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城市購車合同 篇1
供車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將 汽車壹輛;發動機號 ;車架號 ,計價人民幣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銷售給乙方。
第二條 因資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銀行申請汽車消費信貸專項資金貸款,並請求甲方為其貸款的擔保人。
第三條 乙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户、申辦信用卡,並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 %的款項,共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存入該賬户。剩餘款項 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作為乙方貸款擔保人,甲方接受銀行委託,對乙方進行貸款購車的資信審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詳實證明資料配合甲方工作,並在貸款未償清之前,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場所對所購車輛進行交接驗收,並簽署《車輛驗收交接單》。
第五條 乙方在未付清車款及相關款項前,同意將所購車輛作為欠款的抵押擔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發生意外且無力償還時,按最長不超過 折舊比例作價給甲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交甲方保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為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 次書面催討,在第 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 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為 天,第 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為文書發出日第 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 ‰/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為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交付(一年 %;二年 %;三年 %)。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證處各執 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相關事項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供車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
住所:
聯繫電話:
購車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一線城市購車合同 篇2
一線城市購車合同書
供車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將 汽車壹輛;發動機號 ;車架號 ,計價人民幣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銷售給乙方。
第二條 因資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銀行申請汽車消費信貸專項資金貸款,並請求甲方為其貸款的擔保人。
第三條 乙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户、申辦信用卡,並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 %的款項,共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存入該賬户。剩餘款項 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作為乙方貸款擔保人,甲方接受銀行委託,對乙方進行貸款購車的資信審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詳實證明資料配合甲方工作,並在貸款未償清之前,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場所對所購車輛進行交接驗收,並簽署《車輛驗收交接單》。
第五條 乙方在未付清車款及相關款項前,同意將所購車輛作為欠款的抵押擔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發生意外且無力償還時,按最長不超過 折舊比例作價給甲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交甲方保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為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 次書面催討,在第 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 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為 天,第 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為文書發出日第 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 ‰/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為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 %;二年 %;三年 %)。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證處各執 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相關事項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供車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
住所:
聯繫電話:
購車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一線城市購車合同 篇3
採購方:______________(甲方)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服務方:______________(乙方)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全位帳號:________________
受北京市財政局的委託,根據公務用車政府採購中標結果,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購買公務車事宜簽訂政府採購購車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合同車輛
本合同中所指車輛為各級財政政府採購職能部門或乙方開具的相關提車單據中所列內容,包括車型系列,具體信息如下: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車輛",以生產廠的出廠合格標準為依據,並享有提供的產品質量擔保,"合同車輛"及其使用或安裝之主要零配件的質量擔保範圍以隨車《使用維護説明書》為準。
2、隨車技術文件(使用説明書、保養手冊、零件目錄、備件清單、出廠合格證)、工具和備件齊全。
第三條交付與驗收
1、"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為北京市黨政機關公務車服務廳。
2、"合同車輛"的交貨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應在"合同車輛"交付時進行驗收,甲方有權對"合同車輛"的某些性能進行測試,確認構造、外觀質量、技術性能和參數等方面滿足合同的要求後辦理驗收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車上牌時需提供下列單據:
(1)所屬政府採購辦公室或政府採購中心開具的相關提車單據(加蓋單位公章);
(2)《北京市市級(區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購置(過户)機動車輛批准單》或《北京市單位小客車更新/配置指標》;
(3)《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預訂車輛需求表》、《新車註冊登記信息採集表》(加蓋單位公章)(應按照(1)中"提車單據"上的型號、款式等信息填寫);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有效期內);
(5)《機動車業務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6)《機動車原號牌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7)支票或付款憑證複印件(保險費、車船使用税、購車款或車購税差額部分等)。
2、甲方不得隨意變更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否則,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需在簽訂本合同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購車款項(購車款、車購税款等)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一站式"辦公服務,並承諾在甲方手續齊備的情況下,選定車輛後的2小時有效工作時間內辦理完畢車輛上牌照手續。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車輛"必須與甲方所持有的《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預訂車輛需求表》所列的品牌、規格、型號、數量等具體要求一致。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車輛"必須是符合原廠標準的,經過售前PDI(即:車輛、車身檢驗、發動機檢查、電器檢查及底盤檢驗)檢測合格的產品,並保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甲方交付"合同車輛"。
4、乙方應保證"合同車輛""零公里"交付且"合同車輛"應為半年之內生產的產品。所有交付給甲方的車輛油箱內,應保證存有不低於1公升的燃油。
第六條付款方式
1、統一結算方式:甲方在簽訂購車合同後,由所屬財政局以國庫集中支付方式辦理付款結算。
2、自行結算方式:
(1)匯款:____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全位帳號:______________
開户行行號:______________
(2)支票:甲方將支票送達至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市政府採購服務廳。
3、如北京市財政局對政府採購結算方式有新的規定,甲、乙雙方將依據規定做出新的調整。
第七條售後服務
甲方所購車輛的售後服務按照其生產廠家承諾的售後服務條款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嚴格履行自身義務,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如任何一方違約,應當依據相關法律向守約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仲裁
1、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調解和仲裁。
2、仲裁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3、仲裁費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條不可抗力
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各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發生後儘快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並在事故發生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據的證明文件送達其他方,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2、本合同自各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第三份報北京市財政局備案。各份合同文本對雙方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4、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