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合同 篇1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鑑於:
1、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2、甲方願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以下條件下進行回購:
1、乙方在年月日之前沒有支付全額房款;
2、甲方僅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方可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
3、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並承擔全部相關税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購房合同簽署後產生的契税及滯納金等一切費用)。
第二條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回購價款
本合同的回購房款總價為人民幣(¥)
第四條付款方式
甲方應當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
第五條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並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購房款時,不得用對乙方未到期的債權用於衝抵回購房款。
2、乙方收到款項後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户手續,相關税費甲方承擔。
第六條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回購款項。
第七條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給乙方的購房款的____%。
第八條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年月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如被解除,乙方有權另行出售所購買商品房,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後,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_______回購房款。
5、甲乙雙方在簽署完畢《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回購合同》後,乙方應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海口市房管局備案後30個工作日內把購房款項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第十條關於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保留壹份,擔保方海南助業投資擔保公司保留壹份。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海口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回購合同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經出賣人和買受人友好協商,就出賣人回收買受人所購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回購對象:
二、總房款:元
三、買受人付款方式:
首付款:買受人支付元
替買受人支付元。
貸款元,貸款期限年。
四、回購價格:
回購價格為回購時買受人已實際支付房款的100%,另外再給予買受人已實際支付房款的10%,作為部分損失補償。剩餘的銀行按揭貸款由出賣人負責向銀行償還。
實際支付房款的組成:實際支付房款等於買受人支付的首付款和已實際還本金額之和。
每月向銀行實際支付金額=貸款額)/(貸款年限*12)
實際支付房款不包括以下費用:
1.房屋裝修費
2.各種税費:
1)契税2)物業維修基金
3)手續費4)評估費
5)抵押費6)公證費
3.出賣人替買受人支付首付款
4.按揭貸款利息
5.入住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如:
1)採暖費2)物業費
3)維修金4)煤氣安裝費
5)視聽費6)垃圾清運費等
五、回購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買受人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和公共設施,不得對所購房屋裝修及門窗、管線等設施有惡意破壞行為,如發生上述情況,出賣人有權拒絕回購。
2.買受人必須在本協議規定時間內辦理回購事宜,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回購。
3.以房抵債的房屋不在回購範圍內。
七、回購程序:
1.買受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必須有買受人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夫妻)簽字,並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此《協議書》。
2.出賣人公司銷售部門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查。
3.出賣人公司工程部門、物業公司、監理公司到擬回購的住宅進行勘查。
4.在擬回購的住宅符合本《協議書》要求,買受人攜帶物業公司出具的各種繳費證明到出賣人辦理回購手續,出賣人在7天內給予辦理完畢。
八、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三份,買受人一份,出賣人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經辦人:審核人:
回購合同 篇3
甲方(債務人、回購人):
乙方(債權人、轉讓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於年月 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甲方願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
第一條 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項的條件下進行回購
1.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計 元(計算方法為:購房款+購房款支付之日起按至甲方支付款項之日月 %的利率);
2、甲方承擔並支付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並承擔全部相關税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購房合同簽署後產生的契税及滯納金等一切費用);
3、其他費用合計 元(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諮詢費等)。
第二條 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 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並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
2.乙方收到款項後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户或者註銷銷售備案手續,相關税費甲方承擔。
第四條 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項。
第五條 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乙方相對於購房款的3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該房產,並不受甲方任何約束。
2.乙方另行出售、處置上述所購買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後,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回購房款。
第八條 關於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內視為送達。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合同 篇4
甲方:
電話:
法人代表:
乙方:
電話:
法人代表: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本公司名下的計 平米(祥見附件:房產明細表)出售給乙方;甲乙雙方確定該批產權商鋪出售均價為 元∕平米;出售總價為: 。
二、乙方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資 萬元,回購該批商品房。乙方無條件同意將該商品房按本合同約定條款由甲方回購,同時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自行終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在本協議約定期限 年 月 日止,若甲方沒有將回購本合同項下購房款打入乙方指定賬户,乙方有權自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產權商鋪,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回購房產價款。甲方在同等回購房產的條件下有優先購房權。甲乙雙方若協商不成,甲方則無權干涉乙方的處置方案,並需配合乙方辦理房產過户,移交等相關售房手續及工作,在約定回購期限一個月時,仍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完成購房相關的手續及交接工作,則視為甲方違約。
四、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房產,雙方在出售,回購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房產交易等相關税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生效時,同時需簽署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至該房產所屬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預售房產備案登記。乙方按約定的期限內將全額購房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內,則商品房買賣合同即時生效。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的房產不存在抵押,擔保,出售、轉讓,贈予等任何瑕疵。甲方對已本合同項下已對外出租的房產,必須由承租人簽署放棄承租權承諾書。涉及房產所發生任何變動,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七:本協議項下所用條款,甲乙雙方一經簽署生效後,嚴格遵守。若發生違約,違約方除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並一次性支付對方20%的違約金。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編號為 ______ 的苗木銷售合同,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出售的“邦博”品牌苗木,到期予以回購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的標的,數量、規格、價格及質量要求
甲方所回購大苗的數量、規格、價格及質量要求具體如下表:
説明:
①本合同的回購單價是指上車價,起苗、包裝、上車、檢疫費由乙方承擔,運輸和卸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本合同的包裝要求應符合行業的一般標準,帶直徑20cm、厚20cm以上的杯裝土球。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驗貨方法
交貨地點:乙方苗圃所在地大貨車可行駛的公路邊。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向甲方分批交付“邦博”牌大苗。
驗貨方法,在乙方的苗木種植地按本合同的規定標準現場驗苗。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回購大苗檢驗合格後當天內預先支付始乙方合格苗款總金額的30%,餘額在苗木全部提走後的當天內全部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提供三年內苗木種植管理的技術指導。
2、苗木自種植起的三年內,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的規定回購由乙方種植達到合格規定規格及質量要求的“邦博”牌大苗,但非“邦博”牌小苗長成的大苗,甲方有權拒絕回購。如發現冒充行為,則甲方有權決定拒絕回購所有的該批大苗或者選擇回購該批大苗。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三年內回購達到本合同規定和質量的“邦博”牌大 苗。
4、乙方應自覺維護“邦博”苗木的品牌權,不得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定,到時不回購乙方種植的達到合同規定規格及質量的“邦博”牌大苗,則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不回購的合格“邦博”牌大苗苗款30%的違約金(單價以本合同規定的回購價為準)。
2、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按時付款,則需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二倍的罰金給乙方。
3、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以非“邦博”牌的大苗冒充“邦博”牌的大苗甲方回購,則需支付給甲方冒充“邦博”牌大苗總苗款20%的違約金,並有權拒絕回收所有該批大苗或有選擇地回購該批大苗。
4、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進行銷售,則甲方除了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繼續以“邦博”的品牌進行銷售並就該冒用“邦博”品牌的行為進行賠償外(賠償額以冒充“邦博”品牌的苗木銷售額的20%計),對其假冒行為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力。
5、不論是甲方還是乙方,如果上面的賠償還不能彌補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則造成損失的一方必須對受損失的一方進行進一步的賠償。
六、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責任,但遇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則貽誤通知的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它事宜
1、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繼續培養大苗,則須提前與乙方協商並簽訂續培協議。
2、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3、如果三週年達不到甲方回購規格,回購時間順延壹年〔即至20xx年4月30日止〕,超出順延時間甲方有權不予回購。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