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製氧機購銷合同(精選3篇)

醫用製氧機購銷合同 篇1

需方:

醫用製氧機購銷合同(精選3篇)

供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 裝 合 同

需方:

單位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供方: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户銀行:

帳號:

根據雙方充分討論磋商,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設備

1.1 本合同所訂設備用於 ,項目名稱為 醫用氣體及醫療設備安裝 。

1.2安裝內容

序號設備及安裝工程名稱單位工程量產地

一、製氧機房系統

1 醫用製氧機台

2 手動匯流排台

3 氧氣分氣缸台

4 輔材及運輸批

5 合計

二、供氧管道系統

1 Φ20×1.5紫銅管(主管道)m

2 Φ16×1紫銅管(副管道)m

3 Φ8×1紫銅管(支管道)m

4 紫銅管件批

5 維修閥SJ1-20(機房)個

6 供氧樓層維修閥SJ1-12個

7 檢修閥門SJ1-4個

8 氧氣終端(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個

9 管支架個

10 雙迴路氧氣二級減壓箱個

11 表顯壓力監視儀個

12 氧氣流量計套

13 輔材及運輸批

14 合計

三、負壓機房

1 油旋片真空泵台

2 粗過濾器及撬裝底座台

3 真空罐個

4 單向閥個

5 電接點真空表個

6 控制櫃個

7 電纜線米

8 排氣過濾消殺裝置台

9 真空集氣缸台

10 輔材及運輸批

11 合計

四、負壓系統管道

1 Φ76×3不鏽鋼管(主管道)(不含室外)m

2 Φ38×2不鏽鋼管(副管道)m

3 Φ10×1紫銅管(支管道)m

4 吸引維修閥Φ76(機房) 個

5 吸引樓層維修閥Φ32(普通病房)個

6 吸引終端(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個

7 管件批

8 輔材及運輸批

9 合計

五、醫院壓縮空氣系統管道

1 Φ20×1.5不鏽鋼管(主管道)(不含室外)m

2 Φ16×1不鏽鋼管(副管道)m

3 Φ10×1紫銅管(病房支管道)m

4 維修閥SJ1-20(機房)個

5 供氧樓層維修閥SJ1-12個

6 檢修閥門SJ1-4(普通病房)個

7 空氣終端個

8 輔材及運輸批

9 合計

六、設備帶電器系統

1鋁合金設備帶m

2封頭個

3扣槽m

5五孔成套插座個

6漏電保護器個

7照明開關個

8燈罩個

9牀頭燈個

10電力電纜及穿管m

11輔材及運輸批

12合計

七、醫護傳呼系統

1 傳呼主機BY-862台

2 病牀分機BY-818台

3 顯示屏BY-421台

5 傳呼主線及穿管RVVP-2*1.5m

6 傳呼主線及穿管RVVP-2*0.75m

7 輔材及運輸批

八、壓縮空氣機房

1 無油渦旋空壓機AP3.7-8台

2 空氣罐1m3個

3 乾燥過濾系統個

4 控制櫃PR-2個

5 管線米

6 輔材及運輸批

7 合計

1.3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 無 。

第二條 價格和費用

2.1本合同總價為大寫人民幣 (小寫¥ 元)。

2.2本合同總價為含增值税專用發票價格,不含任何現場配套費用。

2.3本合同工程清單單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調整單價,若有增加的單項或工程量不在本次報價範圍內時,增加的單項價格、工程量增量價格由甲、乙雙方重新議定價格後進行施工,且需另計增加單項的税收費用。

第三條 支付和支付條件

3.1本合同費用按本合同第3部分規定的價格,由需方直接向供方支付,結算方式為: (銀行電匯或現金支付),供方按需方支付額度陸續開具發票。

3.2付款條件:合同簽訂後,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 預付款,供方即開具發票,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 元),工程施工進度達到 % 時,預付款轉為工程進度款。

工程施工進度達到 時,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 元);

供方完成設備帶及電器配件安裝後,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 元);

剩餘款項待整體安裝結束並經需方驗收後 七 個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 即大寫人民幣 (小寫¥ 元)。餘款3%為質保金,質保期結束後 個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

3.3本合同質量保證期為自本合同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二個月或設備安裝結束十五個月,以先到為準。

3.4在質量保證期內設備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在最短時間內回覆需方處理意

見,包括派員到現場調查處理,如屬供方責任,供方應自費處理或更換。如屬於需方使用不當所致,供方也應積極配合排除故障,費用由需方承擔。

3.5質量保修期內由於供方過失(設計、製造、組裝不當等),致使設備出現故障,供方免費到現場修理或更換;由於需方操作或維護不當造成設備故障,供方派人赴現場處理,發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下列情況不屬於質保範圍: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意外事件導致的設備停機、損壞;

2)因操作失誤或違規操作造成的設備損壞;

3)非產品質量原因導致的更換材料;

3.6超過保修期按成本費(配件採購費+旅差費+工資)收取維修費用。

第四條 交貨和交貨條件

4.1供方提供的設備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進度交貨,設備的交貨期為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收到第一筆預付款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進場, 日內交貨。若需方延遲付款,則供方交貨期順延。

4.2設備的到貨地點為 。

4.3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由供方承辦,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4.4需方應提供如下使用條件

1)環境温度:0℃~50℃;2)相對濕度:≤80%;3)大氣壓:86KPa~106 KPa; 4)電源頻率為:50Hz ±1 Hz;電壓:三相為380V±30V:單相為:220V±22V;5)需方按供方提供的技術要求所做的設備基礎及予埋管線合格;6)機房的安全、消防、通風、控温、配電(配電箱及進線)設施齊全。

第五條 包裝和標記

5.1供方承擔的包裝運輸工作,防雨、防潮、防震措施應適應長途運輸需要。

5.2屬於供方包裝不善或標記不清造成的損失,供方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補充。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費用。需方對到場貨物進行妥善保管;由於需方保管不善,造成設備缺損時,需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直接費用,供方協助解決。

5.3供方託運的設備若因承運單位造成丟失、損壞時,供方向發貨地承運單位交涉。同時供方應及時來員修復或補足所損件,以保工程安裝。

第六條 標準和檢驗

6.1需方同意供方按照國家行業、工廠的現行標準和規範完成本合同,但合同中或技術文件中另有規定的按技術協議執行。

6.2對重大問題雙方有爭議時,需方可提出書面意見,供方應給予書面答覆,並進一步組織雙方有關人員研究,妥善處理。

6.3供方嚴格進行各生產環節的檢查和試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並且作為交付時質量證明文件組成部分。供方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進行組裝和調試工作;組裝結束後需方可組織驗收對驗收結果簽字確認,主要包括:1)系統氣密性試驗;2)設備試運轉是否符合性能要求。

第七條 安裝、試運行和最終驗收

7.1“安裝”是指設備在工地按設計要求進行的清洗、裝配、就位、調整、設備間連接,以及液壓、潤滑、水、電氣系統的裝配和聯接等。“試運行”是指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的單機試車和聯動試車。

7.2供方參加安裝、試運行、工程驗收工作。

7.3在安裝、試運行過程中由於供方原因造成設備損壞,需要返修、更換、補充時,供方無償處理。需方未按供方的技術資料的要求,或違反供方技術人員根據技術資料的指導進行工作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需方負責,供方協助。

7.4設備的交接驗收工作,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八條 供方的責任和義務

8.1按本合同的安裝範圍及交貨進度,履行合同義務。

8.2應按照第七條的規定完成合同內的設計、製造、安裝、卸車、吊裝、調試、試運行、培訓、售後服務、提供隨機技術資料工作。

8.3發生質量問題,要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解決。如供方委託需方進行處理,供方要出具委託書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8.4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備安裝,配合甲方進行設備驗收。

第九條 需方的責任和義務

9.1按合同規定向供方支付相關款項,及時組織驗收。

9.2負責將設備所需的水、電等公用條件送到供方所指定的位置。免費提供安裝調試期間的水電供應、電梯和吊車(若有)使用、現場物資儲存倉庫。

9.3依供方提供的技術要求,進行機房安全、消防、通風、配電(機房配電箱及進線)、控温設施建設。

9.4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具備安裝條件,配合供方進行設備的安裝及調試。

第十條 技術祕密和使用權

10.1雙方向對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資料均屬祕密,雙方有保密義務,保密期為本合同終止之日起5年。

10.2供方提供的圖紙、資料等,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專利權糾紛,由供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風災、水災、雪災、火災、地震等屬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國家計劃變更,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出具有關當局的書面證明,並在影響消除時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條 仲裁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一致同意提交需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終止和其它

13.1本合同由供、需雙方指定的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正式生效。

13.2結清全部合同費用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13.3技術協議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一切修正補充和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簽字後生效,即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3.6本合同及技術協議未經雙方同意不得轉讓第三方。如一方自行轉讓,則轉讓方應負法律責任。

13.7供、需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也不因法人或承辦人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13.8本合同正本共 頁,一式 肆 份,需方執 貳 份,供方執 貳 份。

以下無正文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醫用製氧機購銷合同 篇2

收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收購時間與數量

1、計劃收購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收購總量為公斤,收購總量上下浮動範圍為:%。

第二條:收購價格

標準乳收購價格為元/公斤,生鮮乳分級標準參考國家乳品標準。購銷雙方應按當地生鮮乳價格協調委員會確定的交易參考價格協商確定生鮮乳收購價格。

第三條:質量要求

1、生鮮乳必須符合國家生鮮乳收購標準。

2、生鮮乳有下列情況的,收購人不予收購:

(1)產犢後____日內的初乳,但以初乳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類藥物期間或停藥後____日內產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結核病、布氏桿菌病及其他傳染性疾病期間產的乳;

(4)摻雜使假或者變質的乳;

(5)其他不符合衞生安全質量標準的乳。

3、銷售人交售的生鮮乳在奶站擠奶的,應遵守奶站的操作規定;自行擠奶的,要確保盛奶、擠奶器具清潔,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條:結算方式

1、收購人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在支付貨款前兩日,向銷售人公佈結算貨款的相關數據。

2、收購人應按照生鮮乳收購量按月支付貨款,即當月結算付清上個月的貨款,具體支付貨款日期為每月的日至日,具體支付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第五條:檢驗方式

1、收購人負責對銷售人提供的生鮮乳進行抽樣檢驗。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生鮮乳要求在收購之時起4小時內公佈脂肪含量、蛋白質含量等各項計價指標和其他常規檢驗結果;銷售人對收購人公佈的脂肪含量、蛋白質含量等各項計價指標和其他常規檢驗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接到檢驗結果之時起8小時內,持質量檢驗單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鮮乳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申請複檢,由當地奶業協會根據檢測結果出具調解意見。若確為收購人檢驗結果錯誤則須賠償銷售人的損失,並承擔檢測和調解所發生的費用。

2、收購人應當將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生鮮乳樣留存48小時以上。

3、雙方對數量發生爭議時,以國家計量基準器具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檢定的數據為準,雙方簽字後各留一份。

4、銷售人應當接受收購人生鮮乳檢查及取樣工作。

第六條:交付時間和方式

1、銷售人送貨的時間為每日時至時。

收購人收購的時間為每日時至時。

2、經過稱量、抽樣、初步質量檢驗、簽單,完成交付過程。

第七條: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為生鮮乳收購站;

2、履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的,應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可以依法變更或解除。

2、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可協商調整購銷計劃數量。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日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收購人不按時收購、隨意提高或壓低標準、限收或拒收符合質量標準的生鮮乳,由此給銷售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收購人承擔。

2、收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銷售人生鮮乳貨款的,應當從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額1%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支付拖欠貨款的義務。

3、銷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售生鮮乳,給收購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銷售人交售的生鮮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收購人不予收購,由此給收購人造成的損失由銷售人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提交當地奶業協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購銷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購人(蓋章):銷售人(簽字):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用製氧機購銷合同 篇3

收購人:________

銷售人: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收購人與銷售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經見證人見證,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收購時間與數量

1.收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收購量為____公斤/月,收購量上下浮動範圍為:____%。

第二條 收購價格

生鮮乳收購基準價格為____元/公斤,當地有生鮮乳價格協調委員會並公佈交易參考價格的,收購人和銷售人應參照交易參考價格協商確定生鮮乳收購價格。

為鼓勵銷售人提供優質生鮮乳,生鮮乳最終收購價格按收購人和銷售人商定的質量等級有所浮動。生鮮乳質量等級應根據蛋白質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體、菌落總數、體細胞數等指標確定。生鮮乳計價方案經收購人和銷售人協商一致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生鮮乳應符合下述質量要求:

(1)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

(2)收購人與銷售人商定的其他質量標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生鮮乳有下列情況的,銷售人不得銷售、收購人不得收購:

(1)經檢測不符合健康標準或者未經檢疫合格的奶畜產的生鮮乳;

(2)奶畜產犢後7日內的初乳,但以初乳為加工原料的除外;

(3)在規定用藥期和休藥期內的奶畜產的生鮮乳;

(4)摻雜使假或者變質的生鮮乳;

(5)其他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生鮮乳。

3.銷售人交售的生鮮乳在生鮮乳收購站擠奶的,應遵守生鮮乳收購站的操作規定;銷售人自行擠奶的,要確保盛奶、擠奶器具清潔,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4.貯存生鮮乳的容器,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

第四條 結算方式

1.收購人應於本條第2款約定的付款日期前至少兩日,書面通知銷售人結算貨款的相關數據。如銷售人對以上數據有異議,應於收到以上數據之日起兩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銷售人無異議;異議期間,收購人不支付貨款,不承擔逾期付款違約責任,但無異議部分的貨款仍需按約定支付。異議解決後,收購人應在兩日之內支付異議部分的貨款。

2.收購人應按照生鮮乳收購量按月支付貨款,即當月結算並支付上個月的貨款,具體付款日期為每月的____日前,支付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第五條 檢驗方式

1.收購人對銷售人提供的生鮮乳進行抽樣檢驗,並在收購之時起4個小時內公佈脂肪含量、蛋白質含量等各項計價指標和其他常規檢驗結果。銷售人對收購人公佈的脂肪含量、蛋白質含量等各項計價指標和其他常規檢驗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接到檢驗結果之時起8小時內,持質量檢驗單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鮮乳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申請複檢,由當地奶業協會根據檢測結果出具調解意見。若確為收購人檢驗結果錯誤則須賠償銷售人的損失,並承擔檢測和調解所發生的費用。

2.收購人應將有異議的生鮮乳樣品留存48小時以上。

3.收購人與銷售人對數量發生爭議時,以國家計量基準器具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檢定的數據為準,檢定結果由收購人和銷售人簽字後各留一份。

4.銷售人應當接受收購人對生鮮乳的檢查及取樣工作。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任何一方發現在生鮮乳生產、收購、貯存、運輸、銷售過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添加任何物質的情況,應當立即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舉報,並留存相關證據。

第六條 交付時間和方式

1.銷售人送貨的時間為每日____時至____時。

收購人收購的時間為每日____時至____時。

2.經過稱量、抽樣、初步質量檢驗、簽單,完成交付過程。

3.銷售人無法按時送奶或收購人無法按時收奶,應在至少24小時之前以________方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生鮮乳收購站;

2.履行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的,則應在合同到期前完成新合同的簽訂;收購人和銷售人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續簽的,應在合同到期前至少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收購人與銷售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可以依法變更或解除。

2.發生不可抗力時,收購人和銷售人可協商調整購銷數量。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____日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收購人或銷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時間和月收購量收購或銷售生鮮乳的,當月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銷售人出售的生鮮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收購人不予收購,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銷售人承擔。

3.收購人不按時收購、隨意提高標準、限收或拒收符合質量標準的生鮮乳,由此給銷售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收購人承擔。

4.收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銷售人生鮮乳貨款的,應當從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支付拖欠貨款的義務。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應由收購人與銷售人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奶業協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收購人與銷售人可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銷售人為中小規模養殖場(户)的,應提交本合同第七條所述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銷售人為大型養殖企業的,提交收購人與銷售人協商約定的爭議解決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經三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各方可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以及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見證人原則上應為本合同第七條所述合同履行地的奶業協會,當地沒有奶業協會的,可為收購人、銷售人共同認可的獨立個人或組織。見證人不得因見證行為受益。

收購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