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精選5篇)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1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精選5篇)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單位)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單位)進行下述專項審計(以在下列項目中打“√”的為準)

1.經濟責任制審計( )

2.破產清算審計( )

3.淨資產驗證(審計)( )

4.經濟績效審計( )

5.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

6.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

7.其他( )

雙方約定如下:

一、本次委託和受託審計的範圍(包括會計期間、經濟內容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是委託單位的會計責任;按照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出具審計報告,保障委託單位合理使用審計報告是受託單位的審計責任。

四、委託單位承擔下列義務

1.向執行審計業務的註冊會計師提供為實現審計目的所需的資料,不限制註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2.按照本約定書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

五、受託單位承擔下列義務

1.在本約定書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

2.保守在執行本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

六、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七、本項審計業務預定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根據深圳市有關部門規定,本約定成立後委託單位應先支付其中的50%。雙方為便利起見,決定業務費用在受託單位出具審計報告時一併結算。如由於委託單位的原因使審計無法進行或受託單位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帶有保留意見或反對意見的報告導致委託單位不願接受時,委託單位仍應支付預定費用的50%。

八、違約責任

1.委託方未盡會計責任造成受託方審計失誤且須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時,受託方有權在賠償限額內向委託方的責任人或負有責任的股東等索賠。

2.受託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如因不符合註冊會計師行業規定而不能使用,應退回已收費用。

九、本約定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並生效。本約定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予恪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司法解決。

十、本約定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2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

第二條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第五條 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第 一範文§網整理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因業務需要由受託人墊付的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委託人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2.委託人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受託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託人原因,中止審計,受託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委託人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託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託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託人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託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6.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託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託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託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閲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託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10.受託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託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託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委託人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受託人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受託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委託人應根據受託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託人所收費用不再退還委託人;

3.除因委託人原因以外,受託人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按協議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協議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第五條 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5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經雙方協商,訂立本業務約定書。本約定書將取代此前可能存在的甲方與乙方之間與本次服務有關的任何書面或口頭的約定,並作為調整雙方關於本次服務的合同關係的唯一依據。

一、審計的目標和範圍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或,其他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如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等】編制的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年度的利潤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以下統稱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乙方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

(1)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

(2)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了反映被審計單位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3、除審計甲方的財務報表外,乙方也會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要求,審計甲方為集團合併財務報表目的而編制的甲方決算彙總報表並完成集團審計指令函,並就此向會計師事務所報告。

二、甲方的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甲方及甲方負責人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層有責任妥善保存和提供會計記錄(包括但不限於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這些記錄必須真實、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2、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和公允列報財務報表是甲方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

(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並使其實現公允反映;

(2)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3、及時為乙方的審計工作提供與審計有關的所有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如果在審計過程中需要補充資料,亦應及時提供),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其認為必要的甲方內部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5、為滿足乙方對甲方合併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需要,甲方須確保:

(1)乙方和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行相關工作的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之間的溝通不受任何限制。

(2)如果甲方管理層、組成部分管理層對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的工作範圍施加了限制,或客觀環境使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的工作範圍受到限制,甲方管理層和組成部分管理層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3)乙方及時獲悉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與組成部分治理層和管理層之間的重要溝通(包括就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進行的溝通)。

(4)乙方及時獲悉組成部分治理層和管理層與監管機構就與財務信息有關的事項進行的重要溝通。

(5)在乙方認為必要時,允許乙方接觸組成部分的信息、組成部分管理層或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包括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並允許乙方對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執行相關工作。

(6)在乙方認為必要時,協助乙方就下列事項向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獲取書面聲明:

①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是否瞭解並遵守與集團審計相關的職業道德要求,特別是獨立性要求;

②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

③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是否處於積極的監管環境中。

5、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審計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6、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乙方將於外勤工作開始前提供主要事項清單。

7、按照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以及乙方人員在審計期間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關費用。

8、乙方的審計不能減輕甲方及甲方管理層的責任。

9、協調與審計涉及的內部審計人員和其他員工的工作。

10、同意並協調乙方與甲方前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以確保:

(1)同意乙方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溝通,包括同意乙方在認為有需要時查閲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工作底稿。

(2)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甲方應及時告知會計師事務所,並安排甲方、乙方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談。

10、允許乙方接觸與本次審計相關的所有信息,如記錄、文件和其他事項;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中如有涉及國家祕密、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重大敏感信息,應當在提供時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乙方。

11、向乙方提供執行上述“審計的目標和範圍”所述的審計工作所需要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就甲方注意到的、自審計報告日至財務報表報出日之間發生的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事項,及時告知乙方;

(2)就甲方管理層和治理層與監管機構關於財務信息事項進行的重要溝通,及時告知乙方;

(3)就甲方管理層已經知悉的、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所有違反或可能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4)就甲方管理層和治理層已經知悉的任何影響甲方的舞弊、舞弊嫌疑或舞弊指控,及時告知乙方;

(5)就甲方管理層已經履行其責任提供書面聲明,如果乙方認為有必要獲取其他證據的書面聲明,亦應及時提供;

(6)就甲方將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一同公佈或報送的其他文件,及時提供給乙方。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是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甲方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乙方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

審計準則要求註冊會計師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對不由乙方執行相關工作的組成部分財務信息,乙方不單獨出具報告;有關的責任由對該組成部分執行相關工作的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

3、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於乙方的判斷,包括對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乙方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公允列報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4、由於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適當地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財務報表的某些重大錯報可能未被乙方發現的風險。

5、在審計過程中,乙方若發現甲方存在乙方認為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層或管理層通報。但乙方通報的各種事項,並不代表已全面説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進建議。甲方在實施乙方提出的改進建議前應全面評估其影響。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溝通文件。

6、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出具審計報告。

7、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1)法律法規允許披露,並取得甲方的授權;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法律訴訟、仲裁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法行為;

(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在法律訴訟、仲裁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接受註冊會計師協會或監管機構的執業質量檢查,答覆其詢問和調查;(5)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在以下方面利用其他註冊會計師和專家的工作:

(1)利用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工作

(2)鑑於甲方從事(涉及)業務,乙方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21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規定,可能利用專家的工作,例如獨立估值專家、精算師、石油和天然氣儲量估算師、律師、税務專家等,協助乙方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9、乙方向其他機構或人員提供審計工作底稿的義務。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函件或報告。

10、乙方應在以下方面與甲方治理層整體進行直接溝通。

11、審計報告簽發日之後,乙方無直接責任去考慮或查明可能影響該期間的財務報表的期後事項。但是,甲方應將在審計報告簽發日之後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任何重大事項的發生或任何重大事實的發現通知乙方。

四、獨立性

1、就本約定項目而言,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維護獨立性。

2、甲方同意及時向乙方提供並更新下列方面的信息:

(1)用於識別甲方的關聯方(如甲方的母公司、視甲方為聯營企業的投資者、甲方的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共同控制實體)的信息和組織結構圖,包括這類實體的名稱和這類實體之間的所有權關係;

(2)甲方及其關聯方面向個人投資者提供的權益及債務性證券(無論個人投資者是通過股票、債券、商品、期貨或其他類似市場取得,還是通過權益、債務或任何其他證券的發行取得),連同相關的證券識別信息(如股票代碼)。

3、甲方同意乙方基於獨立性和衝突調查的目的,可以向乙方合夥人、員工及其他成員所傳達上述“四、獨立性”第2條所述的信息。

五、電子文本的發佈

如果甲方將以電子文本形式刊發或發佈財務資料和審計報告,則甲方有責任確保已經在該等文本中恰當描述或列載有關財務資料和審計報告,並且應對相關網頁的監控及安全負責。甲方亦有責任設計、執行和維護與財務資料和審計報告的電子文本發佈相關的控制。

六、審計收費

1、本次審計服務的收費是以乙方各級別工作人員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費的時間為基礎計算的。雙方商定本次審計服務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萬元)。

2、甲方應於本約定書籤署之日起日內支付___________%的審計費用,剩餘款項於審計報告草稿完成日結清。

3、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籤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六、服務收費”第1條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4、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員抵達甲方的工作現場後,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審計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於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並離開甲方的工作現場之後,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於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日內支付。

5、與本次審計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函證、交通費、食宿費等)由甲方承擔。

七、審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規定的格式和類型出具審計報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審計報告一式份。

3、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佈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後附的已審計財務報表時,不得對其進行修改。當甲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會計數據、報表附註和所作的説明時,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將考慮有關的修改對審計報告的影響,必要時,將重新出具審計報告。

4、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要求

(1)如甲方及/或被審計單位能完全配合乙方的審計計劃進度,及時提供審計資料和人員配合,乙方將按時完成審計報告提交給甲方。

(2)如甲方及/或被審計單位未能完全配合乙方的審計工作進度,未能及時提供審計資料和人員配合,影響審計工作的進度,則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將視甲方的資料提供及人員配合情況確定。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