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1

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

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甲方:鄭*鼎淘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更好經營網上淘-寶店鋪,乙方要求加盟合眾網商務服務系統,甲方協助乙方在淘-寶網上建設網上店鋪。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簽訂協議並辦理完加盟手續後,幫助乙方在淘-寶網商申請一個淘-寶賬號,以商品的底價價格向乙方供貨,並代為發貨(郵費按實收取)。同時提供給乙方全部商品的供貨價格表(如有價格調整按最新價格表結算)。當乙方有客户訂購,乙方可以單獨發貨。也可以通過甲方代乙方向客户直接發貨,但乙方必須首先將貨款、運費及定單資料交付甲方。

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1、網店註冊信息,包括:身份證複印件、電話、Email。

2、與身份證相符的淘-寶賬户。3、乙方的支付寶賬號和郵局匯款地址。

4、網店建設及服務費用:共680元(大寫人民幣:陸百八十元整)。服務期限5年,甲方給乙方提供網店維護,網絡營銷經驗、經營的培訓、交流和指導。(注:第二年開始,每年系統服務費用為100元)

三、經營方式網店建成後,乙方有權經營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以網站上架的數郵包為準)。乙方發貨時,應先向甲方諮詢該貨物的備貨情況及現行價格,以便更好的服務客户。

四、退換貨辦法:具體退換貨辦法按淘-寶網現在的退換貨制度執行。

五、服務費用:此協議服務費用在簽訂協議時由乙方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務費用後在約定工作日內協助乙方建成網店,超過約定時間乙方有權申請退回費用,但由於乙方配合的原因造成的超時除外。雙方約定的建店時間為自簽訂本協議後的十個有效工作日。在執行本協議時,如有爭議,雙方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名字

手機號

身份證號

住址

QQ號

郵箱

淘-寶會員名

支付卡通號

指導老師

註冊日

備註

甲方:鄭*鼎淘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店鋪的歸屬

淘寶店鋪由甲方開設,店鋪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可主張店鋪的任何權利。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如雙方有意願繼續合作,經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書。

第三條乙方的職責

1、負責衣服的設計、布料的選擇。

2、每個月定期向甲方提供衣服款式圖,以及衣服所需選用的布料。

3、負責衣服的拍照,定期向甲方提供衣服商品照片。

4、負責微博推廣,乙方微博每月固定發佈_____條關於店鋪商品的宣傳信息(可以軟性宣傳)。

第四條甲方的職責

1、負責運作淘寶店鋪(包括但不限於淘寶店鋪推廣、商品管理、訂單管理、數據庫管理、客服銷售管理、淘寶後台管理等)的操作,確保店鋪的正常運作。

2、按乙方提供的需求,購買供應商品面料。

3、按乙方提供的設計款式圖,製作樣衣。

4、衣服商品的製作、倉儲與發貨。

第五條費用及利潤分配

1、店鋪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並計入店鋪成本。費用包含:淘寶店鋪裝修與推廣、布料供應、商品生產、倉儲運輸等。

2、店鋪銷售額甲方、乙方按照70%:30%的比例分成。銷售額按照店鋪當月的實際銷售額計算,以1個月為結算週期。分成金額,甲方可以通過支付寶,或者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當按本協議約定的事項,履行商品設計與微博推廣的義務,共同促進店鋪的經營發展。乙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面終止合作協議,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轉讓或委託給第三方。

3、甲方將投入5萬至10萬用於店鋪的經營管理。自淘寶店鋪經營之日起半年內,如果店鋪無法盈利,即甲方在半年內的分成金額,未能超過甲方的實際投入金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書,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分成金額。

5、 雙方合作終止後,乙方應當在其微博中發佈信息,説明乙方與店鋪終止合作。

6、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除本協議書約定的情形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作或者退出合作,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協議書。

違約方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元。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甲 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店服務合作協議書 篇3

委託方:

住所:

電話:

受託方:

住所:

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依據《律師法》、《民法典》和《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收款事宜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委託事項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事項為:委託收款。

1、甲方委託乙方採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代收萬元的貨款問題,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代收款項信息為:

匯款人單位:

開户行;

賬户:

第二章保證與承諾

第二條甲方保證:

1、甲方委託乙方的收款事項不得違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預付5000元作為保證金,如果甲方未將委託款項代收款項會認乙方賬户,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委託代收的款項匯入乙方賬户後三日將貨款與保證金同時以現金形式退還甲方。

3、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據乙方的需要及時提供相關信息資料及支持幫助。

第三條乙方保證: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在委託收款取得實質性進展時應及時向甲方通報;

2、對甲方委託的委託收款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

第三章費用及支付

第四章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甲方違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證與承諾,使本協議無法或難以繼續履行;

2、甲方委託的委託收款難以確認。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