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通用26篇)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

採購人(甲方):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通用26篇)

供應商(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本合同貨物供應及相關服務的要求,經雙方協議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供貨一覽表

品牌品名規格單位單價(元)數量金額(元)備註合同總金額合計: 元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

第二條 交付和驗收

1.交貨時間: 、地點: 。

2.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 20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三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由雙方協議約定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2.付款方式:乙方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完畢,並經甲方驗收組驗收通過後15個工作日支付至合同金額的100%;

第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用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防城港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六條 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用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防城港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為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雙方的責任,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商品購銷合同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為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衞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籤。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 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6、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複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7、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並在一個月後銷燬該批商品。

5、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雙方對單後 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

3、甲方結算時須按提供合法增值税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税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齊全,並甲方為單位時,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手指模、公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3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_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_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_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_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_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繫人: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_年月日

簽約地點:_市區路號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説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1 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 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説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温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並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並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範圍內發生由於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並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並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並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穫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後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後付總貨款的 剩餘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説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複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託書。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並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5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為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為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__酒店工地一樓,即__市__路與__路交會處東北側__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50%(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60%(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税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税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地址:

聯繫人:聯繫人: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6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購買不鏽鋼板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 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鏽鋼板材全部從甲方購買。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 得從其他渠道購買不鏽鋼板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不鏽鋼板材,乙方每次需貨時, 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150日內將該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不鏽鋼板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

4.板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 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5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板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 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 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板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10日內換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板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板材總價款的80 % 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板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20__年 3 月 1 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民法典 第三編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幢)(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幢 )(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幢)(座)____層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徵。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面積(暫定價)為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為(____幣)________元。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費:

1、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費合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產交付時,________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不包括±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於該商品房屬於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准單位最後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後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佔付款金額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幣)__________元。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銀行(帳户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佔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元,其餘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___年月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牆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2、地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3、頂棚________保修____月;

4、門窗________保修____月;

5、上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6、下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7、暖氣________保修____月;

8、煤氣________保修____月;

9、電路________保修____月;

10、_________ ______保修____月;

11、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甲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8

需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訂產品如下: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共計: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2)、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金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訂金到賬後,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兑匯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需在三日內發貨,(乙方支付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其餘價款每批貨物送到甲方接貨地後,甲方需在三日內支付貨物全部價款,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提貨方式:配貨車送甲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接收貨物後,簽發回批單。

4、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地磅檢斤,合理磅差為3‰以內。

5、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過約定期限10天,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需方全部負責。供方必須按需方約定及時供貨,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由天氣、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7、其他約定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書面補充合同為準。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行: 匯款名稱:

賬 號: 農行卡號: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供需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總金額:

品 名規 格數量(KG)單價(元/KG)總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 合計人民幣(小寫):

二、質量要求:符合行業標準及國家相關標準,並符合雙方約定的以下標準。

1. 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886.77-20__。

2. 保質期限:產品保質期為3年,具體有效期按供方提供的檢測報告日期為準。

三、 驗收方式:供方應提交產品檢測報告單,需方收到貨物按照合同對貨物進行驗收確認。

四、 包裝要求:

1. 內袋包裝:內層為食品級塑料袋,外層為鋁箔袋包裝,1公斤/包。

2. 外箱包裝:紙箱包裝。

3. 標籤要求:按供方標籤格式粘貼標識。

五、 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 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全額貨款後即發貨。

2. 交貨地點:

3. 交貨方式:快遞送貨上門。

六、 運輸費用負擔:運輸及運雜費由供方負責。

七、 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全額預付貨款,供方開具17%增值税專用發票。

八、 提出異議條款及期限:

1. 提出數量異議期為需方收到貨30天內。

2. 提出質量異議期為需方收到貨60天內,並以書面形式提出,最終以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的檢測結果為準。

檢測費由提出異議方先承擔,待檢測報告出具後由對檢測不利一方承擔全部檢測費用。

3. 若貨物送達需方指定地點,需方在本合同八.1及八.2的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視作合格。

九、 違約責任:

1. 如由於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退貨及所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2. 如需方單方面取消合同,需方須按照未交貨貨款的1%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供需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及掃描件視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另立協議備案。

需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經辦人 經辦人:

年月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

見每批貨物發貨單,貨物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產品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產品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的規定,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地方質量標準;

2、甲方向乙方供應產品時應提供所供產品的動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3、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須提供企業三證。

第三條 產品價格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產品單價均為含税價;

2、甲方根據市場行情變化,採取隨行就市的原則對產品價格進行上下浮動,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執行;

3、乙方超出貨物自身規定的其他個性化需求,需支付甲方相應費用,如:特殊包裝、精細分割、超範圍運輸等(以上包含但不限於),具體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貨物供應

乙方要求甲方供貨,應提前___天向甲方提供貨物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及到貨日期;

第五條 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要嚴格遵守合同條款的規定,如有因不遵守條款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合同約定追究責任;

2、若乙方未按約定進行貨款結算,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一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雙方之間的爭議。

協商不成的,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期滿,雙方如欲繼續合作,得另行簽訂合同。

第九條 責任免除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後,不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此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1

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脱毒種薯,並按下列條件成交:

1、 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 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脱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淨度98%以上。

3、 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爛、凍薯率小於2%。

4、 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註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籤一張。

5、 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 交貨地點

_________

7、 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 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後,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 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 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通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户,剩餘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户)

11、 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 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        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2

供方: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

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鑑(公)證意見: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鑑(公)證機關(章)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

帳  號:      帳  號:      外,鑑(公)證實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物資招投標結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總價、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及金額

1.合同總價為 (¥ 元)。

2.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可另附表)

第二條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按國標執行,無國標時按行標執行,並滿足甲方特殊要求。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滿足多次裝卸、搬運及長途運輸要求;具備防潮、防震、防損功能;標記清楚詳實;包裝物無回收要求。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一個月內或按甲方要求。

2.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

3.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乙方自行安排並承擔相關裝卸費用。

4.與買賣相關的單證轉移: 隨貨同行。

第五條 到貨驗收:

到貨進行初步驗收,需抽樣送檢物資待送檢合格視為驗收;特殊需逐一檢測物資需全部檢測合格視為驗收合格。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 銀行匯款

2.結算期限: 到貨驗收入庫一個月內,提供合格發票,付款90%,留質保金10%。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7_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3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九條 其它: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 所供物資必須全程質保,出現質量問題及時免費給予調換。

2._調換產品同樣適用上款的約定。 __ 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 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來往函件,以合同規定的地址郵寄或以傳真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紡織品買賣協議,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價格及數量

第二條 合同金額

貨物總值: 631200元大寫:陸拾叁萬壹仟貳佰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樣品確認後,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0%計 壹拾玖萬壹貳佰元作為定金;乙方出貨後15天內甲方將合同款剩餘金額 肆拾肆萬元劃入乙方負責人開立的帳户上(帳號為);

第四條 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乙方負責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日內。

第五條 交貨條件

如在交貨過程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逾期交貨:未經甲方允許逾期交貨的,乙方逾期交貨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產品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貨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時有權解除合同。並按預付款的兩倍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取貨:如甲方暫緩要貨,乙方將收取按暫緩要貨金額1%的倉儲費用。若甲方暫緩要貨超過15天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重複乙方同意。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款式,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3、及時驗貨,甲方應在收到貨物10天內驗貨完畢。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乙方須負責更換或退貨。

2、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九條 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5

賣方:

買方: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序號 │ 商品編碼 │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

│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二、到貨地點:

運輸方式:

(1)送貨上門

(2)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1)現金銷售

(2)賒銷於__年__月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

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户聯和回執聯)

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

購貨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

│ 營業部 │ 財務部 │ 公司負責人 │

│業務人員: │審批: │審批: │

│部 長: │簽收: ││

└────────────┴────────────┴──────────────┘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6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採購乙方醫療設備事宜,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設備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等

詳見明細表,明細表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應隨貨提供設備的技術文件,包括相應的圖紙、操作手冊、維護手冊、質量保證文件、服務指南等。

第二條技術標準

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基礎上,甲、乙雙方根據施工圖紙和合同約定(見附件)進行技術驗收;如根據樣品進行驗收,乙方所供醫療產品應與樣品質量一致。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在《驗收合格單》上簽字確認。

第三條供貨時間及地點

交付時間:乙方分兩次向甲方交付設備。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項設備。

交付地點:

乙方送貨並承擔運費、保險費、税費等,貨物交付甲方後轉移所有權。

第四條驗收標準及方式

甲、乙雙方對設備進行開箱清點、檢查驗收,如果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在七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設備到貨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內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

第五條貨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2.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預付總貨款15%計_____;首批設備交付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40%計_____;第二批設備交付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40%計_____;

3.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正常使用滿一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5%計_____。

第六條售後服務及質量保證

1.甲方收到貨物後應在三日內驗收,乙方對貨物實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

2.乙方提供設備安裝所需的拉手、螺栓等專用工具和輔助材料、易耗件,並免費提供以上備用材料_______套。

3.乙方自收到甲方電話、傳真等維修要求後應當在24小時內進行維修;逾期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免費質保期為兩年,自設備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算。在免費質保期內,乙方履行保修義務應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費用;免費質保期滿後,乙方履行保修義務只收取人工費。

5.設備運至甲方工地,乙方應指派技師三人對甲方操作人員安裝、使用設備進行培訓,直至甲方操作人員能熟練操作為止,乙方承擔培訓技師的薪資、差旅等全部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貨款滿一個月後,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非乙方供貨質量問題,甲方中途不得退貨,否則,甲方應按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供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逾期供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款項,並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違反質量條款交付產品,乙方應在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產品,每逾期一日承擔合同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如協商未果,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配置清單、技術標準、設備技術説明

第十一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簽約代表:_____簽約代表: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7

需方(甲方): 合同編號:

供方(乙方): 簽訂日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得責任和義務,使雙方有關 購銷業務能夠健康有序得發展,經雙方共同磋商,特定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恪守。

一、購銷貨物名稱: 。

二、質量要求

按乙方企業標準,或以甲乙雙方共同封存發樣品為準。

三、訂貨約定

1、甲方需要購貨時,需提前十天以上下訂單,每次訂貨先以電話商議或與業務負責人面談,然後由甲方或乙方業務負責人將訂貨單傳給乙方銷售部。每次可訂一車或數車生產計劃。

2、每次訂單甲方必須明確規格型號、價格數量、發貨日期等經雙方確認後方可有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得法律效力。

3、如甲方需要變動貨物得規格、數量及送貨日期,必須在乙方未生產之前補發傳真給乙方,否則甲方必須按原訂單收貨。

4、如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得影響(如:大型設備損壞、自然災害等),造成停產等情況,使貨物不能按時送達的,乙方應及時把信息通知甲方。

5、按約定甲方未能按時支付貨款時,乙方有權拒付尚未交付或下批次發貨物,甲方因此造成得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每次訂貨時得訂單作為該合同得附件,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貨物交割得相關規定

1、運輸方式:汽車運輸,運費由

2、交貨地點:

3、貨物到達甲方,由甲方負責卸車,卸車費用及各種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收貨後必須要在乙方銷售回執單上簽字、蓋章,以證明貨已收到。

5、甲方收到發票後必須在乙方銷售回執單上簽字説明以證明發票已收到。

五、驗收標準及異議提出期限

1、驗收標準及方法以本合同第二條為準,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為收貨天,約定期限內無異議,視為產品合格。

2、合格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每頓±2公斤。

六、結算方式等約定

1、標得物所有權及風險自交付時起轉移,但甲方為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得物所有權屬於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

3、結算期限:

七、違約責任及合同糾紛得解決方式

1、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按違約部分的20%支付違約金。

2、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再行協商後予以補充,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約定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貨款共計人民幣: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

2.交貨辦法及地點:________

3.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

5.結算辦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

6.原材料供應辦法: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一點:甲方承擔

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乙方實際損失____

中途退貨的,償儲乙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的違約金。

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予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的,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並付給運輸部門違約金。

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其他___________

第二點:乙方承擔

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乙方應包修、包退、包換,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

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

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其他: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份。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天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址並經甲方驗收產品,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產品,若不能調換,予以款項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七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七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費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開户行地址:開户行地址:

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1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2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20__—12—26

甲(供)方:沾益縣中天石材有限公司

乙(需)方:

二0__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

合同編號:20__—12—26

單位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採購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砂石料嚴格按照GB/T14684—20__標準組織供貨,不合格材料拒收。如因質量不合格,乙方收料人有權拒收,其不合格材料由甲方立即運出乙方現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交貨地點和時間:以乙方電話通知的時間為準,在乙方料場交貨(乙方必須提前一天電話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在次日完成貨物配備)。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承運,乙方承擔費用負擔。

五、驗收方法及標準:以工地現場實際過磅(方量)為準雨季材料受雨水影響含水率較高,到場數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驗收按第二條約定的國標驗收,數量異議在貨到3日內並保持原包裝的情況下由乙方書面提出,質量異議在貨到5日由乙方書面提出。因質量問題不符合約定,甲方應無條件的退貨或按乙方要求換貨。

六、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以甲方開據的發貨單為憑證結算,每月20日對賬,次月15日按月支付80%,每半年度結至半年所供材料的95%,尾款每年度結清,甲方不開據貨物和運輸發票。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自覺履行本合同,違約方將負責承擔影響工程進度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密遮蓋防止潑灑對環境造成污染,甲方運送車輛駕乘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安全帽,甲方在乙方工地範圍外運輸過程中涉及環保、道路維護、交通及運輸安全、城管及外部干擾等問題由甲方自行處理。

2、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乙方竣工貨款付清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當市場價格發生變動,上、下漲(跌)幅達到5%時,需進行價格調整,雙方確定的新價格以補充合同的形式進行簽定。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4

編號:_________

一、 雙方當事人

甲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二、 合同意向

乙方擬採用定額、定時、定價的方式向甲方購買_________燃料油_________噸。

定額的意思解釋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履行合同的時間期限內(包括一年度及每月的約定),乙方必須向甲方購買或甲方必須保證供應的_________燃料油的數額。

定價的意思解釋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在合同確定的履行時間期限內,如遇_________燃料油的市場價格浮動(包括高於合同確定的價格和低於合同確定的價格),均按合同中確定的價格執行。

定時的意思解釋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包括12個月的履行期限及每月按計劃供貨。

三、 產品名稱、購買的數量及價格

3.1 產品名稱:_________燃料油

3.2 產品產地:_________

3.3 產品質量標準:符合國際標準

3.4 產品數量:_________噸+/-10%

3.5 產品單價:

人民幣_________元/噸(產地: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元/噸(產地: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元/噸(產地:_________)

四、 交貨地點及卸貨事項

4.1 交貨地點:_________。

4.2 卸貨時間:_________。

4.3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交貨地點及卸貨時間安排,以便乙方及時接貨。

五、 運輸方式及費用:

5.1 乙方自派船隻到交貨地點接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乙方不能及時接貨,造成卸貨滯期或貨物在碼頭停放滯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 貨款結算方式:

按計劃每批貨物卸貨完畢後的_________天之內,乙方以人民幣付清貨款。

七、 驗收標準:

7.1 符合本合同附件的品質指標要求。

7.2 甲方在每批燃料油交貨前,應提供運載油船在始發地燃料油品質檢驗單(正本複印件)。

7.3 乙方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貨物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提出。雙方協商解決或雙方指定共同認可的機構進行復檢,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4 如果檢驗結果超過附件品質指標要求,應扣罰油價款,以每船進行計量計價,扣除金額由甲方從油款總額中扣除。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積極尋求貨源,並保證依時提供足夠的貨物提供給乙方。甲方不能及時按雙方確定的數額和時間供貨,應承擔逾期交貨部分或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的違約金。

8.2 甲方提供的貨物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否則依雙方約定的處罰方式處罰。

8.3 乙方逾期付款,應自交貨之日起按日萬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滯納金。

8.4 乙方不接貨,除應繼續履行合同外,應承擔不接貨貨款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延遲接貨,應承擔延遲接貨貨款部分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的履行。

九、 擔保條款:

鑑於合同約定的決算方式為交貨後付款,為了降低甲方的風險,雙方約定,合同簽訂後10日之內,乙方支付_________噸的貨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乙方依約履行,定金抵作貨款。

十、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由發生,無法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關證明後,可部份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如不可抗力的原因繼續存在,致使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後_________天仍不能交貨,一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0.2 不可抗力的事由包括:大於4-6級颱風或海浪、戰爭、其他自然災害等其他不能預見或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一、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一方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二、 特別約定:

12.1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雙方在合同中所確定的價款已充分考慮到因各種原因導致市場價格的大幅度上漲或大幅度下跌。雙方承諾不因市價格漲跌而影響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間執行。否則,視為違約行為,履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外,違約方還需承擔違約責任。

12.2 甲方承諾:如遇市場價格下跌,下跌後執行本合同的風險自己承擔,甲方仍按合同約定的價格供貨給乙方,否則視為違約。

12.3 乙方承諾,如遇市場價格上漲,上漲後執行本合同的風險自己承擔,乙方仍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和時間向甲方購買貨物,否則視為違約。

十三、 其他約定:

13.1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甲方承擔;

13.2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3.3 為了支持甲方積極尋求貨源,及時供貨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每噸_________元,支付甲方尋求貨源的開拓費用。該筆費用支付的期限為_________。

13.4 合同的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附件包括:

附件1:_________

附件2:_________

附件3:_________

13.5 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13.6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見證機關持一份。

十四、 合同履行期限

14.1 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4.2 每批貨物的履行以附件所確定的內容為具體履行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5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合肥市蜀山區五里墩街道龔窪恢復樓2#、3#、4#、5#、6#、7#、8#、9#、10#樓瓷磚項目

簽訂地點: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户。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城港貨物購銷合同 篇26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4)在商品總價值X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x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

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

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