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與物業公司間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開發商與物業公司間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 篇1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開發商與物業公司間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物業項目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市 ________區(縣) 道(路、街) 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主體結構(包括基礎、牆體、柱、樑、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户外牆面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信箱、避雷裝置、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等;

(三) 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四) 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五)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六) 車輛停放車位的服務與管理,特別是對未參加車輛保險的車輛有效制止停放;

(七)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等;

(八) 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九) 乙方應當公示特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託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當按規定付費。

第三條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 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並遵守業主公約;

(二) 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三) 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 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五) 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六)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負責返修、完善;

(七) 當本物業項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八) 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九) 其他;

1、 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2、 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 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二) 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 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四) 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 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六) 不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七) 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 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九)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十) 每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十一)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_______________

1、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____以上;

2、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______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_____年以上。

(十二) 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或相關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三) 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_______________

1、 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利用物業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餘額和賬務賬冊;

2、 物業及業主檔案和有關資料;

3、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務。

(十四)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事件或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 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 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一) 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

1、 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有礙市容觀瞻現象;

2、 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平面引導圖;

3、 封閉陽台、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 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 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 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 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檔。

(二) 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保持良好;

(三) 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

1、 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賬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 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 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 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 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6、 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照明良好;

7、 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的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四) 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

1、 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 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 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 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 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五) 環境衞生:_______________

1、 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 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 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照明良好;

4、 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 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 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 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 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9、 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 綠化養護:_______________

1、 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七) 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_______________

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衞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八) 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_______________

1、 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 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 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4、 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5、 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九) 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非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由業主交納;

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由業主交納;

業主應在每月____日前交納

3、 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 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由甲方交納。

4、 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 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交納滯納金。

(二) 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投資方委託物業向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收取:_______________

1、 機動車輛: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非機動車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_______________

(1)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 綠地養護;

(3) 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4) 便民服務費用;

(5) 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三) 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有關部門或甲方委託,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收取:_______________

1、 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 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項總目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 物業管理驗收交接

(一) 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____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物業。

(二)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資料:_______________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 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 共用的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 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使用説明文件;

5、 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與乙方經濟賠償。

(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日內整改,預期為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三)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做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為準。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協調不成,向山東菏澤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一)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近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近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一) 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近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一)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開發商與物業公司間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 篇2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物業項目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牆體、柱、樑、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户外牆面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信箱、避雷裝置、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四)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五)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六)車輛停放車位的服務與管理,特別是對未參加車輛保險的車輛有效制止停放;

(七)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等;

(八)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九)乙方應當公示特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託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當按規定付費。

第三條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並遵守業主公約;

(二)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三)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五)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六)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負責返修、完善;

(七)當本物業項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八)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九)其他;

1、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四)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六)不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七)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九)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十)每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____以上;

2、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______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_____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或相關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利用物業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餘額和賬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檔案和有關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務。

(十四)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事件或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有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平面引導圖;

3、封閉陽台、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檔。

(二)設備運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賬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6、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照明良好;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的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五)環境衞生:

1、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綠化養護: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七)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衞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4、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5、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第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非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由業主交納;

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由業主交納;

業主應在每月____日前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交納滯納金。

(二)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投資方委託物業向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收取:

1、機動車輛: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非機動車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三)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有關部門或甲方委託,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第八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項總目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物業管理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____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物業。

(二)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與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日內整改,預期為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三)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做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為準。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協調不成,向山東菏澤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合同附件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近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近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合同備案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近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責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商與物業公司間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_______;

南至:_______ ;

西至:_______;

北至:_______。

委託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築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頂、外牆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牆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 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於基本等級規範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2、用於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後應予以説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於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後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採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