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服務合同(包車)(通用26篇)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

承租人(甲方):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通用26篇)

出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必要的相關資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費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定有效期內送達的訂單,乙方有義務再次配送並且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並按損失貨物的含税價賠償,應賠金額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再結算當月運費時抵扣。如運送到目的地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變形且封條未損,並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户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效憑據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會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按照該批貨物總值2%一天計算直至該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户,甲方為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為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繫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 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為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核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為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

第二條 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着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 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説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並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 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 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衞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_____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税號: 税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6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

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

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大田《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

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大田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為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為______‰。

如甲方要為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

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

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為甲方不為此票貨物投保。

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為______元/票。

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雪?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收件人付費□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户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為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為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25日□每月30日□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月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

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為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為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付款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8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________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於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後,收貨人應於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

費用。

六、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七、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並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八、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聲明價值的,按聲明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D、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9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必要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户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0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為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於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為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五、接貨及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證件。

八、拒收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於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10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並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佈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權限,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本公司與委託人的代理服務關係,實現委託人的經濟利益,根據《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乙方自籌資金購置 牌車(桂 )自願委託甲方為該車運輸業務的提供與該車運輸無關的相關代理事項,甲、乙雙方是提供代理服務於接受代理服務的代理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願意每月向甲方繳納 元的代理服務費(如遇到市場、物價或其他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可根據同行業收費標準調整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與乙方個人運輸收益無關聯,甲方不參與乙方的運營收益)。甲方代理乙方提供的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代辦該車證照、代買養路費、代繳税費、代檢車輛、代買保險和索賠、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等,上述代辦業務所需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1、乙方必須通過甲方代辦買足車輛的保險、人員險、第三者(不得低於50萬元的保險金額)等險種,拒絕買保險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保險險種金額不足時由甲方代辦,費用由乙方承擔。

2、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押金,押金按車輛一個月的養路費、税、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的數量交甲方,車主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繳納,但首期至少繳納一半以上,不得超過3期,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風險押金的作用在於,如乙方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違規發生事故時甲方可以動用風險押金作為處理事故的費用支出,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可以從風險押金扣。乙方車輛轉出(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雙方合同解除後,風險押金退還乙方。

3、乙方不得從事非法運輸,不得運輸違禁物品,化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政府禁止運輸的其他物品,不得超限超載,如有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4、按時進行車輛年審,按時進行車輛的二級維護和等級評定,如果超期罰款由乙方自負。

5、乙方應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對車輛聘請的司機要在選聘時嚴格把關,不符合駕駛條件和資格的人員不得駕駛該車運營,該車駕駛人員應注意提高自身駕駛技術,必須謹慎駕駛。

四、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將下個月的養路費、税、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及上級管理部門臨時性收費交給甲方,逾期不交則按每天1%計繳納滯納金,超過2個月未交所欠税費的,乙方同意甲方扣車抵款或辦理停業直至註銷該車營業手續。

五、乙方保證不得將車輛擅自改裝或者私自轉移,確需轉移的,乙方須提前1個月告知甲方,並由甲方代辦有關轉讓手續,轉讓後該車須繼續留在甲方的,應由新車主重新與甲方簽訂委託代理服務合同。乙方私自轉讓車輛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並註銷該車的營運證件,因乙方私自轉讓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扣該車以挽回甲方的經濟損失,並由乙方和新車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因各種原因停業的,必須將該車的行駛證、購置證、營運證、工商營業執照及停業的有關證明材料及時交給甲方,並有甲方到各有關部門辦理停業手續,拖延不交以上證件和材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車輛註銷營運證後乙方要及時將車輛轉出甲方,拖延不辦轉出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有權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由於乙方的行為受到新聞媒體的批評和上級機關的處罰並使甲方的名譽和經濟受到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解約金,並須結清欠款,處理完民事糾紛和歸還牌證等;如果乙方惡意欠款達3個月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交還牌證,結清欠款。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期間如國家新法律出台,主管部門政策發生變化,客觀條件發生變更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再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合同為準,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協商不下後,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市工商運輸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2

委託方:

承運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

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為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

客户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

客户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

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經瞭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五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税 號: 税 號: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籤 字 日 期 : 籤 字 日 期: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內容及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1、現場技術支持;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3.服務期限、地點及進度安排

3.1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六十天內。

3.2服務地點:甲方信息中心。

4.資料的提供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管理文檔等。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驗收時間、地點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壹年,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費用及支付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驗收後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餘款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7.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甲方權利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甲方義務

7.2.1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7.2.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三天內,及時做出答覆,未及時答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2.5按約定驗收項目成果。

7.3乙方權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後獲得報酬;

7.3.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一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7.4乙方的義務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1.4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9.2.5其他約定:無。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並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4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 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元)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 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 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 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 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 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 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 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 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 (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 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 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本運輸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提供運輸、倉儲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內容以甲方發出的傳真和郵件為準。

三、運輸費用

參照附件一:《運輸服務價格》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與甲方對上月業務進行結算,雙方確認以 為結算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結算清單及相關文件後的 個工作日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與乙方進行核對、確認。 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乙方應在甲方核對無誤並書面確認上月運輸物流和後開具等額正規合法發票並呈交甲方,甲方應每月 日前,以現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給乙方上月的運輸費用(油卡金額補超過總運費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3)如由於國家政策原因發生服務價格變化,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參照新價格履行;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本協議解除。

五、貨物包裝、運輸及裝卸:

(1)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寫明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數量、收貨人名稱、聯繫方式、收貨地點、起運時間或到達時間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如運輸的貨物對包裝、碼放、運輸、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4)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禁運、違禁物品等。

(5)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人員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的原價及對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六、貨物到達:

(1)在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貨物運輸到達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或收貨。

(3)收貨人收貨驗貨時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異議的,視為乙方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了甲方託運的貨物。

(4)貨物抵達目的地,乙方應及時將貨物信息反饋甲方,以便於甲方跟蹤貨物。

(5)乙方應對貨物運輸全過程監控,如出現問題,貨物不能如約到達,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出解決問題辦法。

(6)貨物到達後,乙方通知收貨方提貨,貨物存放超過7天未提貨,乙方則按0.01/kg收取倉儲費。

七、貨損:

(1)乙方可代甲方辦理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保險費率詳見附件《運輸服務價格》;

A、如甲方足額投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索賠證明文件;

B、如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情況為甲方代辦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成本數據資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將進行投

C、如因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足額投保,貨物運輸過程中出險,保險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有甲方承擔。

(上述ABC保險方式需甲方確認一種,如未在合同中明確視同默認B條款)

(2)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燃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將甲方委託的業務交於其他公司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乙方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乙方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於甲方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的,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運輸服務費。甲方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經乙方通知後,甲方在兩個月內未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成先受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貨物,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若乙方承運的貨物不適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於生鮮物品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因此説發生的費用、損失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應保證其員工在貿易交往中保守本協議中,甲方的銷售、業務、客户、市場、技術等相關所有信息的機密。

在雙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説交付的相關資料以及操作系統中的各類數據和信息。如出現乙方僱員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況,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賠償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權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提供有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給其他方造成額外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惡劣天氣條件、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包括罷工、政變、騷亂等)或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後,雙方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十二、合同生效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雙方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雙方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間接、懲罰性的損失(如營業額或利潤等,但不限於此)不予承擔責任。如發生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甲方或乙方可不經預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6

託運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制定國際國內報價表(附件一、附件二),並嚴格按照協商的報價表執行;

2、根據市場燃油價格及空運淡旺季的變化,乙方將會對價格做短期調整,但至少會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1、貨物起運點: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根據各個客户的收貨地點不同的人不同,具體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信息為主。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1、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甲方應按照規定的價格(附件一、附件二)定期、足額給付乙方運費;

2、乙方每月1日前將甲方上月運費清單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清單後應及時核對,於當月5日前與乙方確認並付款;

3、現金或轉帳

(1)收款名稱為:______________。

(2)收款帳號為:______________。

(2)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脱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説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雙方互不賠償因不可抗力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任何損失,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自然災害、天氣、買不到燃料、暴亂、戰爭、民間騷動、罷工、停工、宵禁、機 場或政府當局實施的操作限制:

(2)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某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2、當一方遭遇不可抗力時,應儘快通知對方,並盡力使這種影響降低至最低程度;

3、若不可抗力導致連續30天不能履行業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暫停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二條 終止

1、任何一方如要終止本合同,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並於通知生效日之前,完成已籤 單運輸事項及結清應付運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

(1)一方宣告無力還債、破產、被清算、資產被接管;

(2)雙方違反本合同長達30日,既未見積極補救,也未見書面説明。

3、甲方不能按時、足額給付乙方運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對於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7

編 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

委託人:

運輸代理入:(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 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於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及時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交貨地點;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諮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諮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託,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於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並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户行:    開户行:

分理處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衞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的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_____ 公斤/(□日、□周、□月), _____ (□50升 、□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週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 _______________ 區(縣) _______________ 街(鄉鎮) 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 _______________ 。

4.處理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 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並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後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置地點和作業通行條件,便於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簽字確認。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台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管理規範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理後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具體名稱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運行管理,並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 _____ 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對方書面催告後 _____ 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歇業、轉讓等特殊情況發生時,需提前 _____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商暫停作業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後如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於本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_____ 年,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註銷的,從註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_____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 _____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19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貨物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汽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現制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將 廣州 至 海口 需公路運輸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乙方負責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使用箱式貨車為甲方提供貨物運送服務。

二、合同期限

年 11 月 1 日至年 11 月 1 日。

三、價格及結算方式

價格為:以合同附件約定價格為準。

甲方每次提供貨物達到 / 噸,乙方應優惠 / %,每月提供貨物達到 / 噸,乙方應優惠 / %。

結算方式:每月結算,每月 1 日至 10 日甲乙雙方根據甲方的簽收單和乙方的運單對上月的運費進行對帳,經雙方確認無誤後,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30日內,以支票形式付款。

四、甲方義務

1、按照約定的時間準備好貨物,確保託運貨物符合國家法規。

2、提供準確的收貨人地址,姓名、聯繫電話。

3、負責貨物的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4、根據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運費。

五、乙方義務

1、按照甲方要求,確保甲方貨物從交貨時起,按時到達目的地或收貨處。具體到達時間和地點按照甲方要求和交貨單嚴格執行。

2、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發貨員交接貨物之前,將發車的真實情況告知甲方發貨員,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發車情況予以給貨。

3、裝卸貨物時,應認真遵守作業程序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4、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有相關的營運資質、車容整潔、貨廂衞生。

5、確保所有司機有相應的從業資格,並向甲方提供每次發車司機的姓名、手機號碼和車牌號碼,並保證司機及時回覆甲方信息追蹤人員的查詢。

6、當甲方向乙方查詢其貨物在途狀態和貨物派送情況時,乙方有義務將貨物、車輛以及收貨人的真實情況告知甲方,不得對延遲發車、堵車、車輛損壞、車輛修理、交通意外、收貨人非正常收貨等異常情況進行隱瞞。

7、乙方車輛在途中遇到損壞、修理或其他異常情況時,乙方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甲方,並應當採取積極措施,確保貨物的安全和及時送達。

8、負責貨物運輸全程的安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倒貨,換車及委託第三方運輸。

9、應在貨物到達30分鐘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提供的收貨人,以便甲方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或交貨的準備。 10、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11、運輸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時,乙方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12、甲方可根據情況派遣押車員,乙方要確保司機服從甲方指派的押運人員的指揮。

13、乙方將指定的收貨人後,應在兩日內將收貨人簽收原件傳真至甲方並在7日內將簽收原件返回甲方。

14、對於甲方一次委託的貨物,乙方要確保不得分批次運輸、分批次送貨。

15、乙方同意對承運甲方貨物的車輛投保整車貨運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保險期限必須覆蓋甲乙雙方合作期限,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同時提供有效的保險憑證。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週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0.1%的滯納金。

2、在乙方驗貨簽收後,至甲方的收貨方清點簽收前發生貨物丟失、破損、變質和污染等,乙方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實際損失的價值賠償甲方,逾期每日按損失價值的0.1%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2日提供相應異常情況證明。

3、由於乙方責任致使貨物晚到,晚到12小時減免運輸費50%,晚到12—24小時減免80%,晚到時間在24小時以上的減免運費100%,晚點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4、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狀況、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等有可能影響到乙方車輛延遲發車、在途滯留等,乙方有義務和責任要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異常結束後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異常情況證明),以便甲方及時調整發貨方式或做出其他決定,若無及時通告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嚴格查驗收貨人的身份,按照交貨程序與收貨人辦理收貨簽字手續並交貨。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索賠要求之日起10日內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6、運輸過程中因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訴,發生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委託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7、若乙方不能及時向甲方返回簽收單、發貨清單,甲方將根據次數扣除該票貨物的運費:單次未按要求返單的按20元/票並從當月運費用中扣除;當月累計達到3次的扣除當月運費的10%;當月累計達到5次的扣除當月運費的30%;年累計超過10次以上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8、乙方不能向甲方返回簽收單、發貨清單等單證,造成的有關款項無法收回的有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甲方有權制定考核標準對乙方的承運服務進行考核,因乙方的承運服務不能達到甲方考核標準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需對乙方進行賠償。

10、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除上述約定的情形之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11、乙方的運單僅作為雙方貨物交接的憑證,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七、合同附件

雙方需要向對方提供下列文件進行驗證:

1、營業執照。

2、2、企業法人代碼證。

3、税務登記證。

4、道路運輸許可證。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但乙方不按照上述要求操作,每月連續晚點、晚到三次,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如遇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0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本公司與委託人的代理服務關係,實現委託人的經濟利益,根據《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乙方自籌資金購置 牌車(桂)自願委託甲方為該車運輸業務的提供與該車運輸無關的相關代理事項,甲、乙雙方是提供代理服務於接受代理服務的代理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願意每月向甲方繳納元的代理服務費(如遇到市場、物價或其他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可根據同行業收費標準調整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與乙方個人運輸收益無關聯,甲方不參與乙方的運營收益)。甲方代理乙方提供的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代辦該車證照、代買養路費、代繳税費、代檢車輛、代買保險和索賠、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等,上述代辦業務所需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1、乙方必須通過甲方代辦買足車輛的保險、人員險、第三者(不得低於50萬元的保險金額)等險種,拒絕買保險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保險險種金額不足時由甲方代辦,費用由乙方承擔。

2、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押金,押金按車輛一個月的養路費、税、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的數量交甲方,車主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繳納,但首期至少繳納一半以上,不得超過3期,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風險押金的作用在於,如乙方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違規發生事故時甲方可以動用風險押金作為處理事故的費用支出,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可以從風險押金扣。乙方車輛轉出(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雙方合同解除後,風險押金退還乙方。

3、乙方不得從事非法運輸,不得運輸違禁物品,化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政府禁止運輸的其他物品,不得超限超載,如有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4、按時進行車輛年審,按時進行車輛的二級維護和等級評定,如果超期罰款由乙方自負。

5、乙方應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對車輛聘請的司機要在選聘時嚴格把關,不符合駕駛條件和資格的人員不得駕駛該車運營,該車駕駛人員應注意提高自身駕駛技術,必須謹慎駕駛。

四、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將下個月的養路費、税、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及上級管理部門臨時性收費交給甲方,逾期不交則按每天1%計繳納滯納金,超過2個月未交所欠税費的,乙方同意甲方扣車抵款或辦理停業直至註銷該車營業手續。

五、乙方保證不得將車輛擅自改裝或者私自轉移,確需轉移的,乙方須提前1個月告知甲方,並由甲方代辦有關轉讓手續,轉讓後該車須繼續留在甲方的,應由新車主重新與甲方簽訂委託代理服務合同。乙方私自轉讓車輛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並註銷該車的營運證件,因乙方私自轉讓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扣該車以挽回甲方的經濟損失,並由乙方和新車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因各種原因停業的,必須將該車的行駛證、購置證、營運證、工商營業執照及停業的有關證明材料及時交給甲方,並有甲方到各有關部門辦理停業手續,拖延不交以上證件和材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車輛註銷營運證後乙方要及時將車輛轉出甲方,拖延不辦轉出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有權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由於乙方的行為受到新聞媒體的批評和上級機關的處罰並使甲方的名譽和經濟受到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解約金,並須結清欠款,處理完民事糾紛和歸還牌證等;如果乙方惡意欠款達3個月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交還牌證,結清欠款。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期間如國家新法律出台,主管部門政策發生變化,客觀條件發生變更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再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合同為準,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協商不下後,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市工商運輸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1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 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必要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户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2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户,甲方為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3

公路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到期限: 年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4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

2.規格

3.數量

4.單價

數量及總值均得有_________%的增減,由賣方決定。

5.總值: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_________

9.保險:

□由賣方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頒佈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按發票CIF金額的110%投保一切險和兵險(不包括罷工暴動民變險,如陸運,投保陸上運輸險)

□買方投保

10.付款條件: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後15天在裝運口岸到期。

11.裝船標記賣方嘜頭:_________

12.品質、數量、重量,以中國商品檢驗局檢驗證或賣方所出之證明書為最後依據。

13.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5

甲方:___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完善對汽車運輸市場的規範管理,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參與、平等互利、共謀利益”的服務宗旨,依據《民法典》第三條、第五條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計字第12號文件之規定,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車輛服務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將自購汽車過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統一提供服務,但車輛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經營性質為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應當遵守甲方合同規定的有關制度。

第二條 合同期限從簽訂本合同時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至乙方車輛報廢時止。

第三條 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按___________元/年的標準收取服務費,第一年的費用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支付,以後每一年度的費用應在每年車輛年審時支付。

第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服務:

1、辦理運輸發票路單,除税費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費而不得附加其他費用。

2、辦理過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續和證照,代辦車輛的規費的繳納。

3、應乙方要求,派人協助乙方處理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債權債務、違法違規產生的各種糾紛。

4、接受乙方委託辦理車輛保險等相關事宜。

5、組織對交通法規、安全常識、運輸業務以及其他涉及運輸管理方面知識的學習。

6、應乙方要求可為其收集提供貨源信息和其他運輸信息。

第五條 乙方應當在拿到車輛過户手續證照後5日內付清甲方代辦理該手續和證照的一切費用,在每月___________號前將次月應交的各種規費用一次性全部預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交付繳費等手續。

第六條 乙方車輛的經營方式“自主獨立經營”,其在經營中發生的運輸等合同糾紛或相應的侵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自行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乙方車輛在運行中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責任應自行承擔,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書中確定甲方承擔相應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實行追償。

第七條 乙方車輛不幸發生第六條所載糾紛時,應積極主動處理,如乙方消極處理,甲方有權代為協調與處理,有權聘請訴訟代理人,同時還有權處分乙方的車輛或應獲保險賠償款以支付糾紛產生的賠償和處理糾紛產生的所有開支。

第八條 無論是甲方應乙方要求,還是甲方在乙方消極不出面處理第六條所載糾紛情況下參與糾紛協調和處理,乙方均應承擔甲方為此所開支的一切費用。

第九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合法出售、饋贈、轉讓等轉移車輛的實際所有權時,應當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車輛設定抵壓等擔保時,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的同意。客運車輛的線路牌屬甲方公司資產,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挪用、出租、盜用等,否則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車輛須委託甲方辦理保險事宜,除法定強制保險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險別的,應以書面形式特別告知甲方。保險費用在乙方車輛上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___________元,如乙方不預交,甲方有權停止代辦理保險業務和車輛的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及其聘請的駕駛員是該車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責任人,乙方應負責該車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檢查車輛的安全隱患、上報安全預防計劃、監督駕駛員安全行車;乙方及其駕駛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

第十二條 乙方聘用駕駛員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傷亡均與甲方無關,因此而產生的責任應由乙方承擔。為了轉移乙方的僱主責任,乙方應得為其聘用的駕駛員投保一定限額的人身意外保險,該保險由乙方為其辦理。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因一方遲延履行債務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如一方違約,如需繼續履行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義務,如給對方導致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乙方不按時繳納甲方為其代繳的規費、管理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如因本合同引發訴訟糾紛.雙方約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包車) 篇26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展覽會的展品撤展、運輸、安保押運服務等事宜,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服務項目名稱: 。

1.2 文物內容及件數: 。(或另行製作《運輸文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貨量: 立方米。

1.4 運輸線路: 。

1.5 服務內容: 包裝材料、包裝、裝卸、卡車運輸、拆包裝、運輸途中安保押運服務 。

1.6 運輸方式: 卡車陸運 , 輛。

第二條 服務標準及要求

2.1 乙方提供展品文物的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服務。

2.2 乙方確保在文物的操作及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專業規定,輕拿輕放,安全駕駛,在文物包裝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減震措施,確保文物穩妥,安全。

第三條 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成果驗收

4.1 乙方服務結束後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作為付款之依據。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繫方式: 。

4.2如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服務費用並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擔賠償損失。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該費用包括所有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税費。

5.2 付款時間和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額(元)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第二次 服務驗收後 個工作日內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税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此項目之提供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事宜,並出具正式書面委託書給乙方。

6.2 甲方自行負責文物的清點、完殘記錄工作,並協調各主辦單位/展館/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督促各有關方面與乙方進行工作配合。

6.3 甲方提供適合乙方操作的良好、安全的工作場地,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進行裝載和卸載時,甲方應提供良好、專門的安全空間供乙方完成相關操作,避免文物以及裝卸工作受到任何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干擾,確保場地周邊安全。

6.4 展品抵達展場後,如因展場未佈置完成等因素造成展品不能及時卸載及拆包裝,從而產生的倉儲、運輸、加班、交通等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6.5 甲方如有因特殊原因取消項目操作、需更改或延長操作時間、改變運輸路線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

6.6 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6.7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如發現毀損,乙方應及時填寫文物受損報告,其中包括:時間、地點、受損文物編號、受損部位等。對受損文物進行拍照並儘快向甲方通報。

6.8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由乙方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乙方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6.9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全部服務,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乙方應予以改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 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出現損壞,甲方有權拒付服務費用,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

7.3 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20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0.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