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聯名購房協議書(精選3篇)

三門峽聯名購房協議書 篇1

三門峽聯名購房協議書

三門峽聯名購房協議書(精選3篇)

買房合同是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甲方於年月日以個人名義採取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商品住宅一套,建築面積平方米,總價款元。現甲、乙雙方因情投意合而生活在一起,為避免紛爭,愛情永固,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出資元,一併作為該套房屋首付款。

二、房屋裝修費用元由乙方負責,剩餘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水、電、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等各項生活開支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房屋按揭月供款每月元,在共同生活期間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乙方於年月開始付款。

五、雙方領取結婚證時,該房產自動轉化為甲乙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該房產由雙方按一定比例共同享有所有權,或約定仍作為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六、若甲、乙雙方不幸分手,該套房產仍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將乙方已承擔的全部費用,包括首付款、裝修款、月供款償還給乙方(或按一定比例償還給乙方)。該房屋發生增值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投入的資金比例向乙方支付增值收益。

七、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該套房屋以低於購置價的標準對外出售,否則甲方除應償還乙方的已付款項外,並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三門峽聯名購房協議書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該房房齡____年。

第三條?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購房款後,應立即到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約定付款之後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第五條?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交房時間。

在收房時,必須確認甲方已結清水電、煤氣、電話、電視、寬帶、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甲方需將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第六條?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產生的一切税費由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利益受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八條?權利保證約定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更名手續,如物業維修基金、水費,電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的過户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三門峽聯名購房協議書 篇3

賣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建築面積約平方米(實際面積以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的面積為準)以人民幣元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甲方承諾:

1、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其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家庭糾紛。

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或其它糾紛。

因出租或糾紛等原因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並負責解決。

2、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出售給乙方。

3、按乙方要求建設該房屋,待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基礎上,可自行改裝。

4、房屋建設要達到交付使用標準,並確保質量安全。

在房屋使用期間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

5、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在半年內,即年月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保證二年內,即年月日前辦理完房屋所有權證書、准入許可證及契税完税憑證,並交給乙方,其中辦證所產生的正常費用(指國家機構收取的税費及工本費)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諾:保證按約定價格(即1200元平方米)向甲方購買該房屋,但因房屋還未建成,故先支付元(¥元)給甲方;待辦理得完房屋所有權證書、准入許可證及契税完税憑證並交給乙方後,再按實際面積計算出所差價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乙方保證積極協調甲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負責其正常的辦理費用。

四、本協議以獲得公證處公證後正式生效條件。

如果公證處認為

不符合條件而不予公證,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除全部退還乙方所付錢款外,還應向乙方支付拾萬元(¥10000000元)的違約金;如甲?講話垂娑ㄊ奔浣環扛曳劍疵刻?100元的標準交納滯納金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甲方不按規定時間給房屋所有權證給乙方,將按每天50元的標準交納滯納金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2、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另外處理該房屋,並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六、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壹份,公證機構和見證人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補協議。

十、如甲、乙雙方有任何爭議,由公證機構和見證人協商同甲乙雙方共同處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見證人簽字(蓋章):

見證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