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精選3篇)

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精選3篇)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名稱、規格和質量1.名稱: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3.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4)售後一年內,若該產品無人為或自然不可抗力損壞,對該產品進行保修。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1.數量:______________。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

3.合理的損耗安實際鋪裝量計算損耗由購買方承擔。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第五條損失風險

如果約定乙方送貨的,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大寫)。

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 篇2

配 電 櫃 買 賣 合 同

買方: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質量

1. 名稱:__ ___

2. 規格:___ 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3. 質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4)售後一年內,若該產品無人為或自然不可抗力損壞,對該產品進行保修。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數量:______。

2. 計量單位和方法:_ __。

3. 合理的損耗安實際鋪裝量計算損耗由購買方承擔。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 交貨時間:__ _ ;

2. 交貨地點:__ ;

3. 運輸方式:__ ;

第五條 損失風險

如果約定乙方送貨的,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 單價:_ _______;總價:____ _(大寫)。

2. 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___ 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 _____;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 ___:。

3. 預付貨款:___ 該預付款視為定金,按產品總付款的30%預付。甲方在合同生效期間,乙方無重大過失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乙方返還定金,並按以下第八條賠償乙方損失。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4. 其他約定:__ _____ _____ ___ 。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但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或口頭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 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 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 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者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 _ ___ 代表(簽字):____ _ _ __

甲方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_ __乙方代表身份證號:___ _ 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乙雙方就配電櫃採購事宜,經協商簽訂如下供貨合同:供貨品種、規格、品種、單位、單價、金額等見附表,該價格為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的價格,具體包括運輸費、裝卸費、税金等,數量及規格型號按實際供貨量及單價結算。

二、交貨地點、驗收標準及損耗

1、交貨地點: 項目施工現場。

2、驗收質量標準:按國標執行。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解決。

3、運輸方式及費用:汽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4、工地交貨,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數量規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時供貨,首批供貨週期不超過15天,當收到第一批進貨價款後三日內第二批貨到達現場,當收到第二批進貨價款後三日內第三批貨到達現場,付款金額詳見合同第三條,總供貨週期不超過25天。

5、隨車應有產品質量證明材料,有 市相關備案證明、 市供電部門准入證明或國家質量管理中心發放的CCC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據實結算,乙方應及時開具正規發票,憑發票轉賬支付,可使用銀行承兑結算。

2、供貨價款支付:本工程無預付款。第一次支付:待A區配電箱(櫃)貨到現場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至該批次供貨數量價款的30%;第二

次支付:待B區配電箱(櫃)貨到現場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至該批次供貨數量價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區配電箱(櫃)貨到現場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至該批次供貨數量價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將全部配電箱櫃安裝完畢,調試結束後,7日內支付供貨總價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合格(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建設單位資金到位後,支付至供貨總價款的95%。餘5%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後退還(質保期一年)。質保金無利息。

四、其它約定:

1、乙方供貨到現場後,在甲方安裝過程中,乙方必須派專業人員進行技術指導,確保各配電箱安裝正確,並達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裝完畢,對配電箱(櫃)進行功能性測試中,乙方技術人員必須到場,因乙方技術人員未到現場,所造成設備功能性損害的,乙方必須無條件給予更換,由此造成其他設備的損失費用乙方承擔。

3、在消防試聯動過程中,乙方必須派專業技術人員到場,與水電安裝及其他相關安裝工程隊伍進行配合,因乙方技術人員未按時到場,在系統聯動中因配電箱(櫃)問題所造成的損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在消防驗收過程中,乙方必須派專業技術人員到場,確保各箱(櫃)功能性滿足驗收要求。

5、對於配電箱櫃所配的電子元件,如 市質量監督部門要求需做功能性檢測時,檢測費用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擔,超出1000元的,雙方另行協商。

6、因配電箱(櫃)設計的缺陷,達不到消防驗收功能性要求的,若需對配電箱(櫃)進行技術性改造的,乙方給予改造或增減電子元件的,

7、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若發生不可預見的因素(洪水、強風、強電等)造成配電箱(櫃)設備損壞的,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需及時給予更換,造成的損失費用,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8、在供貨過程中,若發生設計技術性變更,乙方需及時調整,對於箱體內電子元配件的增減,費用另行協商。

9、如甲方對供貨質量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派人到現場,協商解決。如系明顯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調貨重新配送,由此產生的運費、裝卸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甲乙雙方就供貨質量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則雙方共同取樣,送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費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墊付。檢測結果確屬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質量無問題的,甲方承擔檢測費用。

10、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供貨,如逾期供貨,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若因甲方資金不到位造成延誤的,互不承擔責任。

11、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貨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以此人簽收的收到條作為結算依據,除甲方指定人簽字外,甲方對其他人簽字有權不予認可。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為:

12、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向 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無論發生任何變更事宜,均以此條款為準。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户行:賬號:日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