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進貨購銷合同(精選3篇)

超市進貨購銷合同 篇1

甲方(供應商):

超市進貨購銷合同(精選3篇)

單位全稱: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繫人:

電話:

乙方(零售商):

單位全稱: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繫人: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省 市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1、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準。

2、甲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質量

1、甲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3、商品若以甲方在訂貨前所事先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訂貨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則必須與樣品或約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質期一般不得少於商品明示保質期的 .

5、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由乙方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在甲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化粧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商品進行 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乙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甲方結算。

四、包裝、條碼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外包裝上顯示註冊商標或專利號的,應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2、乙方根據賣場情況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裝的,甲方可以:

3、商品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條形碼,並經由乙方設備驗證可用。如需乙方代編條形碼的,應在本合同後附加代編碼服務條款,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五、交貨及驗收

1、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 ;甲方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雙方約定地點,由 承擔運輸費用。

2、乙方應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自交付、驗收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保證所供商品在保質期內 %合格率,如在實際銷售中發生該批次商品部分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對未銷售的該批次商品實行 %退換貨,同時甲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六、退、換貨

1、考慮到商品的自然損耗和季節性差異,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商品退、換貨率為 %,或在《購銷商品確認單》中就不同商品約定不同的退、換貨率。

2、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退換貨書面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 天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 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  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3、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4、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權拒絕退貨:

乙方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損耗

甲乙雙方都認同,商品在到達乙方後的倉儲、上架、銷售過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損耗(不含乙方的自身過錯)及質量抽檢的樣品損失,甲方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一定比例的損耗,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損耗為購銷金額的 %.

八、 對帳

1、對帳方式為:

2、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 次,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 天。

3、雙方按照確認的書面對帳單按時進行對帳,如因乙方原因在規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對帳單的,在甲方開具發票後,乙方應當依據銷售清單和本合同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甲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段對帳,可與乙方協商解決。

4、對帳日前 天,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九、結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 現金 □ 銀行轉帳

甲方開户行:

帳號: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貨到:□ 7天 □ 15天 □ 30 天 □ 45天 □ 60天 □ 天(國家規定的60天內);

十、反商業賄賂約定

甲乙雙方均反對索賄、行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承諾,不向乙方人員提供贈送禮品、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及其他不正當方式取悦乙方工作人員,以獲取訂單、更有利的價格、貨架資源,或虛報送貨量,或降低商品質量,或縮短付款期限時,乙方將立即停止與其的商業合作關係或訂單,並向有關執法部門舉報。

如有乙方工作人員要求甲方給付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書面檢舉,並提供相關證據。對甲方的檢舉,乙方應給予保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直至送交司法機關。甲方的檢舉信寄至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達成一致,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結算完畢後,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  %或 元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 天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後退還甲方,若保證金不夠抵扣,甲方應根據乙方有效單據支付。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甲方或其供應商因為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肖像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民事權利而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3、甲方承諾對所供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如因甲方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第三方要求賠償或發生訴訟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除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外,還應向乙方賠償該問題商品該次銷售總額的 %.

4、甲方逾期交貨的,每延誤一天,按逾期交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拒不送貨、中途斷貨或不能保證供貨的,按本次訂單商品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應達到95%的商品品種到貨率,如達不到,按缺貨品種計算,每缺少一個品種,乙方有權從甲方貨款中扣除 元作為違約金。

5、乙方逾期驗貨的,每延誤一天,按逾期收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乙方拒不收貨的,按本次訂單商品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

6、甲方應當確保提供的各種證件和發票符合國家規定。如因甲方提供假證件、假髮票等,使乙方受到牽連,被執法部門處罰或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甲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

7、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專門定製的特殊包裝或特供商品,乙方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但甲方應立即止損,並不得就故意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8、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對帳、結算並向甲方支付貨款的,每拖延一天按應支付貨款的 %計付違約金。

十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它方式 .

十五、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 兩 份,雙方各執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

《購銷商品確認單》

《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進貨購銷合同 篇2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是櫥櫃專業供應商,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根據甲方需求設計製作“”品牌廚櫃,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產品(詳見附件:《櫥櫃訂貨清單》)。貨款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需按本合同貨款總額一次性全額支付貨款,乙方收款後根據雙方確認的方案安排生產。

三、運輸方式:

1. 運輸方式為:車輛運輸;

2. 市區內(包括: ),乙方免費送貨。送貨到市區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貨費,乙方在全額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貨費後,才開始送貨。由於甲方遲延支付送貨費造成的遲延送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3. 超出本條第2款的其它地區由甲方自行提貨,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委託乙方代辦運輸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運輸費後予以辦理,貨物的在途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4. 本合同內甲方訂貨產品由乙方送貨且須通過樓梯搬運的,三樓以內(含三樓)免費,三樓以上每增加一層每套家庭櫥櫃需增加80元的搬運費;

5. 如建築物可通過電梯運輸,但由於甲方訂購的超長枱面該電梯不能運輸的,甲方需自行解決上樓運輸,乙方負責把枱面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所在建築物的首層位置。

四、交貨期:

1. 櫥櫃產品供貨期為40個工作日,其中實木門板櫥櫃供貨期為55個工作日,標準現場安裝施工期為7個工作日(含枱面製作),總供貨期和施工期共為 個工作日,特殊產品另行約定(以上供貨期以甲方足額支付貨款及櫥櫃尺寸經雙方簽字確認次日起算);

2. 甲方應於年日前使場地具備最終二次複核尺寸條件(貼完牆、地磚,完成天花吊頂),若達不到該條件,安裝日期順延。

3. 甲、乙雙方初步約定的安裝日期為年日,甲方應保證在此日期這前清潔好現場,安裝師傅到現場後就能立刻展開工作,若達不到條件,安裝日期順延,並收取安裝師傅誤工費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須二次上門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門費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門費前,乙方可暫停提供二次上門服務;

五、驗收:

甲方按合同所訂購的產品應於安裝完畢24小時內予以驗收,若有異議應在驗收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驗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視為驗收合格。

六、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測量繪圖,因乙方測量誤差引起的尺寸問題及導致的修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2. 市區內(包括: ),乙方提供免費的櫥櫃安裝服務(不含電器和水管等水電安裝)。超出以上範圍的櫥櫃安裝服務由甲方自行解決。

3.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配套產品及書面確認的配件尺寸進行整體設計,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誤引起的問題及導致補救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錯誤導致乙方須返工的,返工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後,乙方才開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須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產品的驗收確認函或經雙方確認的除配件尺寸問題外存在質量問題確認單。否則,第三方進行返工後甲方提出的一切產品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 乙方須按雙方書面確定的安裝時間進場安裝,因乙方原因延遲安裝的(雙方另有約定或因甲方不具備安裝條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合同總額10%為限。

5. 安裝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給甲方的施工現場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安裝的產品與雙方確認的方案不相符時,經認定為乙方責任,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乙方無條件予以整改並安裝到現場,同時賠償甲方人民幣貳佰元整。

6. 安裝後乙方負責清潔安裝現場。

7. 質量保障:乙方承擔所提供配套產品的保修及維護工作(詳見《櫥櫃保修卡》),《櫥櫃保修卡》在產品安裝完成驗收時交付予甲方。

8. 售後服務:

① 正常條件下,乙方對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實行保修(保修期限詳見《櫥櫃保修卡》);

② 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保修電話或傳真後,於兩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裝驗收之日起開始計算;

④ 保修服務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責任:

1. 甲方在合同簽訂並支付全部貨款後需增加的訂貨,應先徵得乙方同意並在新增的《訂貨清單》上簽字確認,甲方增加項目的貨款全額付清後,乙方安排採購、生產。如增補物品到貨時間延遲而影響此前甲方訂貨的安裝時間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雙方簽訂合同後,如甲方要求更改設計方案,須經乙方認可方視為有效,同時安裝日期另行約定,因更改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費用後乙方安排生產。

3. 因甲方自備設備及配件引起的安裝及售後服務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產品及配件尺寸有誤所引起的問題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 方案經雙方確認後,產品安裝現場的空間結構尺寸不得因裝修而任意發生變動,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改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重新確認方案及安裝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測量、複核、設計及安裝的相應條件,如因不具備相應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時交貨、安裝,乙方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 非乙方原因導致產品安裝日期拖延滿30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補償金額為合同金額的10%;拖延滿60日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且產品保修期自合同簽訂後的 日開始起計算;拖延滿一年未安裝時,乙方有權處理合同約定的產品,已收取的貨款不予退還,同時甲方仍應承擔違約責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益。

2. 除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且乙方無須退還甲方貨款;如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且退還甲方全部貨款。

九、補充條款:

十、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雙方確認以下的地址為雙方郵件送達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在變化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對方發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後視為送達。

1. 甲方地址:

2.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本合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進貨購銷合同 篇3

賣方: (簡稱甲方)

買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商一致,現就甲方出售自種綠化苗木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轉讓標的物及價格

1、甲方願意將其位於____________內原綠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樹種和數量為: …等)出售給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 人民幣的價格一次性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後一次性付款給甲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上述出售給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產權清晰,沒有權屬和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願意為乙方提供採挖樹苗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會、人員阻礙、乾澀、刁難等一切不利於採挖、運輸及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3、甲方負責辦理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手續費自理),所有手續必須在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以免延誤乙方採挖及運輸樹苗。

4、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該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為的破壞和偷挖苗木的情況發生。

5、乙方自行採挖和運輸樹苗,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甲方提供相關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條、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認可之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期限為雙方貨、款兩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定為1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