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合作經營合同(精選3篇)

正式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醫藥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藥品零售店,店名為____。總投資為人民幣X元整,甲出資 元,乙出資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50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50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正式的合作經營合同(精選3篇)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税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 ,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合夥人:(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日

正式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採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正式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________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種(崗位),以後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並及時鑑定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後,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衞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並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採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營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作出醫療終結,傷愈後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員工因工死亡,按國營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範,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天通知工會。並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甲、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4)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後經濟補償  

1.除本合同

第六條第1項

(1)、

(3)和第2項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____日前通知乙方。  

2.對於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

第六條第1項

(2)、

(4)規定辭退的以及按

第六條第4項

(1)、

(2)、

(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對於按照本合同

第六條第1項

(2)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鬚髮給乙方相當於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對於按照本合同

第六條第1項

(4)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鬚髮給乙方相當於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對於按照本合同

第六條第4項

(4)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准後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合同雙方如下:  

1.1“中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註冊,持有編號為__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1.2“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一個按_______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_____註冊,持有編號為 __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國法律或__________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

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範圍(略)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十條註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人民幣,其中:  甲方__________元,佔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元,佔__________%。(如乙方以外幣出資,按照繳款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

1.1甲方:現金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_元  工地使用費_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_元  1

1.2乙方:現金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第十三條貸款  總投資和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

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徵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註冊資本成為

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註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

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

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於轉讓給

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  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  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

6.1甲方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按

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税和税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1

6.2乙方責任:  ——按

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 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合同同時草簽。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____公司就使用____公司的商標籤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_%。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_%。由合資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併;  

4.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5.採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准年度財務報表,……(略)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

第二十四條__________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後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託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託他人蔘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材料的採購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採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  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外籍職工有關的勞動事務詳細規定見附件。  

第十三章工會  

第三十五條 工會的任務為:(略)  ——保護法律規定的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  ——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參加調解職工與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等。  

第三十六條工會代表有權就職工的獎勵、處罰、解聘、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問題同經營管理機構協商。  

第三十七條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合資公司應每月依法撥交按公司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________%作為工會經費。  

第十四章税務、財務和審計  

第三十八條合資公司應按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支付各類税款。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職工應按中國的税法支付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與公曆年相同,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或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帳冊應每年一次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合同各方有權各自承擔費用自行指定審計師審計合資公司的帳目。  

第四十三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五章保險  

第四十四條合資公司在經營期內為保護公司不因各類災害而受損失,應向中國投保。保險的險別,投保的價值和期限等應由董事會作出決定。發生的保險費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十六章合資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終止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四十六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應按可適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清算。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七條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並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四十九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  

第十八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時繳納

第十二條規定的註冊資本金額,則每拖欠一個月該方即應支付相當於出資額_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四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一條由於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在某一具體問題上如果沒有業已頒佈的中國法律可適用,則可參考國際慣例辦理。  

第二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四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或,應提交____國____地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雙方發送通知,如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法定地址為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署。  中國___________公司代表  __國___________公司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