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項目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通用5篇)

公司項目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 篇1

甲方:

公司項目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通用5篇)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磋商,就結成長期、全面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人士發起的項目(以下或簡稱“項目”)達成以下戰略合作意向:

一、項目合作宗旨

為弘揚公益精神,傳播全民的社會責任感,關注普通人生存狀態與發展機遇。乙方於年月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共同發起項目。

項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過 2個公益主題,傳播“關注社會最普通人羣”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為””項目的戰略合作伙伴,認同並支持””項所倡導的理念和宗旨,同意並授權乙方在項目宣傳及執行過程中合法列明或對外公佈甲方系乙方在““項目中的長期戰略合作伙伴。

2、甲乙雙方如需使用對方公益項目的相關內容,需提前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3、雙方所做一切宣傳推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當權益。

4、乙方將在其””項目中,開展與甲方項目相關的策劃、推廣等活動;甲方將就乙方””項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動,進行積極配合和參與。

三、合作期限

雙方經協商就““項目的合作期限自簽署本協議之日起一年內(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約定

1、乙方承諾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管理並執行整個項目,並自願承擔因執行、管理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相關後果。

2、雙方的合作是平等自願的,乙方僅以雙方均認可的範圍及方式體現甲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3、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監督乙方合作行為的正當性、合規性,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共同完善並推動項目的順利開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組織或項目的名義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對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動,否則,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如因此產生經濟損失、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造成損失的一方進行賠償。

5、本戰略性合作協議中雙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並不具有排他性,雙方均有權與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關係。

6、本戰略合作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戰略合作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到期後任何一方如無書面異議,則自動延續兩年。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日期:日期:

公司項目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 篇2

20__年框架項目戰略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合作經營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以共同打造一個基地與學校、基地與家庭更緊密聯結的時間教育環境為宗旨,就東莞市、深圳市兩地市客户資源整合項目的合作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互利共贏,尋求合作為宗旨共同開展以下項目合作。合作範圍如下:學校團體活動(春秋遊)、實踐活動(親子活動、夏令營、冬令營)、企業拓展訓練、學生軍訓、學前教育等活動。

第二條:合作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乙方每場活動的協調與相關事務安排。

2、甲方負責每場活動教官安排和派遣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開展項目的方案及優化工作。

4、甲方提供場地安排和接待前的準備工作。

5、甲方負責乙方學生活動中的安全事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主動開發深圳與東莞兩地市市場資源。

2、負責組織深圳、東莞兩地的中國小生前往惠陽中國小生綜合實踐活動教育基地開展活動。

3、乙方承擔活動每批學生及客户來回的車輛接送安排。

4、乙方整合資源並以每年帶給甲方50萬元人民幣營業額(以上)的收入為目標值開拓市場。

5、乙方營業額達到50萬元人民幣,甲方給予乙方每項活動協議單價的93%(即9.3折)的價格優惠計價。

第三條:框架合同價格及説明

(一)乙方組織一天活動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員接待餐給予減免;

(二)乙方組織兩天以上活動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員用餐與住宿安排由甲方給予減免,若乙方對餐標及住宿有更高要求,則按照費用與甲方進行結算,並事先做好雙方溝通工作。

(三)具體項目及合作價格如下:

序號

項目名稱

適齡階段

單價

説明

適合地域客户

1

春/秋遊

一二年級

30元/人/天

價格不含磨豆漿、做麪點、CS野戰,若此項目活動則收取食材費/器材費1元/人/項。

深圳市

東莞市

三四年級

32元/人/天

五六年級及國中以上

33元/人/天

2

親子游

家長、小孩

47元/人/天(大小同價)

除基地高空項目外,其他所有項目均已包含在價格內

3

學生軍訓

青少年

35元/人/天(5天以上)

價格含住宿費、餐費、軍訓費、服裝費

4

團隊拓展

成年人

20元/人/天(場租費)

用餐標準按照10人圍餐300元/圍收費

學生房間20元/老師接待房100/元

第四條:活動結算

1、每場活動結算時間為乙方開展活動結束後的30個工作日內。

2、結算方式可公對公銀行轉賬、支票、私對公轉賬、現金等形式付款。

3、甲方需對每次活動開取相關票據給乙方,如發票、收據等。

第五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有責任對本項目合作的協議價格進行保密,不對外公開。

2、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有一方違反本協議書項下任何條款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2、若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賠償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應於15個工作日內提供由當地政府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終止協議。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期滿可續簽。

2、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個月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對方同意,口頭無效。由於協議終止帶來的任何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公司項目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磋商,就乙方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人士發起的項目達成以下戰略合作意向:

一、項目合作宗旨

為弘揚公益精神,傳播全民的社會責任感,關注普通人生存狀態與發展機遇。乙方於年月聯合甲方及社會各界共同發起項目。

項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過12個公益主題,傳播“關注社會最普通人羣”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為””項目的戰略合作伙伴,認同並支持””項所倡導的理念和宗旨,同意並授權乙方在項目宣傳及執行過程中合法列明或對外公佈甲方系乙方在““項目中的長期戰略合作伙伴。

2、甲乙雙方如需使用對方公益項目的相關內容,需提前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3、雙方所做一切宣傳推廣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當權益。

4、乙方將在其””項目中,開展與甲方項目相關的策劃、推廣等活動;甲方將就乙方””項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動,進行積極配合和參與。

三、合作期限

雙方經協商就““項目的合作期限自簽署本協議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四、其他約定

1、乙方承諾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管理並執行整個項目,並自願承擔因執行、管理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相關後果。

2、雙方的合作是平等自願的,乙方僅以雙方均認可的範圍及方式體現甲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3、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監督乙方合作行為的正當性、合規性,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共同完善並推動項目的順利開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組織或項目的名義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對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動,否則,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如因此產生經濟損失、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造成損失的一方進行賠償。

5、本戰略性合作協議中雙方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並不具有排他性,雙方均有權與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關係。

6、本戰略合作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戰略合作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到期後任何一方如無書面異議,則自動延續兩年。

甲方:

乙方:北京言信廣告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日期:日期:

公司項目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建立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玉石項目戰略合作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的原則,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合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一、協作事項

1、本合同僅限於玉石生意;

2、在玉石項目上,雙方須將最新玉石情報首先告訴對方,不得出現虛假情報;

3、在每一筆具體項目上,首先要估算這筆項目原材料、加工費、路費、看料費等加在一起所需的總費用額(以下簡稱為預算成本),預算成本需經雙方認可;

4、根據預算成本,雙方確定自己的認購份額,認購份額作為以後分紅的份額;

5、雙方的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增加其他人認購份額,但須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6、在資金到位或甲乙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具體的買賣操作;

7、原材料的採購和運輸需雙方人員到場,或則委派其他人到物:

8、玉石加工的題材、工藝需經雙方同意;

9、從原材料採購起,到玉石加工成最終成品為止之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稱為實際成本(倒料的成本不在此列);

10、加工後的成品,雙方以不低於實際成本的作為產品總體定價的標準,具體每件產品的價格,需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這個價格為產品出廠價,低於出廠價不賣;

11、以產品出廠價對外批發,甲乙雙方具有優先認購權;12、甲乙雙方可以依據所佔的份額拿走相應價值的產品進行銷售,銷售所得超過批發價的,由銷售方所得;

13、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產品損壞、丟失,由銷售方賠償,賠償價格按出廠價算;

14、在具體分紅上,產品出廠價扣除實際成本所得為利潤為分紅總額,按甲乙雙方及其他人的份額進行分紅;

15、如果出現虧本、資金不夠或則錢未花完現象,甲乙雙方及其他人應根據所認購的份額進行多退少補;16、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而定;

17、如出現戰爭、搶劫、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應首先告訴對方實情,收集證據,並採取相關措施,儘可能減小損失,其餘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18、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有效,雙方各持一份,份備案;

1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終止日期以第一筆玉石項目利潤分配完成之時為止。

二、違約責任

1、違反第2條,故意提供虛假情報,所造成的損失由情報提供方按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並記入合作檔案;

2、違反第5條,不經另一方同意,私自拉人認購份額,在利潤分配時,將不分給其他人利潤;

3、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而定。協商不了時,將通過法律手段裁決。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項目戰略合作意向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泊車營運管理管理有限公司是專業投資建設立體停車庫項目的公司,停車難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大社會突出問題,受到省市區各級級政府的大力支持與關注,為加快停車場項目建設、招商、運營管理進程,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戰略合作協議:

第一條 甲、乙甲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在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前提下,甲方積極支持乙方的項目建設和運營。

第二條 為了解決乙方在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甲方願在乙方項目建設期間,積極為乙方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

第三條 乙方應完善項目建設的相關手續,並向甲方報送工程建設和招商進度等相關資料,甲方積極配合並協調相關貸款手續的完善與辦理批准手續。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承諾在符合國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針對合作項目給乙方授信並提供不少於項目投資總額65%的信貸支持。

第五條 乙方投資建設的立體車庫在對外銷售過程中,甲方可以給與購買車位的業主按揭貸款,有關手續和貸款年限及利息都給與優惠政策,並且為乙方做好服務及支持。

第六條 在符合國家相關金融法律、法規和有關貸款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前提下,甲方根據乙方項目建設形象進度需要所提報的`資金需求量優先發放貸款。

第七條 甲方承諾在向乙方發放借款時,其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和本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優惠利率。

第八條 在具體項目的建設期間,雙方應當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甲方對乙方的資金用途實行監督。

第九條 乙方承諾在企業合作伙伴中廣泛宣傳甲方在存貸業務、中間業務及延伸工具等多項服務內容方面的優勢,並積極推薦優質客户在甲方銀行開設基本賬户,協助甲方吸收更多存款。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