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諮詢服務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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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團旅遊生態

開發項目顧問諮詢合同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xxx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委託乙方提供本項目整體定位及發展戰略;啟動策略及物業發展建議;規劃、設計跟蹤服務等顧問諮詢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

1.2 項目規模:4600畝

1.3 規劃指標:1500畝的建設用地,其中包括1000畝住宅用地及500畝的旅遊用地

1.4 項目履行地址: 廣東高要市白土鎮195鄉道廣新農業生態園(暫定名稱)

第二條:工作內容

2.1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2甲方委託乙方執行《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的市場調查研究及項目策劃工作。工作內容包括:項目研究、市場調研、項目整體規劃與建議、財務分析等。主要工作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3.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3.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3.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3.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3.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3.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3.3禁止招募條款: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以及在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一年內,在沒有得到另一方明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招募或僱用根據本合同由另一方委派為此項目提供服務的現任或前任(在離職後不超過一年)員工。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彙報工作,並有權要求乙方對所提交的報告內容陳述理由,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形式予以安排。

4.2 甲方若需召開相關會議並要求乙方參加,提前兩天通知乙方會議時間及議程。

4.3 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完成本項目顧問諮詢工作所必需的項目相關資料。

4.4 甲方應指定專人 負責協調各有關方面的工作,並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工作協助。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諮詢費。

4.6為了保證服務質量、監控項目服務進度、確保公司品控機制的有效落實,乙方將根據不同服務階段,提供下列文件的模版,例如:《市調服務確認回執》、《報告接收回執》、《項目鑑定書》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待乙方完成相應階段服務並提交相關文件後,甲方應於7日內予以驗收,並在上述相關書面文件上進行簽字並加蓋公章。(提供附件)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5.1 確定本項目之乙方項目經理 ,負責與甲方就顧問諮詢工作事宜進行溝通、聯繫與推動,組織專業人員形成顧問專案團隊,制定詳細的顧問諮詢工作執行計劃並安排實施。

5.2 乙方提交的顧問諮詢報告應具有科學性、合理性、準確性及適用性。

5.3 乙方自實際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顧問諮詢費三日內,除不可抗力,即組織顧問專案團隊到甲方辦公地或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工作。

5.4 乙方應適時向甲方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如甲方有要求,乙方應當安排在另日內彙報工作進展。

5.5 在合同期內,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派員(或特別指定)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項目相關的會議,原則上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安排需給與合理解釋,否則視為違約。

5.6 如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各期報告文件存在疑問,乙方應該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清晰全面的解答,並視需要提供替代方案。

5.7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顧問專案團隊成員簡歷及資質證書(附件三),並向甲方保證該團隊成員具有為本項目提供相關服務的能力。

5.8 乙方每階段的工作成果以打印文本一式陸份的形式提交給甲方;在甲方付清全合同項下全部顧問諮詢費後,乙方向甲方提交以光盤為載體的所有工作成果的電子文本一份,以及加蓋公章的紙質文本一式兩份。

5.9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參觀相關項目,若甲方提出需求的項目因實際情況無法安排考察,則由雙方另行協商安排其他項目進行參觀,涉及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負責行程安排及相關介紹。

第六條:提交成果及工作時間

6.1 第一階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整體定位及發展戰略》報告,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實際收到甲方該階段首期顧問諮詢費三日後起計40個日曆天內完成。

6.2第二階段乙方提供規劃跟蹤服務。由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為準,負責召開甲方、規劃設計單位、乙方的三方溝通會議,乙方從專業角度提出調整建議與意見,並出具書面意見書。本服務週期為通知發出之日起2-4個月,乙方在此期間為甲方提供共計8-10次三方(甲方、設計單位、乙方)溝通會議。

6.3第三階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啟動策略及物業發展建議》報告,自甲方下達該階段書面任務書三日後起計20個日曆天內完成(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6.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的,則乙方工作時間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的,甲方有權

向乙方追討違約責任。

第七條:顧問諮詢費及支付方式

7.1 顧問諮詢費共計:人民幣玖拾伍萬元整(小寫:¥950,000元)。

7.1.1首期款:自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 甲方即支付乙方50%首付款計人民幣肆拾柒萬伍仟元整(小寫:¥475000元),作為乙方啟動項目服務的費用(包含項目團隊組建、市場調研方向內部討論、項目前期調研等服務),在乙方赴項目所在地進行首次溝通會之日起計五日內,甲方對該部分服務進行書面確認。

7.1.2第一筆進度款:乙方向甲方進行《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整體定位及發展戰略》提交報告終稿並通過甲方認可簽收後十五天內,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顧問諮詢費計人民幣 壹拾玖萬元整(小寫:¥190000元)。

7.1.3第三筆進度款:如啟動《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啟動策略及物業發展建議》此階段工作,甲方需先支付10%顧問諮詢費計人民幣玖萬伍仟元整(小寫:¥95000元),作為乙方啟動該階段服務的費用。

7.1.4終期款:乙方完成合同6.2條,並向甲方進行《xxx集團旅遊生態開發項目啟動策略及物業發展建議》提交報告終稿並通過甲方認可簽收後十五天內,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顧問諮詢費計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整(小寫:¥ 190000元)。若因甲方或者規劃設計方原因導致本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未能在4個月完成,則甲方應於啟動本階段服務的任務書下達後的第4個月末之前支付此款。

7.2附加條款(非本合同正式條款):在乙方完成本階段全部工作內容後半年內,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規劃方案評審或項目發展會議,則由甲方出具參會邀請函(內附會議議題)並承擔乙方與會議有關人員交通、食宿費用,乙方在收到參會邀請函後可根據甲方實際需求安排相關項目經理級別人員參會並提供專業建議,

7.3 在履行顧問諮詢合同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顧問諮詢服務所發生之食、宿、差旅費用,已包含在本費用中,不再另外計取(7.2條款除外)。

7.4 甲方應按照本條第2、3、4、5款所規定的時間表,將每期應付的顧問諮詢費用匯至如下乙方銀行賬户,並將有效付款憑證傳真至封面所載明的乙方傳真號碼:

公司全稱:深圳地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8001

匯入地點:深圳市

開户銀行:招商銀行深圳市金豐城支行

7.5 乙方在申請甲方支付的每一筆費用時,應提前5天向甲方開具等金額的正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第八條:知識產權

8.1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甲方在全額付

清本合同顧問諮詢費用後對本合同項下乙方提供的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複製文本。

8.2 乙方應向甲方單獨進行工作彙報,任何工作彙報均謝絕以下第三方在場(與甲方確有本項目合同關係者除外):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房地產顧問公司、房地產策劃公司等其它同行業、同性質公司。

第九條:保密義務

9.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5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雙方對於在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取的對方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只可以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所必需的範圍內予以使用。未經保密信息所有方的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披露予其各自具有保密責任的專業顧問除外。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財務信息、經營運作信息、項目信息等信息;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財務信息、經營運作信息等,保密信息須為:

1) 一方專有、並不為公眾所知悉且通過公開的途徑所無法獲取的信息;

2) 一方採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在提供時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

密性。

9.3雙方承擔保密責任的期限截止至雙方終止合作之日起計滿5年。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 甲方不得以任何與乙方服務無關的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已完成工作階段的顧問諮詢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片區規劃方案的調整、政府未審批通過、土地出讓、項目整體轉讓等重大客觀條件變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顧問費,則乙方有權暫時中止後續的任何服務,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之日起乙方重新啟動後續服務,乙方提供服務的時間相應順延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甲方延遲支付顧問費超過十五個工作日,則乙方有權單方中止服務並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階段的顧問費及相應違約金;如甲方延遲支付顧問費超過二十一個工作日,則乙方可視情況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階段的顧問費及相應違約金,本條款中所列明的違約金計算方式為:以延遲部分顧問諮詢費金額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計算。

10.2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提交相關工作成果,若乙方延遲提交工作成果超過十五個工作日,需向甲方支付相應違約金;若乙方延遲二十一個工作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則甲方可視情況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並向甲方支付相應違約金。本條款中所列明的違約金計算方式為:以遲延階段顧問諮詢費金額為基數,按延遲時間每日以萬分之四計收,從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顧問諮詢費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