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複合地板購銷合同(精選3篇)

品牌複合地板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品牌複合地板購銷合同(精選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複合地板,規格:,每箱片平,工程總面積約平,損耗 平,共計約 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複合木地板價格 元/平,此價格包括,不包含。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

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付餘款總金額50%。

第五條:產品交付

交付地點: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乙方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品牌複合地板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複合地板,規格:,每箱片平,工程總面積約平,損耗 平,共計約 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複合木地板價格 元/平,此價格包括,不包含。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

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付餘款總金額50%。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地點: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乙方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時間:

品牌複合地板購銷合同 篇3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買方因建設或經營等需要,向賣方購買建築材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第三條:提貨方式、提貨地點、運輸方式等:

一、 提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提貨方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提取。

A:買方到賣方營業地自提,運輸費用由買方承擔。

B:由賣方代辦託運,由買方按每平方米承擔_______元運輸費用, ____元裝卸費。在買方支付貨款時一併結清。

C:由賣方將貨物運輸至買方指定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址,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收貨人______________驗收,驗收合格後簽字或蓋章確認。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由買方負責卸車,提供貨物堆放場地。貨物在裝卸過程中注意輕拿輕放,嚴禁拋摔、重壓等,防止貨物造成損壞。

第四條:買方在收到貨物時應即時驗收,發現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三天內提出書面議異,超出上述期限內提出書面議異的,視為交付符合約定。

第五條:付款方式: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償價款);在提(收)貨物後_____天內支付90%貨款。另外10%貨款待賣房工程驗收結束全部付清。買方若採取分批購買的,則買方需在收到單次貨物後___天內支付該批次貨物的全部價款。

第六條:擔保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自然人名稱及基本身份情況)自願為買方履行本合同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合同約定的最後一次付款到期日起計算。

第七條:質量保證:

(一)、賣方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進行生產,保證產品的質量。產品的保修期為一年,在保修期內,由於產品本身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與買方雙方協商後進行維修。(若由於施工方安裝原因造成質量問題與賣方無關)

(二)、由於買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貨物損壞的,由買方自行負責。

(三)、賣方應提供相關產品合格證明給買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若買方在約定的提(收)貨期限內不及時提取貨物或拒收符收約定的標的物,由買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引起的價格升降責任。

(二)、延期付款:買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貨款,如買方違反合同約定,未即時支付價款,則由買方向賣方支付所欠款項20%的違約金,給賣方造成其它損失的仍需賠償。

(三)、任何一方違約導致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敗訴方還需承擔實現合同目的產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必要的交通、住宿費用、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用等。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的生效條件:本合同經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