第三人已經簽署合法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第一條 定義和釋義

以下名詞除本合同條款另有解釋和約定外具有以下定義和釋義:

1.1 本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於上述時間和地點達成的本《勞務服務合同》;

1.2 專項勞務服務:是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專項勞務服務;

1.3 第三人:本合同簽約雙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及組織。

第二條 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的內容為: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詳細內容、質量標準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的資質

3.1 乙方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專業培訓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勞務的資質。

第四條 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照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

1、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每小時 元人民幣計收,甲方於每月 號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個月的累積報酬。或者;

2、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批次計收,甲方於乙方完成該次勞務後的 日內以現金形式依法支付。

4.2 乙方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税的繳納,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4.3乙方提供專項勞務有瑕疵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利直接在給乙方的報酬中抵扣。

第五條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乙方保證依據本合同及附件如期向甲方提供勞務並交付成果。 因乙方提供勞務導致甲方面臨第三人權利追索、被提起仲裁或訴訟及產生任何糾紛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甲方處理上述事宜

第七條 甲方義務

7.2 甲方不得強令乙方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勞務配備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及環境,並保證該設備、設施、環境的安全。

7.3 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報酬。

7.4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8.1 乙方沒有任何傳染性疾病且身體健康適宜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勞務。

8.3 乙方沒有違反刑事法律的記錄 乙方已經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內容。

8.4 乙方提供的勞務沒有侵犯他人法律權利且沒有使用權屬有爭議的財產、技術、權利。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單位具有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勞務協議的權限。

9.2 甲方所需勞務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條 非合夥、僱傭關係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簽訂而成為甲方的合夥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簽訂而成為甲方員工。

10.3 乙方的人事檔案由乙方或與乙方具有合法勞動關係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等由乙方或與乙方具有合法勞動關係的第三人繳納。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稱具有甲方員工的身份。

第十一條 保密

11.1 甲乙雙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11.2 泄露對方商業祕密的,受害方有權利要求泄密方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經協商一致可提前變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勞務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不經預告而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2.3 如乙方面臨刑事或治安的追訴、制裁及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甲方可不經預告而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2.4 乙方不能或預計不能提供勞務連續達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和乙方簽訂的勞務合同。

12.5 乙方罹患疾病繼續提供勞務將嚴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員工身心健康的雙方均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環境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經乙方提出意見後拒

消除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續簽

13.1 本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簽勞務合同。

13.2 合同到期後雙方未能續簽勞務合同的原勞務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四條 責任的承擔及免除

14.1 甲方無故遲延支付乙方報酬的按遲延支付總額的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4.2 合同簽訂後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約定的勞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3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及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4 乙方提供的勞務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甲方的要求給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5 因一方的過錯導致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的責任承擔方有權向過錯方進行追償。

14.6 任何一方均無需向對方承擔在勞務的提供過程中非因自己的過錯產生的事故、損害的補償、賠償責任。

14.7 由乙方自行承擔勞務提供過程中發生的無過錯責任。

14.8 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或證明導致簽署本合同的,本合同無效,並由乙方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爭端的解決

15.1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選擇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5.2 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北京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時的仲裁規則。

15.3 仲裁為終局仲裁,一經生效對雙方均產生約束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自雙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

16.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1:專項勞務服務的具體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附件2:乙方身份證明。

16.3 本合同使用中文和英文。如果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有任何出入,以中文文本為準。

16.4 除非另有明文規定,所有為因本協議發出的通知應用英語或中文書寫並妥為送達。若為書面通知,應由專人遞送或寄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或保證郵件遞送或傳真至本款所列出的地址及/或傳真號碼;或寄至一方可不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指定的其他地址、傳真號碼、通訊號碼或其他聯絡人。以郵寄方式遞送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應於投郵後的3個工作日後視為已被收件人收到。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或其他電子媒介遞送的通知或其他文件被視為第二天送達。任何一方欲改變其地址或傳真號碼應提前給予另一方一份有效的書面通知。

甲方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聯絡人:

乙方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聯絡人:

甲方: 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

簽字:

日期: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8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僱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鑑於僱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願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僱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之前如需變更時,僱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如僱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僱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僱傭,僱主應在終止僱傭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僱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二、僱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僱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僱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僱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僱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

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僱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僱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僱主或僱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

僱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後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中國公司。

同時僱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僱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僱主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僱主的要求

僱主應: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僱主:

日期: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9

甲方(僱主):

住址:

乙方(僱員):

住址: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服務合作關係,現就勞務服務相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由乙方向甲方推薦勞務人員,經甲方面試、考核合格和被推薦人明確表示願意到甲方指定崗位工作,由乙方與被推薦人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服務合同》後,原被推薦人即作為乙方派遣勞動人員(以下簡稱勞務派遣工)派遣到甲方工作。

2、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在“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退回給乙方,甲方應按勞動法相關規定繼續履行相應責任。

3、工作崗位:

4、工作職責: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對勞務派遣工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2、為勞務派遣工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4、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5、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6、勞務派遣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回給乙方: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勞務派遣工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約定為勞務派遣工辦理繳納相關保險。

2、全面負責勞務派遣工的招聘與辭退工作,並負責將勞動合同報送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甲方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退回勞務派遣工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辦理終止、辭退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4、負責為發生工作事故的勞務派遣工申請辦理工傷鑑定、保險理賠和妥善處理關聯事宜等工作。

5、對勞務派遣工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依法、合理進行索賠。

6、依法維護勞務派遣工的其他合法權益。

四、勞務服務費標準及收取

1、費用標準:

(1)勞務服務費:① 固定勞務服務費按每人每月________元計算;② 浮動勞務服務費(派遣工勞務工資)按奶站收奶平均單價計算;③ 其他服務費(包括按政策規定辭退派遣工的補償和勞務發票税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算。

(2)保險費用:勞務派遣人員養老金、失業金按本地繳納標準減除個人應承擔的金額;按每人每年________元標準購買的商業意外傷害險。

2、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固定勞務服務費、浮動勞務費和養老金、失業金實行按月支付,即每月15日前將上述費用以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

(2)購買商業意外傷害險的費用,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根據具體人員名單的人數和購買標準金額一次性以轉賬方式全額支付給乙方。

五、勞務派遣工的管理

1、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4)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2、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________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體數額看造成損失的數額。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畢,甲方結算後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雙方根據“平等互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務外包服務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勞務服務內容為 日常管理

甲方將共計畝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具體服務內容有:培土、施肥、剪枝。具體服務標準為:

第一階段的的培土、施肥工作,服務單價為350元/畝;第二階段的的除草、施肥工作,服務單價為150元/畝;第三階段的的剪枝工作,服務單價為100元/畝。結算金額以最終驗收的實際畝數按照各階段單價計算。

第二條服務承包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年

第三條 履約保證金

本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合同前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啟動資金人民幣年月

2.甲方有權適時監督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

3.甲方應按時提供肥料等設施、工具。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根據季節及時中跟除草、培土、施肥、房子病蟲害。

2.根據季節對果樹生長週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塗白。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肥料等設施、工具。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

2.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3.由於乙方管理不散,未按季節時間及相應工序要求提供服務且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價額賠償。

4.合同期滿,乙方如損壞甲方房屋、丟失甲方提供的工具等物資,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的自然耗損,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局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效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承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11

甲方:x公司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職務/崗位: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為提高乙方技能,作為長期人力資源投資,甲方決定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培訓,並同意在培訓期間及培訓完成後按本協議條款的約定為甲方工作。

二、甲方支付培訓費x元(包括)

乙方參加前述培訓、學習的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如培訓機構在超過國家標準工作時間(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也有安排培訓課程的,不屬加班,甲方無需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出勤時間支付工資。乙方完成專業技術培訓後,應當按照甲方的安排從事相關技術工作,並對公司其他員工承擔相應的內部培訓和輔導指導工作。

三、雙方約定從乙方收到在報銷培訓費用後正式上班之日起,乙方為甲方服務期限不少於X年,若該服務期大於或等於甲乙雙方事先簽定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合同期限的剩餘時間,則勞動合同期滿後將被順延至該服務期限結束。

四、在服務期內,出現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自動離職或辭職、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之一,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乙方有上述違約行為之一,須支付違約金,賠償標準為:“賠償費=培訓費用×未服務年限÷總服務年限)”

六、六月六本協議本服務期協議自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並留人事檔案備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服務合同模板 篇1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合同簽署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

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人才)勞務派遣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1.1 甲方:即接受派遣服務的用工單位。如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關聯企業提供與本合同內容相同的服務,應當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務的關聯企業名單,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權利義務適用於名單中的關聯企業。甲方瞭解並同意關聯企業違反本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後果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甲方關聯企業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1.2 乙方:即提供派遣服務的人力資源公司。甲方瞭解並同意如服務範圍涉及乙方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乙方有權委託其關聯企業或其授權機構提供該地區的服務項目。乙方瞭解並同意關聯企業或其授權機構違反本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1.3 派遣員工:係指由甲方指定,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並被乙方派遣到甲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1.4 總費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派遣服務,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之總和,具體以《付款通知書》載明的項目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疾人保障金(若有)、服務費等。

其中:

工資:係指由乙方直接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全部勞動報酬,或由乙方委託甲方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全部勞動報酬。工資總額的組成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確定。服務費:係指根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員工的人數和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二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2.1 甲方可以根據自身業務特點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除《勞動合同》外的其它協議,但此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派遣員工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本合同相悖。

2.2 甲方有權依法制定企業各項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並通過一定的方式向派遣員工公示。 甲方承擔的義務:

2.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2.4 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繳納社會保險地點、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由甲方指定,乙方根據當地政策法規向甲方提出建議,供甲方參考。若因派遣員工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與實際工資數額不符,或社會保險繳納地點與實際用工地點不符以及所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缺少,而產生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2.5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作為使用派遣員工的用工單位,應承擔法律、法規或地方政府規定對派遣員工含工資以內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高温補貼費等)。但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2.6 甲方應要求新錄用派遣員工至少入職前十個工作日內辦理符合用工要求的各項手續。

2.7 甲方應對所需派遣員工的姓名、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資、派遣起始(終止)日期、試用期、實行的工時制度、社會保險基數、總費用金額、社會保險繳納地點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增減變更綜合表》加以明確。在協議期內,甲方授權【 】簽署《增減變更綜合表》,若授權人有變更,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增減變更綜合表》並不能代替甲方退回派遣員工的書面通知,若甲方沒有向乙方提供書面蓋章的《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由此引起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3.1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總費用。

3.2 乙方有權對甲方侵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交涉並提出意見和要求。如乙方已經對甲方的違法或不合理行為提出意見,而甲方不予採納時甲方應獨立承擔其行為引起的法律責任。 乙方承擔的義務:

3.3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與派遣員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但屬於退休人員、在校生等特殊情況不能建立勞動關係的除外。

3.4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自派遣員工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甲方應給與相應的協助。因派遣員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怠於簽訂勞動合同致使甲乙雙方有可能承擔法律風險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與該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甲方應予配合。

3.5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各類由甲方選定的服務。

3.6 乙方無為甲方墊付費用的義務。

3.7 乙方無審核甲方提供的員工工資是否屬實的義務。

3.8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總費用後,及時足額向派遣員工支付工資和相關的費用;並按照國家規定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時間及時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3.9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派遣員工與甲方的勞務糾紛;對甲方提出的要求存在法律風險的,乙方可進行提示,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四條 雙方共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4.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及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4.2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將本合同中直接涉及派遣員工利益的內容,向派遣員工如實告知。

4.3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任何一方搬遷辦公地址或變更聯繫方式,均應在七日內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負有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三章 派遣員工的服務

第五條 派遣員工離職

5.1 派遣員工有權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通過甲方向乙方提出辭職;在試用期內,派遣員工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或通過甲方向乙方提出辭職,並按照規定完成工作交接。

5.2 甲方收到派遣員工辭職信後3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發出《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並提供派遣員工的辭職信原件(甲方也可自行妥善保管原件,向乙方提供複印件)。但是若在發生勞動爭議後,不能提供辭職信原件作為證據,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3若派遣員工不遞交辭職信原件即離職,甲方仍應向乙方發出退回員工的書面通知,同時附上該員工的考勤記錄、《曠工違紀證明》、有該員工簽字簽收的《規章制度》以及曾經書面向該員工公示過相關法律風險的其他文件作為退工證據。

5.4派遣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時,甲乙雙方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責任。

第六條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處理

6.1 甲方應提供派遣員工在疾病、非因工負傷期間或非因工死亡、因工傷亡、患職業病的情況下享受的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各種待遇。如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甲方應在工傷發生之時起24小時內儘快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工傷申報事宜。若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辦理工傷理賠,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2 派遣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傷殘等級被評定為七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滿,甲方應通過乙方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乙方可以與該派遣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七條 派遣員工的退回

7.1 甲方退回派遣員工,應當向乙方發出書面蓋章的《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列明退回理由、退回依據等。

7.2 派遣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派遣員工,並書面通知派遣員工及乙方,但甲方應提供相應證據及依據。

7.3 除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派遣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以及派遣員工工作所在地相關規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員工。

7.4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派遣期滿時,派遣員工有“本合同”7.3的情形之一,甲乙雙方應依法順延本合同,同時乙方應依法與派遣員工續簽和本合同期限相同的勞動合同期限,直至“本合同”7.3的情形消失。

7.5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員工,但應當提前三

十五日書面通知乙方或提前五日通知乙方並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相當於派遣員工一個月的工資。同時甲方應按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發生依法需支付醫療補助費的情形,甲方還應依法支付醫療補助費。乙方可據此與派遣員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7.6 在派遣期限內,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甲方希望退回派遣員工的,乙方可以協助甲方與派遣員工進行溝通協商,在與派遣員工達成一致後甲方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乙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7.7 除本條以上規定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外,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7.8 本合同中“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執行。

7.9 派遣員工在根據本合同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以前已經在甲方工作的(包括在其他派遣公司派遣的形式),以前的工作年限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本合同的終止、解除與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派遣員工派遣期屆滿的處理

8.1 甲方應提前三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接受派遣員工派遣。

8.2 甲方決定繼續接受派遣員工派遣的,應與乙方明確派遣員工派遣期限等內容。

8.3 甲方決定不接受派遣員工派遣的:

1) 甲方應按員工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發生依法需支付醫療補助費的情形,甲方還應依法支付醫療補助費。

2) 除本合同第8.3第1)項規定的費用外,若派遣員工不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還需一次性支付附加費,附加費標準為:(最低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24-派遣員工已經派遣的月數)。

3)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到期沒有提前三十五天書面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接受派遣員工派遣,則視為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順延,並同意接受派遣員工相同的派遣期限。

第九條 本合同的解除

9.1 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情形除外。

9.2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若派遣員工不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甲方還需根據本合同第8.3第2)項規定,支付附加費。

9.3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總費用應當支付至最後一個派遣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畢。

第十條 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的行為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對該派遣員工造成甲方或相關第三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追索。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需要由用人單位承擔墊付醫療費、喪葬費等的,由甲方承擔先行墊付責任;派遣員工對於損害的後果有過錯的,甲方可向派遣員工追償,乙方予以協助;若派遣員工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派遣員工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一條 費用結算原則

11.1 服務費用從派遣員工派遣開始日開始計算,按月計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元。

11.2 甲方如有增員、減員,應於當月 15 日前書面通知乙方,附件《關於社會保險申報時間表》對特殊城市有約定增、減員時間的,甲方應按《關於社會保險申報時間表》約定報增、減員,否則應承擔相應之責任。

11.3 乙方於每月 日為甲方派遣員工代發工資及獎金。

11.4 若甲方發放員工工資,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的一個工作日提供銀行劃帳憑證及工資發放明細給乙方,並按乙方所在地税務局的規定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11.5 如根據地方政府的規定,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在每月的月初繳納當月員工社會保險時,甲方應在員工首次服務的當月預交下月的總費用。

11.6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時,向乙方交納二個月總費用作為押金,本押金至甲方最後一個派遣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賬單

乙方根據服務項目明細按月計算生成下月《付款通知單》,內容覆蓋社保等代付費用和服務費,《付款通知單》每月 20 日前發出,甲方收到《付款通知單》後 5 日內付款至乙方賬中;而代發工資明細由甲方按照工資發放日前提前 5 個工作日正式通知乙方,提前 2 工作日匯款到乙方賬户,由乙方發放。

第十三條 付款操作

13.1 服務費屬於人力資源服務營業性收費,應開具營業性發票;而工資、社保等代付費用屬於代收代付費用,應根據當地税務實際規定開具發票。

13.2 乙方收到款項後應當同時開具相應發票給到甲方。如果是匯款的,乙方應於7日內郵寄發票給到甲方。

13.3 本合同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總費用中有關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付費標準,應按照當地政府頒佈的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

13.4 如甲方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費用,應匯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賬號:

賬户名稱: 有限公司

開 户 行:

賬 號: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因任何一方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給派遣員工造成損失而使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已經承擔賠償責任的一方有權向有過錯的另一方追償。

第十五條甲方遲延支付總費用,乙方有權按應付款的5‰ /天收取滯納金;甲方遲延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等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遲延支付總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服務費等),經乙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要求後甲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將員工撤回,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乙方於本合同解除後依法必須為撤回派遣員工承擔的一切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在甲方按時付款的前提下遲延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等費用的,應承擔補繳社保等費用的滯納金,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經甲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要求後,乙方逾期仍

未履行支付義務,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及派遣員工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除應依據9.2條規定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服務期限內最高月總費用的兩倍。違約金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付清。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乙方於本合同解除後依法必須為撤回派遣員工承擔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如派遣員工依據本合同派遣行為而發生勞動糾紛提起仲裁、訴訟,甲乙雙方均負有舉證責任,並承擔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判定各方應承擔的責任後果。由甲方行為導致員工提起仲裁、訴訟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此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費用。若甲方提供的證據不能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或未提供相關證據,導致乙方需要支付該員工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賠償金等費用的,甲方應承擔向員工支付全部費用的責任。若由乙方行為導致員工提起仲裁、訴訟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此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費用。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24 個月。有效期後總費用應當支付至最後一個派遣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畢為止。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20.1 如發生不可抗力,諸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爆炸、騷亂、戰爭、恐怖襲擊、行政當局的行動,或並非受影響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無法預見到的事件,阻礙受影響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受影響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該事件的詳盡資料,説明其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的原因。

20.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受影響方均無須對因其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損害、費用增加或損失負責,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被視為違反本合同。但受影響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儘量減少或消除該事件的影響,並應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恢復履行受該事件影響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國家和當地政府新頒佈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應以新頒佈的規定為準。法律環境變化造成按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顯失公平時,須按照公平原則就協議條款進行協商達成變更、補充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拒絕變更協議條款。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有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選擇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如雙方在本合同中沒有明確選擇, 則表示雙方同意通過第2種的方式解決):

(1)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雙方聯繫方式:

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及通訊應以書面形式,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過傳真、專人派送(包括快遞)或掛號郵件方式送達至下述地址:

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繫人:

聯繫方式:

電子郵件:

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繫人:

聯繫方式:

電子郵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附有附件 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