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第一產業。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 水田 畝、魚塘 畝、旱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計算。水田按 元/畝、魚塘按 元/畝、旱地按 元/畝。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支付。土地流轉費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每年陽曆5月30日之前付50%。第二次在每年陽曆10月30日前再付50%,當年土地流轉費付訖。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合同糾紛處理 :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所有國家、地方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均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由乙方承擔。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村民委員會、甲方所在鄉鎮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3、乙方一卡通複印件。
甲 方: (簽章) 聯繫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繫電話: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打造綠色產業基地,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的位置、分類、面積
1、甲方經村民代表和户主代表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四至分別為東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的______畝土地流轉給乙方;
2、該地由農户自願委託村委會流轉,分為田、地、茶園、荒坡四類,其中田_____畝,地_____畝,茶園_____畝,荒坡_____畝,共涉及_____家農户。農户名單、地塊性質、位置、面積等以附圖和統計清單的形式作為附件。
二、土地的流轉經營期限:為叁拾年。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 價格基數、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價格基數:田_____元/畝,地_____元/畝,茶園_____元/畝,荒坡_____元/畝;
2、計算方法:由甲方按各農户所有的土地對應地塊的價格和實際畝數進行統計和累計。第十一年起至第二十年止每畝增幅_____%, 壹
第二十一年起至第三十年每畝增幅_____%。
3、租金支付:乙方分四次支付給甲方。前兩次五年一付,後兩次十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日為合同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以後付款以合同簽訂日相對應的年份和日期支付。
四、地上附着物的處置
1、地上現有水池、水井和管線等生產設施,乙方可無償使用;
2、原種植樹木等如影響光照或總體佈局,乙方可酌情修剪和砍伐,不作賠償,砍伐的樹木由户主收回。如仍留種,由乙方負責管理,收成也歸乙方所有;
3、區域內墳墓如需要搬遷,雙方另行協調解決。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轉出讓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電價格,向乙方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免收乙方搭水搭電費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各種費用和攤派;
3、做好村民工作,與土地所有户簽訂好土地流轉委託書,消除乙方承接和使用土地的一切矛盾、糾紛,向乙方交付全部土地;
4、為乙方正當合法的經營提供可靠保障。合同期內如甲方行政區域發生調整,本合同由接管組織全面履行至合同到期;
5、為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加蓋必須由村委會出面或確認的公章。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相關的報批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貳
1、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出讓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電價格,向甲方支付水電費;
3、可以在流轉的土地範圍內進行土地整理,對地塊進行符合現代設施農業要求的改造,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4、可在流轉土地上建設部分生產經營、生活及辦公用房;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併合理利用土地。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有效期內,流轉經營土地如有國家糧食補貼等屬於農村普遍享受的各種補貼,仍歸甲方所有,相應需要交納的水利工程費、管理費也由甲方承擔;
2、政府徵用流轉土地,乙方應服從。所得的土地徵用費、農業人口安置費及國家下撥的糧食直補費歸甲方所有。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置附着物賠付的所有款項歸乙方所有;
3、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幫助;
4、合同到期後,乙方享有繼續流轉經營的優先權。乙方無意繼續經營,或乙方經營不善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由乙方處置附着物或復耕後,將土地交還甲方。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不得以人員變更等作為理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
叁
2、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乙方註冊資金同等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鑑證方留存___份。 附件:1、土地平面;2、統計清單;3、土地流轉委託書。
甲 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鑑證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肆
合作社土地流轉合同 篇3
甲方名稱(承包方):
地 址:
乙方名稱:(受讓方)
地 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農產品的種植。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甲方將承包的耕地 號,共計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見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支付,每畝400元。乙方每年3月30日前必須一次性支付當年甲方400元/畝的土地流轉費,合計 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或協定重新簽訂流轉合同。
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協助乙方搞好田間管理工作,若發現偷盜等違法行為,要及時向甲方彙報。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改變土地原貌,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在勞務費用同等條件下,優先僱傭甲方勞動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機械事故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國家建設需徵用或集體規劃需使用所租賃土地的。
九、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 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不按時兑付用工工資的。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滿後,流轉費用在同等的條件下優先於乙方租賃。
2、土地流轉到期移交地面現狀規定:合同到期後乙方同樣將土地耕作平整並旋耕,清除地面雜物及廢地膜後移交甲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承包方): 乙方簽字(受讓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