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精選15篇)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

甲方(買方):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精選15篇)

乙方(賣方):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期間的所有產品在平台上進行銷售訂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買方,包括其下屬子公司。

乙方代表賣方,包括其下屬的子公司及各類分支機構,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項條款適用於甲乙雙方的總公司及所屬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等機構。

2、名詞定義

21產品:指由乙方生產或經銷的,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22供貨價格:指在乙方給予所有經銷商的最低真實價格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取得一致的價格。

23殘次品:指產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後中本身固有的或發生的外觀、性能、質量等任何一項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廠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等任何一項標準的產品。

24滯銷產品:指甲方從乙方購進的入庫後天仍未銷售出去的產品。

25特供品:指根據雙方的經營需要,甲方從乙方以特殊的供貨價格進購的產品。

26貨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產品到達甲方庫房,驗收合格後向乙方支付貨款。

27款到發貨: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約定時間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的情形。

28回款額: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處欠款的款額(將價款、退貨款除外)。

29賬期:指產品進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貨款之間的時間。

210降價款:指由於供貨價下調而產生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降價金額。

211名譽損失:本合同中所稱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的情況,是指給甲方或甲方相關聯公司的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2111因產品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質量、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問題被媒體(媒體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網絡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體曝光的。

2113因產品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問題被有關部門、機構、

消防公告的。

2114雖未被曝光,但因產品問題或售後服務問題造成相當多的人認為或知悉甲方的產品服務存在問題的。

2115產品不合格、退貨、返修率合計超過5%,致使甲方名譽或商譽受到負面影響的。

2116其他給甲方相關聯公司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

212賬扣:指結算貨款時直接扣除的款項。

3、產品訂購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訂單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合同書訂單形式、電子數據訂單形式、電話訂單形式、口頭訂單型式等,以上所有訂單形式均適用於本合同。

32甲方以上形式之一向乙方發出訂單的,乙方應在接到訂單後1日內進行確認並告知甲方確認結果。

甲方在要求的送貨時間前1日,有權撤銷或變更訂單。

33乙方負責將訂單列明的產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足量保質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間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產品在交付甲方並驗收前(驗收以甲方入庫單據為準),一切風險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4甲方款到發貨的產品,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後日內送達全部貨物。

35乙方保證以市場上最優惠的價格提供質量最好的產品,並承

諾所有交付的產品符合訂單以及本合同要求,並均與合同談判過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樣品完全一樣,保證產品清潔、包裝完好、適宜銷售,不得有任何包裝損壞或潮濕、變色或其他影響產品正常銷售的問題。

36甲方收到產品後對產品數量、外包裝、產品型號進行驗收。

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所交付的產品與訂單要求不符或外包裝破損等情形時,甲方有權拒收。

4、貨款結算

41結算期:產品經甲方驗收入庫後日進行結算。

42貨款結算方式為:1、支票;2、匯兑。

43乙方預結算前向甲方提交當期貨款的結算單據,甲乙雙方可進行核對,並整理相關票據。

如遇節假日,結算期相應順延,未到結算期的貨款不予結算。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結算金額進行書面確認,任何個人無權代理甲方對此作出表述與陳諾。

44合作期內,不論何種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質量問題、殘次品、滯銷品)甲方向乙方退換的產品、乙方應在換到位或在日內退還貨款,如果需要賬扣(包括產品的降價款)的,乙方應在日內向甲方簽署書面確認書。

逾期未調換、未退還貨款或未確認賬扣的,經雙方協商3日內沒有明確處理方案的,甲方有權在下次貨款結算中直接扣收。

45當期貨款的結算金額以甲方已到結算期的應付款金額扣除採用賬扣方式收取的乙方逾期未付的降價款、退貨款、商業折扣款、退

殘款以及其他乙方承諾支付的款項後的餘額為準。

(表述上不是很準確)

46貨款結算採取“錢票兩清”的原則,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在增值税專用發票未交訖之前甲方可拒絕支付貨款。

5、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付款,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交付產品。

52甲方應及時將乙方提供的產品資料上傳到網上,乙方應配合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或拍攝產品。

53甲方支持乙方在是賣家,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這個網址上,應該是平台進行賣貨)同時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各種促銷活動(乙方還要協助甲方進行促銷活動,那麼乙方就不只是在買甲方的產品而且還有給甲方搭建平台,讓甲方在平台上賣的一種動機),並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促銷費用。

54所有即將上市的新產品乙方在第一時間(不得晚於廠商公佈的上市時間)通知甲方,同時確保新品的貨源,甲方及時將新品進行上櫃(這塊的意思是説甲方負責產品的運營嗎?還是説整個京東都是一個平台,有些產品,廠家只是佔一個窗口,這塊得搜搜)。

55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約定向甲方提供相關資質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可靠性。

如相關資料有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文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2

工業品一般是指由工商企業、政府機構或事業單位所購買,用於生產、銷售、維修或研發的產品與服務的總稱,根據產品在生產中的不同用途細分為原材料、設備、組裝件、零部件、消耗補給品和服務六種。

工業品銷售不同於一般消費品,它是面向企業而非普通消費者。因此,一個在一般消費品領域很有經驗的業務人員,轉做工業品銷售時可能做得很差,因為兩者面向的客户不同,需要的能力也不同。

合同範本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3

合同編號:

日期:年月日

供 方(甲方):河北嘉信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需 方(乙方):鄭州鉑鋭貿易有限公司

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空調機組簽定以下合同。

一、雙方確認的機組,品牌、型號、數量、金額:

1、設備清單:

二、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乙方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後,根據甲方工程進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設備進場。

2、交貨地點:

3、運輸費用:運輸費用包括在合同價內。

4、所有權轉移:本工程驗收合格後,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調設備損壞及缺損

由乙方負責。

5、甲方聯繫人或委託聯繫人:

6、乙方

聯繫人或委託聯繫人:王慧麟

三、付款方式:

合同訂立後支付設備定金,即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收到貨款 7日內將全部設備交付給甲方,經甲方驗收清點合格,支付剩餘的設備款,即人民幣元。甲方的清點驗收並不代表甲方對本合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品牌等的確認(本公司購買設備是全額付款)。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所有產品均需達到生產廠家的技術標準要求,均為原廠生產,且未經使用。設備質量問題按廠家三包規定執行。

五、保修期:

1、貨物驗收完畢後,乙方為甲方辦妥有關保修手續,並將空調的隨機保修卡交於甲方,保修期從發票開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後24小時內作出響應。保修期過後售後服務,詳細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3、設備保修按生產廠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處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七、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付款或乙方延遲交貨的(除不可抗力外),應向對方支付每個履約期應付款項

0.5%/每天的違約金,總違約金不超過總款項的5%。延遲日數超過守約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合同總金額為最終金額,甲方不再承擔額外費用(除圖紙外需增加變動的)。

九:附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定日期:年 月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公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4

合同編號:

合同機密,請勿泄露軟件產品銷售合同::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合同簽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頁甲方(採購方)乙方(供應方)日

軟件產品銷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K-Office協同辦公軟件(以下簡稱本軟件)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軟件版本及價格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軟件版本提供的全部應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運行本軟件的服務器環境或相關軟件(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軟件)。3.甲方因業務需要,需對本軟件進行二次開發增加功能,乙方有權酌情收費。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件產品使用説明文檔。

5.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支持內容提供及時的服務。

6.對於乙方軟件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乙方應對其進行終身維護並修正。7.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銷售的軟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權,其產品為正版軟件,不會侵犯、導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第三條服務支持期限

1.本軟件的服務支持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務支持期滿,可選擇是否續期,續期費用人民幣元/年。

第四條合同付款

1.本合同簽定後3日內,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人民幣元,到帳後3日內乙方進行軟件安裝實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項的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A、單位名稱: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開户行:中國工商銀行南昌市陽明支行賬户:

B、工商銀行南昌分行户名:饒亮賬户:C、建設銀行南昌分行户名:饒亮賬户:

第五條軟件版權及商業機密

1.甲方通過合同取得本軟件的使用權,本軟件著作權歸屬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複製、傳播本軟件提供給第一條中軟件授權使用單位外的單位、個人或公眾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發本軟件,不得在本軟件的整體或任何部分基礎上以發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於重新分發。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發獲利,也不得對本軟件進行出租、租借、發放許可證、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確承諾對本合同的價款保密。

第六條軟件的驗收

本軟件安裝實施完成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對本軟件進行書面形式簽收。雙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乙方也沒有收到書面異議的,視為本軟件全部驗收合格。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軟件及所附帶的文件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須瞭解並認同自己使用本軟件的風險,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執行階段,因動亂、暴亂、火災、水災、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地震或任何其它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沒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時,甲乙雙方之義務應暫時相互凍結,同時雙方應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九條其他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提交訴訟的爭議部分外,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履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無正文]

乙方(蓋章)日期: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5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於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後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

七、結算方式: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

九、退/換貨:對於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後,審核合同章、簽約人後、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簽約代表:蓋章: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6

商品購銷合同

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7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合同總金額:

二、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按國家標準、部委標準執行;

2、無國家和部委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3、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滿足需方技術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貨地點:。

四、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供方 日內到貨。

五、運輸方式、費用負擔:供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七、包裝標準、包裝貨物的供應與回收: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若無上述技術規定,供方應合理包裝,確保安全運輸至目的地。包裝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依照技術標準驗收,驗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權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對其產品質量負責,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負責無償修理、更換。如裝配不符,雙方退款退貨。運輸過程中對合同中的訂貨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供方承擔。供方承擔上述情形下給需方造成的損失,驗收若有異議,驗收異議期為驗收後30工作日。質量異議期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九、隨機備用、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按出廠標準執行。與主產品一起提供。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供方在貨到7日內提供17%全額增值税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按時交貨,需方及時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貨或逾期提供發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擔合同總金額1 %的違約金。

2、若不能交貨,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應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乙雙方鍋爐使用事宜洽商協議,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雙方應遵照執行,其條款如下:

一、基本情況

乙方為減少鍋爐購置維修、保養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幫使用甲方一台 噸生物質鍋爐,整套鍋爐設備總價:元(不含税金),供應給乙方生產,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費用給甲方作為回收金。

二、雙方權益:

1、甲方負責鍋爐的購買,設計佈置(一切報裝費用乙方負責)。

2、鍋爐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鍋爐的維修、保養、檢查。

4、甲方負責燃料供應。

5、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生物質顆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鍋爐申報工作,提供政府相關部門所需的合法有效資料與手續。

7、乙方負責鍋爐支行所需水、電與費用,同時負責將水源、電源分別接入鍋爐水處理進口和電控箱進線瑞子。

8、乙方負責建設鍋爐房、鍋爐基礎(按甲方提供圖紙施工)及燃料與廢料柵房。

三、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鍋爐試完付清押金。

2、生物質顆粒以“噸”為單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輸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噸顆粒單價為 元/噸含運費不含税金。生物質顆粒價格如果上升必須調整價格。

3、生物顆粒運送到乙方廠內,乙方必須在當場驗收後立即付款並負責卸貨。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如有終止合同者視為違約方。

2、合同期間該台鍋爐是唯一合法使用設備,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更換,否則屬於違約。

3、如乙方違約則賠償人民幣套鍋爐設備歸還乙方。

五、雙方約定

1、鍋爐以乙方名議登記註冊,合同期滿該鍋爐產權屬於乙方

2、每月生物質顆粒用量不能低於噸,若低於噸結算。(差額價200元/噸)

3、每月鍋爐設備累計維修時間為2天(國家法寶世假日及每年鍋爐年審檢不計維修時間)。

4、鍋爐的操作人員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負責。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規而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行該合約,則合約自然終止其他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約定事項:由雙方協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甲乙雙方各自保留一份,傳真件有效。

十、附註: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9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0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並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採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並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於沒有約定。

2.1甲方於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税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1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蓋章)代理人: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負責人: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2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繫人: 聯繫人:

郵編:郵編:

甲、乙雙方均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續、正常經營的公司,均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資質及能力。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過認真磋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以下稱“合同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1 採購的合同產品 1.1合同產品的詳細規格、説明、標準等內容見附件一《產品明細》)。

1.2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整)

1.2.1上述價格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向乙方支付的最終價格,其中已經包括所有的運保費、安裝費、售後服務費和税費等,除該合同金額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 付款時間 2.1付款:甲方預付款10%的定金給乙方,即¥,大寫。貨到甲方指定地點並經驗收合格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

餘全款(¥)。

3 付款方式

3.1 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結算,支付方式可為現金、支票、電匯方式。

乙方帳號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則甲方按如下執行):

公司名稱:

開户銀行:

賬號:

4 到貨時間和地點

4.1 交貨地點:,或甲方在乙方交貨前以書面方式具體指定交貨地點。

4.2 交貨聯繫人及電話:

4.3到貨時間:貨物務必準時到貨,不得以天氣因素推遲到貨時間,請乙方做好一切事物的準備及解決辦法。貨物必須是同批次貨物,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有偏差乙方負全責。

5 包裝及運輸

5.1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及相關配件應當是該產品生產商生產的全新的合格產品;並且該產品應適合長距離運輸,並符合生產商的產品出廠包裝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的包裝不符合生產商的產品通常出廠包裝的要求,或產品存在劃痕或被毀損的現象,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該產品或做退貨處理。

5.2乙方承擔產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本條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或甲方的最終用户驗收合格並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後視為交付)。

6 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按時履行義務的,如未能按時交付合同產品或服務,則每延期一天承擔合同金額0.1%的延期交貨違約責任,遲延履行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6.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及時更換和/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貨的權利。在此情況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產品的期間及更換或修理的期間按乙方延期交貨處理,乙方應按每延期一天承擔合同金額0.1%的延期交貨違約金責任。

6.3如果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第9條和第10條,則甲方有權單方以書面通知來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4 若乙方提供產品或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拒付到期款項。

6.5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否則本合同中應該償付的違約金或賠償金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守約方可以從其應向對方支付的到期應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違約金或賠償金。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或不足以補償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就其損失進一步給予補償或採取其他法律許可範圍內的救濟措施。

6.6 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按時付款,則每延遲一天,支付合同金額0.1‰的違約金,以合同金額5%為限。

7雙方蓋章簽字回傳,合同即時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產品明細》

(附件一)

備註:乙方需提供甲方千分之三的備品以保證貨品的質量,此金額不包含運費。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3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訂產品如下: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共計: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2)、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金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訂金到賬後,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兑匯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需在三日內發貨,(乙方支付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其餘價款每批貨物送到甲方接貨地後,甲方需在三日內支付貨物全部價款,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提貨方式:配貨車送甲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接收貨物後,簽發回批單。

4、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地磅檢斤,合理磅差為3‰以內。

5、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過約定期限10天,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需方全部負責。供方必須按需方約定及時供貨,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由天氣、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7、其他約定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書面補充合同為準。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行: 匯款名稱:

賬 號: 農行卡號: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合同簽訂時間: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二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參考、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三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存1080元;等貨款不足250元時續存。

第四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五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發貨流程:

A、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售後服務:

A、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並協助乙方做好售後工作。

B、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後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10月1日--年10月1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約壹拾陸萬元整(¥:16000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三年。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20_年11月底。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為甲方工地方式為落地交貨。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合同預付款。

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安裝驗收無誤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