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精選22篇)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精選22篇)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教育信息諮詢服務:為甲方在________年會考前後進行_______地區的招生宣傳工作,調研_______年_______地區畢業生預報貴校專業的傾向,協助甲方順利完成_______年_______地區招生工作等。

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_____

1、以上服務項目_____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萬元整)於簽約後分三次支付完成。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半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調研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2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甲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教育信息諮詢服務:為甲方在________年會考前後進行_______地區的招生宣傳工作,調研_______年_______地區畢業生預報貴校專業的傾向,協助甲方順利完成_______年_______地區招生工作等。

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萬元整)於簽約後分三次支付完成。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半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調研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

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4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x公司

乙方:x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諮詢方:

(蓋章) (蓋章)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7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信息的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信息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為準;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乙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為甲方在 年會考前後進行無錫--區的招生宣傳工作,調研 年無錫--區九年級畢業生預報貴校專業的傾向,協助甲方順利完成 年無錫--區招生工作等。

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 萬元整)於簽約後分三次支付完成。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半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日期: 年 月 日— 月 日止。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調研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委託): 簽字(委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直同意,自願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為甲方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①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

②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①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②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①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②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③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④提供績效考核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⑤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第二條 服務費用

1、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含税)。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____日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___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第五條 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至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斷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乙方為甲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信息諮詢服務:對甲方所銷售產品進行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的選擇等。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共計人民幣______,簽約後預付全部費用的______%,為人民幣______,在項目完成時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______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3

××國際飯店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飯店管理研究所(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國際飯店經營處於虧損狀態,甲方為扭虧轉贏,需對飯店進行虧損診斷,並制定相應的經營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飯店競爭力。

乙方擁有提供此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經驗,並同意提供該項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就××國際飯店的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國際飯店為四星級酒店,規模為:建築面積5.6萬平方米,客房411間。

二、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一)××區域經濟、旅遊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分析;

(二)××國際飯店的現狀及虧損原因分析;

(三)××國際飯店的客源市場及競爭對手分析;

(四)××國際飯店扭虧為贏的具體策略;

(五)××國際飯店的發展規劃(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的經營管理策略)。

三、諮詢服務的具體標準:本次諮詢服務合同結束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的具體材料:

××國際飯店的諮詢服務報告書包括:(1)飯店現狀、虧損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競爭力的營銷策略、市場定位、市場調研、形象策劃、運營框架等;(3)飯店重新定位的中長期規劃等。

四、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專家姓名、職稱、專長及分工:

五、乙方於××前向甲方遞交諮詢成果的框架性意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結束諮詢工作,××××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相關報告初稿,必要時甲方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年××月底前提供報告定稿。

六、在乙方諮詢期間,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飯店經營的相關資料及信息;

(二)為上列諮詢人員提供在××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為乙方的諮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萬元諮詢費;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的××%,即××萬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報告後××日內支付其餘的××%,既××萬元;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九、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十、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年  月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4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實施地點:

工程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項目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集成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信息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項目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信息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集成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設備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監理項目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項目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項目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和設計人、集成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税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集成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集成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項目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第二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三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項目組提供如下設施: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x公司

乙方:x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諮詢方:

(蓋章) (蓋章)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客户):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為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提供績效考核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二、 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元 (含税)。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客户):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為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提供績效考核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二、 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元 (含税)。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8

建設地點:高新路延伸段西角

委 託 方:高科開發有限公司

承 接 方: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20xx067 20xx 年 8月 14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上列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承接 唐珺 項目日照分析設計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設計項目名稱、規模及主要成果內容

2.1項目名稱:唐延·九珺

2.2項目規模:

2.3成果內容:日照分析報告

2.4最終成果:圖冊兩本

第三條、費用及付款方式

3.1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為人民幣元整。實際設計費按照最終總建築面積核定,多退少補。

3.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啟動費用50%為人民幣付剩餘50%合同費用為人民幣 18436.958 元整。

第四條、成果提交的時間:

乙方按照3.2條付款後 七 個工作日提交;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所需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

完整性、正確性、合法性及時限性負責,甲方提供資料如有不準確,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如果超時提供,乙方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時間。

5.2在乙方設計中途,如甲方發生變更委託設計項目的規模、條件,所提交資料錯誤或做重大修改,以至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按照乙方的報價為準)。

5.3 乙方為項目設計需要到現場調研時,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予以協助滿足。

5.4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5.5乙方應當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規範和規劃主管部門的意見進行設計。

5.6甲、乙雙方應對因本次設計所知道的對方材料祕密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金額及方式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一天,應當按照估算設計費金額千分之二向乙方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同時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估算設計費金額10%的違約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天,應承擔估算設計費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6.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扣除成本後應向甲方返還已付款。

6.3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時間完成設計內容,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甲方已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6.4若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經開始工作或最終成果已提交的,乙方不返還設計費,同時甲方還應向乙方承擔估算設計費金額10%的違約金;若甲方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雙方應立即達成如何處理的協議,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5甲方未協助乙方或未按照乙方要求進行調研現場的,乙方可停止設計直至甲方履行協助義務,但甲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超過15日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可按估算設計費10%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6.6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後,應根據有關部門設計審查見對不超出原定設計任務書範圍的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調整和補充, 調整或補充面積或工作量超出本合約定10%以上的,要另行收取設計費用,收取標準則按本合同相應比例進行計算。

第七條 其他

7.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2甲方發表乙方的設計作品應經過乙方的同意,作品的發表版權應註明乙方要求的字樣。

7.3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8.8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高科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日期:20xx.08.14 單位地址: 西寧市勞動南路178號 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9080125 西寧銀行勞動南路支行 日期:20xx.08.14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直同意,自願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為甲方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①?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

②?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①?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②?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①?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②?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③?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④?提供績效考核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⑤?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第二條?服務費用

1、以上單項服務項目_____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含税)。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_____日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乙方為甲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信息諮詢服務:對甲方所銷售產品進行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的選擇等。

二、 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服務項目收費共計人民幣 31800 ,簽約後預付全部費用的70%,為人民幣 31800 ,在項目完成時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共2頁 第1頁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年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2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項目

1、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辦理所需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選中的標記為‘√’)

□ 辦理企業名稱核准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辦理資本驗證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辦理營業執照的諮詢及代理服務,註冊資金供 萬;

□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諮詢;

□ 辦理税務證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代理刻章(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公章);

□ 辦理各種資質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辦理變更

二、服務報價

乙方向甲方收取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三、承諾時期

各部門所需要的工作日(因特殊情況立即通知甲方)。

四、雙方權責

1、 應明確對各項服務的要求,以免發生理解上的偏差,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 甲方及時提供有關申報資料(包括涉及前置行政資質許可證),並給予乙方人員必要的配合,甲方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3、 甲方應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甲方所委託的業務,不得擅自改動內容或條款,若上級部門要求改動的,乙方通知甲方説明原因。

5、 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專業意見,在代辦權限內進行代辦服務。

6、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備資料的情況下,按時完成代辦服務。

7、 乙方應為甲方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合法商業祕密。

五、其他

1、 乙方完成代辦服務後,有關證照、資料的保存期為一個星期,甲方逾期不取或不付款,乙方有權另行處理,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承擔。

2、 乙方完成代辦服務後,甲乙雙方做移交手續,甲方要依法、合法經營,移交手續後

甲方一切事務與乙方無關。

3、 雙方若有違約情況發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所規定的條款追究違約責任。

4、 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5、 乙方收甲方定金共計人民幣6、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 其他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篇22

本合同是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與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由乙方為甲方提供客户服務。

第一條 合同約定的服務

乙方負責按照與甲方商議好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參見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統及資源,為甲方提供客户服務。

場地: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其為符合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組建併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證其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證其運行的項目本身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記、文件、執照及批准。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項目具體數據、信息和知識,並提供相關培訓。

5.甲方負責提供給客户發送的短信和電子郵件的模版。

6.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服務內容監督乙方的服務工作,並按照相關流程提出建議與改進方案。

7.甲方應指派項目管理人員與乙方項目負責人保持溝通,協調項目工作事宜。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時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服務內容。

2.乙方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證系統服務的正常進行,並給予合同確定的服務時間內不間斷的技術支持。

3.乙方聲明並保證:

(a) 其為依照其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組建併合法存在的公司。

(b) 其已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對本合同的簽署、交付及執行進行授權。

(c) 其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 其已獲得並將保有履行服務及繼續營業所必須的現有的所有同意、登記、文件、執照及批准。

(e) 提供應有的謹慎、專業的服務,乙方應成立專項小組,指定項目負責人,負責與甲方的協調工作。

(f) 提供的服務及與服務有關的任何材料與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務的任何目的相適應; (g) 乙方應保證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所有行為均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的規定,。 (h) 乙方在沒有徵得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情況下,不得在任何廣告、商業展示或公開陳述中,或者出於其它任何商業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稱或標誌,或者其它任何縮寫或改編。 (i)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四條 報酬與支付

1.服務費用包括(參見附件2):

2.乙方當在項目運行後的每月25號向甲方提供項目每月服務費用(含5.27%營業税),甲方應當在收到發票後10個工作日之內付款。

3.甲方應在乙方開具發票後及時將服務費支付給乙方,逾期甲方應當向乙方就欠付金額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雙方的共識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就首次發票足額付款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賬户信息:

公司名稱: 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開户行: 022993—工行徐匯支行長橋分行

帳號: 1001299309016203882

第五條 合同的期間

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雙方的授權代表簽署以及蓋章後生效,服務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信息保密

1.雙方承諾,對於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據本合同合作的範圍內所得到的所有數據和信息給予最嚴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為第三方使用信息應當獲得合同對方的事先批准。合同雙方應當促使所有根據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務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擔此等保密義務。

3.保密義務不應當適用於目前已被雙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雙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獲知的構想、概念、專有技術和技術或信息,且不適用於那些可普遍獲得的

或意在向公眾公佈的信息、數據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關係終止或屆滿之時,任何一方應當立即向另一方交還與按照本合同履行義務相關的其從另一方獲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規定不應適用於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應當由另一方保留的文件。

5.本合同所規定的雙方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提前終止或屆滿後的兩年內仍然有效。

6.如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單方面違反本保密條款,將對由此給對方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必要時,違反合同一方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果出現了嚴重阻撓任何一方提供服務或物品供給的不可抗力事件,諸如罷工、停工、戰爭、政府命令、火災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範圍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導致服務或商品供給無法實現,則該方應當無任何延遲地通知另一方關於其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受影響的程度,並出具有權機關的證明。

受到影響的義務履行部分應當推遲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後再進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嚴重程度不需要更長的時間得以恢復,質量標準均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後的14個工作日內恢復。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導致任何一方在超過6個星期的期間內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應商獲取相關服務的權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協議雙方確保給予對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時間超過12個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後的12個星期內本協議任何一方無法恢復其物品供應和服務的大部分,則另外一方有權根據其自身考慮提前終止整個協議或終止本協議的個別部分,且需給予書面通知。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仲裁

本協議及其附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引起的或涉及本協議而出現的異議、爭議、索賠要求或者違約、正常和提前終止本協議、或由此致使本協議失效,應當由雙方通過協商和談判予以解決,如協商未成的,則應交將上述事項遞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分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裁決,仲裁以中文進行。雙方在此均明確任何上述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

第九條 通知

本協議範圍內的所有通知均應當以函件、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進行。 向甲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送至*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進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項應以合同中填寫的聯繫方式進行通知,任何一方發生變更,應於變更之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引致的一切法律責任由變化的一方承擔。該通知亦可用於司法程序(包括仲裁及訴訟)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確認,如果司法程序的通知未能依據以上或變更通知中註明的聯繫方式送達,守約的一方有權要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以公告方式送達。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須在國家政策、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內執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內容與國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規章制度相牴觸,該部分條款自動廢止,並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雙方將根據法律規定和業務需要重新約定相應內容。

3.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需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經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方為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