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子購房協議(精選3篇)

二手房子購房協議 篇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子購房協議(精選3篇)

乙方:(預購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的房屋位於北京市_______區,(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產權人:_______ .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 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_______%的房屋首付款,其餘的房款通過銀行以按揭貸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為準)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_______萬元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定金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定金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認購書,並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_天,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到 與甲方簽訂《房屋定金合同》。

第五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定金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七條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子購房協議 篇2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房屋在第_層,面積為___平方米。為____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____佈局結構平方米,門面為____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牆壁為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___年1月30日前付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年4月30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誌)。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税、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二手房子購房協議 篇3

在《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電話: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__層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屬__結構,層高為__米,建築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層,暫定名__。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規定按照房地產管理局相關部門實測面積,多退少補。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所購房屋全部房款。2.分期付款.

第五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_30_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五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30_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5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五_。

第六條 交付期限出賣人在__年_月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180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遇政府規劃變更。

第七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1.水、電設施在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 2.暖氣設施在房屋交付後第一個採暖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八條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第九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__頁,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