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染服務合同(精選7篇)

洗染服務合同 篇1

1.顧客送衣物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有關請況;經營者應按規定檢查衣物,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染效果。《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洗染服務合同(精選7篇)

2.顧客對價值超過20__元的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價清洗(染)”,並按照雙方議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價清洗(染)費。

3.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或達到顧客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取衣憑證丟失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衣手續。

5.顧客取衣物時應當場檢驗洗染質量,如有問題應與經營者即時確認。洗染質量未達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的規定執行。折價賠償時,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經營者應以該衣物出現問題時的實際購置價或諮詢廠商後的價格為參考估價賠償。未“保價清洗(染)”的衣物,折價賠償額最高不超過20__元。對於衣物洗滌標識有誤等非因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6.經營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顧客可要求經營者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支付延時費(重新加工的時間除外),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洗染費用。經營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時經營者已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應相應減收洗染費用。顧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經營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向顧客收取保管費。

7.因洗染欺詐行為使顧客受到損失的,經營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支付洗染費用一倍的增加賠償金。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洗染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洗染行業協會熱線:1601111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96315)

洗染服務合同 篇2

1、顧客送衣物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有關請況;經營者應按規定檢查衣物,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染效果。《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2、顧客對價值超過20__元的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價清洗(染)”,並按照雙方議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價清洗(染)費。

3、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或達到顧客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取衣憑證丟失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衣手續。

5、顧客取衣物時應當場檢驗洗染質量,如有問題應與經營者即時確認。洗染質量未達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的規定執行。折價賠償時,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經營者應以該衣物出現問題時的實際購置價或諮詢廠商後的價格為參考估價賠償。未“保價清洗(染)”的衣物,折價賠償額最高不超過20__元。對於衣物洗滌標識有誤等非因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6、經營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顧客可要求經營者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支付延時費(重新加工的時間除外),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洗染費用。經營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時經營者已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應相應減收洗染費用。顧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經營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向顧客收取保管費。

7、因洗染欺詐行為使顧客受到損失的,經營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支付洗染費用一倍的增加賠償金。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洗染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洗染行業協會熱線:1601111 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96315)

取衣憑證:顧客簽字:_________(此條由經營者撕下保存,作為衣物已取走憑證)

流水編號:_________

顧客簽字:_________

經營者蓋章:_________

附件

北京市洗染服務憑單

流水編號:_________

經營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顧客: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收件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

取件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

┌────┬─────┬─┬─┬──┬────┬────┬────┬────┐

│衣物名稱│ 類 別 │顏│數│瑕疵│可能產生│ 議定 │洗染單價│ 備註 │

│色│量│

│不良效果│保價價值│(元) │

├────┼─┬─┬─┼─┼─┼──┼────┼────┼────┼────┤

│幹│水│其│ │ │

│ │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 大寫:

仟佰拾元角

分  ¥

├─────────────────────────────────────┤

│付款方式:□現金 □信用卡 □內部卡 □返券 □

保價收費標準:  %│

├─────────────────────────────────────┤

│衣物瑕疵:1、起褶 2、污漬 3、色花、泛黃 4、起球、泡5、破損6、燙痕7、極光 │

│8、脱/並絲9、蛀洞 10、黴斑11、少/倒絨 12、縮水 13、缺鈕釦14、脱膠 15、其他│

├─────────────────────────────────────┤

│皮衣瑕疵:1、硬挺 2、微裂 3、脱膠 4、開線 5、磨損 6、缺件 7、硬傷 8、其他 │

├─────────────────────────────────────┤

│可能產生的不良效果:1、褪色2、發硬3、發亮4、縮水5、顏色發暗6、不淨7、發花 │

│8、脱膠、9、其他

├─────────────────────────────────────┤

│顧客請在仔細閲讀並認可背面的《合同條款》後,再對本單所填寫的內容予以確認、│

│簽字。

顧客簽字:

經營者蓋章:

└─────────────────────────────────────┘

洗染服務合同 篇3

流水編號:_____________

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客: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取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1.顧客送衣物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有關請況;經營者應按規定檢查衣物,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染效果。《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2.顧客對價值超過20__元的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價清洗(染)”,並按照雙方議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價清洗(染)費。

3.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或達到顧客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取衣憑證丟失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衣手續。

5.顧客取衣物時應當場檢驗洗染質量,如有問題應與經營者即時確認。洗染質量未達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的規定執行。折價賠償時,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經營者應以該衣物出現問題時的實際購置價或諮詢廠商後的價格為參考估價賠償。未“保價清洗(染)”的衣物,折價賠償額最高不超過20__元。對於衣物洗滌標識有誤等非因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6.經營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顧客可要求經營者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支付延時費(重新加工的時間除外),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洗染費用。經營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時經營者已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應相應減收洗染費用。顧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經營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向顧客收取保管費。

7.因洗染欺詐行為使顧客受到損失的,經營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支付洗染費用一倍的增加賠償金。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洗染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洗染行業協會熱線:1601111 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96315)

顧客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者蓋章:_______________

洗染服務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以下合同:(此合同適用於賓館、飯店、餐飲、商業、洗染服務企業)

一、洗染標的物

本協議中的洗染標的物:(見附件1)。

二、服務費用

1.詳見價目表(見附件2)。

2.新布草洗漿落水費用按洗染價格的50%收取洗染費。

3.如遇國家公用事業(水、電、蒸氣等)費用調整影響洗染價格,雙方協商。

三、甲乙雙方責任(義務)

(一) 甲方責任

1.提供場地和足夠裝卸時間;

2.如實告知洗染標的物的相關真實情況;

3.對交付乙方的洗染衣物進行分離、統計和記錄,並與乙方交接清楚;

4.甲、乙雙方人員當面,對交接清單進行書面確認。

(二) 乙方責任

1.按天津市地方標準《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天津市洗染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提供服務;

2.告知甲方洗染可能產生的不良效果;

3.甲、乙雙方人員當面,對洗染後衣物進行書面確認。

四、收送驗收

1.時間:乙方負責運輸、按約定時間收、送。

客衣件 時收, 時送;布草件 時收, 時送。

2.驗收:客衣收送時甲方當面點清驗收;

3.收送單:乙方提供收(取)衣物憑證和布草(衣物)收送單;甲乙雙方對有關洗染物品的收送單簽字確認,不得隨意塗改、變動。如塗改或變動,甲乙雙方均應簽字、蓋章。

4.包裝;乙方應對客衣作常規吊掛或摺疊包裝運送,特殊要求另行商議。

5. 洗染布草(衣物)的合理使用期限及壽命為:

(1)全棉紡織品20支布件,洗滌60次報廢;

(2)全棉紡織品40支布件,洗滌100次報廢;

(3)全棉紡織品60支布件,洗滌120次報廢;

(4)滌棉紡織品布件,洗滌100次報廢;

(5)全棉單股紗布台,洗滌60次報廢:

(6)全棉雙股紗布台,洗滌80次報廢。

6.加送:甲方如因業務需要,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收、送時間以外另行加送或加收,乙方應給予配合滿足甲方要求,但須收取相應服務費,每車/次 元。

五、結算方式和付款時間

1.雙方簽字的收、送單據作為洗染數量結算依據;

2.甲乙雙方的洗染數量,每日做好彙總記錄,甲乙雙方有專人定期核對,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蓋章或下列人員 簽字確認。

3.甲方收到乙方對賬單後,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核對確認。乙方據此開票結算,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洗染費支付到乙方賬户或支票結算。

4.甲方逾期付款 日,應按如下方式承擔責任

5. 乙方因洗染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客人衣服的損傷,由此帶來的賠償,乙方視情況每月與對方結算一次。

六、質量糾紛及處理方法

1.自然損壞

(1)甲方洗染物的自然損耗及損傷,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使用的布草件、四巾等洗染物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提供布草件質量方面的有關數據),造成洗染物品褪色、破損、縮水或未達到規定的洗染次數,均與乙方無關。

2.不潔、污漬

若發生乙方洗染不潔、污漬,乙方同意重新洗染,重新洗染時不計價收費。但因甲方的住店客人惡意使用造成的諸如皮鞋油漬等或有腐蝕性的污漬造成無法洗染或者洗染不潔,或者因樓層服務員在做清潔工作時使用客房用品造成布草、四巾損傷,均與乙方無關。

3.損傷

(1)修補

對破損的布草件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縫補、縫製和其他服務,乙方應配合,但需要加收服務費(具體金額另行商議)。

(2)賠償

如乙方因洗染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客人衣服的損傷,乙方將按如下方法進行賠償:

1)客衣賠償依據:按照《天津市洗染服務管理辦法》第四百七十二條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服務標識和洗染的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布草件缺、損率按常規在千分之二以內為正常損耗,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布草件的賠償;雙方根據折舊賠償,或雙方另行約定。

其他:本合同沒有約定的其他問題,責任方按照《天津市洗染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

雙方在執行上述合同中如發生問題,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終止

九.續簽

十.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協議所屬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天津市布草(衣物)洗染服務收、取憑證

2.洗染布草(衣物)價目表

天津市布草(衣物)洗染服務收、取憑證

年 月 日 NO:

衣物及質料名稱

數量

洗染方式 金 額

付 款 方 式檢 查 內 容

現金□

信用卡□

保值□

其他□

□起褶□汗漬□色漬□油漬

□色花□泛黃□稍色□搭色

□缺鈕釦□ 燙□ 掛□磨傷

□勾排絲□ 極光□少 倒絨

□起球 泡 □ 縮水 □脱線

□破損 □ 硬化 □ 修補過

□蛀洞 □ 黴 斑 □ 免 驗

合計

保值金額: 保值精洗染費:

大寫金額: 交件日期 月 日 經手人:

單位(蓋章) 電話: 顧客姓名: 電話:

洗染服務合同 篇5

流水編號:_____________

北京市洗染服務憑單

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客: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取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衣物名稱

類?別

顏色

瑕疵

可能產生不良效果

議定

保價價值

洗染單價

備註

其他

合計金額?大寫:?仟佰拾元角?分?¥

付款方式:□現金?□信用卡?□內部卡?□返券?□?保價_____標準:?%

衣物瑕疵:1、起褶?2、污漬?3、色花、泛黃?4、起球、泡5、破損6、燙痕7、極光?8、脱、並絲9、蛀洞?10、黴斑11、少、倒絨?12、縮水?13、缺鈕釦14、脱膠?15、其他

皮衣瑕疵:1、硬挺?2、微裂?3、脱膠?4、開線?5、磨損?6、缺件?7、硬傷?8、其他

可能產生的不良效果:1、褪色2、發硬3、發亮4、縮水5、顏色發暗6、不淨7、發花8、脱膠、9、其他

顧客請在仔細閲讀並認可背面的《合同條款》後,再對本單所填寫的內容予以確認、簽字。

顧客簽字:?經營者蓋章:

1.顧客送衣物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有關請況;經營者應按規定檢查衣物,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染效果。《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2.顧客對價值超過_________元的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價清洗(染)”,並按照雙方議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價清洗(染)費。

3.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或達到顧客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取衣憑證丟失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衣手續。

5.顧客取衣物時應當場檢驗洗染質量,如有問題應與經營者即時確認。洗染質量未達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的規定執行。折價賠償時,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經營者應以該衣物出現問題時的實際購置價或諮詢廠商後的價格為參考估價賠償。未“保價清洗(染)”的衣物,折價賠償額最高不超過_________元。對於衣物洗滌標識有誤等非因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6.經營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顧客可要求經營者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支付延時費(重新加工的時間除外),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洗染費用。經營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時經營者已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應相應減收洗染費用。顧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經營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向顧客收取保管費。

7.因洗染欺詐行為使顧客受到損失的,經營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支付洗染費用一倍的增加賠償金。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洗染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協議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洗染行業協會熱線:?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96315)

顧客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者蓋章:_______________

取衣憑證:顧客簽字:(此條由經營者撕下保存,作為衣物已取走憑證)

流水編號:

洗染服務合同 篇6

1.顧客送貨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相關情況;操作人員應按照規定檢查衣物,並如實告知衣物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滌和染色效果。

由於《憑單》填寫不清楚和不完整,操作者應承擔責任。

2.價值在20__元以上的高檔服裝,客户可以要求“保質洗(染)”並按照雙方約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質洗(染)費。

3.運營商提供的服務應滿足《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中規定的要求或客户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拿回帶取衣證明的衣服;如果拿衣服的證明丟失了,你應該報告丟失,並帶着你的有效證明拿衣服。

5.顧客在取衣服時,應現場檢查洗滌和染色質量。

如有任何問題,應立即與操作員確認。

如果洗滌和染色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衣物損壞或丟失,操作人員應遵守《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的規定。

當補償折扣時,顧客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賬單。

如果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經營者應根據問題發生時服裝的實際購買價格或諮詢製造商後的價格進行賠償。

未保價“清洗(染色)”的服裝,最高折扣賠償金額不超過20__元。

經營者對因洗滌標誌不正確和其他非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滌和染色質量問題不承擔賠償責任。

6.如果操作者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洗滌和染色工作,客户可要求操作者支付每天洗滌和染色費用5%的延期費(後處理時間除外)。

客户也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退還洗滌和染色費用。

如果操作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滌和染色工作(操作者在收衣服時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則洗滌和染色費應相應減少。

如果客户未能在30天內收取衣物,從31日起,經營者可每天向客户收取洗衣和染色費5%的倉儲費。

7.如果客户因印染欺詐遭受損失,經營者除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支付雙倍的印染費用。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印染行業協會等相關部門申請解決。

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根據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洗染服務合同 篇7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以下合同:(此合同適用於賓館、飯店、餐飲、商業、洗染服務企業)

一、洗染標的物

本協議中的洗染標的物:(見附件1)。

二、服務費用

1.詳見價目表(見附件2)。

2.新布草洗漿落水費用按洗染價格的50%收取洗染費。

3.如遇國家公用事業(水、電、蒸氣等)費用調整影響洗染價格,雙方協商。

三、甲乙雙方責任(義務)

(一) 甲方責任

1.提供場地和足夠裝卸時間;

2.如實告知洗染標的物的相關真實情況;

3.對交付乙方的洗染衣物進行分離、統計和記錄,並與乙方交接清楚;

4.甲、乙雙方人員當面,對交接清單進行書面確認。

(二) 乙方責任

1.按天津市地方標準《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天津市洗染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提供服務;

2.告知甲方洗染可能產生的不良效果;

3.甲、乙雙方人員當面,對洗染後衣物進行書面確認。

四、收送驗收

1.時間:乙方負責運輸、按約定時間收、送。

客衣件 時收, 時送;布草件 時收, 時送。

2.驗收:客衣收送時甲方當面點清驗收;

3.收送單:乙方提供收(取)衣物憑證和布草(衣物)收送單;甲乙雙方對有關洗染物品的收送單簽字確認,不得隨意塗改、變動。如塗改或變動,甲乙雙方均應簽字、蓋章。

4.包裝;乙方應對客衣作常規吊掛或摺疊包裝運送,特殊要求另行商議。

5. 洗染布草(衣物)的合理使用期限及壽命為:

(1)全棉紡織品20支布件,洗滌60次報廢;

(2)全棉紡織品40支布件,洗滌100次報廢;

(3)全棉紡織品60支布件,洗滌120次報廢;

(4)滌棉紡織品布件,洗滌100次報廢;

(5)全棉單股紗布台,洗滌60次報廢:

(6)全棉雙股紗布台,洗滌80次報廢。

6.加送:甲方如因業務需要,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收、送時間以外另行加送或加收,乙方應給予配合滿足甲方要求,但須收取相應服務費,每車/次 元。

五、結算方式和付款時間

1.雙方簽字的收、送單據作為洗染數量結算依據;

2.甲乙雙方的洗染數量,每日做好彙總記錄,甲乙雙方有專人定期核對,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蓋章或下列人員 簽字確認。

3.甲方收到乙方對賬單後,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核對確認。乙方據此開票結算,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洗染費支付到乙方賬户或支票結算。

4.甲方逾期付款 日,應按如下方式承擔責任

5. 乙方因洗染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客人衣服的損傷,由此帶來的賠償,乙方視情況每月與對方結算一次。

六、質量糾紛及處理方法

1.自然損壞

(1)甲方洗染物的自然損耗及損傷,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使用的布草件、四巾等洗染物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提供布草件質量方面的有關數據),造成洗染物品褪色、破損、縮水或未達到規定的洗染次數,均與乙方無關。

2.不潔、污漬

若發生乙方洗染不潔、污漬,乙方同意重新洗染,重新洗染時不計價收費。但因甲方的住店客人惡意使用造成的諸如皮鞋油漬等或有腐蝕性的污漬造成無法洗染或者洗染不潔,或者因樓層服務員在做清潔工作時使用客房用品造成布草、四巾損傷,均與乙方無關。

3.損傷

(1)修補

對破損的布草件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縫補、縫製和其他服務,乙方應配合,但需要加收服務費(具體金額另行商議)。

(2)賠償

如乙方因洗染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客人衣服的損傷,乙方將按如下方法進行賠償:

1)客衣賠償依據:按照《天津市洗染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服務標識和洗染的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布草件缺、損率按常規在千分之二以內為正常損耗,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布草件的賠償;雙方根據折舊賠償,或雙方另行約定。

其他:本合同沒有約定的其他問題,責任方按照《天津市洗染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

雙方在執行上述合同中如發生問題,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終止

九.續簽

十.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協議所屬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