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產品購銷合同(精選21篇)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精選21篇)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址:南寧市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經供需雙方共同商議,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發展的原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需方訂購的陶瓷產品供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供貨時間:簽訂本合同後供方及時組織貨物,供方收到需方預付款後五個工作日內按計劃完成第一次供貨。以後按工程進度要求供貨。

三、質量要求:供方按廠家優等品供貨,並提供產品合格證及相關產品資料。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點費用負擔:汽車運輸。供方負責貨到需方工地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其它費用由需方負責。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供、需雙方現場驗收人員實際驗收的供貨產品規格、數量為結算數量。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根據合同的產品規格、數量,按國家GB/T4100-1999陶瓷磚標準驗收。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可當場與供方商談更換,否則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簽訂時需方向供方預付本合同總價款20%作為定金,剩餘貨款按每次所到貨的實際數量全部進行結清。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合同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首先應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貨完成,貨款結算之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遵循誠實、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採購地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的名稱、品牌、型號、規格、數量、金額

註明:以上用磚為優質產品,磚運輸到甲方工地,此價格包含税。

二、供貨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施工工地(樓層:15樓、16樓)

三、工程地點:甲方工地。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提供卸貨場地,貨物驗收後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磚品牌、規格、質量、顏色與樣品不一致時,甲方有權拒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有剩餘瓷磚,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50天內,將剩餘瓷磚完好無損退還乙方。用磚量以工程完工後實際用量計算。

4、瓷磚質量要求:瓷磚必須能夠提供合格、有效的檢測報告。瓷磚檢測報告中必須有以下檢驗項目:尺寸允許偏差、厚度、邊直度、直角度、邊彎曲度、翹曲度、中心彎曲度、表觀質量、吸水率、斷裂模數、破壞強度、抗釉裂性、地磚摩擦係數、耐磨性、抗熱震性、抗污染性、抗凍性、內照射指數、外照射指數。

5、質量如果檢驗不合格,全部損失均有供貨單位承擔。

五、付款方式:

乙方貨物運輸到甲方施工現場,驗收後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瓷磚鋪貼完成後再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工程驗收後一次性付清餘款,計人民幣(大寫) 元 。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甲方有權向乙方扣押此批貨款的2%作為違約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貨款時,乙方有權停止甲方供貨,所引起的責任由甲方全權承擔。

七、其他約定事項: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生產廠(供方):

經銷商(需方):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專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經銷權的授予:

供方同意將生產的相關係列產品的經銷權授予需方,並按以下界定地域進行銷售。

1、經銷產品系列:拋光磚、

2、銷售區域:廣西自治區範圍內

3、直接銷售或輻射地域:廣西自治區範圍內。

二、需方的職責和義務:

作為界定區域內產品的經銷,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承擔下列職責和義務:

1、銷售任務(按出廠價計算):貳仟萬元人民幣/年度

2、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款總額在全年銷售任務5%以上,到款後合同才能生效。

3、需方每批進貨必須將購銷合同送達供方市場部,購銷合同須採用供方提供的統一格式打印件並加蓋雙方公章。

4、需方須承諾逐漸削減其它廠家產品的銷售並於20xx年4月1日之後單一經營供方產品。

5、倉庫面積、常年的庫存值:

①需方須具有足夠的倉庫面積存放供方的產品,並切實做好倉庫存貨的管理,本區經銷商如無法提供倉庫,可將產品存放於供方倉庫,由供方統一管理,需方每批銷售的產品可直接從供方倉庫出倉。

②保證常年的庫存總值(按折實出廠價計算,含途中產品):全年銷售任務的10%以上。

7、需方的市場售價:

①原則上在毛利率8%以上和30%以下之間進行定價銷售。

②毛利=市場售價—折實磚價—運費—裝卸費

8、產品推廣:

作為經銷商,需方必須積極推銷供方的拋光磚各系列品種,保證供方各種規格品種的產品都能及時在市場上銷售,已取得的樣板須及時展示宣傳。

9、經營資料的提供:

①為了方便供需雙方的對賬,確定每月最後一天為月結日。

②需方於每月5號下午6:00點前將上月的《存貨月報表》發送到供方財務部門核實。

10、促進銷售:

①需方要配備足夠的有經驗的業務員進行產品推介和銷售;

②需方有權利設立銷售網點,但必須上報給供方備案。

④需方必須按供方要求進行銷售網點的管理,並允許供方業務人員、市場監管人員進入需方指定銷售店記錄有關情況,對供方指出的不足必須積極改進。上述檢查應在需方正常工作時間進行,供方人員在上述檢查之前無需通知需方。

11、需方應按供方要求正確使用供方產品的各類宣傳物料及榮譽稱號,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需方自行承擔。若需方自制宣傳海報、户外廣告、門頭廣告等各種傳媒廣告及宣傳物料,須遵循供方的規範要求且徵得供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需方承擔。

三、供方的權力和義務:

若需方能履行其職責和義務,並能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則供方也應履行如下的義務:

1、獎勵政策:需方在一年內如完成銷售任務,供方給予全年銷售總額3%的金額獎勵。

2、一級品、淘汰產品、特價產品按折實價銷售後,再無任何返點。

3、專賣店裝修補貼: 需方專賣店裝修,遵循供需雙方共同投資的原則,經供方審批同意後,雙方簽訂《專賣店裝修支持協議》,根據協議條款執行。

四、工程直接銷售:

供方有權在任何地點(包括需方銷售區域內),對工程的訂單進行直接銷售,無需對需方承擔任何責任及義務。

五、產品質量的檢驗標準:

按國家標準進行檢驗。供方根據國家標準制定了企業內控標準,需方知曉並認可供方的內控標準,根據供方內控標準,一級品、特價產品及低於正常價的其他等級的產品,供方一概不負質量責任。

六、貨款的結算及驗貨方法:

需方每次所購產品,必須根據購銷合同按時支付貨款,產品在供方倉庫內交貨,需方派員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當場提出;如需方不派人驗收,供方按合同發貨,需方須在收貨之日起十天內對質量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供方產品合格。需方支付的貨款應直接匯入供方指定帳户,現金也應直接通過供方財務人員經手,否則,一切後果由需方承擔。

七、獨立法人:

1、需方是獨立民事法律主體,無論為了任何目的均不構成需方是供方的分支機構或僱員。

2、需方無權代表供方簽訂任何具有法律約束的合約。

3、作為獨立的民事法律主體,需方所有的一切經營費用和應繳納給國家政府的各項費用由需方負擔,與供方無關。

八、正當競爭:

1、需方不應與供方或幫助他人與供方競爭,需方也不能代理或銷售與供方產品有衝突的任何產品。

2、不得惡意攻擊供方的其它品牌。

3、不得做出對供方公司的形象、利益有損害的行為。

4、此合同一經生效,需方應將與其他公司或客户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及時告知供方,無論出現何種情況,需方均要重視其對供方承擔的義務,不能影響合同任務的完成。

九、保密:

需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露供方的商業機密,也不能將供方的產品轉送到其他企業仿效。

十、合同生效:

簽訂合同前,需方需向供方提供當年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專業市場攤位户除外)及營業執照登記、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前述複印件都應加蓋公章。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2、無論上文有任何規定,如果一方無力償債或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銀行帳號、庫存的貨物、經營場所或被政府徵用其資產的重大部份,任何一方可隨時取消本合同,並由該方向另一方送交書面通知後即時生效。

3、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以致影響另一方在本合同的權益,任何一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並在該方向另一方送交書面通知後即時生效。

4、需方連續三個月,每個月均未能完成合同全年銷售任務總額的7%,供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二、全部協議:本合同連同合同附件(產品銷售價目表及進貨通知書),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協議。

十三、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簽約地法院裁決。

十四、對需方的違約處罰:

1、違約:需方的下列行為屬於違約。

1、專賣店內擺放及經營其他廠家產品,不及時展示供方新產品。

2、按工廠售價計算常年庫存值低於合同全年總額的10%。

3、故意搞亂市場,如將部分正常產品故意虧本經營的行為等。

4、不按時遞交報表給供方。

5、故意攻擊供方公司的其他品牌。

6、其他對供方公司形象、利益有損害的行為。

7、弄虛作假欺騙供方的行為。

8、不遵守供方其它相關市場管理規定、制度。

2、違規處罰:

對跨區域銷售的違規處罰:經銷商必須在指定的範圍內銷售(工程銷售不受區域限制,如需方在指定銷售區域以外的地區承接工程,必須首先書面告知供方,並經供方書面授權認可,否則視為跨區域銷售),否則一經查實跨區域銷售,根據情況對需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1)第一次發現違規,處罰20xx—5000元;

(2)第二次發現違規,處罰5000—10000元;

(3)第三次發現違規,取消裝修廣告宣傳費用並解除合同;(4)對需方的分銷商違規視同為需方違規,供方將直接處罰需方。

3、本合同非獨家代理合同,供方在界定區域內可開設同等優惠待遇的合同客户。以上違約行為在核定和處罰,供方有最終解釋權。

十五、合同期限:

由20xx年3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10日止。

十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正式委派的代表簽署,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4

買方:

賣方:

生產商:

編號:

簽約地:

日期: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同意嚴格按照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一、貨物品名、規格、包裝和質量要求:

二、數量、單價、價格條款和金額合計:溢短裝約定

三、檢驗:

四、裝運期限:

生產商須在收到買方直接下達的訂購訂單之日起天內按合同約定備齊貨物,並交由賣方即刻驗收裝運。

五、裝運條件(運輸方式、出運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運安排等):賣方作為發貨人安排裝運,並在發貨後及時通知買方。

六、保險:

七、付款條件:

本合同賣方為輕工發展,但買方在合同項下的具體訂單直接下達至生產商。合同支付方式為跟單託收下提單日後45天付款交單。買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賣方指定的託收行或代收行按發票金額足額付款贖單。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後,應在規定時間將生產商應得部分撥付給生產商。

八、品質/數量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地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關運輸機構責任外,買方可憑三方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及生產商提出索賠。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15天內提出,否則賣方或生產商不負任何責任。

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賣方或者生產商不能履約,或者部分或全部貨物延遲交貨,賣方或生產商不負責任。但賣方或生產商必須立即通知其餘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三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三方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承擔。

甲方:乙方: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交(提)貨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共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

年月日: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大寫:捌拾伍萬元整,小寫:850000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兩年(不含光源)。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20xx年12月20到第一批貨,最後一批到貨日期為20xx年12月30日。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為甲方工地(海南萬寧喜來登酒店工地現場),方式為落地交貨,甲方委託劉建民和張英進為工地現場收貨人。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合同預付款;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驗收無誤後,甲方7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結算後7日內付至結算價95%,餘5%的貨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七天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貨款,須以銀行電匯方式匯至合同所載明的或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帳户方為有效貨款。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甲方需負責乙方所派安裝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費用和食宿費用及配合安裝並提供安裝所需的照明、腳手架或升降機等設施;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福建新文行燈飾有限公司單位地址:單位地址:福建泉州市泉港區聯繫電話:聯繫電話:法人代表或委託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人:開户銀行:開户銀行:帳號:帳號: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7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銷貨方:____甲方)

購貨方:____乙方)

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操持變卦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日期: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是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以下簡稱“協議產品”指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報價單範圍內產品)中國區唯一合法生產商,具有良好的信譽;乙方是具有較強技術實力和良好信譽的網絡產品分銷商。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共同開拓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市場,推動雙方事業共同繁榮與發展,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為地區總分銷商(分銷商通常以省級或主要地區為單位建立,具有較強的分銷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所轄區的物流推廣及售後服務並銷售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具體型號見附件《產品報價單》),並向乙方授予資格證書。

隨着甲方產品線的不斷豐富,甲方將增加其“協議產品”授權範圍。後續授權方式為甲方授權人簽發新的《產品報價單》,乙方授權人簽字認可,雙方備案,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動在分銷區域以外銷售“協議產品”,須經甲方同意並備案。

2、乙方承諾

1)、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本協議中銷售政策,維護市場價格體系;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中市場銷售政策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2)、遵守本協議中商務政策,按本協議規定執行定貨,遵守訂貨計劃等的要求;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商務政策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3)、乙方須維護甲方品牌“綠色陽光”的聲譽,尊重甲方的商標權、專利權、總代權,不假借甲方“綠色陽光”品牌銷售非甲方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偽劣產品),對此違約(侵權)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4)、乙方將“協議產品”與其他廠家的產品配套銷售時,須向最終用户闡明配套銷售情況,因其他廠家的產品而受到第三方質量賠償請求的,甲方不承擔其他廠家的產品質量責任。

3、註冊及變更

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附件——《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若甲方發現乙方虛假填寫《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如乙方登記註冊有關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雙方損失。

4、承諾銷售額

乙方承諾為了保證區域物流平台的正常運作,將用萬以上人民幣作為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銷售的專項基金,以及月承諾量80%的安全庫存。

乙方承諾“協議產品”銷售任務年回款總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年;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

乙方每月回款額皆不低於萬元人民幣/月。

乙方應積極銷售“協議產品”,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月度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5、分銷商人力資源配置

乙方須配備專職“協議產品”的產品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負責“協議產品”的技術支持、服務、推廣和市場銷售工作。同時乙方須配備專人作為技術支持、服務和市場銷售的.接口人並在《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上登記,如果該人員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作相應變更登記,以便雙方更好地聯繫和溝通。

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個月內,乙方須至少具備2名以上“綠色陽光認證工程師”以及2名以上“綠色陽光設計工程師”。甲方將給予以上名額的免費認證培訓。如乙方屆時未能具備上述技術人員,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6、商情溝通

為了協調雙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應在每月最後一天提交《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庫存報表》和《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由乙方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核後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檔備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核乙方銷售業績以及甲方對乙方進行支持的重要依據,如果乙方不及時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虛假,甲方將有權拒絕對乙方的支持,並按乙方自動放棄本季度全部返點處理。

7、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須對商議活動中的分銷政策及價格等商業祕密對第三方嚴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損失的,泄密方應承擔對損失方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本保密條款在雙方本協議關係終止後兩年內繼續有效,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8、非正當行為約束

甲方工作人員應儘自己的職責給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職權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質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要物質利益,乙方有義務拒絕,並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門投訴;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關工作人員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當物質利益,以換取該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對乙方進行的非正當支持;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提供非正當的物質利益,無論是被動提供還是主動提供,甲方除對該工作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外,同時將對乙方進行扣除返點等處罰。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貨物、貨款,未經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書面允許,乙方支借給甲方工作人員的貨物、貨款屬乙方與甲方工作人員私人間行為,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信息往來

為保證甲乙雙方信息往來通暢,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地址、電話、e-mail等有效的聯繫方式,甲方將定期向乙方通告最新產品情況及其他事宜;甲方也將利用電話、e-mail、公司網站等方式與乙方保持信息溝通。

二、銷售政策

1、價格政策

1)、甲方產品價格包括分銷價、代理價、經銷價、市場最低限價、媒體價。甲方以分銷價向乙方供貨。乙方在媒體(含網站)上刊登的“協議產品”價格須不低於甲方的媒體價。如果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媒體(含網站)報出價格低於媒體價,則甲方將按乙方嚴重違規處理,有權扣除乙方當季度全部獎勵。同時乙方有義務協調經銷商維護市場最低限價。

2)、在特殊情況下,如乙方欲參與某些有重大影響的工程或項目且需要公司給予價格支持,可向所轄區甲方代表處或地區平台提出特價申請,經批准後可從甲方按特價進貨,但以特價形式購入的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且此筆業務不享受任何獎勵支持,金額記入銷售額中。甲乙雙方對特價均應嚴格保密,乙方不得將特價產品用於其他項目或進入分銷渠道擾亂市場價格。

3)、如果由於市場需要,甲方調整市場價格,甲方須將新的價格以“價格調整通知單”形式書面通知乙方,該“價格調整通知單”由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確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存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原則上須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規定的價格按經銷價向經銷商供貨,按市場最低限價向最終用户進行供貨。

5)、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違反本協議上述的價格規定,一個季度中有一次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1/3,如果出現兩次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2/3,如果出現兩次以上的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全部獎勵。如果乙方本季度沒有獎勵,則違規處罰將分別按照本季度實際定貨額1%(違規一次)和2%(違規兩次)從後續定單中罰款,如果超過兩次或乙方拒絕支付罰款,則甲方將停止向乙方供貨,並取消乙方分銷商資格。

2、價保政策

1)、甲方的產品價格調整時,對乙方在調價前45天內(從甲方銷售出庫單日期為準)所進降價產品按提貨單給予價格保護,超期及欠款者除外。甲方在調價通知公佈7天內向乙方回覆價保確認金額,價保金額衝抵乙方下次進貨款。樣品、促銷用品及其他特價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

3、獎勵政策

甲方視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況給予不同獎勵(特價不獎)

1)、季度獎勵(季度以連續3個月作為一個週期)

季度回款總額獎勵數

15-30萬以上(含15萬)1%

30-45萬以上(含30萬)2%

45-60萬以上(含45萬)3%

60萬以上4%

2)、年度獎勵(年度以每年12月30日作為年度週期的截止日期。)

分銷商類型年度銷售回款總額獎勵數

160-100萬0.5%

2100-150萬1%

3150-210萬1.5%

4210-280萬2.0%

5280-360萬2.5%

6360-450萬3%

7450-550萬3.5%

8550萬以上4%

(特價產品不享獎勵)

以上獎勵都將以貨物衝抵。銷售回款以到帳日期為準。

3)、服務費用支持: (此條款僅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分銷商適用)

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乙方有義務承擔所轄區售前、售中、售後服務職能,同時甲方將給予適當的服務費用支持。(詳見《服務商協議》)

4)、廣告基金:

甲方給予銷售回款的1.5%作為廣告基金(特價產品銷售額不列入廣告基金計算)。乙方可以利用這筆費用在當地進行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的市場推廣活動,憑合同、樣刊和發票衝抵下次進貨的貨款(經審核後原發票返回乙方)。

三、商務政策

1、物流

1)乙方向甲方商務部直接下訂單和結算,由甲方直接供貨,直接享受甲方銷售政策。供貨價格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的分銷價格執行(特價例外)。

2)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購銷合同》(格式見附件中提供的範本),並在當日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商務部。公司商務部在收到訂單10分鐘內給客户作出訂單確認。

3)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購銷合同》中,在一般情況下,甲方向乙方提供鐵路行包運輸或汽運並提供門到門服務,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選擇;在特殊情況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發貨(如中鐵快運、ems、航空),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於供貨週期承諾為: 確認後的訂單當天發貨,確保東北區3-4天內到貨,華北區和西南、西北、華東區3-5天內到貨,華中、華南區3-4天內到貨。貨物發出後,甲方將發貨情況及時通知定貨方。乙方在收到貨物後應予以反饋,若7日內收不到貨,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其已收到該貨物。

2、結算

1)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 公司原則上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

承兑匯票: 甲方受理3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兑匯票(視同現款);受理4-6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兑匯票(按銀行當期貼息利率扣除貼息);不受理商業承兑匯票。

帳期: 乙方資信良好且已與甲方了穩定業務關係的並連續3個月完成銷售任務,可以向甲方申請帳期和信用額度。

2)、帳期的審批程序是:

a、乙方提出申請

b、甲方當地評估

c、甲方渠道管理部評估並審批

d、甲方財務部審核通過

e、甲方總經理審批

經過上述申請審批環節並通過後,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30天的帳期支持,額度為上月銷售回款的50%。

四、培訓與技術支持

1、日常技術支持

乙方須負責其銷售的“協議產品”售前售後技術支持服務,甲方作為乙方的技術後援。乙方如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向甲方尋求技術支持。日常技術支持服務主要包括: 免費電話支持服務、免費e-mail技術支持服務、新資料發放服務及新軟件升級服務等等。具體內容參見〈技術與服務〉合同。

2、現場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時,可向甲方申請現場支援,具體事由由雙方協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請現場支持時,可由乙方技術服務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書面申請,甲方判斷是否符合現場支援條件,若符合,則安排甲方工程師到現場支援。並按〈技術與服務〉合同決定是否收取相關費用。

3、培訓

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提供技術培訓,使乙方能較好地掌握“協議產品”的應用和技術特點。乙方可以在甲方的“授權網絡產品培訓中心”參加培訓和認證。甲方為乙方提供4名免費培訓名額(包括認證考試),該名額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個月內有效。

4、售後服務:

1)、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包換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申請更換。

2)、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提出更換申請,經甲方確認後負責更換。更換時乙方需填寫附件《換貨申請表》,如未填寫或填寫不完整,甲方有權不受理更換申請。

3)、但對於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壞(如天災),或由人為引起的損壞(如: 未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統損壞;未能滿足“協議產品”正常運行所需環境條件或不滿足電氣參數要求而引起的系統損壞等),不在甲方包換範圍之列。

4)、乙方應在每月度的《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中,填寫本月度對用户的技術支持與服務情況,並及時反擴靶議產品”存在的各種問題。

5)、乙方有權對甲方未能履行其承諾提出投訴,全國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

五、市場宣傳與活動

乙方應維護甲方及產品的形象,不違反甲方企業標識的使用規定,廣告中不出現其他品牌的同類產品,可以“綠色陽光總(獨家、唯一)經銷”等具體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它商業活動,但不可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應在每月的“月度溝通表”中如實填寫本月進行過的各種市場推廣工作進展情況,作為甲方對乙方業績評價的重要依據。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

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協議期限

此協議(含相關附件)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20____年12月31日,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後,甲乙雙方以前簽訂的有關本協議中“協議產品”的合作協議即時作廢,雙方的合作以本協議的條款為準。協議期滿後,雙方合作關係及本協議視合作情況,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進行續簽或終止作廢。

八、本協議及附件的解釋權在甲方。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合作的公司行為,不詳或未盡之處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蓋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乙方: (蓋公章或合同章)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9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是供需當事人之間為購銷農副產品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合同。將農副產品作為商品出售的一方,稱為供方;接受農副產品的一方,稱為需方。農副產品的範圍包括: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水果、藥材、肉、禽、蛋、魚等農、林、牧、副、漁各種產品。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書

_________縣農產公司,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於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供方:

需方: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供貨時間及數量

一、付款方式:需方預支付貨款壹拾萬元, 剩餘款項在檢驗及貨物裝載後一次性支付。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按實際樣品執行。

三、供方應嚴格按需方要的產品、數量及時發貨,供方接到需方供貨通知 15天需到貨,如因供貨不及時產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供方以每天 貳萬元賠償需方損失;

四、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五、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七、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如不能按時到貨,影響生產,損失由供方負擔。需方如未能按約定時間內付款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供方:

需方:

日期: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型號、名稱、數量、價款

二、質量標準:產品由供方按國標行業標準生產並檢驗合格,產品質量實行免費保修一年(易損件、耐磨件及非正常操作造成的故障除外)。

三、交(提)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四、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貨物所有權自________________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或價款未付清的,貨物所有權仍屬供方所有。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八、約定事項:,貨到需方後,有需方負責貨物的吊裝及貨物安全。供方負責安裝調試,需方派人員協助供方安裝人員進行安裝與調試。

九、供貨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JinQi-20xx-20xx032202

合同機密,請勿泄露軟件產品銷售合同 : :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 合同簽定日期:二〇一二年 三 月 二十二 第 1 頁 甲方(採購方)乙方(供應方) 日

軟件產品銷售合同

甲方: 乙方: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K-Office協同辦公軟件(以下簡稱“本軟件”)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軟件版本及價格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軟件版本提供的全部應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運行本軟件的服務器環境或相關軟件(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軟件)。 3.甲方因業務需要,需對本軟件進行二次開發增加功能,乙方有權酌情收費。 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件產品使用説明文檔。

5.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支持內容提供及時的服務。

6.對於乙方軟件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乙方應對其進行終身維護並修正。 7.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銷售的軟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權,其產品為正版軟件,不會侵犯、導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支持期限

1.本軟件的服務支持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服務支持期滿,可選擇是否續期,續期費用人民幣元/年。

第四條 合同付款

1.本合同簽定後3日內,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人民幣元,到帳後3日內乙方進行軟件安裝實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項的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A、單位名稱: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 開 户 行:中國工商銀行南昌市陽明支行 帳 號:1502 2040 0930 0176 350

B、工商銀行南昌分行 户名:饒亮 帳號:622202 150200 4639 997 C、建設銀行南昌分行 户名:饒亮 帳號:4367 4220 20xx 3008 240

第五條 軟件版權及商業機密

1.甲方通過合同取得本軟件的使用權,本軟件著作權歸屬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複製、傳播本軟件提供給第一條中“軟件授權使用單位”外的單位、個人或公眾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發本軟件,不得在本軟件的整體或任何部分基礎上以發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於重新分發。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發獲利,也不得對本軟件進行出租、租借、發放許可證、出售或抵押。 4.甲方明確承諾對本合同的價款保密。

第六條 軟件的驗收

本軟件安裝實施完成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對本軟件進行書面形式簽收。雙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乙方也沒有收到書面異議的,視為本軟件全部驗收合格。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本軟件及所附帶的文件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 2.甲方必須瞭解並認同自己使用本軟件的風險,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執行階段,因動亂、暴亂、火災、水災、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地震或任何其它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沒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時,甲乙雙方之義務應暫時相互凍結,同時雙方應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九條 其他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提交訴訟的爭議部分外,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履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無正文]

乙方(蓋章) 日 期: 授權代表簽字:

日 期: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海蔘苗種的銷售和海蔘成品的回購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給乙方海蔘大小為____規格的苗種___頭,每頭的單價為___元/頭,合計人民幣(大寫)元__________。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餘款甲方在乙方海蔘回購時應付的貨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雙方約定,海蔘成品在2兩以上的,甲方必須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購。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蔘苗種款全部結清,並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在______元/斤以上的價格銷售給其他客户。

三、甲方同時承諾,為幫助乙方度過颱風季節和貝類繁殖高峯期的危險,2兩以下的海蔘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購,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同時,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蔘苗種款全部結清,並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銷售給其他客户。

四、苗種、成品的'規格:

苗種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種交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種、成品驗收地點:均在嵊泗縣XX公司內。交、提貨方式:由乙方自行負責苗種、成品的運輸和費用,甲方給予技術服務。

六、結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貨時現金或轉帳一次性結清。

七、違約責任:甲方如不能按照規格提供苗種,或提供苗種的數量不足,乙方為此付出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如不能按照規範管理養殖,為此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並不解除對賒欠餘款的承擔。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處理成品海蔘的,要承擔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嵊泗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

乙方(簽字) :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4

銷方:

購方:

雙方購銷產品,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金額、交貨日期、備註。

二、 機械技術要求:詳細參見系統方案。

酷算方式及期限:調試合格驗收後一週內付清.

三、 包裝標準及費用:包裝方式 簡 易;包裝費用由 銷 方 負責。卸車及就位由購方負責。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 ;運費及運輸保險費由 銷方 承擔;收貨單位:中化局集團器材有限公司 收貨地址: 購方工廠

五、 質量保證:

1)正常操作下,機械整機免費保修年,超出長三角地區,銷方只負責損壞的零配件費用。

2)保修期內,購方應按銷方提供的產品技術數據進行操作、維護、保養。由於購方錯誤使用(或)人為原因、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出現產品質量問題,自負其責。

3)提供有關維護數據,指導文件及使用説明書及整套技術參數數據。

4)購方依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全面驗收,如對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提出異議,應從收到貨物之日起 叁 天內提出,對於必須安裝或運轉才能發現質量問題的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為 十五 天,並保管銷方產品及資料,逾期視為默認。

六、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

2)如因購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付款而引起糾紛,銷方有權收回所銷物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式份,雙方各執民法典律、法規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執行本合同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共識,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年___月___日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為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

四、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複印本,並提供送貨單。

7、送貨產生運費由乙方負責。

8、無論乙方的訂單貨物量是大還是小,甲方應滿足乙方要求。

五、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按甲方產品標準驗收;如有異議乙方在收到貨物後七日內書面提出。逾期未驗收或未提出任何書面驗收結果視為乙方已驗收合格。

六、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偶數月25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交易量。在雙方對單後15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D、銀行轉賬)。

3、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於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全額合法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如有違約,違約金按貨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一計算。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行:開户行:

帳號:帳號: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6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1、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 %,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 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户。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 方 乙 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7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秉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2.1產品質量及技術標準以甲方(出賣方)提供的為準。

2.2如乙方對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等有特需要求按特需要求執行(特需要求需另行訂書面合同)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委託(身份證號:________TEL:________)為代理人,該代理人在本合同中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3.2如乙方委託人(及工作人員)在甲方提供的出貨單上簽字,則視為乙方對該批產品驗收合格並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及其技術標準,不存在任何的質量及技術問題。

4、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4.1甲方需在之前發貨。

4.2根據合同約定甲方在約定時間之內發貨後因第三方原因導致的不能按時到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運輸方式及到達地和費用負擔:

5.1運輸方式:________

5.2目的地:________

5.3費用負擔方式:________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7、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紙箱包裝,包裝物不計價、不回收。

8、結算方式及期限:

8.1合同簽訂後,乙方(買受方)預付該合同總價________%,下剩貨款於貨到簽收收後在________天內付清.

8.2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至該筆貨物交付完畢之日止。

9、違約責任:

9.1.如發生違約情況,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

10、其他

10.1本合同所有條款甲方均履行了告知義務,對所有條款雙方已經完全理解,不存在任何不明確之處。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意思表示瑕疵。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如就該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8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

1.產品名稱: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原產地:_________生產廠家:_________

2.交易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

4.質量

(1)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的標準,採用以下第_________項:

a.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或者指導標準:_________執行

b.按照國際通用標準:_________ 執行

c.按照行業標準:_________ 執行

d.按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e.協商約定質量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

部件a:_________ 質量標準或參數: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質量標準或參數:_________

5.產品整體作業的性能應當達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業應當達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 作業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作業水平:_________

6.產品的整體技術性能標準為:

以下部件採用以下技術:

部件a:_________ 採用技術: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採用技術:_________

7.產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對環境的影響:_________

對操作人的影響:_________

數據安全:_________

安全標識:_________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產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9.包裝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曬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塵要求:_________

外包裝標識要要求:_________

審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運輸

運輸辦理方:_________

運輸費用負擔方: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

始發地點:_________

到獲地點: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並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並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_______。

甲方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 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後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 所有權的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貨物交付後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於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六條 檢驗

自貨物交付後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並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檢驗人:_________

檢驗技術手段:_________

檢驗方法:_________

檢驗合格的標準:_________

第七條 產品不合要求的補救措施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上則甲方對不合格產品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要求退貨、要求修理、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餘部分有效。

第八條 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

支付條件:_________(可以約定付款的條件以防範風險)

支付時間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擔保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售後服務

甲方負責對產品的安裝、調試、技術培訓,費用由 _________ 方負擔,這些工作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產品正式投入使用後的_________內(時間)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工具、配件的供應由__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產品的升級事項約定為: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約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履行不能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甲方遲延交貨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遲延受領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遲延交付貨款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責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責任:_________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乙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責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債權債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對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中關於產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術方面的專用詞彙的解釋由甲方出具附件專門解釋。

附件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確定併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條 保險

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前對標的物向_________保險公司辦理_________保險,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十七條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貴州一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次產品的具體購銷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誠實信用、自願的基礎。雙方就 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以下產品:

二、 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品牌規格技術要求生產,保質保量,決不偷工減料,產品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交甲方當場驗收。

三、交貨及運輸:

本批產品乙方交貨期為收定金之日起 天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自理、甲方於交貨期起

四、銘牌及包裝要求:

所提供產品 為, 有限公司。包裝為簡易包裝。

五、供貨方對質量保證要求:

乙方對產品必須調試合格後交付甲方,產品運行中如由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費用及後果由乙方承擔。產品保修期 年。

六、售後服務:

甲方如需乙方現場調試,乙方派技術人員現場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元( 元整)。剩餘款項¥( 元整)產品抵達現場後一次付清。

八、違約處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違約按總金額的 付給對方違約金,如雙方協商不成交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內雙方沒有違約和發生重大責任的情況下,本協議有效。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

十一、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賬 號:

乙方(簽章):貴州一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電話號碼:0854-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賬 號:

二〇一 年 月 日簽訂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20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一、經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現向甲方訂購以下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以及供貨時間。簽有技術協議則按協議執行。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四川宜賓乙方單位所在地,雙方應認真執行本合同核對所訂購產品並簽字。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甲方承付。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供異議期限:按本合同及《質量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執行,如有異議提出期限為一週。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簽訂合同乙方向甲方預付 70000.00 元整,

(2)貨到乙方所在地時應付甲方 88800.00 元整,;

(3)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付清貨款,則甲方將享有其供給乙方貨物的所有權。

(4)此合同貨款收款憑證為收據並加蓋宜賓城區萬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方可生效,如需發票按金額的4%收取。

七、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總金額的5%。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

十、其它約定事項: 售後服務遵名科《保修證書》

陶瓷產品購銷合同 篇21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合肥大楊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龔窪恢復樓項目部辦公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1、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户。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 方 乙 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