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審批程序中所需準備的文件(精選3篇)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審批程序中所需準備的文件 篇1

(本文以江蘇省為例,本文內容僅僅作參考)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審批程序中所需準備的文件(精選3篇)

(一)報審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1.外方投資者資信證明 

2.合作意向書

3.項目建議書

4.中外雙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5.中外合資(合作)經營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表

(二)申請企業名稱登記

1.投資者負責人簽署的申請表 

2.批准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表”

3.中外投資者的法人證件(或身份證)

(三)報審合同,章程,申領批准證書

1.批准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表” 

2.中外雙方簽署的合同,章程及其附件

3.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和人選名單

4.中外投資者的法人證件(或身份證)

5.投資者申領批准證書申請書

(四)領取營業執照 

1.由董事長, 副董事長簽發登記申請及填寫申請登記表 

2.江蘇省人民政府的批准證書

3.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合同, 章程,協議, 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建議書及上述各項文件的批覆

4.企業董事會成員名單(中方推薦人選及批覆, 外方董事會成員委任書),中方人員應交原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

5.中方投資者的法人證件(或身份證)。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審批程序中所需準備的文件 篇2

(一)概述

1.項目名稱。

2.項目主辦單位及項目負責人。

3.中外合營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名稱、企業註冊地(或國別)、法定代表

人、上級主管部門名稱、生產技術水平、現在經營情況、資信情況等。

4.項目提出的背景及合營目的。

5.經營範圍、生產規模、產品的內外銷比例。

6.投資總額,中外各方的投資額及其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7.合營各方在項目建設中擬承擔的責任。

8.合營期限。

(二)市場供求情況和項目擬建規模

1.該項目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供求情況的初步調查,產品市場長期的發展趨勢的 概略分析。

2.國內外現有及將要進入市場的同類產品生產廠商的技術水平、競爭能力、生 產能力及經營管理水平的概略分析。

3.產品銷售渠道分析,產品的技術水平、質量水平、價格水平及競爭能力的概 略分析。

4.對擬建項目的規模、產品方案和發展方向的初步分析和選擇。

(三)生產環境要求

1.場地面積需求量。

2.廠房及輔助設施的總建築面積。

3.原料、輔助材料、燃料的種類、數量、供應渠道的分析。

4.對公用設施的要求及解決辦法,對水、電、氣的大致需要指標。

5.“三廢”治理措施與效果估計。

6.勞動定員數量的估計和勞動力(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生產工人及 其他輔助人員)來源的設想。

(四)投資效益的概略分析

1.總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生產流動資金、開辦費等)。

2.資金概算和籌集(包括註冊資本和借貸資金)。各方投資比例、投資金額、出 資方式(現金、實物、工業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借貸的數量、利率、方式。

3.產品成本(包括直接生產成本、間接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4.企業年平均利潤率的估算及各方的分配比例。

年平均淨利潤率      

年平均淨利潤額

= ━━━━━━━━━━━  ×100%

總投資額

5.投資回收期(年) 

投資回收期(年)      

總投資額

= ━━━━━━━━━━━

年淨利潤十年折舊額

6.資金利税率

資金利税率     

中方年淨利潤+工商統一税+所得税

= ━━━━━━━━━━━━━━━━━━━  ×100%

中方投資

7.投資創匯率

投資創匯率      

中方年淨外匯收入

= ━━━━━━━━━━━  ×100%

中方投資額

8.外匯平衡措施。

9.消化、吸收、創新設想。

(五)項目實施進度安排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審批程序中所需準備的文件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所在國家)合資經營法,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經營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營公司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名稱、住所地為:

甲方:

乙方: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五條 合營公司為_________(所在國)國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_________(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六條 合營公司經營範圍為:

第七條 合營公司經營規模為:

第八條 合營公司產品在_________(所在國)國內及國外市場銷售。

國內外銷售比例和數量:

二、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元。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雙方出資如下(出資方式):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

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

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

乙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營公司聘請的_________(所在國)公認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聘請的_________(所在國)公認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的董事長和會計師據以簽發出資證明書給出資方。

出資證明主要內容是:合營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三條 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數額。

第十四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資比例增加投資,並經各方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

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由甲、乙雙方簽署協議,並報有關審批部門批准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董事會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董事會。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 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使用和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合營公司的章程;

(6)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董事任期為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30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三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為有效。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5)董事會認為應一致通過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條 對於第三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事項須董事會2/3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做出決定。

四、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經營和技術管理、財務、業務部門和專、兼職人員。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人、副總經理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和任命。

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

第三十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叫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

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__年。

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三條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行為。

以上人員如果不稱職,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

五、財務會計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合營公司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制,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賬簿、報表、用_________文書寫。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採用_______(貨幣名稱)為記賬本位幣,_____(貨幣名稱)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____(所在國)國的外匯管理部門公佈匯價計算。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國)銀行開立賬户。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

合營公司財務會計賬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合營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2)合營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應向合營各方規定的管理部門報送年度會計報表。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經會計師審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國有關法規,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國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六、利潤分配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照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除外。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

每個會計年度的後三個月內公佈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得利潤額。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

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七、職工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國勞動法和勞動管理監督法以及企業的勞動管理等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所需要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工程師),由乙方派遣並負責管理,其他人員由合營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國)國擇優錄用。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有權對違反合營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開除。

第五十一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的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第五十二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工作。

八、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三條 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

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營期滿_________個月前向有關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十五條 甲、乙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並報送有關審批部門批准。

第五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營:

(1)合營期限屆滿;

(2)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公司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合營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本條

(2)、(3)、(4)、(5)項情況發生,應由董事會提出合營終止申請書,報審批機構批准。

在本條(3)項情況下,不履行合營公司協議、合同、章程義務的一方應對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七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入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五十八條 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務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六十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營公司現存資產中優先支付。

第六十一條 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債務全部清算後,其剩餘的財產按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十二條 清算結束後,合營公司應向有關審批部門提出報告,並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六十三條 合營公司結業後,其各種賬冊,由甲方保存。

九、規章制度

第六十四條 合營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十、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須經中、_________(所在國)兩國有關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時亦同。

甲方:

代表(簽字):

代表職務: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職務: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