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產品購銷合同(精選16篇)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需方):__有限公司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精選16篇)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為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__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25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年月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複印峻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1、協商解決;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__x有限公司供方:

單位地址:__x單位地址: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電話:收款賬户名稱:

收款賬號:

開户行: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誠信經營的原則,經協商達成藥品購銷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如因一方違反本合同書有關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有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二、甲、乙雙方開展藥品購銷業務前,應按法規規定相互提供相關資格證書,經質量管理部門對合作方合法資格,履行合同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審核,調查,評價後,建立檔案。如因一方證明文件虛假給對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乙雙方應按許可證規定範圍開展銷售業務,甲方不得向乙方銷售超範圍藥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購銷、電話購銷等購銷方式。甲方在規定藥品範圍內供應的藥品,其質量應保證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提供的藥品必須具有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生產批號及有效期。藥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進口藥品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同批號《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通 關單複印峻。生物製品提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生物製品簽發合格證書》複印峻,甲方因違反上述條款,引起質量糾紛,甲方應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進行藥品購銷業務中,應確保藥品質量,按生產、運輸、貯存、使用等環節承擔相應質量責任。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憑法定部門出具有關票據向責任方索取賠償。質量問題解決前,受損方可暫扣責任方貨款或(和)責任方可預支經費先行解決。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解決所出現的質量問題。

五、乙方收貨後,在經營過程中發現所供藥品質量有問題,應儘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詢,甲方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六、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儲存藥品,確保藥品質量。因儲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如雙方對質量產生爭議,乙方有權送到地市級以上藥監部門檢驗,藥品質量以法定檢驗報告為準。

八、乙方的十五家社區均為獨立行使經營權機構,任何一家社區出現藥品質量問題自行與甲方處理解決,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只負責各社區藥品票據電腦過賬處理。

九、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可約定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4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為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為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____酒店工地一樓,即____市____路與____路交會處東北側____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50%(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60%(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税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税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地址:

聯繫人:聯繫人:

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方就翡翠玉鐲購買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確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雙方共同執行。

一、貨物名稱、產地、數量、價款:

二、交(提)貨方式、地點(站):

三、合同總金額:

四、付款方式:先款後貨,交貨前預付30%首付款,計 元,餘款通過銀行貸款方式於20--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範本《個人貸款購銷合同》。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需方根據國家行業標準驗收,如有產品質量問題,供方無條件將所供產品運回,造成的工期損失由產品供應商負責。

六、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有關質量要求,具體要求:符合國家同類行業標準。

七、結算方式,時間及日期:供方收到全部貨款後即供貨。

八、貨物的所有權:自貨款兩清之日時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義務的,貨物的所有權屬於供方所有。供方有權利對所供貨物進行處理。

九、合同爭議的解釋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同意的基礎上,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產生的補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協商不同意情況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訴訟。

十、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的0.5%/天支付違約金給履約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二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

銀行賬號: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4

需 方:

供 方:

工程地址:

產品名稱:

簽約地點:

合同條款

需方:

供方:

為明確需、供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供方向需方提供產品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及生產廠家:

1. gcl低壓開關櫃。

2.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以上總價款不因市場材料價格漲落或匯率變動而調整)。

3. 以上價格均為含税價(合同總價款為供方按圖完成低壓櫃生產、安裝所需的全部費用,含全部設備材料費、材料檢驗費、機械費、人工費、運輸費、二次設計費、管理費、税費、系統調試檢測費、現場安裝拼櫃、接地等費用)。

4.第二條

第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和保修條件:

1. 產品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行,供方承諾嚴格按需方提供圖紙、廣州市及蘿崗區供電部門要求進行製作和生產,母線室三相母線及中性母線按照圖紙要求提供、安裝,櫃內銅母排鬚做平櫃頂,每組低壓櫃零排和地排要分別用不小於zrbv-70mm2電線可靠連接於基礎槽鋼,每組低壓櫃外殼都要與基礎槽鋼進行不少於三點的焊接。主要開關按圖採用在上海人民、貴州長征、廣州白雲系列中自主選擇品牌系列,其它所供元器件必須為廠家全新原裝產品。

2. 供方承諾,無論需方是否對產品進行並通過了各種檢驗,均不能解除供方對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責任。

3. 供方所供產品必須保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和性能符合本合同約定,並確保通過供電部門的驗收。

4. 供方保證所供產品,為供方合法擁有所有權的,且可以合法轉讓產品,是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過的產品。

5. 在供需雙方約定的保修期內,供方須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若因設計或外因造成產品相關質量問題,供方應及時給予處理解決,經簽證認可後,需方只需提供零配件更換費用。

6. 供方所供產品保修期為驗收通電之日起計二十四個月。

7. 保修期出現因產品質量需要維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兩天內必須派員維修,否則需方有權委託其它單位維修,費用在供方保脩金中扣除。

8. 因圖紙設計變更造成產品更改的,供方應在需方要求的時間內無條件負責更改,涉及到增減費用的,在產品驗收送電後需方書面予以確認。為保證整體工程的竣工驗收,需方的確認不影響雙方關於交貨安裝日期的約定。若供方不積極配合,造成需方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延誤,需方有權追究供方由此造成需方的相關損失。

第四條 貨品安裝地點及運輸方式:

供方負責將產品送至廣州市蘿崗區科匯金谷永電二期項目工地內並負責卸貨、產品就位、安

第五條 包裝標準、附件及附屬資料:

供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相關產品包裝標準,交貨安裝驗收前,供方須按需方要求提供產品備品附件及實驗記錄、產品合格證、產品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否則需方有權不予驗收,由此所造成交貨日期延誤或工程送電延誤的損失由供方負責。若在雙方約定交貨安裝日十天內仍不能提供上述備品附件及相關資料,造成需方工程無法驗收送電的,需方有權更換供貨廠家,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六條 產品驗收標準及結算:

1. 本合同約定產品驗收標準以國家、省、市對本型號產品的製造及技術規範標準及設計圖紙所要求為準,且需達到相關區域供電主管部門驗收要求。

2. 產品貨到現場並安裝完畢後,必須辦理驗收手續。經需方清點有關規格、型號、櫃內開關、所有配件、數量、相關技術資料須與圖紙要求及合同約定一致後,由供方填報《低壓開關櫃貨品驗收證明書》並加蓋公章,交由需方現場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共同確認並加署意見,作為支付貨到款的文件依據,否則不予辦理貨到款。

3. 全部工程經供電部門驗收合格送電後,由供方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加蓋公章及上報工程量,交由需方現場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共同確認並加署意見後,作為支付送電款的文件依據,否則不予辦理送電款。

4. 如經需方驗收不合格的,由需方出具《整改通知單》,供方應在簽收該《整改通知單》之日起5日內進行商品更換、補發。

5. 凡牽涉到設備改型及零部件更改的或增減設備的,供方須在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後15天內提交結算憑證,否則視為放棄對合同外增加設備或零部件造價主張。

第七條 需方委派蒙丹、供方委派 為雙方合同履約代表,共同負責本合同產品交貨、驗收簽證、款項收取、質量處理、下發相關通知等事宜。

第八條 合同價款支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天內,需方支付總價款的20%給供方作為預付款。

2. 產品全部到達現場且安裝完畢,並經需方按照需方提供的圖紙初步驗收合格後,需方再支付總價款的50%給供方作為貨到款。

3. 全部工程經供電部門測試驗收合格送電後30天內,需方再支付總價款的70%給供方作為送電款。

4. 按本合同要求,供方送齊竣工結算資料並經需方審核完畢後四個月內,供、需雙方算清雙方的違約責任,需方於結算完畢後10天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的95%。

5. 合同結算價的5%作為質保金,保修期滿(扣除相應責任款)一次性付清。

6. 每筆貨款支付的同時,供方均需提供等額的正式發票給需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供方原因造成延期供貨安裝,每延誤一天,需方有權從供方貨款中扣罰人民幣伍仟元作為違約金。超過合同約定時間10天供方不予供貨或安裝調試完成時間延期10天或以上,即作為供方無故不予供貨處理,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及另行更換供貨廠家,供方應無條件退場,供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及全額退回需方已付款項外,還須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需方支付違約金,由此造成需方工程的竣工工期延誤的相關損失由供方賠償給需方。

2. 需方逾期付款的,工期按相應逾期的天數順延。

3. 確因現場施工條件及供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供方提供《施工現場簽證單》,經需方工程部核實確認後方為有效,工期按相應確認影響的天數順延。

4. 若供方所供元器件不符合需方所提供圖紙標註的廠家、品牌、規格等相關要求或非原裝產

5. 供方不配合需方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導致需方送電延誤的,需方有權按合同總包價下浮30%給予結算。

6. 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的發票為合法有效,如經税務局驗證為假髮票的,供方負責無條件將假髮票更換為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並需按每張假髮票人民幣壹萬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可由需方直接在支付合同款時扣除,供方需同時承擔由此引起的税局對需方的經濟處罰及一切相關經濟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有關本工程的設計圖紙,雙方往來信函、傳真,雙方共同同意的設計變更籤證等相關往來資料也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供方需遵守工地現場要求以及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質量事故、防火等規章制度,否則,因安全、質量等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供方負責。

3. 因設計變更及供電部門驗收造成貨品修改或費用增減,必須由需方工程部確認核實並書面確認簽證後,方為認可。供方應在驗收送電後15日內,將有關變更、簽證等原始憑證交付給需方,做為辦理結算的依據。如供方逾期或不能提供,需方則按無變更、簽證處理。

4. 供方在需方整體工程完工後,供方需接通臨時電源對已拼裝的低壓櫃進行調試試驗,及時出具試驗報告給需方,並需派出技術人員配合驗收送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附件:設計圖紙、報價單、技術要求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5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 按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發生質量問題負責由甲方負責調換貨或 者退貨(人為因素與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貨方式及日期: 汽運物流或鐵路運輸;簽定合同後______個工作日內送至乙方。

四、本產品訂貨合同書購貨清單要求: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填寫字跡要工整,塗改或其它格 式均為無效訂單,否則甲乙雙方不予履行。

五、貨款結算及期限:□預付款 □貨到付款 □月結

六、貨物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及時對貨物進行驗收,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與本合同規定條件不符,應在當天內提出書面異議和處理意見,否則,視交付 產品符合本合同規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違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訴訟方所在_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6

一、雙方當事人

供方: 需方:

二、質量要求標準:符合國家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需方工地。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吊費用需方承擔 。

五、合理耗損和計算方法:過磅,理算、碼單為準。

六、當事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如有異議,請需方在收貨當日提出。

七、結算價格:按當日網上價格為準,第一個月按30天,每噸每天 元計算差額;第二個月按30天,每噸每天 元計算差額;每筆貨款超過二個月按剩餘貨款總額,每天2‰計算差額。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現款結算,三個月內結清貨款。

九、違約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按《合同法》執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定地人民法院起訴。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主要生產“---”“--”牌環保家電(內衣消毒櫃、衣物消毒櫃、廚房垃圾處理機),乙方通過認真細緻的市場調研,對國家發明專利,環保新產品市場前景充滿信心,自願代理經銷甲方系列家電產品。

甲方根據乙方經濟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同意授權乙方在 省 地區(市) ,作為上述產品的獨家代理經銷商,授權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同時甲乙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基本原則,就上述地區,上述期限內,乙方獨家代理、經銷甲方產品的相關事宜,協商約定如下:

一、區域

甲方授權乙方在協議授權期限內,在所代理的區域,代表甲方對上述專利產品從事廣告宣傳、產品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乙方積極宣傳推廣專利產品,監督市場上仿偽產品,及時反饋給甲方,並協助打假取證工作。

1、甲方在授權期限內,不準在授權區域內,設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經銷商,甲方也不在此區域內,自行設定經銷點,否則,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積極發展以專營店、零售店為基礎的分銷網點,並及時將專營店、零售店產品的經營情況反饋給甲方。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資料等,配合乙方做好銷售工作,提供必要的營銷、售後服務的培訓和技術支持。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售出產品的機型、編號及用户的相關資料。

5、乙方在超越本協議限定區域,操作任何與此產品相關的事宜,均應事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認可後方可操作。

6、如乙方所轄區有客户直接向甲方進貨,甲方將無條件介紹給乙方,由乙方與其簽定購銷合同。

二、價格

1、首次進“內衣消毒櫃”“衣物消毒櫃”“廚房垃圾處理機”優惠,貨值萬元,產品 台,共 台,以後具體價格按價格表執行。

2、全國統一供貨價格,具體帶運費的產品價格,經甲、乙雙方,根據物流運輸費等按實結算,或乙方自付運費。

3、出口產品,產品改進,根據成本費用增加等,協商提高產品價格,根據原材料等漲價降價,協商提高或下降產品價格,具體按照新價格表執行。

三、質量問題及處理

1、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符合國家及有關標準。

2、乙方收到貨物後進行檢查,如出現質量問題應保管好產品,作好原始記錄,屬甲方責任給予調換,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後果自負。如乙方有意製造質量問題,損失、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產品一年內確實出現質量問題,實行三包,小修由乙方負責,大修、包換、包退由甲方負責。

4、在銷售過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超出保修期後,甲方有償提供配件,乙方負責維修。

四、定額與獎勵(單位:萬元)(本條暫不執行)

環保

家電

系列

回款

返利

五、購貨、付款、結算

1、乙方通過傳真或電話方式,直接通知甲方購貨品種、規格、數量經雙方確認後,款到後十天內發貨。

2、產品運輸由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至乙方工商註冊所在地,運貨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3、貨款通過銀行結算或現金提貨,直接與甲方財務結算,或甲方書面指定專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現金,或個人匯票形式,直接支付給甲方業務員等人員,否則後果自負。

六、宣傳費及事物支持

為協助乙方開拓地區業務,在乙方首次進貨時,產品價格優惠,用於展台、廣告宣傳等。銷售“廚房垃圾處理機”的,免費送展示“洗刷櫃”一個,價值300元。

七、首次進貨與退貨

1、首次進貨額為 萬元。

2、在協議期限內,乙方經過12個月時間銷售後,認為產品不適合本地市場,有權提出退貨或換貨,退貨產品須包裝完好、確認產品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甲方收到貨物將在十五日內退款給乙方,或調換同款的其它產品,運費由乙方支付。乙方退貨或停銷“廚房垃圾處理機”,價值300元展示“洗刷櫃”一同退給甲方。

3、如乙方有惡意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不予退貨,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區域保護

乙方不能在代理區域以外建立銷售網點,不能跨區串貨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扣乙方下次進貨50%的貨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貨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並不予退貨換貨。

九、其他

1、本協議生效前提為雙方簽訂協議,甲乙雙方實施了協議約定的首次進貨額。

2、未盡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商在規定期限內或12個月銷售任務不達標準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甲方只為乙方提供產品和有關服務,如乙方出現有關問題,責任與甲方無關。

5、如協議執行中發生爭執,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也可訴之法律,訴訟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6、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首次進貨15天內款到後,本協議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8

供方: 經銷部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址:

一、(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址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貨到一個月內,計量達標,符合噸數,材質達標,符合0#柴油標準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

需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電話: 電報掛號: 電話: 電報掛號: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_________”牌水泥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 供貨時間

協議簽訂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貨數量

以實際供貨數量為準。

三、供貨價格

經雙方協商目前價格P.C32.5等級袋裝水泥包到包下價格為_________元/噸。往後價格在此基礎上隨行就市。如遇市場價格漲跌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供貨方式

甲方應按工程進度實際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貨;乙方負責將水泥運至該工地指定的堆放地點,甲方應保證工地堆放點的'道路暢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額外卸車費由甲方負責;搬運距離超出正常搬運距離(即_________米)時,增加的額外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水泥驗收

甲方在對水泥驗收過程中對質量和數量有異議,甲方在當天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無異議時甲方予以簽收。

六、雙方責任

1、乙方應確保合同期內的水泥供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應的水泥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如因乙方所供應的水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四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現場勘查,經勘查後確屬乙方責任(以國家質檢部門的鑑定為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每次所供應的水泥重量必須保證數量,甲方應每車進行抽檢,如果檢查數量的磅差在_________%以內,按出廠數量計算,超出_________%,以雙方確認後的數量計算。

3、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將本品牌的水泥與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產生糾紛。如因甲方在施工過程中違規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報送當月材料的數量送交甲方審核,甲方審核完後在次月_________號前支付乙方所供應材料總量_________%工程款,餘_________%待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付清。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誠信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依照國家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通過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瓷磚購銷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品牌及單價(單價不含税費及加工費)

二、產品質量、驗收標準:產品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均符合國家及相關企業標準。(以雙方確認的樣品作為標準)。

三、交貨地點、時間: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需在天內將本合同所有產品,根據乙方要求交付至。

四、運輸方式及裝卸費用承擔:甲方負責送貨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費用,卸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交貨驗收後付款

六、施工事項:甲方不負責瓷磚的鋪貼及安裝。乙方鋪貼瓷磚時請謹慎,要按照包裝箱上“使用説明”進行操作,如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繫,雙方協商解決。在施工中的瓷磚損耗甲方不負責。但為了保證工程效果和質量,甲方在“有時間和能力”範圍內協助乙方跟蹤監督施工。

七、剩餘瓷磚退換事項:剩餘瓷磚單一型號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並且不泡水、不沾水泥、包裝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可以進行退換,否則甲方不接受退換。

八、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違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收到預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號碼:

擔保人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1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需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

開户行、帳號:開户行、帳號: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GB7000.1-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兩年(不含光源)。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

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第一批貨,最後一批到貨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

地點為甲方工地(_________),方式為落地交貨,甲方委託______為工地現場收貨人。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

乙方負責承擔。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合同預付款。

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驗收無誤後,甲方____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結算後____日內付至結算價95%,餘5%的貨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七天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貨款,須以銀行電匯方式匯至合同所載明的或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帳户方為有效貨款。

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甲方需負責乙方所派安裝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費用和食宿費用及配合安裝並提供安裝所需的照明、腳手架或升降機等設施。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3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二、 煤炭質量:質量按收到基標準計算,全水≤8%;揮發份≥15%;全硫≤1;發熱量≥4800kcal/kg;

三、 煤炭驗收

1.質量確認: 以雙方在提貨前共同取樣化驗為準 。

2.數量確認: 以實際過磅為準 。

四、 支付方式

在簽署本合同後 30 日內,乙方先預付給甲方300萬煤款。之後煤款按實際每批過磅數量付款。甲方在收到預付煤款後,15日內即開始供應乙方煤炭。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預付煤款後,或在15日內不能按時供應給乙方煤炭,甲方按預付煤款的3‰作為違約金付給乙方,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供應給乙方的煤炭,若質量及數量均達到雙方合同標準,而乙方未能及時提貨,由此引起甲方煤炭的儲藏和堆放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其他事項:若甲方供應給乙方的煤炭低4800≥kcal/kg,每降低100 kcal/kg每噸加扣15元;若低於4500kcal/kg,乙方有權拒收。

六、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有關合同法解決。

七、 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4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就下列產品供銷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嚴格遵守:

一、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二、交貨地點、方式:交貨地點為常德,收到貨款後5日內交貨。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負擔。

四、結算方式:付現金或銀行匯款。

賬户名: 帳號: 開户銀行:

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每天按貨款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六、若因其他因素造成的特殊情況,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5

供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合同號:____

需方(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為了增強供、需雙方的責任感,提高經濟效益,並明確供需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雙方秉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金額:

備註:以上所有單價均為不含税單價,數量以工程實際供貨數量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與施工要求:

1.產品的技術標準,按國家核定標準執行。

特殊要求的產品質量,應符合供方的特別規定或合同中另行約定。

2.如因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第三條、產品包裝要求:紙箱包裝

第四條、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

1.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時當場驗收。

2.如有異議,需方在收貨後當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並妥善保管好貨物,由供方派相關質檢人員複核證實後作出處理。

3.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約定。

4.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污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五條:合同的提貨、運輸方式、運輸費用、交貨地點、指定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1.運輸機裝卸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批供貨:首批供貨在___年__月__日前送達工地,後期供貨根據需方書面計劃分批供貨。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4.需方指定收貨人及聯繫電話:收貨人___,電話______

若收貨人有變更,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定後,需方先予支付供方材料貨款總價的30%的預付款,金額為:________;

合同以供方收到需方預付款之日起開始計算首批供貨週期。供方每批供貨材料送達工地後,需方應支付至該批供貨材料貨款總價的97%,材料鋪貼完後付清全部貨款。

2.由於所供材料為定製產品,產品一旦送達工地後,如無質量問題,供方不負責退換。

第七條、供、需雙方違約責任:

1.若供方未能按雙方確認的供貨計劃交貨,需方有權追究供方的違約責任,每延遲交付一天,供方按延遲交貨的該批貨款總價的0.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需方。

2.如需方未能按約定及時支付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造成交貨延遲並造成損失的,其責任不在供方,需方逾期付款的,每延遲支付一天,需方需按支付的該筆貨款總價的0.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供方。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長沙市仲裁機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需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直至貨款兩訖時至。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6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  (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 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開户銀行:_______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