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合作協議(通用3篇)

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合作協議 篇1

甲方:汽車有限公司

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合作協議(通用3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

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

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詳見附圖),其中車間

(平方米),鈑金、噴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

萬元及現金人民幣  萬共

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

萬及現金

萬共出資  萬元作為投資。雙方約定:

① 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② 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

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  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

...

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合作協議 篇2

安徽省汽車維修合同

託修方(甲方):

住所地:

聯繫人:電話:傳真:手機:

承修方(乙方):

住所地:

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自願、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汽車交接

1、交車日期:□合同簽訂日/□年月日

2、送修方式:□開進/□拖進/□裝進/□事故

3、交車地點:

二、汽車基本信息

汽車所有人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碼

VIN代碼/車架號

註冊登記日期

里程錶示值

三、維修類別與項目

1、乙方應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相應的維修方案,確定維修類別。

2、乙方預定的維修項目、內容,預計的維修費用,應經甲方認可。

3、維修過程中確需追加作業項目和費用的,應徵得甲方認可。

4、實際維修項目和費用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四、維修配件與材料

1、乙方提供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標示配件性質並明碼標價,供甲方選擇。

2、經甲方選擇認可的維修配件材料,乙方應提供維修材料清單,明確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類別、數量、提供方式、單價、金額、購買日期。

3、換下配件處理方式:

□甲方自行處理;

□委託乙方處理;

□屬污染環境或系危險廢物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維修竣工檢驗及檢驗質量標準

1、檢驗質量標準: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廠維修要求

檢驗方式為

檢驗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後接收車輛。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簽發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車輛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乙方應建立維修檔案。

六、維修費用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並公佈的工時單價標準執行;

□雙方約定。

工時單價:元/工時

2、維修費用計算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維修費用=工時費(工時單價×工時定額)+配件與材料費+外加工費

3、預算費用為元,實際費用以出具的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4、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轉賬□/支票結算□/其他方式□

七、汽車交付

汽車維修竣工預計交付日期為年月日前,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延期除外。汽車維修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提取車輛,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日到驗收車輛,結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除外),提取車輛。

八、維修質量保證期

維修質量保證期為   公里或 日,自竣工出廠之日起算。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並交付給甲方之日起計算,保證期以行駛里程或日期指標先達到者為準。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保證期從返修後甲方驗收的當日重新起算。

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於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

九、合同變更及解除

1、在車輛維修過程中,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內容需經雙方同意,變更事項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確認:

□書面/□短信/□傳真/□電話/□其他

2、變更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變更後內容為準。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維修費用的,按未付金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2、甲方超過日遲延提取車輛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損失計算標準為元/日×遲延天數。

3、乙方遲延交車的,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元/日。

4、法律法規對違約責任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十一、爭議及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本合同爭議:

□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調解;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進廠維修委託書(檢驗單)、維修結算清單、竣工出廠合格證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或乙方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或甲方委託接車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委託人為單位的,須加蓋公章;自然人的,須本人親筆簽名,並附身份證明。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閲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託修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方式:

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修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方式:

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交付維修車輛、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甲方與車輛所有人不一致的,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身份證複印件。

(二)甲方有權確定維修項目,涉及安全行駛的除外。

(三)甲方送修車輛為事故車的,向乙方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事故調解協議等有效證明;甲方要求改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甲方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甲方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接車。因甲方遲延驗收車輛或遲延接車,車輛非因乙方原因毀損滅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車輛維修出廠後,經鑑定機構認定,確屬乙方本合同項下維修項目的質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製造廠維修要求,或使用假冒偽劣的零配件、燃潤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車輛損害、人身損害及相關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出具規定的結算憑證等單據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二、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製造廠維修要求實施汽車維修作業,保證維修質量。有權拒絕甲方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改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和車架的要求。

(二)對甲方車輛進行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和竣工檢驗。

(三)乙方在竣工交付車輛前,對該車輛負有保管責任。除維修檢驗試車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該車輛。若有違反的,每使用一日,乙方應按維修預算費用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車輛損壞或其它人身及財產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雙方約定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使用修復配件或舊配件的,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且該配件應達到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第三方造成甲方車輛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清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享有留置權。

(七)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汽車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汽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汽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負責聯繫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説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及維修預算費用為車輛原購置價8%以上的維修作業。其他維修項目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進廠維修委託書(檢驗單)格式由各地市自行確定。

三、危險廢物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__年第1號)。

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合作協議 篇3

託修方:

承修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汽車維修合同

託修方: 有限公司 承修方: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承修方承擔託修方營運客車維修,簽訂維修合同如下:

一、維修的範圍

託修方的營運客車的二級維護作業。

二、承修方權利義務

(一)承修方應具備與維修項目相匹配的車輛維修資質和設施設備及維修人員,應按照國家標準,原廠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質量要求維修車輛。

(二)承修方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汽車,因承修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維修質量問題的,承修方應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三)承修方對維修車輛進行二級維護時應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填寫診斷檢驗單,並進行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該檢驗的各項性能指標不低於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要求。

(四)按託修方要求的時間交付修竣車輛並向託修方提供維修車輛的有關資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項。

(五)當託修方車輛行駛中出現故障需急救時,應及時出現場

實施急救所發生的費用由託修方自行承擔。

(六)承修方對汽車進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所產生的檢測費由託修方承擔,經檢驗合格的,由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檢驗不合格的,進行返修至質量簽發並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返修產生的全部損失(包含可得利益損失)和維修費用及檢測費用全部由承修方承擔。。

(七)承修方在維修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交給託修方自行處理,但對環保有影響的廢棄物品,在徵得託修方的同意的情況下,由承修方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八)承修方對維修竣工的車輛實行質量保證,在託修方合理使用、正常維護的情況下,出現的維修質量問題,憑竣工出廠合格證,由承修方負責包修,免返修工料費和工時費,在原維修類別期限內修竣交託修方。

(九)按雙方約定收取維修費,並向託修方提供相關部門制定的維修工時、維修費。

(十)承修方應當愛護託修方的車輛和/或其它財產,在承修期間造成託修方的車輛和/或其它財產損失的,賠償託修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停運損失和因停運導致的其它損失。

(十一)承修方在承修期間給託修方的人員或/和第三人或/和承修方的人員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承修方自行承擔。

(十二)承修方應當保守託修方的商業祕密。

(十三)承修方特別承諾:

承修方深知承修的託修方的營運客車的質量,關係不特定乘客和駕駛人員的生命安全,承諾當本着對人的生命財產負責的理念和質量優先的原則來履行本合同。

三、託修方權利義務

(一)託修方向承修方交付維修車輛時,應自行保管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固定在汽車上的附件、設備按要求填寫診斷檢驗單,承修方在竣工交車前對此負有保管責任。

(二)託修方應向承修方提供承修車輛型號、牌照號、發動機型號和發動機編號及車架編號,並按雙方約定及時送修車輛和收竣工車輛。

(三)應向承修方提供送修車輛的有關情況(包括送修車輛需修部位的類別、技術質量要求等)。

(四)車輛經檢驗合格,託修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結算維修費用並接車。

(五)託修方自備配件的,應當提供配件合格證明,因自備配件原因造成的維修質量問題,託修方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無論是託修方自備配件還是委託承修方購配件,配件費用均由託修方承擔。

(六)若承修方未按規定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託修方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七)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需要託修方提供協助的,託修方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八)承修方應按照不超過《四川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97版)以及成都市汽車二級維護工時定額最低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為結算價的95%,維修保質期按國家行業規定。

(九)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下列收費不按本條前項的約定執行,而按下列約定標準執行:一級維護(6-9米)100元,(9-14米)120元;二級保養6-8米380元/台次、8-10米420元/台次、10-14米480元/台次,發動機大修普通四缸機1600元、六缸機2200元、發動機大修電噴四缸機2200元、六缸機2800元。小修按國家規定定額工時費8元/小時計算;維修保質期按國家行業規定。

如維修行業執行的價格有變動時,雙方另行共同商議,但雙方未達成一致的,承修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合同條件執行。

(十)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結算維修費用。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屬車輛的車型、車牌號、駕駛員名單後,由乙方建立用户檔案進行車輛詳細維護跟蹤管理。

(十二)乙方憑甲方出據的派修單為甲方提供車輛各級維護、日常小修、現場施救、大修作業、事故定損維修等,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級維修業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派修單項目進行維修,維修項目確定後維修清單由甲方駕駛員或指定代表簽字認可。乙方將嚴格按照派修單規定內容進行維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