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購房合同(精選5篇)

合法購房合同 篇1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

合法購房合同(精選5篇)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 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將位於_______租與乙方使用, 面積_______ 平米。

二、 租賃期限為一年,出租方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 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 房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 租金每年 _______(_______元整) ,押金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 如在租房期內有一方違約,需向對方付違約金_______元(_______元整) 。

六、 乙方在承租期間自行承擔水、電、物業費、垃圾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合同一式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法購房合同 篇2

抵押權人:(貸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20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按揭貸款合同範本(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户。

二、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__×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這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既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書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計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入發函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4.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5.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夥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開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它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台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樹則,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省抵押貸款管理規定》、《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入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法購房合同 篇3

出售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一、雙方交易的房地產基本情況:(若本條描述的該房地產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地產權屬證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準,且雙方同意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變更和確認。)

1.1類型:□住宅□花園住宅□辦公樓□商鋪(商場)□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於區路弄號室以及其附屬的號車位;

1.3建築面積:平方米(具體面積以產權證登記為準);户型:室廳衞;

1.4權利人;

1.5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編號:滬房(地)字第號;

預售合同預售登記編號:;

1.6室內裝修情況:;

1.7附屬設施、設備:;

1.8是否已設立抵押:□否□是,抵押權利人:;貸款餘額:約元;

貸款餘額處理方案:□甲方自行還清;□乙方首期房價款由丙方保管並優先用於償還,餘額轉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補足;□轉由乙方承擔(轉貸款,或稱轉按揭)

1.9是否已設立租賃:□否□是(租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棄對該房地產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否□是

1.10其他約定事項:;

二、乙方為表示對甲方所有的房地產之購買誠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計人民幣元整。

三、買房條件:

3.1房價款:人民幣元整。

3.2房價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價款為元(其中包括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元)。

如需用於償還貸款的,乙方應與買賣合同簽訂後且抵押權人許可的最短時間內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還款賬號,如有剩餘轉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補足,並應該由甲方辦妥該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續。

如甲方自行籌款還清貸款的,乙方應當於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日內直接支付給甲方,在抵押權人許可的最短時間內,甲方自行籌款解除該房屋的抵押並辦妥相關手續。

如該房屋沒有抵押,首付款應當於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日支付支付給甲方。

3.2.2第二期房價款元。

a乙方自籌資金支付的:在申請辦理過户手續並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據回執當日,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b乙方銀行貸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貸款銀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銀行貸款實際放款日為準。乙方銀行貸款審批手續應當在雙方約定的過户日前辦妥,否則視為申請貸款失敗或者部分失敗,乙方應當於過户當日以現金方式直接支付給甲方或者向甲方補足貸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計人民幣元,應當於辦妥交房手續當日支付給甲方,如需擔保户口遷移的,應當於約定的户口遷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經支付給該房地產發展商或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相關部門的維修基金(若有)、管理費押金(若有)、電話初裝費(若有)、煤氣初裝費(若有)、有限電視申請費(若有)、等已包含在房價款內,不再另行結算,但以上各項的要名費由乙方承擔。

3.3.2、該房地產內的附屬設施、設備及室內裝飾的價格均已包含在房價款內,並隨該房地產交付同時一併轉讓乙方。

3.3.3、甲方承諾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據)之日起的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户口(若有)的遷出手續,如由於甲方未及時遷出户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3.4、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規定各自承擔本交易所產生的税、費。(買賣合同如需公正,公證費用由引發公證的原因方承擔,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3.5、如3.2.2款b項所述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經貸款銀行審核通過或者審核通過的額度不足申請額度,則乙方應於送件當日將其補足並支付給甲方。

四、甲乙雙方約定於年月日前簽訂正式《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條所述事項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條所述事項可,則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還。

五、雙方約定應當於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日內辦理房屋買賣過户手續。

六、雙方約定應當與過户後日內辦理交房手續並應當辦妥該房屋的維修基金、水電煤氣以及有限電視的過户手續。

七、依據本協議,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的任何款項。若需通過轉帳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賬户:

户名:;開户銀行:;賬號:;

八、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蓋章處書寫的聯絡地址即為本協議下任何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若因受送達方拒收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均按照付郵日(以郵局郵戳為準)視作通知方已依本協議給予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

九、本協議各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經三方簽章後即為生效,三方各執一份。

出賣方(甲方):買賣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日期:日期:

定金收款收據

本人,身份證號碼為

是上海市區路弄號室的產權人,茲收到購買上述房屋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元整(大寫)。

立此為據。

收款人:

年月日

合法購房合同 篇4

甲方(房屋出售方): 乙方(房屋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x單位,建築面積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號為;_x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大寫)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後,中途不得藉故中止售房,否則加倍賠償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簽訂購房合同、付清房款,則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______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___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甲方應在_____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___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3、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x乙方承擔x。

第八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1、提交_市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契約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執一份,乙方留執一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合法購房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況

1.甲方依據房許字第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市區路(街)號(小區)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單元層室廳號(管理號)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 套,建築面積(大寫)平方米,(小寫)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以 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後計算的測量結果為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 (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年月日。

4.甲方於年月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説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等設施。

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元,(大寫) 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 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於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次付款時衝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為:合同定額(元)付款日期

定金 年月日

一期 (大寫) (小寫) 年月日

二期 (大寫) (小寫) 年月日

三期 (大寫) (小寫) 年月日

四期 (大寫) (小寫) 年月日

五期 (大寫) (小寫) 年月日

貸款 (大寫) (小寫)年月日4.其中第期乙方申請貸款,付款期限屆滿金融機構未批准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該款項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將其已收取的房款返還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貸款未獲批准,或乙方逾期不申請貸款,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面積誤差

該商品房交付時,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超過約定面積%時,乙方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金額按實際建築面積調整。

四、合同登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應持本合同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同時鑑證或公證;税費按國家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鑑證或公證,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房款的%賠償並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五、質量標準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經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必須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商品房住宅使用説明書》制度;凡未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住宅使用説明書》的住宅房屋,如因質量問題與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產權登記

乙方應於房屋交付三十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應予協助。

七、設計變更的約定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做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八、配套設施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設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受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緩建,應在日內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未能按時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項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無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對方必須履行。

3.房屋未達到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質量標準,或未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發生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在三十日內到合同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未按承諾期限運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額的百萬分之向甲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如逾期180天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向乙方支付自上述日計算至實際還款日的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乙方所欠房款額的百萬分之向乙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如逾期180天乙方仍未能如數付款,甲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乙方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在三十日內退還乙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甲方交付房屋設施、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要求甲方賠償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差額,並要求甲方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以選擇):

1.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送房地產所在地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鑑證或公證機關一份。

十四、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本合同及補交規定、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經鑑證或公證後生效。

十七、《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住宅使用説明書》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商品房平面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或身份證號: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定代表人(簽名)

代理人: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鑑證或公證部門意見房產管理部門意見

鑑證或公證機關(章)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經辦人

鑑證或公證日期登記日期

附件:商品房平面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