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購房合同(通用3篇)

上海購房合同 篇1

甲方(出賣人):

上海購房合同(通用3篇)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一、概況及轉讓內容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套內面積平方米(以甲方和房管所證登記為準)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合同價款

雙方商定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元),成交價格已經包括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內容轉讓之價格。

辦理產權過户所需的税費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中,此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價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支付人民幣(大寫)(小寫元)作為定金。乙方在辦理完房屋所有權過户後立即支付合同價款的全部費用。

四、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説明該房屋使用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提供購房、物業、公共修基金等手續及合同;結清房屋所有權過户前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供水、電力、天然氣、有線電視、等),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應當共同與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為過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便利。

五、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規定時間能交付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2.乙方應於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使用權過户、物業移交手續。

六、產權過户及入住

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並按約由支乙方付相應税費。

甲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過户完畢之日起兩天內騰退房屋,辦理完物業更名等移交手續,結算所有有關費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協助的,乙方應當協助。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價款,並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__%的違約金。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存在欺詐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

(3)甲方未按約結清有關費用,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當自行及時結清有關費用,並向乙方支付未結費用__%的違約金。乙方已經代為支付該費用的,甲方還應當全額返還。

2.乙方違約

(1)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順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八、房屋風險的轉移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移轉至乙方。

九、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行政管理部門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購房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於上海市,房產總價款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元人民幣。

乙方出資元人民幣。

甲方、乙方各出資50%。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的產權。

四、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五、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託書,並詳細載明委託事項及委託權限、委託期限。

委託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人應按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受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或通知。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裝飾裝修由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各承擔50%。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

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税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税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

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

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一方決定出售房產,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50%)由

甲乙雙方各付50%,並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各自承擔50%;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一次性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十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國藉:

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國藉:

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x年x月x日

上海購房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執業證書號:】,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二)房地產座落:(部位:)。房屋類型:;結構:;

(三)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轉讓】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為元,(大寫):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税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

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年月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准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預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